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十年初,再见天之涯海之角.共饮一杯酒,粲若红颜开.人生有此乐,知复能几回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什么?

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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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瑟的秋风无力的吹卷着黄叶,西下的夕阳也吝啬地收起它那最后一点残辉,空旷的天地间无不充溢着死一般地寂静,深后的土地幽幽散发着死亡的气息,夕阳下,一位饱经战斗的将军站在高阜之上,一双布满愤怒的眼睛直直的望着远方----那就是失地.

'圆睁的怒目逼射出万丈的豪情,夕日的冷静早以随着手中的剑颤抖了,犹豫早以踏乱了脚下步伐,面对前方的失地,我无言....

将军,进吧,失地就在前边,况且,在那城中还有我的老母,她还等着我回去呢.

一股热热的东西无声的从眸中滑落,我深知,身后这帮兄弟都是别了妻儿老小跟着我走南闯北,征战杀敌的,他们已好久没回家了,谁又何尝不想家呢?眼见着冬天一天天逼近,有快到年关了,想必他们的亲人正倚门而望等他们回去团聚呢,可是,我该怎么办?若进了,这边有朝廷搬来的12道金牌,如果进了,我就会立刻背上欺君之罪,但是不进,于心不甘呐,都快把敌人赶出我们的土地了,只要在向前进一步,失地就能收回把敌人赶出我们的土地.但是,只要令一出,我就成了不忠不孝的人了,那还怎么能对的起“精忠报国‘‘.

我该怎么办?我只是一个臣子,不听君言何谈讲报国,啊!你让我岳飞该怎么办呀?

老天无眼,老天无眼呀,想我岳飞英明一世,却逃不过奸臣贼子之手,痛哉,悲哉!

萧萧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走出大帐,一抬头就看见士兵们个个精神十足,齐声呼道;将军,进吧,作为军人,我们以战死杀场为荣,更不允许让敌人占领我们的土地,既然我们生在这里,我们就要保护她.看见他们个个满怀爱国激情,让我也背增勇气.

于是,在天快破晓时,我身披战甲,亲率众兄弟一起冲上战场,与敌人决一死战,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为了身上那还隐隐作痛的“精忠报国‘‘和母亲临终的遗言,更为了脚下这片土地,我们冲呀!

仅管我隐隐约约看到了风波亭那个被斩首的我,但,我不悔.因为我知道我这样做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的起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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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舞会结束返回房间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了,亚夜这几个妮子将奥丽娜和菲欧娅两位公主“塞”给我後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她们真是群小可人儿我是越来越爱她们了。

  两位公主知道将会发生什麽事情,她们两人都快羞的燃烧起来了但仍乖乖的站在我身旁,纯洁的芳心像活泼的小鹿一般蹦跳个不停。

  我满心得意与自豪的看著她们那千变万化的表情和妩媚无限的诱人美姿,实在是心痒难忍之下我一把将她们抱入怀中倒在了大床上。

  两位公主的反应并不相同,奥丽娜大概是因为前几天经常受到我的“袭击”的缘故,此时虽然羞涩至极但仍勇敢的以目光向我倾诉著她对我的情意,白玉般的小手也主动的环住了我的脖子,而菲欧娅则像极了一只受到了惊吓的可爱小白兔,她娇躯轻颤美目紧闭的躺在床上,小手紧紧地抓著身下的床单,一副楚楚可怜的动人样儿。

  美女在怀之下我顿时色心大起,两手灵活的探进了她们衣内抚弄著那高耸而又极具弹性的玉球,呜,手感好极了,美妙极了,这里真是男人的天堂啊。

  奥丽娜和菲欧娅的小嘴中都发出了诱人的呻吟,娇躯如两条最美丽的大蛇一般在我身下蠕动扭曲著,体温急速飞升,但她们对我的侵犯却没有丝毫的抗拒,奥丽娜还主动的献上了艳红的樱唇让我品尝。

  在我双手的飞速动作下她们身上的衣物越来越少,两具精雕玉琢天地杰作最终出现在了我眼中

  一直紧闭著美目任我轻薄的菲欧娅突然玉臂一伸紧紧地抱住了我,如寒潭秋水一般的璀璨明眸睁了开来现出无尽的情丝缠绕向了我,她娇柔地道:“来,我将人给了你,心也给了你,从此以後我就是你的人了┅┅来┅┅我爱你,永远永远,让我现在就成为你的吧!”

  面对著佳人的如许深情我真是不知该如何报答了,惟有以心换心,用我的所有来保护她们,疼惜她们。

  就在气氛进入了最迷人的高潮,我准备采摘这两躲高贵美丽的娇花的时候不识相的敲门声突然响起,同时还传来一阵熟悉的叫声:“老大!是我,拉拿特,快开门┅┅”

  我咒骂了一声万分不舍的从两具绝美的赤裸娇躯上离开,好在我还没有脱衣服,否则穿起这件复杂的礼服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两位美丽的公主也从情欲之中清醒,匆忙抓起衣裙穿了起

来,那种著衣时的优美之姿令我恨不得立即再次将她们扑倒在床上而不去管房外那些杀风景的家伙。

  兰心慧质的奥丽娜眼见我欲求未满心有不甘的样子不由娇媚至极的嫣然一笑,轻巧地走上前来仰首献上了一个香吻然後小声道:“来,我们已经是你的人了,以後随时都可以给你┅┅”

  我不甘心的“咕哝”了几声,见她们已以极快的速度穿好了衣服便狠狠的在她们甜美的红唇上“肆虐”了一番後方始气呼呼的打开了房门。

  站在门外的正是久违了的雷斯、拉拿特、力波、卡罗四人,由汉斯作陪,一见我开门大嗓门的拉拿特立即一把抱住我大叫道:“无名老大,咱们终于又见面了┅┅”

  我忙从这个蛮力男的怀抱中挣脱了出来,兀自余怒未消地道:“你们这几个家伙还真是积极,这麽晚了还来找我。”

  卡罗高兴地道:“我们想你嘛,老大,得到了你的消息後我们就马不停蹄的赶了回来,一到王宫就来找你了。”

  细心稳重的雷斯发现了在我身後又羞又怯的俏立著的奥丽娜、菲欧娅两位公主,久经世故的他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麽事,他的嘴角边现出了一抹诡异的笑意,道:“吴来,可是我们打扰了你的好事?”

  对于对我有知遇之恩的雷斯前辈我一向都是极为尊重的,闻言之下我不由干笑了几声却又不知该如何回答。

  拉拿特三人也见到了我身後的两位公主,震惊之余他们尴尬的笑道:“老大,原来你在┅┅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不知道,我们马上就离开,你们继续┅┅”

  我双臂一挥发出一股强劲的吸力将他们吸纳入了房间中,道:“继续你个头啦,什麽气氛都被你们给破坏了。算了算了,进来吧。娜娜,小娅,帮我们泡茶来好吗?”

  两位公主满心欢喜的应了声“是”,就像两个乖巧听话的小妻子一般走向了厨房。

  力波惊讶地吐了吐舌头,道:“老大,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那可是两位公主啊,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中的两位,平时我们见一面都难,你竟命令她们去为我们泡茶,我不是在做梦吧?”

  我得意地道:“对别人而言她们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但对我来说她们是我心爱的妻子,只是我的妻子,我想在我面前她们也不想成为公主吧。”

  “那是当然的了,我们只是吴来的妻子,永远都是,公主的身份又不会

让我们多受到丈夫的疼爱,若他把我们当成公主一样敬畏那可就是我们真正的悲哀了。”

  两位公主分别持著茶壶和茶杯从厨房走了出来,菲欧娅一一为我们倒好茶,见拉拿特等人仍是一脸的拘谨(他们都是蕾因公国的军人,对他们而言菲欧娅公主就像是女神一样的存在)她嫣然一笑道:“你们都是来的兄弟而我是他的妻子,我们都是一家人,你们再把我当成公主我可不依哦。”

  洒脱的雷斯率先端起茶杯品尝了一口,道:“好茶,真是好茶,想不到弟妹你们对于茶道还真有一手,吴来你真是好福气,什麽宝都被你给拣到了,我无能当你的前辈,若不嫌弃就叫一声大哥吧。”

  我站起身来举著茶杯向他道:“大哥,让小弟以茶代酒敬大哥一杯,一世人两兄弟,大哥,咱们干!”

  我一口饮尽了杯中的香茶,醉人的醇香与芬芳顿时溢满了我的口腔,茶是极品,泡茶的手艺也是绝佳,难怪雷斯会赞不决口,我果然是拣到了了不起的珍宝,以後定要她们天天泡茶给我喝。

  雷斯也起身将茶一饮而尽,然後我们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黑色的死神与魔神的王者在这一刻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兄弟盟誓,圣魔大陆的历史从此揭开了新的篇章(‘黑衣死神’雷斯横扫圣魔大陆,建立不朽的传说的故事将在〈我是大法师〉後传〈魔神召唤士〉中予以详述,敬请收看)。

  拉拿特、汉斯、卡罗、力波四人也“霍”的一声站了起来,道:“我们四人不才也愿附骥翼下同两位老大一起开创一份伟大的事业。雷斯大哥,吴来老大,咱们干!”

  他们将手中香茶饮尽之後扬手将茶杯掷到了地上,我和雷斯也将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

  于是这一夜就在我们以茶代酒剖心畅谈中度过了,虽然与我原先的设想背道而驰但其兴奋程度却不稍逊,奥丽娜与菲欧娅两位公主则尽了做妻子的本分,又乖又巧的为我们倒茶、送水并不时的插嘴提点意见,拉拿特四人见状之下嫉妒的眼楮都红了,若是“大地骑士”帕克也在的话定会羡慕的直流口水。

  我们虽然一夜未睡但精神却出奇的振奋健旺,丝毫没有感觉到漫漫长夜的流逝还是一大早赶来向我“问安”的亚夜诸女打断了兀自把茶言欢的我们。

  冰雪儿向我丢了个大白眼,道:“来,你也真是太不会把握时机了,这麽好的夜晚你不

同两位公主姐姐分享却和这几个臭男人疯在一起,枉我们还特意给你创造机会。”

  奥丽娜二女闻言顿时不由霞烧双颊,我则笑著将她拥入怀中道:“小妮子你这就不懂了,我们男子汉之间的铁血豪情可并不比缠缠绵绵的儿女之情差上分毫哦。”

  这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只见帕克一身骑士铠甲的大步走了过来,人还未至他那如铜钟大鼓般的大嗓门已嚷开了:“我说你们怎麽还在这里啊,斯普洛尔家族的人都已经到达校场,就等著你们了。”

  雷斯奇道:“斯普洛尔家族?吴来,究竟发生了什麽事?你们同这蕾因公国的第一贵族世家之间有了冲突吗?”

  我握住歌妮的纤手将她拉了过来,道:“也没什麽,只是在入城的时候因为霍恩?斯普洛尔伯爵对我的一些不恭行洛u荞q妮这个妮子向他提出了决斗,时间就是今天。”

  雷斯的双目中闪过深思的光彩,道:“霍恩伯爵的实力虽然大是不弱,再过几年有望获得圣骑士的称号,但目前他绝对不是歌妮元帅的对手,霍恩伯爵或许是血气方刚不计後果,但他的父亲威比斯公爵可是一个极有智慧的人,霍恩伯爵如今又是斯普洛尔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他难道不怕绝後吗?”

  菲欧娅道:“这一点我也觉得很奇怪,霍恩伯爵也应很清楚自己的力量尚及不上歌妮姐姐,可他在昨夜舞会上却表现的信心十足有恃无恐,而且他还宣称在胜过歌妮姐姐後向来挑战决斗,看他的神情仿佛是吃定了来和歌妮姐姐似的,真是让人想不通。”

  我略一沉吟,道:“不管他有什麽仗恃,妮子,你一定要小心不可大意轻敌啊。”

  歌妮轻轻地点了点头,蔚蓝的美目中闪烁出了湛然的神采,圣魔大陆上有史以来唯一的女性圣骑士――“骑士之花”歌妮?雪兰特将再一次踏上骑士的决斗场。

  骑士间的决斗与剑士、战士们的那种剑来斧去的战斗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礼仪与形式――决斗前双方先相互行礼,然后相距百米骑着战马挺枪冲刺击杀,若有一方坠于马下而又侥幸未死的话另一方可继续追杀,直至一方死亡或认输为止。

  歌妮在离开莱因哈特王国的时候将自己的铠甲、长枪等装备都随身携带,唯一遗憾的是她那匹“金阳”神驹以在冰原大战时亡于冰清影的“黑暗暴风雪”之下,不过菲欧娅特意为这位同闺姐妹从王宫御

马中挑出了特别神骏的一匹为她的坐骑,虽及不上“金阳”但也是远胜凡驹数倍了。

  按照我原本的打算是想让金子充当歌妮的坐骑参战,但歌妮认为骑着龙王去参加决斗有以大欺小之嫌,这样对霍恩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我的打算也只好作罢。

  歌妮穿上铠甲,装备好了长枪、盾和剑之后在我们的簇拥下来到了校场,面积巨大的校场如今已是人山人海,蕾因公国的头面人物们将周围的看台坐的满满的。

  这个校场原本就有作为决斗场的功用,设备齐全,贵族们之间的决斗一直都是在这里举行,尤其今日的决斗双方是名震圣魔大陆的“骑士之花”歌妮。雪兰特和蕾因公国第一贵族世家继承人“无双贵公子”霍恩。斯普洛尔伯爵,有许多人在天还未亮之时就到校场上来占位置了。

  当我们到达的时候人群中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绝大多数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周围的绝代佳人们的身上。

  高坐在看台中央的海力克国王向我招了招手,我遥遥的向他行了个礼,带着歌妮她们走向了校场的右侧(骑士决斗惯例之一:双方分居校场两侧,决斗前不得接触),雷斯他们军职在身受身份所限不能和我们在一起,向我们打了个招呼后走向了看台,菲欧娅却是毫无顾忌的跟随在我身旁。

  魔界战士们早已在校场右侧搭好了帐篷等应用物品,我们一到达菲利奥等军团长就立即迎了过来。

  身材高巨的力男主动前来为歌妮牵马,但他那比巨熊还要高大壮硕的身躯却使战马吓的连退了好几步,众人见状之下都笑了起来。

  大家为歌妮做了最后的检查,这时主席台上的司仪人员向我们挥了挥手中的小旗,这是决斗要开始了的通知。

  不知怎的,面对着这场即将举行的稳赢不输的决斗我心中却产生了一种不详的预兆,这种感觉一直挥之不去的萦绕在我的心头,实在是怪异的很。

  眼看歌妮策着战马即将踏上决斗地,我闪身来到了她的马前示意她先下来。

  歌妮疑惑不解的从马上跳了下来,摘下密封式的头盔向我道:“来,你还有什么事要嘱咐我吗?”

  我从脖子上摘下了“心之铠甲”的项链为她戴好又取下了“灭光戒”套在了她的手指上,道:“我心中总有一种不详之兆,以你的精神力量的强度应该可以使用这两种道具,有备无患嘛。”

它们的使用方法向歌妮讲了一遍,若是时间允许的话我还打算制作一个送给奥丽娜的那种“两极晶戒”给她防身,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歌妮仰起粉脸献上了她红艳的樱唇,热吻过后我捏了捏她的粉腮道:“妮子,千万小心啊。”

  歌妮甜甜的一笑,道:“我可是‘魔神王’的女人,又有谁能伤得了我?来,你就在这里等着你的小妮子的胜利归来吧。”

  她戴上头盔闪身掠上了战马,轻叱一声战马踏着小碎步走上了校场。

  看台上响起了震天的掌声与欢呼声,还有不少人在叫着:“‘骑士之花’!‘骑士之花’……”,当然那全都是些年轻的贵族子弟们。

  突然间,所有的声音猛的嘎然而止,整个大校场变的鸦雀无声,全部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一处,集中到了一名全身金光闪耀的金甲骑士的身上。

  从骑士周身金色铠甲上所散发出来的金芒刺的人眼睛发痛,仿佛天上地下同时出现了两个太阳。

  海力克国王“霍”的站了起来,喃喃地道:“果然……威比斯你果然将它们给了霍恩,你难道不知道……唉,我不应存在侥幸心理,应该早点将此事告诉吴来才是,希望不会出什么事情。”

  在金甲骑士出现的一刹那歌妮就感觉到了一股庞大至极的气势扑面而来,她的芳心中不由暗自惊讶,忙凝聚起了精神力量准备应战。

  我的目光也被金甲骑士给吸引住了,同时我感应到了一种充满了神圣与战意的气息从他那里散发了开来,那根本就不是人类所能拥有的气息而应是……应是……

  亚夜惊异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那好象是‘战神武装’……”

  我猛然转身,道:“小夜,你在说什么?”

  大家的目光都望向了亚夜。

  亚夜的柳眉轻轻的皱了起来,面含忧色地道:“我父王喜欢收集各种拥有强大力量的铠甲和武器,他曾向我讲过最强的几种神器的形态和功用,若我没有看错的话那个霍恩身上装备的正是父王曾向我说过的‘战神武装’,是昔日天界战神的铠甲和武器,战神在被父王击败后就消失不见,他的‘战神武装’也随之消失,父王派人找了好久都一无所获,想不到……”

  普希闻言顿时为姐姐的安危万分担心,忙道:“这‘战神武装’很厉害吗?”

  亚夜点了点头,道:“何止是厉害,简直就是可怕。‘圣灵铠甲

’可以令所有的攻击魔法无效,‘神迹之盾’能够将魔法反射而回,‘刺天龙枪’的穿刺力是任何结界都无法防御的而‘光明圣剑’则内蕴圣光系力量,当日父王也是好不容易才胜过战神的。来,歌妮恐怕……”

  我心中亦不由忧急交加,但决斗既已开始就不能停止了,否则歌妮圣骑士的威名也就在此终结了,我也只能在一旁为歌妮祝福。

  当然,我也做好了在万不得已的时候出手的打算,比起爱人的生命来区区名声又算得了什么?

  金甲骑士在马上摘下头盔现出了霍恩那俊美无比的面容,他遥遥的向看台上的海力克国王行了个礼然后又戴上了头盔,伸手从战马鞍旁取下了金光粲然的“刺天龙枪”,枪尖直指向了百米外的歌妮。

  海力克国王向着神威凛然的霍恩叹了口气,从身旁的帕翠丝王后那里拿过了一方丝巾高高举起。

  一时间,海力克国王手中的这方丝巾成了所有人目光的焦点。

  随着海力克国王手腕的一抖丝巾飘飞而出缓缓落下,场中所有的人都紧盯着这飘拂而下的丝巾。

  在丝巾触地的一刹那,歌妮和霍恩的坐骑战马都发出了一声高昂的长嘶,撒开四蹄向着对方狂奔而来。

  歌妮手中的骑士长枪是用上好的山毛榉木制成的(绝大多数的骑士长枪都是木制的,因为西方的骑士专用长枪同东方的不同,最短的也长达三米以上,分为枪尖、枪档、枪柄三个部分,这种造型的长枪若是用金属铸造其重量至少也在百斤以上,拿着这种长枪别说是战斗了连动作都成问题,所以除了传说中的几种神器〈如拉哈尔特的‘铠甲魔枪’〉和个别的天生神力的骑士的特制专用枪外所有的骑士长枪都是用坚实的木料制成的,但即使是木制长枪其重量也在三四十斤左右,只适用于马上刺击),长四米七重达五十三斤,是她平时用的最顺手的样式(呵呵,怪力女),此时她将精神力量通过“辉煌玉镯”转化为一层闪亮的光芒附于骑士长枪之上,以雷霆万钧之势向着迎面而来的霍恩使出了骑士技――“突刺”。

  霍恩所用的“刺天龙枪”重达一百二十余斤,但此时在他手中却像是轻如鸿毛一般,在他使出“突刺”冲击的同时“刺天龙枪”上闪射出了刺目的金芒,在战马的高速冲刺之下看起来宛如一道灿烂耀眼的金色光带,威凌至极。

  说时迟那时快,歌妮和霍恩

之间百米的距离在两匹骏马良驹的全速飞奔之下转瞬间就消失了,在两人接近的一刹那两支长枪如两道惊电一般直刺向了对方。

  两马交错而过,歌妮的盾和骑士长枪的枪尖爆裂成了碎屑,她的纤手也被震破,鲜血染红了手套,最令人忍不住要叫出来的是她的头盔已经不知所踪,黄金般的长发披散了开来,而她铠甲的胸口部位也裂开了一个大洞露出了里面的紧身衣。

  霍恩被歌妮的长枪在胸口上刺了个正着,硬生生的被震落马下,但他在地上翻滚了几圈后却毫发无伤的站了起来,举起“刺天龙枪”对着歌妮发出一声得意的大吼。

  在方才二人交接的刹那间,身为圣骑士的歌妮比霍恩快一步的将长枪正中的刺在了霍恩的胸口上,结合了歌妮的精神力量和战马的冲刺之力的这一击那是何等的厉害,纵是重骑兵那厚重的铠甲也可以在瞬间洞穿。

  然而,霍恩身上的“圣灵铠甲”却硬生生的挡住了歌妮的全力一击,坚胜钢铁的山毛榉木所制成的长枪枪尖在巨力的冲击下碎成了木屑,同时霍恩的“刺天龙枪”也在歌妮一怔的刹那间刺了过来。

  霍恩本已具有极强的实力,此时再加上神器“刺天龙枪”的神力,他这一枪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出乎歌妮的预料之外。

  闪避已是来不及了,在极度的危险中歌妮显出了一名身经百战的的圣骑士虽惊不乱的本色,刹那间她将精神力量附于左臂的盾上并以卸力的方式斜着迎向了“刺天龙枪”

  使其只能贴盾划过,但“刺天龙枪”中所蕴涵的力量实在是太强了,虽仅有七分力道击实了盾牌仍将附有精神力量的盾震成粉碎,余势未竭地刺向了歌妮的胸口。

  好在歌妮方才的一击威力极强,虽被“圣灵铠甲”挡住但强大的冲击力仍将霍恩从马上硬震而下,如此一来“刺天龙枪”便够不着距离了,不过从枪上所射出的气劲还是击碎了歌妮胸前的铠甲,震飞了她的头盔。

  也就是歌妮这位身经百战的圣骑士,若是旁人早就惨死当场了。

  旁观的人群中响起了剧烈的喧哗声,我们这一方的人更是紧张至极,都恨不得能上场去助歌妮一臂之力。

  分别被我握住的奥丽娜和菲欧娅的纤手变的又冰又凉,她们的娇躯也忍不住的轻颤着。

  我全身的肌肉也僵硬了起来,精神高度集中随时准备出手。

 歌妮掉转了马头,随着一声娇叱她的娇躯上泛起了一层漆黑的光芒,“喀”的一声她身上原本残破的铠甲已裂成了无数的碎片,取而代之的是一件闪着黑宝石般的光泽的黑色铠甲。

  “心之铠甲”实际上是一种同歌妮的“辉煌玉镯”相类似的道具,只是在层次上要高上许多,能够将精神力量实体化成铠甲的形态,因为人的精神力量是决不相同的,所以在不同的人使用时会有不同的样子。

  吸收了歌妮的精神力量的“心之铠甲”变幻成了最适合她的形态,在我身上的时候“心之铠甲”是护住了百分之六十的身躯的剑士甲,而如今出现在歌妮娇躯上的却是一件包括头盔在内的全身骑士铠,将歌妮的飒爽英姿完全的展现了出来,美丽而又威凌。

  大吼完毕的霍恩弃下了“刺天龙枪”拔出了光芒闪耀的“光明圣剑”,只见他双手握剑闪身跃起竟高达十几丈,随即凌空扑向了居于马上的歌妮。

  “光明圣剑”上所透射而出的光明力量在他的身躯前形成了一道巨大的光刃,裂空锐啸。

  一束七彩的异芒从“辉煌玉镯”处传到了歌妮手上残破的长枪中,在精神力量的加持之下长枪顿时光芒大盛,随着歌妮的一声娇叱长枪脱手直射向了凌空扑下的霍恩。

  霍恩身前的光刃与射来的长枪撞击在了一起,长枪粉碎,碎屑与冲击波四下飞溅其中的大多数都撞在了霍恩的身上,身着“圣灵铠甲”的他虽然没有受伤但却被力量的冲击波从空中震退,他灵巧的一个旋身落回地面。

  歌妮虽然不知道如今霍恩所用的武器乃是神器级的“战神武装”但霍恩所表现出的气势和力量。却令她芳心中暗自惊骇,她如今唯一能仗恃的只有自己身经百战的丰富经验了。

  双腿一夹马腹,战马狂嘶一声直扑向了霍恩,马背上的歌妮闪电般拔出佩剑借助战马的冲刺之力向着霍恩一剑刺出,闪亮的骑士长剑在刺出的刹那间以高速回旋了起来带起了刺耳的锐啸与尖利的气流波动,与拉哈尔特的绝技“溅血裂空刺”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歌妮的这一击正是骑士技之“刺杀”。

  霍恩举起“光明圣剑”想挡住歌妮这威凌的一击,但他的动作终究还是慢了一点,歌妮的长剑贴着“光明圣剑”的剑叶刺入了霍恩的内围,正中他的胸口。

现出了一溜的火星,“圣灵铠甲”虽然拥有着超强的防御力但歌妮的这一击“刺杀”中蕴涵着她全部的力量、物质化后的精神力量、战马的冲刺之力和长剑高速回旋所带起的锋锐的真空波,可谓是无坚不摧,在如此巨力的冲击下霍恩只觉胸口一阵剧痛忍不住连退数步,脸色一片苍白。

  “刺杀”虽然并没有击穿坚固至极的“圣灵铠甲”,但它的力量却透过了目前仅有十分之一的防御力的铠甲,遗憾的是绝大部分的力量都被铠甲所抵消,余下的对霍恩根本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歌妮也并不好受,强大的反震之力令她整条右臂酸痛至极仿佛已不属于身体的一部分,本已受伤的玉手更是鲜血淋漓。

  缓过气来的霍恩厉吼一声左臂上的“神迹之盾”猛然旋飞而出,带着灿烂的金芒直射向了歌妮的坐骑。

  在歌妮从坐骑上跃起的一刹那,这匹罕见的骏马良驹已被“神迹之盾”旋斩中了它长长的脖子,顿时尸首两分倒毙当场。

  身在空中的歌妮以双手握住了长剑的剑柄,随着“辉煌玉镯”的光芒暴闪长剑外围幻现出了一柄巨大的精神力量光刃,以雷霆万钧之势斩向了霍恩。

  霍恩仰首大喝一声以“光明圣剑”刺向了斩下的巨大光刃,在圣剑对空刺击的一瞬间七道晶莹灿烂的光箭脱剑射出,竟是圣光系高级攻击魔法“圣弓闪光箭”。

  歌妮毫不理会“圣弓闪光箭”七道光箭的强劲疾射,娇叱声中她将全心全灵的力量完全倾注于“断空斩”的凌空一击里而将自身的安危交付给了身上穿的“心之铠甲”,她对爱人交给自己的装备有着极大的信心。

  “心之铠甲”的防御形式与“圣灵铠甲”不同,“圣灵铠甲”是以其超卓坚固的防御力硬挡住外来的攻击,在铠甲防御力的承受范围内能使任何攻击无效(包括魔法攻击),但缺点是若攻击力超越了铠甲的防御力则将会对穿铠甲的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心之铠甲”的防御性质属于自行卸力型,不论袭来的攻击力的强度为多少它总能自行将其中的大部分化掉,余下的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则是要看攻击力的强弱和着铠者自身的能力了。

  七道光箭射到歌妮娇躯外漆黑的“心之铠甲”上激起了绚烂美丽的流芒,但在这美丽的光芒中却蕴涵着可怕的破坏力。

  “圣弓闪光箭”的破坏力在

被“心之铠甲”化去了大部分后余下的透过铠甲射到了歌妮的娇躯上,她娇啼一声喷出了一口鲜血,强忍着撕心裂肺的剧痛她的“断空斩”的姿势丝毫未变的凌空斩下。

  她原本可以用手指上的“灭光戒”吸收“圣弓闪光箭”的光明力量或者是闪身避开,但这样一来她的“断空斩”凌空飞斩之势就不得不停止,放弃这个机会实在是太可惜了,歌妮聪慧灵透的芳心在刹那间就做出了决定,以身涉险舍命一击。

  见到了这一幕的我忍不住叫道:“傻妮子!你……”

  因为仰首发剑的缘故霍恩的头抬了起来,这样一来在他的铠甲和头盔之间就出现了一丝空隙,歌妮的目标就是这丝空隙。

  幻化成巨大光刃的精神力量如闪电一般斩入了霍恩的颈项间,场中所有的人顿时都发出了惊呼声。

  “圣灵铠甲”的防御力纵然再强,其脖子活动的部位仍然是毫无防护的,“断空斩”

  光刃斩入了铠甲的缝隙中但预料中的剑至头飞的情景并没有出现,斩入霍恩颈项处铠甲与头盔缝隙中的精神力量光刃突然消失,接着随着霍恩的一声狂叫嘶吼,庞大无匹的力量瞬间从他身上爆发而出,连周围的空间都起了一阵的波动。

  猝不及防的歌妮顿被震飞,手中的长剑变成了满天的碎片散射四方。

  我见状之下再也忍不住了,一个“瞬间移动”使出我来到了歌妮身下张臂接住了她。

  歌妮樱唇一张又喷出了一口鲜血,道:“来,对……对不起,我输了……给你丢脸了……”

  我心疼地道:“傻妮子,不要再说了,我并没有怪你,我的妮子是最优秀的……”

  光明力量迅速向我身上凝结,我的双手上闪烁出了晶莹洁白充满了神圣气息的光芒,正是圣光系终极治疗魔法“生命的光辉”,即使是死去的人只要灵魂尚未离开便能使其复活,此时用在仅是负伤的歌妮身上有点浪费,但我哪里还顾的上这些。

  菲欧娅她们和普希众人都围了上来,担忧的望着我怀中的歌妮。

  歌妮所受到的伤害在“生命的光辉”的照耀下瞬间便全部痊愈,但我仍紧紧地抱着她不肯松手,她也柔顺的将美丽的头颅埋入了我的怀中。

  大家见她没事了方始松了一口气。

  霍恩此时的举动十分古怪,在震飞歌妮后他并没有进一步进行追杀,也没有欢庆自己竟战胜了圣骑士而是一动

不动的站在那里,“圣灵铠甲”所散发出来的金色光芒更加强烈了,强到令人的眼睛根本无法直视。

  若是我和亚夜的注意力没有全部放在歌妮身上的话定会看出霍恩的表现有些不对劲,但此时的我们哪有心思去管他。

  怪异的吼声从霍恩的喉头响起,他下垂的双臂不正常的抽搐了起来,头颅慢慢的转向了看台上的人们。

  一直关注着儿子的情形的威比斯公爵那始终平静无波的脸上浮现出了惊恐的神情,他闪身从看台上直扑而下,口中叫道:“霍恩……”

  威比斯公爵如今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但他昔日也是一名十分优秀的骑士,从看台上扑下的身形依旧是快捷无伦不低于当年的水准。

  但还没等他穿过看台上的人群,静立在校场上低吼的霍恩突然行动了,金芒一闪他直射向了看台,所经之处空气受摩擦响起了尖利的嘶号,宛如鬼哭神嚎一般。

  霍恩的身躯撞在了开台上顿时碎石飞溅,许多观众被爆炸的气流和炸裂的碎石击中,惨叫声不绝于耳。

  刚刚飞身扑至的威比斯公爵也被迎面而来的爆炸冲击波击中,内腑受震之下他忍不住喷出一口鲜血绝望地道:“完了,战神的意识觉醒了……”

  看台上的观众们拼命的四散奔逃,连倒在地上的伤者都不顾了。

  此时的霍恩已经不是原来的霍恩了,潜藏于“圣灵铠甲”中战神的意识占据了他的身躯,方才的疯狂举动便是两个意识在争夺主导权的结果,最终自然是战神占了上风。

  当年战神在肉体毁灭前将意识转移到“战神武装”之中本就不安好心,不过斯普洛尔家族的祖先也是老狐狸一只,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一枚能够干扰精神意识的“生命坠石”,如此一来虽然仅能发挥出“战神武装”一成的力量但却免去了被占据身体的危险。

  方才歌妮的那一记由精神力量构成的“断空斩”斩入“圣灵铠甲”的缝隙中时,“断空斩”的精神力量在刹那间被霍恩挂在胸前的“生命坠石”所吸收。

  “生命坠石”碎裂了。

  失去了“生命坠石”的干扰的战神的意识顿时恢复了自由侵入了霍恩的精神世界,恰好此时因为歌妮的受伤而没有人对他进行骚扰,两种意识的较量还快就进入了白热化,霍恩的疯狂举动就是这种斗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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