(经)2018年王姓中间带立字的名字[2018]256号

【华发集团2018招聘信息】-猎聘网
华发集团人关注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1980年,与珠海经济特区同龄,是珠海国有龙头企业,也是珠海市仅有的两家总部经济企业之一。三十余载励精图治,华发集团成功实现了三次历史性跨越:& & & 1980年至2000年,华发从3000元创业起家,经过20年拼搏,确立了在珠海房产行业的领先地位,总资产超过10亿元,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第一次大跨越;2001年至2011年,华发抓住“地产黄金十年”机遇,乘势而上,开启珠海楼市精品时代,总资产超过300亿,实现了从大到强的第二次大跨越;2012年到2014年,华发成功实现了由产业单一的区域性房地产企业向全国知名的城市、金融、产业综合投资运营企业集团的转型升级,总资产首次突破千亿,营收超过百亿。目前,华发集团已经迈入“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快车道,各项业务发展迅猛、形势喜人:产业格局持续提升。集团旗下城市运营、房产开发、金融投资、产业投资等核心业务板块突飞猛进,商贸物流、现代服务、文化教育等配套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区域布局不断优化。集团各板块业务立足珠海、面向全国,现已布局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沈阳、武汉、南宁等全国15个一二线城市,重点业务板块在异地实现协同联动发展;发展规模迅速跃升。集团旗下拥有“华发股份”、“力合股份”、“卓智控股”等三家上市公司,及其他三十余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2014年,集团资产总额超过1200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75亿元,整体实力和规模达到中国500强企业标准。展望未来,华发集团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集团新一轮战略规划为指导,全力打造“4+1”全新业务格局,做精做优城市运营、房产开发两大核心支撑业务,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产业投资两大核心突破业务,完善优化商业贸易、文教创意等综合配套业务。积极推进集团整体登陆资本市场,实现国有资本证券化、市场化、国际化,并以“4+1”业务格局为基础打造上市公司集群。力争到2020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较佳排位,综合实力达到全球企业500强标准,成为一流的城市、金融、产业综合投资运营企业集团。
( 共31 个 )
公司规模:人
公司地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注册时间:2016年09月
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元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规定,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载明,不属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如需了解经营范围,可通过登录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看商事主体章程。一周内保持登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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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8年难说“太平”二字,戊戌年或有大事发生!—经纬参考
2018年难说“太平”二字,戊戌年或有大事发生!——经纬参考
2018年难说无事,极有可能也有影响历史的大事发生
2018年不会是个太平年。戊戌,从干支看,五行都属土,土多土旺,而阴阳五行讲究平衡为吉,戊土又为燥土,因此有水生火热之象。
六十年一甲子,不妨看看历史上戊戌狗年发生的大事。
1958戊戌年,史无前例的“大跃进”开始,工业、农业、教育等各行各业为了“超英赶美”,纷纷“放卫星”,农业亩产万斤的谎言就诞生于此时。而各地为了完成虚报的任务,甚至将农民的口粮也都收归国有,这直接导致了1959年连续三年大饥荒的惨祸出现。
1898年戊戌狗年最为重大的事件是光绪皇帝在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的支持下发动的“戊戌变法”。变法涉及经济、教育、军事、政治等各个方面,戊戌变法仅维持了103天就以失败告终。光绪帝被软禁,慈禧重新垂帘听政。
再看1838年戊戌狗年。当年,清朝道光皇帝任命林则徐赴广东主持禁烟事务,随后,林则徐虎门硝烟,随后,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
或许可以这样说,历史上的先例预示着:2018年难说无事,极有可能也有影响历史的大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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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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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按批次报)
(第十七 批&&& 2018 年 6 月28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花瓶村潘二组的石矿厂无任何防护措施,粉尘污染严重。
扬州市邗江区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日邗江区环保局到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堆放的细料已用防尘网遮盖。厂区进出道路有明显积尘,车辆进出厂区时有扬尘现象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要求添置必要的降尘环保设备对进出道路和厂区适时清扫、洒水降尘。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新阜路的扬州健步鞋业有限公司,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VOC废气直接排放,胶水废桶和废皮革给无资质单位处置。
扬州市广陵区
6月22日,广陵区环保局曹恩龙局长、佘靖副局长带队,会同头桥镇副镇长孙继刚、环保助理范绍荣及二桥村主任印磊至扬州健步鞋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粘胶生产线配套建有4个集气罩,粘胶工序产生的VOC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管道向车间西侧高空排放。炼胶车间东侧临时放有32个鞋底用聚氨酯树脂废桶。在厂区内东北角的空地上堆放了废皮革边角料。
检查中发现的32个鞋底用聚氨酯树脂废桶即信访反映的胶水废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炼胶车间东侧,这些废桶的产生时间从2017年5月至今,建厂投产以来的废桶都是由供应商(佛山南海霸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该供应商无危废处置资质,企业将废皮革边角料集中堆放在厂区内东北角的空地上,该废皮革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广陵区清爽保洁服务中心回收处置。&&&&&&&&&&
6月25日广陵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该企业已将鞋底用聚氨酯树脂废桶、废皮革边角料全部清离,交由相应的厂家回收,现场正在建设危废库和一般固废贮存场所。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企业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VOC废气直接排放问题属实,反映企业胶水废桶交给无资质单位处置问题属实,废皮革交给无资质单位处置问题不属实。
1、企业粘胶废气处理已纳入广陵区2019年VOC废气整治计划名录,广陵区环保局现场责令该企业提前至2018年底完成整治任务。对于目前企业粘胶工艺产生的废气,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即将开展监测。
2、广陵区环保局现场责令该企业空油桶、废皮革边角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贮存。
3、广陵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加强对危险废物鞋底用聚氨酯树脂废桶的规范化管理,并尽快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厂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在签订协议前不得私自转移。对该企业未按规范化要求贮存、转移以及未网上动态申报问题已进行立案查处。
扬州市江都市大桥镇的红旗河通江闸北边有一个非法码头,无手续,装卸煤炭和石灰,存在粉尘污染,下雨时物料随雨水流入河道污染长江。
扬州市江都区
水、大气、其他
6月23日江都区水务局与江都区环保局共同赴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码头场地堆放黄砂、石子等物品,无防尘网等设施,生产设备装卸吊机1台、铲车2台,检查时现场未吊装,承租人正在将现存黄砂、石子出货。场地未发现装卸煤炭和石灰,场地也未堆放煤炭和石灰,未发现码头有废水排口通往红旗河。
&日,江都区环境监测站对该砂石码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了布点监测,监测结果为:成香砂石店码头北侧、南侧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6月15日昼间对砂石码头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时企业未生产,监测结果为:西界外一米、北界外一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2类标准;河滨新村1#南屋外一米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表1中2类标准。日江都区环境监测站在通江闸北红旗河采样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江都区嘶马成香砂石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营者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现场有一台型号为HGQ3、出厂编号为1201040的固定式起重机,该设备现场并未使用。经查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该设备于日检验,日已停用报备。
6月15日上午,江都区交通局实地查勘发现该码头未向交通航道部门申报取得航道临河建设许可。
6月15日,江都区国土局经过核实,江都区嘶马成香砂石店通过公开拍租的方式,取得江都区长江管理处长江堤防涵闸管理所(嘶马红旗河东岸边,通江闸北侧)约3850平方米场地进行砂石摆放和销售。
6月15日上午,江都区港口局实地查勘发现该码头未向港口部门申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1、江都区环保局对该砂石码头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扬江环[D]立字[2018]34号)。
2、江都区市场监管局责成江都区嘶马韩成香砂石店起重机未经定期检验前不得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作业。
3、江都区交通局拟对此码头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4、江都区长江管理处因承租人环境扰民,无环保批准手续,已向承租人送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现场吊装作业,清理场地剩余物品。
5、江都区港口局对韩成香砂石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三友村中心组朱志勇后门口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扬州市江都区
6月22日,仙女镇副镇长高茂军、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丁国君、三友村村民主任丁步霞等人共赴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朱志勇后门口约5m2范围内地面上有零散碎地板砖等建筑垃圾,并夹杂少量生活垃圾。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系朱志勇自家房屋装潢时丢弃,未及时清理;在距离朱志勇后门口北约4米、友曹路南侧,杭凌华在自家自留地(长约11米、宽约3米),堆有一堆竹笠,上有塑料篷布遮盖。
1、仙女镇责令朱志勇清理干净自家后门口的建筑碎片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
2、仙女镇责令杭凌华搬走竹笠堆,将竹笠堆放地面清理干净,并不得再次堆放杂物。
3、仙女镇责令三友村加强村、组保洁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美好环境需共建共享。
扬州市邗江区的万达商城三楼四楼的餐饮店,排风扇噪音很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万达金街的渔相许餐饮店油烟污染。
扬州市邗江区
经调查,调查组认定举报属实。日,邗江区环保局现场调查。万达广场楼顶主要噪声源分布在金街商铺2层楼顶和大商业4、5层楼顶。环境检测机构在万达小区住宅楼内选取与商业楼群最近的6个环境噪声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其中只有2个点位符合标准。
邗江区环保局责令扬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扬州江都市宜陵镇污水处理厂,投诉人称该厂虚假上报监测数据,排放口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一般都在七八十以上,长期超标。
扬州市江都区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宜陵污水处理厂废水超标排放的情况属实(COD不超标,总磷、总氮超标);调查问询分析后未发现其虚假上报监测数据。6月22日,江都区委、区政府接到该信访交办件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判,责成宜陵镇牵头主办,明确区城建局、环保局、公安局协办。当日昼间,宜陵镇,夜晚江都区环保局先后赴现场实地调查核实。6月25日,宜陵镇、江都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城建局并邀请扬州大学专家再次赴现场联合调查。
联合调查组聘请的专家对污水处理厂手工做样原始记录、COD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了认真查阅,监测分析及数据计算方法正确。调阅日和5月15日江都区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COD数值与同日污水处理厂手工做样原始记录,其结果基本吻合。第三方运维单位对该仪器的运维管理是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的,没有人为操作更改数据的情况,数据实时上传监控平台。关于该厂虚假上报监测数据问题,公安部门对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化验员进行调查询问,未发现其虚假上报监测数据。调阅2018年以来污水处理厂COD在线监控数据,发现异常数据较多。经对第三方运维单位无锡中讯科技有限公司运维主管禹良祝询问,系因使用年限较长,设备老化经常出现故障,导致数据异常。6月23日,江都区环境监测站对宜陵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总磷、总氮浓度超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表1中一级A标准。
1、宜陵镇要求江苏碧溪水务有限公司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各类台账;镇财政7月10日前拨付10万元,保障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经费。
2、江都区环保局责令宜陵污水处理厂立即完善转盘滤池,确保其正常使用;规范贮存水处理污泥,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污泥处置协议,7月10日前完成;更新COD在线监测仪和中控系统,7月底前完成并确保其运行质态;尽快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3、针对宜陵污水处理厂COD在线监测仪不能正常运转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都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扬江环【B】立字【2018】25号);针对其6月23日废水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江环责改字〔2018〕35号),并立案查处(扬江环【B】立字【2018】43号)。
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文昌西路文艺苑小区东侧的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学校食堂的排风机和排练区打击乐器噪声扰民。
扬州市邗江区
经调查,信访反映该校噪声扰民问题属实。日邗江区环保局调查发现,四楼楼顶设有两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和一台大楼新风机,
噪声超过排放标准。
邗江区环保局责令学校立即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并对超标行为立案调查。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通扬村的的一家豆腐作坊,废水直排,噪声扰民。
扬州市江都区
6月23日19时30分,调查组现场检查江都区郭村镇高邠豆制品厂,该豆制品作坊正常生产,分浆机正在运行,压榨废水排入四格式化粪池,化粪池无尾水排出。操作间北墙有一个直径约3公分的排水口,该排水口用于生产结束后清洗粉碎机的废水外排,排水口紧邻房屋北侧的菜田。现场操作间地面上和排水口仅有潮湿的水印,无流动废水从排水口排出,无法取样。江都区环境监测站对豆腐作坊西南侧的水塘采样监测,在豆制品厂西侧厂界和西侧7米处(最近居民)进行噪声监测,水样监测结果为水塘水质劣Ⅴ类,噪声监测结果为西界外一米噪声(监测时分浆机使用中,草糠粉碎机未使用)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功能区昼间环境环境噪声限值。19时50分,应西侧居民汤某某(举报人的弟弟)要求,对草糠粉碎机进行开机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西界外一米噪声69.0dB、汤正国东卧南窗外一米60.9dB。监测结果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功能区昼间环境环境噪声限值。
1、郭村镇政府、江都区环保局责成高邠豆制品厂在北墙地面冲洗排水口外侧新建废水收集井,用管道将废水导入西侧的四格式化粪池;在化粪池尾水排口处新建收集池,收集化粪池的尾水用于农田灌溉,做到不外排。
2、郭村镇政府、江都区环保局责成高邠豆制品厂,对粉碎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有效降低粉碎机使用过程中的噪声对周围住户的影响。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东汇村,投诉人反映如下问题:1、鞠其发锌厂,废水直排河中;2、樊春斌锌厂,无证生产,废气扰民;3、孙开峰锌厂,废气扰民。
扬州市江都区
水、大气、其他污染、土壤
现场检查扬州科力化工有限公司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检查发现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厂区清污分流不彻底,存在有少量地面冲洗水经雨水系统排入厂北河中。由于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具备环境监测条件。
现场检查扬州鸿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时,企业北侧氧化锌车间未生产,目前主要从事氧化锌项目的经营,南侧为氧化锌分装车间,检查时未分装,分装工段有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产生,未配套建设颗粒物收集处理设施。
现场检查扬州市华扬锌品厂时,有一条氧化锌生产线正在生产,存在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未经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等问题。&
1、对扬州科力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实施立案查处(扬江环﹝c﹞立字﹝2018﹞30号);对扬州市华扬锌品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实施立案查处(扬江环﹝c﹞立字﹝2018﹞31号)。
2、区环保局责成对扬州科力化工有限公司对塑料造粒车间废气收集装置、厂区露天随意堆放物品、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地面存在油污、雨污分流不彻底、事故应急池内有积水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责成扬州鸿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南侧氧化锌分装车间未经环保审批、未完全拆除原熔锌炉和氯化锌生产设备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责成扬州市华扬锌品厂对生产车间地面少量积尘、水和废气排放口未规范化整治、未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3、待扬州科力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区环保局立即对排放废水进行监测,视监测情况,进一步提出环境管理要求。
4、区政府责成樊川镇负责督促企业的整改工作,按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区环保局负责加强该区域的环境监管。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通扬北路的扬州华茂特钢铸造有限公司,高锰钢下水的震动声、交通噪声和震动平台噪声扰民。
扬州市江都区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设备未运行,未能进行废气、噪声监测。检查组对该企业生产项目审批文件及废气污防设施配套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新增一条翻砂生产线;2、企业废气排口未按排污口管理要求设置标志牌;3、厂区南侧院墙外堆放建筑垃圾;4、热处理车间南侧建有一座淬火水池(有闸门,可通过明渠排向陆庙河);5、振动筛无隔声、降噪措施。
日扬州江都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南侧陆庙河进行了采样检测,监测结果为:pH 7.28、COD 45 mg/L、氨氮2.76
mg/L,陆庙河水质劣Ⅴ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
经江都区国土局核查,该企业坐落于吴桥镇西桥社区五组,用地时间是上世纪70年代,1996年企业改制后,用地面积是6.98亩,目前未申领不动产权证书。
日上午,江都区发改委派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相关规定,未发现与“限制类”、“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相对应的生产设施。
6月24日上午,区经信委派员赴现场进行核查,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中频炉(0.75吨、1吨各1台),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和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号),未发现相关限制、淘汰的生产设备。
6月23日,区安监局派员对扬州华茂特钢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发现企业2只钢包无检测报告、无检查记录、无砌筑记录,未按照规定对振动筛和2台除尘器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6月22日,区水务局派员赴现场检查,该厂热处理车间南侧有一蓄水池(用于淬火),有明沟通往南侧的陆庙河。
1、江都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吴桥镇负责督促该企业的整改工作,按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区环保局负责加强该企业的环境监管。
2、江都区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生产项目未批先建、排污口未规范化整治行为立案查处(扬江环[D]立字[2018]50号)。
3、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体整改方案,并已停产整改,拆除新增翻砂生产线;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废气排口标志牌;清理厂区南侧院墙外堆放的建筑垃圾。
4、封堵淬火水池闸门和入河排污口。
5、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6、吴桥镇对陆庙河进行清淤并落实长效管控措施。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通扬北路的扬州华茂特钢铸造有限公司,涂料烘干车间和浇铸车间无废气处理设施,水韧废水直排入河道。
扬州市江都区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设备未运行,未能进行废气、噪声监测。
核查企业生产项目审批文件及生产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情况时发现,企业在砂处理车间刷模工序将铸件人工涂刷水性涂料后,放入烘干房(2间,每间6平米)加热烘干,每个烘干房使用1台15千瓦电炉丝,烘干温度40度左右,烘干废气在自查报告中确认为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过程中无明显烘干废气味,江都环保局近两年也未接到过关于反映该企业涂料烘干废气的信访举报。
现场发现,企业西南侧车间内新建1条翻砂生产线,面积220平米,生产使用1台250公斤中频炉,生产工艺为木模-混砂-造型-熔炼-浇铸-成品,该生产线未在自查报告载明,也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发现高锰钢淬火水池有闸门通明渠,明渠通向陆庙河,有外排痕迹。企业废气排口未按排污口管理要求设置标志牌。厂区南侧院墙外堆放建筑垃圾。振动筛无隔声、降噪措施。
6月22日,江都区水务局派员赴现场检查,该厂热处理车间南侧有一蓄水池(用于淬火),有明沟通往南侧的陆庙河。
6月23日,江都区发改委派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相关规定,未发现与“限制类”、“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相对应的生产设施。
6月23日,江都区安监局派员对扬州华茂特钢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发现企业2只钢包无检测报告、无检查记录、无砌筑记录,未按照规定对振动筛和2台除尘器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6月24日,江都区经信委派员赴现场进行核查,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中频炉(0.75吨、1吨各1台),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和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号),未发现相关限制、淘汰的生产设备。
6月24日扬州江都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南侧陆庙河进行了采样检测,监测结果为:pH 7.28、COD 45 mg/L、氨氮2.76
mg/L,陆庙河水质劣Ⅴ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
1、江都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吴桥镇负责督促该企业的整改工作,按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区环保局负责加强该企业的环境监管。
2、江都区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生产项目未批先建、排污口未规范化整治行为立案查处(扬江环[D]立字[2018]50号)。
3、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体整改方案,并已停产整改,拆除新增翻砂生产线;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废气排口标志牌;清理厂区南侧院墙外堆放的建筑垃圾。
4、封堵淬火水池闸门和入河排污口。
5、江都区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6、吴桥镇对陆庙河进行清淤并落实长效管控措施。
扬州市江都市中心农贸市场,夜间3、4点商贩的机动车噪声扰民;农贸市场及沿街商户的垃圾、污水直接排入玉带河,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环境差。
扬州市江都区
噪声、水、土壤
(一)现场检查情况&&&&&&&&&&&&&&&&&&&&&&&&&
关于“夜间3、4点商贩的机动车噪声扰民”的问题。6月23日凌晨,江都交警城区一中队中队长王毅等二人对该农贸市场进行勘查,凌晨3、4时,商贩在农贸市场外交易和市场内上货过程中以三轮(四轮)电动车及三轮摩托车作为运输工具,现场鸣笛声、发动机声较大,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关于“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环境差”的问题。该市场始建于1986年,属于马路大棚市场,由于地理位置和软硬件的先天不足,客观上造成该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环境差。日,为全面加强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和管理,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城管局、公安局、仙女镇配合,强制取缔了群众反响最强烈的市场东出入口华联巷、海仙巷马路市场,并设置绿化带及花箱等景观设施。截至目前,华联巷、海仙巷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由于该市场出入口多达12处,市场及其周边环境极其复杂,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虽多次对该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并加强长效管理,但周边环境状况仍不理想。
关于“农贸市场及沿街商户的垃圾、污水直接排入玉带河”的问题。2004年区城建局在玉带河沿河两侧建设生活污水截流箱涵,将玉带河周边生活污水收集至江都桥泵站后,送往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箱涵建设时间较长,箱涵出现局部堵塞和渗漏现象,导致沿岸污水收集率不高,污水有渗漏至玉带河的现象,且有个别经营户随意抛弃垃圾入河的现象。2018年江都区政府将玉带河列入江都区黑臭水体整治范围。区城建局对玉带河沿线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3个生活污水排污口、3处箱涵堵塞、渗漏点),并于今年5月份全面启动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玉带河(玉带洞至菜场桥段)已全面完成清淤疏浚、污水管网铺设及排污口(包含该市场污水排放口)接管工作,该区域所有污水经沿河污水管网送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市场保洁和垃圾清运已实行市场化运作,委托区环卫处专业保洁和规范处置。玉带河与菜场桥相交处确实有个别经营户将垃圾、废水倒入玉带河两侧路面及绿化带,但未发现玉带河河面有垃圾漂浮、河水黑臭的现象,询问周边居民,也未反映河水有臭黑。
(二)监测情况&&&&&&&&&&&&&&&&&&&&&&&&&&&&&
江都区环境监测站于6月23日对玉带河采样监测,江都区中心农贸市场上游菜场桥西断面监测结果为:pH7.6、COD10mg/L、氨氮0.67mg/L、总磷0.14mg/L,江都区中心农贸市场下游红卫桥西断面监测结果为:pH7.65、COD12mg/L、氨氮0.80mg/L、总磷0.15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6月24日凌晨3时15分至4时30分,区环境监测站对江都区中心农贸市场主要出入口附近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华联巷1号楼北一米61dB(A),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家禽鸣叫声,菜场南门53.3dB(A),主要噪声源为交通,义学公寓1号楼南45.2dB(A)。对照《关于印发江都市区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江政办发〔),该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除义学公寓1号楼监测点达标,其余两个点位均超过标准。
1、区公安局责成区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对机动车在引江路(该市场东出口)禁鸣路段违规鸣笛的,严格依法查处;责成区巡特警大队凌晨加强该农贸市场周边的巡逻力度,对不文明的噪音扰民行为予以劝导和制止,减少噪音污染。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扬州市江都市场服务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一是逐户通知场内经营户,在凌晨上货时,车辆不得鸣号,不得吵嚷喧哗;二是增加保洁人员,确保场内及周边出入口环境卫生。
3、区城建局加大玉带河污水管涵的维护,确保污水收集到位,保持管网过流畅通;区城建局责令环卫处及时清运该市场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区城建局责令区环卫处、区园林管理处加强玉带河两侧路面及绿化带的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垃圾等杂物。
4、区水务局加大玉带河的活水流量,确保河水流通、水质良好。
5、仙女镇加大对该河道保洁力度,确保河面无垃圾等漂浮杂物。
6、区城管局加强对该市场出入口及周边环境的管理,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行为和其他违反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的行为。
1、扬州市江都市樊川镇的华强锌业厂,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污染严重,沿三阳河100米红线内的所有厂都关闭了,但华强锌业一直未关闭。
2、镇上樊川老水利站门口大量垃圾露天堆放。
扬州市江都区
水、其他污染、土壤
1、樊川镇党委政府、区环保局立即派员调查,现场检查江苏华强锌业科技有限公司时,锌粉生产车间正在进行设备检修,处于停产状态。氧化锌主要生产设备熔锌炉等已经全部拆除。同时询问周边居民,称不存在污染严重现象,氧化锌项目按照镇上统一要求正在拆除相关设备。由于氧化锌项目按照镇上统一要求正在拆除相关设备。
2、对镇上樊川老水利站门口垃圾房现场检查时,垃圾房里无垃圾,旁边有3只垃圾桶,桶内有少量垃圾,未发现大量垃圾露天堆放现象。6月1日起,镇环卫所增加清运力量,改变了清运方式,在此处新增了3只较大的垃圾桶,购置了2辆新的垃圾清运车(不再雇佣拖拉机清运,附近垃圾房的垃圾也不再于此汇集),实行每天巡回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至今未出现垃圾积留的现象。
1、江都区环保局责成江苏华强锌业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对水、气排放口实施规范化整治。
2、江都区环保局责成江苏华强锌业科技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对排放废气进行监测,视监测情况,进一步提出环境管理要求。
3、江都区政府责成樊川镇镇政府立即对镇上樊川老水利站门口的垃圾实施清运。
4、樊川镇负责督促江苏华强锌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整改工作,按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该企业的巡查监管,江都区环保局负责加强该企业的环境监管。
扬州市高邮市的扬州建松镀锌厂,长期停运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污染严重;夜间或下雨天偷排酸性废水;厂区内酸池存在渗漏;厂区内塘的土壤被严重污染。
扬州市高邮市
水,土壤,大气
1、关于长期停运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污染严重问题。
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时,生产的车间内两套酸雾吸收处理装置和锌烟气收集处理装置正在运行,有少量无组织废气排放。并提供了公司内年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加药记录,台账记录齐全。
日、22日,高邮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煤气发生炉和厂区界外西侧的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此项反映中该公司长期停运废气治理设施的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尽管废气排放监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但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的情况属实。
2、关于夜间或下雨天偷排酸性废水问题。
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的废水处理站正在运行,运行台账齐全,翻阅近期的在线监控设备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调阅废酸管理台账和转移协议,该公司2017年、2018年至今废酸转移记录和相关手续齐全;并对该公司厂区北侧生产河和东侧两座鱼塘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暗管、生产废水排口或其他偷排现象。高邮市环境监测站在2017年、2018年多次对该公司排污口废水和北侧生产河取样监测,结果均达标。在日、19日为雨天的情况下,20日高邮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北侧生产河和东侧两座鱼塘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此项反映中该公司夜间或下雨天偷排酸性废水的情况不属实。
3、关于厂区内酸池存在渗漏问题。
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的酸池建有玻璃钢、环氧树脂等防渗漏措施,未发现有渗漏现象。
此项反映中该公司厂区内酸池存在渗漏的情况不属实。
4、关于厂区内塘的土壤被严重污染问题。
健松公司的厂区内有南北两座鱼塘,位于该公司厂区的东侧。日现场核查时,已委托了高邮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东侧两座鱼塘的土壤进行取样监测。
1、责令企业立即将厂区内露天堆放的钢结构废料和废铁进行规范化的贮存和处置。&&&&&&&
2、责令企业在废水处理站压滤机周边设置围堰。
3、责令企业将废水处理站调节工段加药使用硬质固定管道进行药剂添加。
4、高邮市环保局针对健松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依法报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进行报批。&&&&
5、高邮市环保局针对健松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依照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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