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雷与韩梅梅21521和李明两人共有93本书李明和李雷两人共有106本书三人中书最多的是最少2倍他们各有几本书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8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日机构部函
【号文准予延期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
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
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
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
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
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
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同时,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基金名称仅表明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
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本基金为股票
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
用风险。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
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
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
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
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绪言 ..................................................................................................................................... 4
第二部分、释义 .....................................................................................................................................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8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64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68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 ............................................................ 69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83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101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 103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104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 11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1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4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5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121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27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9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4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8
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 ...................................................................................................... 160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4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 165
第一部分、绪言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景顺长城沪港
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
9、 《基金法》:指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自日起实施,并经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
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业监督管理委员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4、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日)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该工作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和招募说
明书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
5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日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江西财经大学教师,江西省
审计厅办公室主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会计师,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6年7月加入本公司,任职公司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
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年
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年间担任公会主
席。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年间担
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黄海洲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9月起,历任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会计、工程管理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干部,新江南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起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
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
经验及知识,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
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
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
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晓西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现任北京
师范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召集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李翔先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
部总经理。现任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
历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
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
所、福建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经纪业务管理部。现
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联博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员、
中国研究总监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亚洲(除日本外)增长型股票投资负责人、
高级副总裁,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裁。2014年4月
加入本公司,任职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分行国际业
务部,担任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
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美国穆迪KMV公司研究员,美
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
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2012
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代中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
部投资经理、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
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2016年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部副经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
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
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研发中
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
理审判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
总监助理。2008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
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詹成先生,通信电子工程博士。曾担任英国诺基亚研发中心研究员。2011
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自2015年12月
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黎海威先生,经济学硕士,CFA。曾担任美国穆迪KMV公司研究员,美国贝
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香
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2012年8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投资总监,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3
年10月起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15年海内外证券、基金行业从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黎海威先生曾于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管理景顺长
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詹成先生兼任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黎海威先生兼任景顺长城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
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
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康乐先生,总经理;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兼量化及ETF投资部投资总监;
余广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陈文鹏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监。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度进行证券投资,但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
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
开并独立核算。
4、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
行合规性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
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
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
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
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
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
控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
赋予的其他职责。
2)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
会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
的评估和控制,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
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各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
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
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需要时指导业务方
向;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责界定业务风
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3)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
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
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
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
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
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基金、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考核包
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
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4)督察长: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
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
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5)法律、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
工作,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
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
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
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培训,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对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
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
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
公会等进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
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及日常经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设立部门和岗位时要确保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
持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基金资产、受托资产、自有资产、其他
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此外,公司设独立的督察长和法律监察稽核部,督察长和
法律监察稽核部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和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
状况的检查监督上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
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
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督察长和法律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
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
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
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
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
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
离制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
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
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
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
程序,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
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
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
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
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防范操守风险等方
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
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
训,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
题带来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
中国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
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7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16,92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62亿
元,增幅3.4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7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1%至1,390.09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
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
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
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
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
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
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
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南通分行、总行计划
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
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北京市分行国际部、
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国已托管75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
内的高度认同。中国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
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 话:8-1663
联系人:周婷
客户服务电话:8、
网 址:www.igwfmc.com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
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3)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4)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 830 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于慧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0)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 95352
网站:www.bsb.com.cn
(11)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刘晔
电话:025-
传真:025-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96400(江苏)
网址:www.njcb.com.cn
(12)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葛晓亮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中山东二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户服务电话:021-
网址:www.srcb.com
(1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牛映雪
客户服务电话:96688
网址:www.zybank.com.cn
(15)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卢媛薇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16)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常州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7)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樊海波
电话:028-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tf.cn
(18)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客户服务热线:0、400
网址:www.cgws.com
(19)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0)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1)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2)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号10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
传真:010-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3)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98
网址:www.ebscn.com
(24)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5)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胡创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热线:010-
网址:www.txsec.com
(27)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
传真:029-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2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0)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
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hlzqgs.com
(32)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
传真:028-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33)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4)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户服务电话:9-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5)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6)(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6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7)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8)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csc.com
(39)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层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匡婷
电话:028-
传真:028-
客户服务电话:028-
公司网址:http://www.cczq.com
(4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1)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电话:021-
传真:021-52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shhxzq.com
(4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朱泽乾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9918(全国) 021-;
网址:www.cfsc.com.cn
(4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4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fund123.cn
(4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4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4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myfund.com
(4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
传真号码:010-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5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大厦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北楼)25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0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51)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8-8565
客服电话: 7
网址:www.5ifund.com
(52)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5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王巨明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010-
传真:0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55)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林松
联系人:袁艳艳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xds.com.cn
(5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长征、林凌
电话:010-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5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6-10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5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5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6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网址: www.chtwm.com
(6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75-9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62)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26号田面城市大厦18A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600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63)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网址:www.5irich.com
(6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65)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徐鹏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6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法定代表人:张欢行
联系人: 李昭琛
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010-
网址:http://www.xincai.com/
(6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lufunds.com
(6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6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7-815
客户服务电话:7
网址:www.jinqianwo.cn
(7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姜颖
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7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020-
网址:www.yingmi.cn
(7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7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jnlc.com
(7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7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2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裴小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
网址:www.hgccpb.com
(7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7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
法人代表: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客服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7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
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孔繁
客户服务电话:027-
网址:www.buyfunds.cn
(7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8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226
传真:025-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1)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021-
网址:https.//www.wg.com.cn
(82)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010-
客服电话:
传真:01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8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8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85)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8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87)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88)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cmiwm.com
(89)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gomefund.com
(9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翟相彬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9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
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jiyufund.com.cn
(92)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王旋
电话:025—
传真:025—
客服电话:
网址:http://jr.tuniu.com
(93)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18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4楼C座
法定代表人:胡天翔
联系人:卢奕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www.jp-fund.com/
(94)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95)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96)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9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www.fund.jd.com
(98)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封路977号1幢B座812室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陆纪青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998fund.com
(9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单元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王峰
电话:028-
传真:028-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10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0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朱学勇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0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义雪辉
电话:021 -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021-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103)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309
法定代表人:张秋林
联系人:张秋林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010-
网址:http://fund.qiushicaifu.com
(104)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010--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05)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B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bjdyfund.com
(10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07)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曹砚财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xiquefund.com
(108)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院九思文创园5号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任淑桢
联系人:周映筱
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10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10)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1单元3层01号、2单元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1单元3层01号、2单元3
法定代表人:张岩
联系人:李玉磊
客户服务电话:400-
网址:http://www.cefcfco.com/
(111)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徐海峥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021-
网址:www.youyufund.com
(112) 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小区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王清臣
客户服务电话:
(113)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基地3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苏曦
电话:8-8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6088
网址:https://www.gxjlcn.com/
(114)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钟伟
电话:138-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021-
网址:http://www.msft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 话:8-1902
联系人:曹竞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朱宏宇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经中国证监
会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经中国证监会证
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日机构部函【号文准予延期募集。
一、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四、募集方式与募集期限
本基金同时通过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两种方式公开募集。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
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发售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发售面值发售,采用全额缴
款的认购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募集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减或变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
六、认购费用
投资者认购需全额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M)
100万≤M<200万
200万≤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七、认购的具体规定
1、认购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认购款项支付: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
额到账则认购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2、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3、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不
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投
资者可多次认购,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认购期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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