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的财落归哪管财落堡有猪瘟吗

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一)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二)起息日:2017 年 7 月 4 日。
(十三)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六)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22 年 7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20 年 7月 3 日。
(十八)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九)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十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独家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十三)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二十四)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二十五)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六)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七)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八)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三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与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账户名称: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户:
(三十一)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首日:
2017 年 7 月 4 日预计发行/网下认购期限: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7 年 7 月 5 日(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一)发行人: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温志芬住所: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电话:
李炜钊(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
毕明建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电话:
010-传真:
010-联系人:
赵亮、郭允(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郭斌住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电话:
010-传真:
010-经办律师:
文梁娟、韦佩(四)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洪峰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10 楼电话:
020-传真:
020-经办会计师:
陈昭、胡敏坚(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信宏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电话:
022-0-传真:
022-0-经办分析师:
周馗 、张爽(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银行账户:(七)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
王建军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电话:
8电子邮件: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
戴文华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电话:
2五、投资者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除下列事项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中金公司的资管账户持有温氏股份 21,092 股,占温氏股份总股本的 0.000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四)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报告期内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五)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联合信用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则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六)本期偿债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将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影响。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一)财务风险
1、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且畜禽产品的养殖生产周期较长,该模式决定了公司存货金额及其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08,703.30 万元、889,480.66 万元、1,054,750.88 万元及 1,044,069.87 万元,占公司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92%、27.17%、25.45%及 24.25%,主要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受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突发疫情等因素影响,肉鸡、肉猪价格波动较为明显,若肉鸡、肉猪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导致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下降,并低于其取得成本,则公司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
2、非经常性损益波动的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分别为 17,568.24 万元、8,298.95 万元、-4,382.71 万元及 11,929.23万元,上述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以及政府补助变动较大所致。
近年来,政府为促进畜牧业发展,提高我国畜牧业现代化水平,保障农产品供给,颁布多项畜禽养殖企业扶持政策,并以多种方式鼓励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包括提供各项资金补贴。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收益分别为 17,390.24 万元、12,627.16 万元、9,131.54 万元及 2,592.9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温氏投资持有一定数额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由此导致各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波动较大。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759.53 万元、11,248.65 万元、8,877.13 万元及 12,584.23 万元。
尽管预期政府短期内对畜禽养殖企业扶持政策不会改变,公司也制定了完善的对外投资制度以保证资金安全,且公司的盈利能力对于非经常性损益未构成重大依赖,但若未来政府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或对外投资收益出现预期外波动,将导致非经常性损益波动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二)经营风险
1、重大疫情风险
重大畜禽疫病是畜禽养殖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近年来,肉鸡养殖过程中易发生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传染性喉气管炎等。肉猪养殖过程中易发生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猪瘟、蓝耳病、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等。
畜禽疫病的发生容易导致畜禽生产成本的上升,从而影响生产成本和市场供应,对未来期间市场供求和价格造成不确定影响。另外,畜禽疫病的蔓延加上社会部分言论误导,容易引起消费者心理恐慌,造成整个市场需求的迅速萎缩,致使畜禽养殖企业面临较大的销量与销售价格压力。如在 2009 年,我国受到 H1N1 流感事件冲击,特别在事件发生初期,部分言论误导为“猪流感”,这对生猪的消费市场造成了负面的影响,经过重新确认为甲型 H1N1 流感后,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人们对猪肉消费的恐惧;2013 年 4月份起我国发生了人感染 H7N9 病例,事件发生初期主要区域集中在上海、浙江、江苏等省份,逐步蔓延至华北、华南、华中等区域,受此影响,上海、南京、杭州、天津等多个城市逐步关闭了活禽交易,销售量及销售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近两年,我国人感染 H7N9 病例有增多趋势,市场关闭情况从中心城市扩展到中小城市,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对畜禽养殖行业造成较大冲击。
由于公司较多养殖地处在相关畜禽病易发的东南沿海和长江流域,公司本身仍面临着较大的防疫压力。如果重大畜禽疫病爆发程度及蔓延速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盈利大幅下降,甚至导致公司出现亏损的风险。
2、食品安全风险
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次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受到较大冲击,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国家不断对食品安全及食品来源的立法进行完善,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反映出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以往我国出现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也造成了部分消费者对市场上食品的信任危机,一旦出现食品安全危机,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多年以来累积所建立的品牌,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消费信心将受到严重的打击,以致直接影响到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
公司一旦出现对产品质量控制的不到位,就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品牌、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此外,如果行业内其他养殖企业的肉鸡或肉猪产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损害行业整体形象和口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公司相关产品的恐慌及信心不足而需求量下降,从而在一段时间内会连带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自然灾害的风险
温氏股份的养殖场地目前主要分布在华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及西南地区等,部分养殖场地有可能面临台风、地震、水灾、雪灾等各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以致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虽然公司针对各种自然灾害亦投保了一定的财产保险,但各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的发生,仍然可能造成养殖场建筑设施损坏,并导致畜禽的死亡,由此直接影响到公司下属受灾机构正常生产经营。(三)管理风险
1、股权分散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温氏股份股权较为分散,无持有公司 5%以上的单一股东,温氏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温氏家族,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温氏家族合计持有公司 16.74%的股份,持股比例较低。股权的相对分散虽然有利于提升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但也可能造成公司在进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时,因决策效率降低而错过或贻误重要的业务发展机遇,造成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另外,公司股权的相对分散可能导致未来股权结构稳定性下降甚至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经营业务及运作管理造成一定影响。
2、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风险
温氏股份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持续稳步发展,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和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人员规模和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在实施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合作农户管理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随着规模的扩大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人员数量与合作农户规模的迅速上升,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产品质量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温氏股份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并拥有畜禽养殖环节中的诸多关键育种技术,同时在种鸡和种猪标准化饲养技术的推广、肉鸡饲养规范化管理措施的推行、瘦肉型猪规模化养殖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建立与运行、疫苗质检体系的建立等关键技术均取得了重大突破,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体系优势。如果出现核心技术机密泄露或核心技术被他人盗用的情况,即使公司借助司法程序寻求保护,仍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间,将使得公司的商业利益受到侵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也将带来不利影响。(四)政策风险
1、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肉鸡及肉猪养殖过程中会有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标准需符合国家环保监管的相关要求。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制定了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如2014 年颁布的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要求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将使公司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013 年底,国务院颁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划定了禁止养殖的区域,要求禁养区域内严禁畜禽养殖活动,在禁养区的养殖场,无论证照是否齐全,均必须限期自行搬迁或关闭。公司存在少量养殖场涉及被划入禁养区问题,目前正在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搬迁安置措施。如果公司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将可能面临罚款、拆迁等风险。此外,如果未来当地政府对土地规划进行进一步调整,目前公司所处属于适养区域的土地不排除被调整为禁养区可能,存在限期搬迁或关闭养殖场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短期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2、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温氏股份主要从事畜禽养殖业务,属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方面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2 号)规定,公司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温氏股份从事肉猪、肉鸡及其他牲畜、家禽饲养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并按照免征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年第 8 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肉鸡、肉猪及其他牲畜、家禽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 号)的规定,报告期内,温氏股份申报免征增值税的饲料产品经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抽查检验合格,免征增值税。
若国家未来对从事畜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一、信用评级(一)信用级别
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表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信用出具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并将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和联合信用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予以公布。(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公司是国内养殖行业的龙头企业,养殖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养殖模式已推广至全国 20 多个省市,规模优势明显。
(2)公司对农户实施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进苗、统一用料和统一销售的管理,可较好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已形成相对成熟的管理体系。
(3)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深交所整体上市,打造了更完整的产业链,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4)近年来,公司加速扩张肉猪养殖规模;目前,肉猪养殖业仍保持在高景气周期,市场价格处于较高价位,公司肉猪业务收入、利润规模大幅增长。
(5)近年来,公司总资产及收入规模稳定增长,债务负担轻,经营性净现金流保持大规模净流入态势,整体财务基本面极好。
(1)公司所处养殖行业周期性较强,市场和疫情风险较大。
(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饲料成本占较大部分,近年来,饲料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加大畜牧养殖企业的成本控制难度。(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报送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若需在本公司和交易所等网站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本公司等网站。二、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一)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强。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17 年 3 月 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 112.28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5.00 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 107.28 亿元。
单位:万元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488,040.00
438,040.00
262,000.00
262,000.00
352,800.00
352,800.00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122,840.00
1,072,840.00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本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过重
大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发行利率 期限
主体评级 债项评 发行人
(亿元) (%) (年)
情况 级情况温氏股份
AAA温氏股份 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A-1温氏股份
短期融资券
A-1温氏股份
短期融资券
A-1温氏股份
AA温氏股份
AA温氏股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均已按期足额偿还上述债券的利息。最近三年及
一期,本公司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体评级情况
本公司 2009 年和 2010 年主体信用等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均为 AA-,
2011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进行了主体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上调
级别至 AA,2015 年 1 月,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上调级别至 AA+,2016 年
7 月,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上调级别至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至今。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仅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为 5 亿元。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不超过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40%。(六)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指标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流动比率
1.16速动比率
0.26资产负债率(%)
2017 年 1-3 月
2014 年利息保障倍数
11.59贷款偿还率(%)
100利息偿付率(%)
100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预付账款-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4)利息保障倍数=(当期净利润+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利息支出)/(当期利息支出-当期利息收入)(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7 月 4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8 年至 2022 年间每年的 7 月 4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7 月 4 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2 年 7 月 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7 月 4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 年度和 2017 年 1-3 月,公司的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380.40 亿元、482.37 亿元、593.55亿元和 128.0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64 亿元、62.05 亿元、117.90亿元和 14.73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72 亿元、93.03 亿元、146.53亿元和 9.56 亿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利润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流动资产余额 186.21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为 10.08 亿元。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一)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会决议并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五)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及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作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条款,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七)发行人承诺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31 次会议,且于 2015 年 12 月 10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股息;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金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八)专项偿债账户
本公司设立了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资金,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当年度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本公司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一个交易日将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到位情况书面通知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若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未能按时到位,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一)本次债券违约的情形
本次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二、(九)违约责任”。(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50%。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果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将构成发行人违约,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公司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违约责任及法律救济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和“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内容。(三)争议解决方式
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对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或经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调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按照申请仲裁时贸仲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广州市进行仲裁。双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发行人、投资者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概况法定名称: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GUANGDONG WENS FOOD STUFF GROUP CO.,LTD.住所: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境内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内股票简称:
温氏股份境内股票代码:
300498法定代表人:
温志芬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10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507B注册资本:
5,220,356,227 元实缴资本:
5,220,356,227 元办公地址: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发行人联系人
李炜钊邮政编码:电话:
公司网址:
www.wens.com.cn电子信箱:
.cn所属行业:
畜禽养殖经营范围: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
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99]
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951 号文经营)。生产、加工、销售:
禽畜、罐头食品、冷冻食品、肉食制品、饲料;农业科学
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技术的检测、推广、培训(上述项
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二、发行人改制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1993 年 7 月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
发行人设立于 199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993 年 7 月 26 日,肇庆市人民政府(注:1993 年,新兴县尚属肇庆市辖县)出具了《关于同意组建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成立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肇府函[1993]54 号),同意成立“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3 年 7 月 26 日,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了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注册资本为 1,288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合作制。
2、1994 年名称变更
1994 年 10 月 20 日,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处《企业法人冠省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粤内企名 940100 号)批准,公司名称由“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1996 年规范登记为有限责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6 年 4 月 2 日,温氏有限于云浮市工商局办理了规范登记手续,规范登记后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温氏有限取得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为 1,288 万元,股东为温鹏程等 46名自然人。
4、1999 年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广东省体改委《企业试行员工持股的若干意见》(粤体改[ 号)等相关规定,温氏有限于 1998 年 10 月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性质,同时增资扩股。除温鹏程等 46 名自然人股东直接在工商进行登记外,同时增加“温氏有限工会”登记为温氏有限的新股东,“温氏有限工会”系代其他员工持有温氏有限股权。温氏有限注册资本由 1,288 万元增加至 11,188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温鹏程等 46 名自然人以及新股东温氏股份工会认购并经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验。1999 年 4 月22 日,温氏有限于云浮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01 年,注册资本由 11,188 万元增加至 25,669 万元
2001 年 3 月 22 日,温氏有限注册资本由 11,188 万元增加至 25,669 万元,本次增资未办理验资手续。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6)。
6、2003 年,注册资本由 25,669 万元增加至 40,000 万元 2003 年 4 月 18 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4,331 万元,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2003 年 6 月 23 日,云浮市智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云智会验报[ 号),验证温氏有限注册资本增加 14,331 万元,温氏有限的注册资本增资至40,000 万元。2003 年 6 月 30 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6)。
7、2008 年 8 月,注册资本由 400,000,000 元减少至 378,631,240 元
2008 年 6 月 10 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支付现金方式减少温鹏程等 45名自然人及温氏有限工会合计注册资本 21,368,760 元,减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378,631,240 元,2008 年 8 月 5 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757)。
8、2008 年 8 月,注册资本由 378,631,240 元增资至 1,569,095,422 元
2008 年 8 月 16 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温氏有限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1,190,464,182 元,其中由盈余公积转增 108,214,000 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 1,082,250,182 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 1,569,095,422 元,实收资本为 1,569,095,422 元。2008 年 8 月 28 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757)。
9、2008 年 10 月,注册资本由 1,569,095,422 元增资至 1,882,748,714 元
2008 年 10 月 6 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温氏有限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313,653,292 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 1,882,748,714 元,实收资本为 1,882,748,714 元
2008 年 10 月 28 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757)。
10、2009 年 5 月,注册资本由 1,882,748,714 元增资至 2,259,092,612 元
2009 年 4 月 7 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376,343,898 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 2,259,092,612 元,实收资本为2,259,092,612 元,2009 年 5 月 14 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757)。
11、2010 年 5 月,注册资本由 2,259,092,612 元增资至 2,484,738,134 元
2010 年 4 月 7 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225,645,522 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 2,484,738,134 元,实收资本为2,484,738,134 元,2010 年 5 月 14 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757)。
12、2010 年 10 月,注册资本由 2,484,738,134 元增资至 2,732,489,104 元
2010 年 9 月 14 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247,750,970 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 2,732,489,104 元,实收资本为2,732,489,104 元,2010 年 10 月 21 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757)。
13、2011 年 4 月,注册资本由 2,732,489,104 元增资至 3,142,144,804 元
2011 年 4 月 6 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409,655,700 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 3,142,144,804 元,实收资本为3,142,144,804 元,2011 年 4 月 29 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757)。
14、2012 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10 日,温氏有限以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的经审计的净资产7,423,282,839.65 元按 1:0.4233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142,144,804 股,每股面值 1 元,超出部分 4,281,138,035.65 元作为资本公积,由温氏有限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温氏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314,214.4804 万元,股东为温鹏程等 45 名自然人、温氏股份工会,其中温氏股份工会系代其他员工股东持有温氏股份股份。
15、2012 年 12 月,注册资本由 3,142,144,804 元增资至 3,190,000,000 元
2012 年 12 月 22 日,温氏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中金佳泰以公司截至 2012 年 10月 31 日的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参考,以人民币现金 570,061,895.92 元向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47,855,196 股;同意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3,190,0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3,190,000,000 元,其中,温鹏程等 45 人合计出资 1,584,611,788 元,占注册资本 49.675%,温氏股份工会出资 1,557,533,016 元,占注册资本 48.825%,中金佳泰出资 47,855,196 元,占注册资本 1.500%。2012 年 12 月 25 日,温氏股份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757)。
16、2013 年股权规范及确权
为规范温氏股份工会的代持股行为,在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根据《非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公证的方式对温氏股份工会代持股权进行了股权确权工作。经温氏股份股东大会、温氏股份工会决议及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规范方案的批复》(云府[2013]29 号)批准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4 月完成了股权规范还原工作,将温氏股份工会代 6,789 名员工股东持有的股权还原为该等员工股东实际持有,并将记载有股东名册的公司章程报云浮市工商局备案登记。为了促进公司的股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申请在广东省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公司股份的托管。2014 年 6 月 6 日,温氏股份与广东省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温氏股份委托广东股权托管中心对全部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托管。
17、2014 年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201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议案》。201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延期申报的议案》,决定将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2014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了《关于同意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函》 证监函[ 号),自此,公司正式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18、2015 年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大华农并申请创业板上市。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了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票正式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温氏股份”,股票代码 300498。
19、2016 年 6 月,注册资本由 3,625,247,380 元增资至 4,350,296,856 元
2016 年 5 月 9 日,温氏股份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625,247,3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12,623,69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股票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725,049,476股。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将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4,350,296,856股,注册资本增至 4,350,296,856 元。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3507B)。
20、2017 年 6 月,注册资本由 4,350,296,856 元增资至 5,220,356,227 元
2017 年 4 月 27 日,温氏股份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50,296,8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350,296,856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股票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870,059,371股。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将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5,220,356,227股,注册资本增至 5,220,356,227 元。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3507B)。(二)本公司的重大重组情况
自温氏股份设立以来发生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资产变化及兼并收购事项具体如下:
1、转让筠城置业股权
根据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天衡平评字[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筠城置业评估范围总资产评估值为 44,277.32万元,评估范围总负债评估值为 22,609.00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21,668.32 万元。
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温氏股份剥离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协议方式将全资子公司筠城置业 100%股权转让予筠诚控股,同时转让的还有筠城置业全资及控股的云浮市海航港口有限公司,云浮海润食品有限公司,郁南县金百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转让价格为 2.17 亿元,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之前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外,同意公司将其对筠城置业享有的 7.8 亿元债权转让给筠诚控股,债权转让价格依据账面数额确定为 7.8亿元。
2013 年 2 月 16 日,温氏股份与筠诚控股签署了《关于新兴县百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筠城置业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额(合计 21,668.32 万元)为依据,作价 21,700 万元向筠诚控股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筠城置业 100%股权。同时,公司还将对筠城置业享有的 7.8 亿元债权以总对价 7.8 亿元转让给筠诚控股,该笔债权转让完成后,筠诚控股即对筠城置业享有 7.8 亿元债权。筠诚控股应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温氏股份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 500 万元,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21,200 万元筠诚控股应于 2013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支付;债权转让款 7.8 亿元应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支付。筠诚控股已按约定足额向公司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及债权转让款。
2013 年 2 月 26 日,新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云核变通内字[2013]第
号),核准了筠城置业的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筠城置业截至 2012 年 12月 31 日的总资产额、净资产额分别占温氏股份同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净资产额都未达到 50%,及 2012 年度营业收入占温氏股份同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未达到 50%,因此在各指标占比上均不构成温氏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2、换股吸收合并大华农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方案的议案》,同意温氏股份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大华农,即,温氏股份向大华农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大华农股票。吸收合并完成后,将承继及承接大华农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大华农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温氏股份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流通。
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了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有 限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广 东 大 华 农 动 物 保 健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号)。
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票正式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温氏股份”,股票代码 300498。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华农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额、净资产额分别占温氏股份同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净资产额都未达到 50%,及 2014 年度营业收入占温氏股份同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未达到 50%。因此在各指标占比上均不构成温氏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十大股东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温氏家族,共 11 名自然人,分别为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温子荣、陈健兴、刘容娇、孙芬、古金英。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温氏家族直接持有本公司 16.74%的股份。温氏家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所示:
质押股数(股)
中国国际金融股 个人财务
10 月 12 日
11 月 11 日
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 个人财务
11 月 18 日
11 月 17 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 个人财务
11 月 21 日
11 月 20 日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除温氏股份外,温氏家族还直接对外投资了筠诚控股和新兴县粤宝源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并通过筠诚控股间接对外投资了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郁南县金百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云浮海润食品有限公司、云浮市海航港口有限公司、广东筠业投资有限公司、云浮市秉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润田肥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筠艺园林有限公司、广东筠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浮绿诚林木育苗有限公司、云浮筠顺贸易有限公司、云浮筠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浮筠慧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筠城置业有限公司、云浮筠城旭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精宏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云浮筠城霞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筠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益康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益康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共 22 家公司。(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三)发行人独立性
温氏股份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温氏股份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日常业务经营所必要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也拥有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人员、资金和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完整组织体系;公司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独立面对市场经营的能力。
温氏股份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温氏股份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立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温氏股份建立健全了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层等组织机构,设立了相应的内部职能部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四)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排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80,597,485
123,772,402
119,033,301
116,520,208
109,721,741
107,699,483
104,523,129
90,646,666
88,270,394
87,841,565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128,626,374
25.94四、发行人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的主要下属公司情况如下:(一)温氏股份下属分公司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 实收资
业务与温序
本(万 本(万
总资产(元)净资产(元)
广东温氏食
农业科学研究与试
新兴县新城镇温氏
品集团股份
验发展,相关技术 主营业务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科技园内(员工活
有限公司研
的检测、推广、培 的一部分
广东温氏食
品集团股份
生产、销售:禽畜、 主营业务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兴县勒竹镇榄根
有限公司勒
广东温氏食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
品集团股份
2001 年 9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联系总公司业务;
北路 233 号 6405
有限公司广
(二)温氏股份下属重要控股企业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原种猪、猪
苗、肉猪、
93.33%、广
广东华农温
饲料的生产
兴县新城 1
氏畜牧股份
96,000.00 96,000.00
和销售(由
766,895.09
619,177.38
395,875.27 是
下属分支机
构凭许可证
生产肉猪、
70%,广东
猪苗;猪苗、
开平市温氏
2003 年 12
肉猪饲养、 主营业务 2
畜牧有限公
112,063.43
72,516.33 是
销售;生产 的一部分
配合饲料加
淮安温氏畜 2005 年 8
业开发区 3
工:畜禽养
27,790.40 是
牧有限公司 月 26 日
殖、销售;
母猪、商品
代仔猪、销
监利温氏畜 2009 年 3
温氏股份 售;肉猪、 主营业务 4
31,590.28 是
牧有限公司 月 30 日
仔猪养殖、 的一部分
销售;饲料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营)、销售。
家禽生产、
新兴县稔村
2011 年 11
温氏股份 家禽销售、 主营业务 5
温氏家禽有
13,000.00 13,000.00
开发区(温
8,443.48 是
配合饲料生 的一部分
氏销售部)
连云港温氏
温氏股份 (生猪)、销 主营业务
塔埠镇铁 6
畜牧有限公
25,815.15 是
售;配合饲 的一部分
畜禽种苗生
富川广东温
产、销售;
90%,桂林
富川古城 7
氏畜牧有限
畜禽销售;
39,607.55 是
饲料加工、
92.2%、广
怀集广东温
畜禽养殖、
主营业务 8
氏畜禽有限
销售;饲料
36,222.97 是
加工、销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配合饲料生
产;粮食收
滁州温氏畜 2007 年 3
州市全椒 9
购;畜禽养
20,680.49 是
牧有限公司 月 9 日
殖销售;饲
销售:商品
猪苗、生猪;
70%、广东
生产饲养生
阳江市阳东
猪(由分支 主营业务10 温氏畜牧有 月 29 日
机构经营); 的一部分
26,604.66 是
工业城 A 区
生产配合饲
料;销售配
生猪、肉种
鸡养殖;配
盐城温氏畜 2008 年 5
丰区新丰11 牧有限公司 月 7 日 10,000.00 10,000.00
17,070.26 是
产;畜禽销
畜禽生产、
合肥温氏畜 2007 年 2
县花岗镇12 牧有限公司 月 27 日
销售;饲料
19,175.06 是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70%;广西
东温氏家 种猪、猪苗、
广西温氏畜 2005 年 3
禽有限公 肉猪的养殖 主营业务
县石南镇13 牧有限公司 月 31 日
33,991.46 是
司 20%;广 销售;饲料 的一部分
东华农温 生产销售。
51%、揭阳
投资有限 畜禽饲养
揭阳市温氏
公司 19%、 (不含奶
城区龙尾14 畜牧有限公 月 20 日
6,000.00 丰顺温氏 畜)、销售;
33,554.02 是
家禽有限 配合饲料加
公司 15%、 工、销售。
广东温氏大
生产:兽用
广东正中15
2015 年 8 15,000.00 15,000.00 温氏股份
128,024.40
105,832.95
14,254.16 是
华农生物科
胚毒灭活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投资比例 主营业务 氏股份主
(万元) (万元)
技有限公司 月 4 日
苗、细胞毒 上下游
灭活疫苗、
细菌灭活疫
苗、胚毒活
疫苗、细胞
毒活疫苗、
苗、饲料添
加剂;销售:
兽用生物制
品、饲料添
加剂、兽用
化学药品、
中药制剂、
剂、消毒剂、
原料药、生
化药品、中
药材(中药
饮片)及相
关技术的咨
询服务;生
产、销售:
普通级五指
山小型猪实
验动物;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物和技术进
出口;收购:
农副产品。
肉猪饲养、
销售;配合
95%、新兴
信丰温氏畜 2007 年 8
饲料生产、 主营业务
州市信丰16 牧有限公司 月 27 日
1,000.00 县温氏食
28,858.60 是
销售(在许 的一部分
可证规定期
限公司 5%
限内经营)
苗、肉鸡、
种鸡、商品
阳西温氏禽 2007 年 1
温氏股份 代猪苗、肉 主营业务
城第二工17 畜有限公司 月 26 日
14,662.77 是
猪、种猪养 的一部分
殖及销售、
配合饲料生
种猪养殖,
肉猪养殖、
潼南温氏畜 2011 年 3
温氏股份 销售,饲料 主营业务18 牧有限公司 月 2 日
生产(仅提 的一部分
27,530.61 是
供给委托养
殖户使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饲料原料的
北路 9 号广
广东温氏饲 2010 年 11
主营业务19 料有限公司 月 15 日
采购、销售、
-2,079.36 是
份总部(11
楼 1108 室
生猪养殖、
中江仓山温
温氏股份 销售,配合 主营业务20 氏畜牧有限 月 7 日
饲料生产、 的一部分
29,823.48 是
罗桂路 134
生猪养殖、
销售;生产:
阳镇 245 省
宿迁温氏畜 2008 年 6
温氏股份 配合饲料 主营业务21 牧有限公司 月 18 日
23,008.00 是
(畜禽);销 的一部分
售本公司生
产的产品。
畜禽养殖、
温氏股份 销售;畜禽
漳州温氏农 2007 年 9
珠江会计22 牧有限公司 月 17 日
1,000.00 90%、莆田 种苗生产
17,145.20 是
温氏 10% (以上经营
范围仅限分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支机构经营
使用);饲料
生产、销售:
开平温氏农 2012 年 4
主营业务23 牧有限公司 月 11 日
家禽;配合
-3,238.83 是
饲料生产;
生猪养殖、
罗定广东温
温氏股份 销售:生产、 主营业务24 氏畜牧有限 月 23 日
销售:配合 的一部分
15,417.38 是
种猪、猪苗、
肉猪的生产
汉川温氏畜 2009 年 3
温氏股份 和销售;配 主营业务25 牧有限公司 月 11 日
20,628.96 是
合饲料(畜 的一部分
禽)的生产
温氏股份 生产销售禽
海南温氏禽 2004 年 10
主营业务 基(原洛基
珠江会计26 畜有限公司 月 11 日
2,000.00 90%、琼海 畜;饲料生
15,941.29 是
的一部分 政府大楼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广西玉林市
石南镇香27 广东温氏家 月 28 日
强 10%,黄
8,418.50 是
禽有限公司
饲养、销售;
丰顺温氏家 2003 年 2
家禽;加工、 主营业务28 禽有限公司 月 27 日
2,000.00 95.6%、许
9,475.33 是
销售;配合 的一部分
华荣 4.4%
饲养父母代
种鸡;生产、
76.817%、
销售:商品
郁南广东温
1996 年 11
代鸡苗;配 主营业务29 氏家禽有限 月 8 日
合饲料;饲 的一部分
5,326.25 是
12.182%、
养、销售:
肉鸡;孵化:
桂林广东温
温氏股份 禽畜养殖、
珠江会计30 氏家禽有限 月 22 日
2,300.00 85%、李义 销售;饲料
4,918.18 是
俄 15% 生产、销售
村(321 国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宁乡广东温
85.88%,彭 禽畜养殖、
2000 年 11
龙铺镇万31 氏禽畜有限 月 20 日
4,000.00 知财 7.06%, 销售;饲料
-559.71 是
崔健平 生产、销售
河源市温氏
90.00%、河 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32 禽畜有限公 月 19 日
500.00 源灯塔盆 禽畜、种苗、
3,249.07 是
地开发有 蛋类、饲料
限公司 10%
61.46%、广
生产及销售
新兴县温氏
家禽;生产
主营业务33 食品联营有 月 4 日
2,300.00 县食品企
及销售配合
11,393.90 是
新兴县新大
58.37%,新 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34 地禽畜有限 月 9 日
大地工会 肉鸡、饲料。 的一部分
1,227.69 是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是否序号 公司全称 成立日期
(万元) (万元)
汉川广东温
温氏股份 禽畜养殖、
主营业务35 氏家禽有限 月 31 日
1,500.00 91.67%黄 销售;饲料
-1,758.23 是
翘亮 8.33% 生产、销售
畜禽养殖、
72%、汉川
销售;蛋品
监利温氏畜 2005 年 7
监利县工36 禽有限公司 月 14 日
销售;种禽
-1,215.76 是
生产孵化;
公司 18%、
陈煜联 10%
畜禽养殖、
销售,配合
饲料(畜禽)
莆田广东温
生产加工、 主营业务37 氏家禽有限 月 10 日
1,200.00 70%、肖元
销售(有效 的一部分
-239.30 是
年 7 月 14
日)。(三)温氏股份重要参股公司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新闻采编、
新牧网运营
编楼 15 楼
办理各项小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路 80 号综
利用自有资
183,282.64
金进行对外
182,659.72
商业银行各
1,239,634.
131,603.16
银行各项业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各项业
5,060,974.7
445,730.97
银行各项业
2,502,390.8
315,982.48
塑料编织袋
生产、销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产业投资、
112,341.910
106,647.64
医疗器械研
发、生产、
奶牛养殖;
牛奶、乳饮
阳市修文12
料加工、销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旅行社各项
各项担保业
务及相关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服
务,投资咨
企业(有 13 日
国际航空客
货运输业务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货物运输、
路 30 号之
物流及仓储
105 号五、发行人业务介绍(一)发行人主要业务与产品
温氏股份的经营范围为: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951 号文经营)。生产、加工、销售:禽畜、罐头食品、冷冻食品、肉食制品、饲料;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技术的检测、推广、培训(上述项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是一家拥有 30 多年创业历史的大型畜禽养殖企业,以肉鸡和肉猪养殖为主,以奶牛、肉鸭养殖为辅,同时配套经营食品加工、农牧设备制造、动物保健品制造等产业。
2015 年,公司商品肉鸡销售量达到 7.44 亿只,占全国黄羽商品肉鸡出栏量的 19.95%。2016 年,公司商品肉鸡销售量为 8.19 亿只,占全国黄羽商品肉鸡出栏量的 20.97%。
2015 年,公司商品肉猪销售量达到 1,535.06 万头,占全国肉猪出栏量的 2.17%。2016年,公司商品肉猪销量为 1,712.73 万头,占全国肉猪出栏量的 2.50%。(二)发行人所在行业概况
1、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归属于“农、林、牧、渔业”之“畜牧业”,行业代码“A03”。
我国肉鸡和肉猪养殖、鸡肉和猪肉流通、饲料生产分别由其各自的主管部门管理。肉鸡和肉猪的养殖、屠宰和饲料生产由农业部管理;肉鸡和肉猪及相关肉产品的国内流通和国际贸易归商务部管理;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的制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中国畜牧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内企业间、地区间生产经营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市场发展趋势,提出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建议等。
公司为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会长单位和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会长单位。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在农业、畜牧业、饲料行业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具体如下表所示: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对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畜 牧 法》[2005] 易与运输、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做出了相关规
主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农产 品质 量安全
和标识、药物及添加剂的使用及相关监督检查等方
法》[2006]
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 无 公 害 农产 品 管理 办 法》 [2007 主要对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产地
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主要对动植物的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进出 境动 植物检
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等方面作出了相
疫法》2009 年修订版]
主要对饲养场及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
《 动 物 防 疫条 件 审查 办 法》[2010] 所、无害化处理场所、集贸市场等的防疫条件,相
关证书的过渡安排及取得做出了相关规定
主要对加强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培育和种畜禽生产
《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 年修订版]
经营管理,提高种畜禽质量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饲 料和 饲料 添 加剂 管 理条 例》 主要对新产品的审定与进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
[2011 年修订版]
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作出相关规定
主要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 年修
与加工等及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等做出概
主要对动物疫病的预防、疫情的报告通报及公布、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动 物 防疫 法》
动物疾病的控制和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2013 年修正版]
动物治疗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 饲料和 饲料添 加剂生 产许 可管理 主要对规范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的审查,设立的要求 10
办法》[2013 年修订版]
和审查程序作出了相关规定
主要对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兽医医疗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兽药 管理 条例》 11
位、新兽药审批和进出口兽药管理等作了相关行政
[2014 年修订版]
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定
主要对国家食品安全的标准做了新规定,加大了损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 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针对百姓关心的 12
[2015 修 订 版 ]
网络食品、转基因食品、保健品食品、婴幼儿乳粉、
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3)行业主要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一号文件”
为规范和促进我国畜牧业发展,提高我国畜牧业现代化水平,保障农产品供给,中共中央、国务院自 2004 年以来连续多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对畜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方针以及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措施做出了重要部署,具体如下表所示:序号
积极发展农区畜牧业,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补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 提供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农民和企业购买优良畜
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4]
禽、繁育良种,通过发展养殖业带动粮食增值;鼓
励乡村建立畜禽养殖小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搞好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积极发展
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
节粮型畜牧业,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
策的意见》[2005]
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
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
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
区建设试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
发展健康养殖业,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做
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大做强畜牧产业
若干意见》[200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 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对规模养殖实行以奖代补,
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 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继续实行对畜禽养殖业的各
收的若干意见》[2008]
项补贴政策;建立健全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制度
加快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采取市场
预警、储备调节、增加险种、期货交易等措施,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2009 年促进
发展生猪产业。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
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
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增加
见》[2009]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投资,加大信贷
支持力度,落实养殖场用地等政策
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园艺作物生产设施
化、畜禽水产养殖规模化;支持建设生猪、奶牛规模
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畜禽养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
加工一体化;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重大
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
动物疫病防治,完善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基层防疫体
础的若干意见》[2010]
系建设,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
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
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 设。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
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 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
能力的若干意见》[2012]
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
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
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园艺作物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 准园和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规模。以奖
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 代补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进种养业良种
干意见》[2013]
工程,加快农作物制种基地和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
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序号
励政策,研究制定粮食作物制种大县奖励政策。
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
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 10
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
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见》[2014]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
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
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
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 11
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
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
见》[2015]
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
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
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
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通过结构调整和 12
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措并举通过
的若干意见》[2016]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
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
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13
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
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
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7]
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
内生发展动力
2)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畜禽相关产业政策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国务院各部委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众多与畜禽养殖相关的具体产业政策,促进畜禽养殖行业及所属企业的发展。其中,家禽养殖产业政策重点针对疾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等;肉猪养殖产业政策重点针对母猪饲养、肉猪良种、标准化规模养殖、疾病防控、化解市场价格周期性大幅波动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等。 序号
对于重点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
进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扶持;要积极
《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
探索和逐步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的风险共
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八部委印发关于
担机制,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
财税政策和制度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帮助龙头企业
意见的通知》[2000]
和农户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对重点龙头企业从
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确定了包括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 国务院关于促进 畜牧业持续 健康
畜牧业生产初步实现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
发展的意见》[2007]
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在内的总体目标。指出了优化畜序号
产品区域布局、加大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
健康养殖、促进畜牧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产业化经
营等加快推进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的具体举措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 贯彻国家政策,针对我国畜牧业的发展情况和饲养方 3
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式及结构的变化,对规模化养殖用地提出新的要求和
《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 规范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工作、建立养殖档 4
知》[2007]
案、加强监督管理等
主要目标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
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
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相互
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推进农
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
《 国务院关 于支持 农业产业化龙头 5
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
企业发展的意见》2010]
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
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
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
优势产业体系;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
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畜禽标准化生产,就是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
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
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
按程序组织生产的过程。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
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 6
管常态化。提出力争到 2015 年,全国畜禽规模养殖
模养殖的意见》[2010]
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 10-15 个百分点,其中标准
化规模养殖比例占规模养殖场的 50%,畜禽标准化规
模养殖场的排泄物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重大
动物疫病防治能力显著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
提出了坚持发展规模化养殖、坚持优化结构布局、坚
持数量质量发展并重、坚持推进农牧结合、坚持科技
兴牧等五大基本原则;提出了畜产品有效供给得到保
《 全国畜牧 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 7
障、质量安全水平近一步提升、畜牧业产业素质明显
划( 年)》[2010]
提高、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等六个发展目
标;部署了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等六个
提出了稳定提高禽畜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禽畜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 年畜 业建设,加强生猪核心育种监管,加快推进生猪联合 8
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
育种。加快建设现代饲料生产体系,完善饲料质量安
全监测计划,继续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提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带动农户
《中共中央办公室厅、国务院办公厅 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
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 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 9
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 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
知》[2014]
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
提出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大型养殖场、屠
宰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可以接受委
托,有偿对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 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托养殖场、屠宰场、10
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2014]
专业合作组织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建设病死畜禽收
集网点、暂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将病死
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
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
地,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严格确定配套设施用地;
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
管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引导设施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 建设合理选址,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规范设施农11
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14] 用地使用,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通过经营者与土
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乡级政府的管理作
用;加强设施农用地服务与监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
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加强监督,建立制度,分工合作,
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财政补贴、减免部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和财政 12
若干措施》[2004]
贴息支持、增强疫苗供应保障能力、保护种禽生产能
力和家禽品种资源等
提出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
工作(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 费由政府负担
80%,殖户场)担 20%)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
《 国务院关于促进 生猪生产发 展稳 立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扶持生猪标13
定市场供应的意见》[2007]
准化规模饲养、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加大对
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的政策,同时建立和完善生猪的
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完善
猪肉储备体系等相关政策
提出保护母猪生产能力,提高母猪饲养管理水平;加
强对各类养殖户的引导和扶持,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
《 农业部关于促进 生猪生产稳 定发14
饲养;加大实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生猪生产效益;
展的通知》[2007]
加大疫病防治力度,降低生猪饲养风险等促进生猪生
产稳定发展的要求
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决定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的
奖励制度,奖励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
《 财政部:中央财 政决定建立 对生 专项使用”的原则进行。奖励资金将专项用于规模化15
猪调出大县的奖励制度》[2007]
生猪养殖户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生猪养
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及
防疫服务费用等发展生猪生产支出
为了保护和提高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调动农民养殖
母猪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由中
财 政部关于印发《 能繁母猪补 贴资 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设立的专项补贴资金。其中补16
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2007]
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 50 元,补贴资金由国家承
担。其中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负担;中西部地区由中
央财政负担 60%,地方财政负担 40%序号
为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经国务院批准,从 2007 年起
《 农 业 部 关 于 做 好 能 繁 母 猪 补 贴 国家财政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财务部审核的17
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2007]
能繁母猪存栏量进行补贴,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
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做好补贴落实工作
为解决猪肉价格反弹回升并持续高位运行问题,提出
要加大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支持力度,继续推进能繁母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扶 持 猪保险政策,继续扶持生猪规模养殖,实行生猪良种18
生 猪 生 产 稳 定 市 场 供 应 的 通 知 》 补贴政策,切实抓好生猪防疫工作,严格控制饲料价
格上涨,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规模化畜禽养
殖用地政策,建立健全生猪生产预警监测体系和信息
报送与发布机制
中部生猪主产区的发展重点是进一步转变传统养殖
方式,采取农牧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规模化、标准
《 农 业 部 全 国 生 猪 优 势 区 域布 局19
化养殖水平,扩大屠宰加工能力;完善良种繁育体系,
规 划 》 [2008]
开发利用优良的地方品种资源,培育特色优势,立足
于扩大本地市场,确保大中城市销区市场供应
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
格过度下跌,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
保障市场有序供应。在生猪价格过度下跌时,国家将20
六部委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
采取发布预警指标,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使猪肉与
控预案(暂行)》[2009]
粮食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指
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为落实《中国保监会农业部关于做好生猪保险和防疫
(保监发〔2007〕68 号)精神,加快形
成生猪保险与防疫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局
《中 国保监会 、农业 部关于 进一步
面,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生21
加 强生猪 保险和防疫 工作促进 生猪
猪生产发展,提出了保险监管部门、兽医部门和保险
生产发展的通知》[2009]
经办机构协同推进生猪保险与疫病防治工作、共同建
立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管理体系、建立防疫与保险信息
共享机制等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加快生猪遗传改良
《 农 业部关于 印发全国生 猪遗传改 进程,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增加养猪效益。国家支持22
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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