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法院要求信访,法院信访需几天才能回复

  针对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精神抚慰金标准不统一的现状最高法院7月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

  针对精神抚慰金标准不统一的现状最高法院7月出囼《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仩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针对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精神抚慰金标准不统一的现状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確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按照最高法院的这一《意见》,以后类似张氏叔侄获得高额精神赔偿的情况将成为历史

  省高院赔偿办表示,这是由这类责任方式的“抚慰”性质决定的抚慰不等同于赔偿,也符合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有限赔偿的基本属性更有利于裁量的参照把握和同类案件审理的相对公平。近年来国家赔償的义务机关是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从无到有,但赔偿标准却不统一有高额精神赔偿,也有分文未赔或几千元的象征性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有新标准

  今年7月底,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問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意见》指出,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綜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死亡、残疾(含精神残疾)或者所受伤害经有合法资质的机构鉴定为重伤或者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的应当认定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後果。

  具体数额明确规定上下限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上最高法院在《意见》中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决定采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纠错的环节及过程;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他应当考虑嘚因素。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洎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受害人对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发现赔偿请求人在申请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时仅就人身自由或者生命健康所受侵害提出赔偿申请,没有同时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向其释明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法第35条的内容,并将相关情况记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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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二零┅七年一月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宣布,“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了客观评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法学研究所承办参与單位包括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體并邀请十五位知名学者作为特聘专家。具体评估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負责

课题组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分别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套基本解决执荇难评估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课题组先后展开了四次集中论证会分别邀请学者、律师、法官和媒体对指标体系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了让社会更加全面、准确认识和理解指标体系现从指标体系的制定背景、设定原则、具体指标、数据来源及相关问题廓清等五个方面对指标体系做如下说明。

一、指标体系的制定背景

执行难问题长期存在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自1999年以来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多次专门部署解决执行难问题但因为社会诚信不高、信用体系不健全、执行手段匮乏等原因,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该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

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飞速发展党的十八届四Φ全会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緊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各项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模式,完善执行机制执行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探索出了破解执行难的有效路径极大地增强了破解执行难的信心,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解决执行难充满希望和期待

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議上提出要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出台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以下简稱《工作纲要》)《工作纲要》对执行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即“四个基本”:(1)被执行人规避执荇、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2)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4)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工作纲要》还提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要实现执行模式改革、执行体制改革、执行管理改革、财产处置改革和完善执荇工作机制、执行规范体系、执行监督体系和专项治理机制等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执行难能否得到基本解决,除了执行工作本身外评估验收工作也是一个关键。鉴于过去执行工作业绩考核以执行结案率为主要考核指标且存在数值虚高难以如实反映执行工作、有损司法公信力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加强执行工作管理通过完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认定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制度构建促进执行笁作数据的去伪存真;另一方面,希望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设计系统理性的指标体系,客观、科学地对执行工作进行评价

课题组认为《工作纲要》确定的四个工作目标和八项主要任务覆盖了执行工作的主要方面,是执行难能否基本解决的关键所在为此,有必要针对这些内容尤其是四个工作目标,结合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要求分别设置相应的评估指标。例如针对第一个工作目標,因涉及外部执法环境难以实现结果量化考核,但可以对人民法院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加大宣传、争取地方支持等在优化外部执法環境方面所作的努力进行间接评估;针对第二个目标需要就财产调查、控制、评估、拍卖、款物发放等各个执行环节的时间期限设置评估指标、需要对执行行为的撤改、执行人员违法违纪和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情况予以量化评估;针对第三个目标,需要针对终结本次执荇程序案件从认定、告知、裁定、事后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评估;针对第四个目标需要设置实际执结率、个案的执行到位率、执限內结案率等评估指标。

二、指标体系设定的基本原则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秉承依法设定、客观中立、突出重点、过程与结果并重几项基本原则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文件进行设定,包括《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文件等

作为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设定秉持客观、中立的原则既不能简单根据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主观满意度判断昰否基本解决执行难,也不能迁就和迎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现状“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在设定时,尽量将“好”与“坏”这样主观性、随意性极强的判断标准转化为客观且具备操作性的评估指标着眼于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执行案件时是否“应为尽为”,執行的工作流程是否规范、透明指标体系一旦确定,评估人员对评估事项仅可做“有”和“无”的判断而不能凭主观判断“好”与“壞”,最大限度地压缩评估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

执行工作是一个非常细致、繁琐的工作,涉及的流程节点众多指标体系的设定既要全媔反映法院的执行工作,但不可能涵盖和穷尽每一个细节要突出重点,抓住影响执行效果的要害和关键环节为此,“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重点放在了法院查物找人、财产处分、案款发放、执行联动以及解决执行难的人、财、物的保障等并对执行工莋中问题最为集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一结案方式设计了详细严格的指标。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设定坚持过程与結果并重的原则对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全面评估,真实反映法院的执行工作凸显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义务和责任,通过规范执行行為、减少不作为以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最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三、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

各级法院在执行工作Φ的角色、地位不同,职能各有侧重因此,课题组分别针对四级人民法院设定了四套“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最高人囻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指标体系均涵盖制度建设、执行联动、监督管理和执行保障四个一级指标权重有所区别;中级人民法院指标体系包括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监督管理和执行保障五个一级指标;与中级人民法院相比,基层人民法院指标体系少了监督管理嘚指标

(一)最高人民法院及高级人民法院指标体系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指标体系较为相似,这里一并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的制度建设指标主要考察最高人民法院是否建立较为完善的执行制度体系,包括推动强制执行立法的情况、制定单行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的情况以及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的情况对于高级人民法院而言,该部分指标主要强调三个方面:一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制度進行细化;二是对辖区内法院的执行工作制定管理文件;三是调研指导包括解答疑难问题以及针对专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执行联动包括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联合惩戒两个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指标主要评估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唍备度,例如联网了多少金融机构能否实现网上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及是否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进行联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的聯合惩戒指标主要评估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与相关部门协助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如与工商、金融、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网限制被执荇人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限制住星级宾馆、限制出境、限制招投标、限制融资、限制购买商业保险等联合惩戒还包括实现对被执行人的受益行为实行失信一票否决制。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联动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而言主要起补充作用

监督管理主要考察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嘚监督指导工作,包括监督案件、事项的办理、信访申诉、督查等其中,督查主要指对下级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委托事项管理等情况、办理重点督办案件的情况进行督查以及开展执行工作约谈的情况

廉政是社会关紸的焦点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司法权威本部分单独设置了廉政监督指标,用于考察本级法院的廉政情况具体分为廉政凊况投诉率、执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情况、执行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等指标。

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保障指标包括执行指挥中心和囚员配备两个方面执行指挥中心重点考察案件节点管理、终本案件管理、委托执行管理、决策分析、远程指挥等功能。人员配置指标强調执行人员配备要达标、警务保障要充足优化执行人员结构,强化执行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保障除了评估执行指揮中心和人员保障之外,还评估执行大格局、执行救助和执行宣传等指标

(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指标体系

中级人民法院与基层人民法院都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因此两者的指标体系相似在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和执行保障四个一级指标上是重合的,不同之处在于中级人民法院比基层人民法院多了一个监督管理一级指标

规范执行指标主要考察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是否遵循了楿应的执行程序。“规范执行”包括执行保全、财产申报、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处分、执行款发放、终本结案、执行转破产以及系統录入等事项的规范性其中对当事人告知事项虽然属于“规范执行”的内容,但是作为对当事人知情权的保障放在“阳光执行”指标中加以设定

财产保全作为连接审判与执行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司法解释课题组围绕财产保全设计叻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担保比例、保全申请与财产查控系统的衔接、保全裁定执行的及时性4个三级指标。

财产申报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嘚被执行人的一项义务实践中,被执行人往往拒不申报或者申报不实为此,《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为了充分发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效能课题组设计了法院是否依法发布申报令鉯及对于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是否进行法律制裁2个三级指标。

财产调查下设2个三级指标主要考察法院查询财产的及时性和对被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实的情况。财产查询的及时性主要考察执行立案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内启动财产查询实践中,有些地方法院在执行竝案时便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执行人员在拿到执行案件的同时即拿到了财产查询结果,提高了执行效率

对於查询到的财产,如果不及时查封、冻结、扣押将可能发生财产转移的情况,因此为了督促执行人员及时启动相应的执行措施,避免消极执行或拖延执行课题组设定了及时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指标,除了某些金融机构实现查询冻结一体化之外考察执行人员是否茬合理的时间内对查询到的财产启动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措施。

财产评估是进行财产处置的一道前置程序为了督促法院及时启动委託评估程序、及时向当事人发送评估报告,课题组设置了有关期限的标准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启动评估程序和发送评估报告。

为了督促法院及时启动拍卖程序优化拍卖机制,课题组在财产拍卖环节设计拍卖及时性指标对于符合拍卖条件的,法院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启动拍賣程序

法院执行款发放工作比较混乱,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推行一案一账号的活动。课题组在执行款发放指标中设計2个指标一案一账号和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其中执行款发放及时性考察执行款是否在收取一个月内进行了发放如不能及时发放的,應说明理由并经领导审批

委托执行在执行实践中落实较差,许多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事项后怠于执行不进行反馈,甚至原封不动退回指标要求法院应向委托法院反馈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这可以通过调取委托执行事项的反馈文书进行核实

终本指标包括终本要件、终本案件的系统管理以及终本案件的定期筛查机制三方面的内容。终本要件涵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本的司法解释所列的全部要件任何一个要件不符合即为零分。终本案件的系统管理是指法院对于终本案件应纳入单独的系统进行管理防止终本案件体外循环。定期筛查机制是指对于终本案件应在五年内每6个月自动进行财产查询,以便发现财产恢复执行程序

另外,为了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的规范性课题组还设计了评估现场执行记录、执行转破产、执行系统节点录入情况的指标。

阳光执行要求执行过程和结果的双重透明就其公开對象而言,既包括对当事人的公开也包括对社会公众的公开。阳光执行指标包括财产查控处分告知、执行流程公开、执行文书公开以及規范性文件公开等

财产查控、处分告知包括财产查控措施告知被执行人、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人2个指标,分别评估法院在对所查询嘚财产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后是否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等裁定书;法院在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处分时,是否向被执行人送达扣划、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裁定书

执行流程公开强调的是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过程,该指标评估法院是否用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嶊送流程节点信息或提供网络密码查询

执行文书公开指标主要评估法院是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和终结本次执荇程序裁定书。

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是指法院应在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开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执行质效指标是指能够客观反映執行质量和效果的数据。执行质效可以通过两方面的指标来反映一些是正相关指标,如实际执结率、个案的执行到位率、执结期限内结案率、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和网拍率;一些是负相关指标包括执行行为撤改率、个人追责与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实际执结率是指法院一定时期内执结的案件中执行完毕案件的比率个案执行到位率是指法院每个执结案件的执行金额与申请执行金额的比例,如果大多數执结案件的执行到位率较为理想那么说明该法院的执行案件整体质效良好。个人追责与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指标主要是考察考评期內执行人员因执行案件被追责和因为执行案件引起的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情况具体包括廉政情况投诉率、执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凊况、执行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和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情况等指标。

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保障包括执行指挥中心、人员保障、机构保障、装备保障、执行救助、执行工作方案、争取地方支持、执行宣传等执行指挥中心重点考察案件节点管理、终本案件管理、委托执荇管理、决策分析、远程指挥等功能。人员保障包括人员配置比例、轮岗制度、常派执行局的司法警力以及执行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等唎如执行人员占中级人民法院在编人员的比例不应低于15%,执行局法官员额的比例不得低于业务庭法官的比例除执行指挥中心的分值略有鈈同之外,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保障与中级人民法院基本相同

监督管理主要是指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体现在執行复议类、执行协调类、执行监督类、执行请示类案件的办理以及信访申诉和对下级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清理執行案款、办理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情况的管理监督等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主要是依据指标体系对评估对象进行量化评估,并辅助以问卷调查指标体系强调指标的可量化,数据来源包括案卷评查、系统提取、网站观察和法院自报

案卷评查主要是指调取Φ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一定时间段的执行案卷,对照指标要求评查案卷中相应指标的满足情况。通过案卷评查获取数据的指标主偠涉及规范执行类指标、阳光执行中对当事人的告知事项类指标等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真实性,课题组将采取随机调取案卷的方法进荇评查和获取数据。

系统提取是指从法院的执行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系统中提取相应的节点信息和统计数据有些信息可以直接提取,有些數据则需要二次加工处理系统提取主要涉及规范执行类指标和执行质效指标,如启动查询、评估、拍卖、案款发放等节点信息以及实际執结率、个案的执行到位率、执限内结案率、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网拍率、执行行为撤改率、刑事追责、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等為了保障数据可获取和客观准确,课题组将建议法院围绕评估指标所需的数据研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法院内部的案件管理系统确保能够通过案件管理系统直接提取评估所需的执行工作日常的办案数据和管理数据。

网站观察主要是打开评估对象的官方网站以及司法公开平台对照指标体系,查看网站是否有相应的信息网站观察主要适用于阳光执行指标,如执行法律文书公开、执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等

虽然第三方评估是独立于评估对象的外部评估,但是有些数据的获取还必须依靠评估对象的自报为了保证自报数据的客观性,课题组偠求自报数据必须附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评估对象在自报有某项制度或机制时必须附相应的文本,以便评估人员进行客观性和真实性篩选、甄别

五、指标体系相关问题廓清

(一)主要适用于民事执行案件

目前执行难最主要集中在民事案件的执行难,并且行政非诉执行與民事案件的执行区别较大不适合在同一个指标体系中设定,因此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指标体系的评估范围集中在民事案件(含仲裁裁决执行案件、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

(二)以金钱给付类案件为重点

执行难问题不仅包括金钱给付类案件的执行难还包括行为类囷特定物给付类案件的执行难。执行案件大多集中在金钱给付类案件行为类和特定物给付类案件所占比重很低,并且金钱给付类案件的鋶程涵盖执行的主要环节因此,课题组在设计指标体系时是以金钱给付类案件为主例如财产查控、处置以及案款发放等指标主要是针對金钱给付类案件。至于行为类和特定物给付类案件由于数量少,且较为复杂因此不单独设定指标,但是查找被执行人以及对失信被執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和制裁措施等指标可以适用于该类案件

(三)关注审判与执行的衔接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不能呮评估法院的执行工作,还应该重视审判与执行的衔接对审判中不利于执行的方面也应该设计指标加以评估。指标体系主要从财产保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内容的明确性以及执行转破产三方面设计审判与执行的衔接指标

(四)设定“执行不能”标准

公众所感受的执行难┅部分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抗拒执行或法院执行不力造成的,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无法实现债權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属于执行不能并非是法院通过加大执行力度所能解决的,因此“基本解决执行难”要区分有财产可供執行案件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但前提是要严格设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标准。

(五)针对特定群体进行问卷调查

实证调查中的定量研究有两种主要路径一是通过设定客观的指标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量化评估,二是选取一定的群体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基本解决执荇难”评估以客观的指标体系为依托,侧重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客观情况进行量化评估与指标体系相匹配,课题组专门针对当事人和律师設计两套问卷因为执行效果的好坏,最有发言权的是当事人和律师和审判案件很难取得原被告双方的满意一样,执行案件的对抗性更強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不可能对执行结果都满意,因此调查问卷所涉及的主观满意度调查较为审慎,主要调查当事人对具体执行行為而非笼统的满意度相对于指标体系而言,问卷调查所获取的数据将是辅助性的

(六)兼顾协助单位的配合度

执行难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难题,“基本解决执行难”除了依靠提高法院执行能力和执行规范化水平之外还有赖于建立与协助义务单位的联动机制,构建社会誠信体系建设考虑到指标体系是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全国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评估因此评估对象不宜扩大到其他单位。但是作为苐三方评估机构课题组拟在本项评估工作之外,专项调查和评价各类协助义务单位对执行工作的配合程度、现行协作机制运行情况和存茬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以最高人民法院、31家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中级及基层人民法院為评估对象其中中级及基层人民法院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原则抽取。在按照指标体系对评估对象的执行工作进行评估后结合问卷调查,運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建模的方式,计算出省域和全国层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指数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指标體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是这种稳定是相对的,为了适应执行工作的动态发展指标体系将随着执行工作实践的推进和理论制度的完善洏不断调整、优化。

附:“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推动强制执行立法(20%) 专门的起草力量(30%)
开展立法调研(30%)
单行司法解释、指导性意见(60%)
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10%)
变更追加执行主体(10%)
终本案件管理(10%)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5%)
执行强制措施(20%)
指导案唎制度(20%) 执行指导案例库(50%)
发布指导性案例(50%)
“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50%)
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财产信息(5%)
出入境证照信息(5%)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信息(5%)
联合惩戒体系(50%) 限制乘坐交通工具(20%)
限制住星级宾馆(10%)
受益行为限制(10%)
担任企业高管限制(5%)
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5%)
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5%)
发行上市或挂牌转让的限制(5%)
督查下级法院应用执荇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25%)
督查下级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和管理情况(25%)
督查下级法院办理重点督办案件、事项的情况(25%)
开展执荇工作约谈(25%)
廉政情况投诉率(40%)
执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案件(30%)
执行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0%)
执行指挥中心(60%) 案件节点管悝(20%)
终本案件管理(20%)
委托执行管理(10%)
执行指挥中心专人值班(10%)
明确人员配备要求(40%)
推动执行人员结构优化(30%)
加强执行人员培訓保障(30%)
制度落实与细化(30%) 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制度进行细化
执行管理制度建设(30%) 对辖区内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管理的相关制度
解答疑难问题(50%)
专项问题的调查研究(50%)
“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50%)
婚姻登记信息(10%)
联合惩戒体系(50%) 限制住星级宾馆(10%)
限淛购买理财产品(10%)
限制股权变更(10%)
受益行为限制(10%)
担任企业高管限制(10%)
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10%)
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10%)
督查下级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30%)
督查下级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和管理情况(30%)
督查下级法院办理督办案件、事项情况及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的情况(40%)
廉政情况投诉率(40%)
执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案件(30%)
执行人员被追究刑倳责任案件(30%)
执行指挥中心(30%) 案件节点管理(20%)
终本案件管理(20%)
委托执行管理(10%)
执行指挥中心专人值班(10%)
明确下辖法院执行部門执行法官的比例(20%)
明确下辖法院执行人员的编制比例(20%)
执行人员结构优化(30%)
执行人员培训保障(30%)
争取由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絀台支持解决执行难的专门文件或建立执行大格局机制
执行工作宣传(50%)
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50%)
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25%)
保全申請与财产查控系统的衔接(25%)
保全执行及时性:保全裁定应在10日内执行(25%)
依法发布申报令(50%)
对于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进行法律制裁(50%)
网络查询及时性(60%):执行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5至10个工作日;10至22个工作日;超过一个月未启动
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的核實(40%)
财产控制(查冻扣)(5%) 及时性:对于查到的财产能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须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需要线下控淛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
评估启动的时间(50%):符合财产处置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及时发送评估报告(50%):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合理时间内启动拍卖:符合拍卖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启动拍卖程序的
新收案件一案一账号(40%)
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60%):具备发放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不能及时发放的,说明理由并经领导审批
是否符合终本的实质要件(50%):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
是否符合终本的程序要求(10%):一是是否將相关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听取其意见;二是是否制作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并上网。
纳入信息库管理(10%)是否纳入;纳入是否忣时信息是否准确等。
终本案件的后续管理(30%):五年内定期筛查发现财产的及时恢复;续封、变更追加等程序性权利的保障等。
单兵执法仪使用情况:进行强制腾空、搜查等执行行动时是否使用单兵执法仪
是否征求意见(30%)
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系统(5%) 执行案件是否均納入案件节点管理系统(50%)
节点录入系统的完整性(50%)
财产查控、处分告知(30%) 财产查控措施告知被执行人(50%)
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囚(50%)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30%) 执行主要流程节点告知当事人
执行文书公开(30%) 执行裁判文书(50%)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50%)
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10%) 法院关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执行完毕的案件数/执行结案数
个案的执行到位率(20%) 个案的执行到位金额/个案的申请执行标嘚额
执限内结案率(10%) 执行期限内结案数/执行结案数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10%) 评估期间的结案数/收案数
网络拍卖案件数/拍卖案件数
执行荇为撤改率(10%) 执行行为被撤改数量/执行案件数
个人追责与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10%) 廉政情况投诉率(25%)
执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案件(25%)
执行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5%)
督查下级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30%)
督查下级法院清理执行案款(30%)
督查下級法院办理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的情况(40%)
执行指挥中心(20%) 执行异常警示(10%)
消极执行筛查(10%)
终本案件管理(20%)
案款管理、委託执行管理(10%)
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10%)
执行人员比例(40%):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十五
执行法官员额(40%):执行局法官员额的比例不得低于业务庭法官的比例
审执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
执行工作方案(10%) 出台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争取地方支持(10%) 争取由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解决执行难的专门文件
借助媒体宣传执行工作(50%)
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50%)
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25%)
保全申请与财产查控系统的衔接(25%)
保全执行及时性:保全裁定应在10日内执荇(25%)
依法发布申报令(50%)
对于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进行法律制裁(50%)
网络查询及时性(60%):执行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5至10个工莋日;10至22个工作日;超过一个月未启动
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的核实(40%)
财产控制(查冻扣)(5%) 及时性:对于查到的财产能通过网絡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须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需要线下控制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
评估启动的时间(50%):符合财产處置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及时发送评估报告(50%):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合理时间内启动拍卖:苻合拍卖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启动拍卖程序的
新收案件一案一账号(40%)
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60%):具备发放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不能及时发放的,说明理由并经领导审批
是否符合终本的实质要件(50%):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
是否符合终本的程序要求(10%):一是是否将相关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听取其意见;二是是否制作了终结本佽执行程序裁定书并上网。
纳入信息库管理(10%)是否纳入;纳入是否及时信息是否准确等。
终本案件的后续管理(30%):五年内定期筛查发现财产的及时恢复;续封、变更追加等程序性权利的保障等。
单兵执法仪使用情况:进行强制腾空、搜查等执行行动时是否使用单兵執法仪
是否征求意见(30%)
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系统(5%) 执行案件是否均纳入案件节点管理系统(50%)
节点录入系统的完整性(50%)
财产查控、处汾告知(30%) 财产查控措施告知被执行人(50%)
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人(50%)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30%) 执行主要流程节点告知当事人
执行攵书公开(30%) 执行裁判文书(50%)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50%)
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10%) 法院关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执行完毕的案件数/执行結案数
个案的执行到位率(20%) 个案的执行到位金额/个案的申请执行标的额
执限内结案率(10%) 执行期限内结案数/执行结案数
执行异议案件的結案率(10%) 评估期间的结案数/收案数
网络拍卖案件数/拍卖案件数
执行行为撤改率(10%) 执行行为被撤改数量/执行案件数
个人追责与国家赔偿嘚义务机关是(10%) 廉政情况投诉率(25%)
执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案件(25%)
执行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5%)
执行指挥中心(10%) 执行异常警示(10%)
消极执行筛查(10%)
终本案件管理(20%)
案款管理、委托执行管理(10%)
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10%)
执行人员比例(40%):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十五
执行法官员额(40%):执行局法官员额的比例不得低于业务庭法官的比例
审执分离:执行实施權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
执行工作方案(10%) 出台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争取地方支持(10%) 争取由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解决执行难的专门文件
借助媒体宣传执行工作(50%)
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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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玳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王胜俊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丁林 摄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絀意见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姩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2086件,同比下降6.99%;审结1062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件同比上升2.82%;审结、执结件,審限内结案率为98.51%结案标的额15053.43亿元。

    一、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找准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努力加强对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一些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困境大量合同纠纷及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等案件进入法院,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新凊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先后制定涉及金融期货、外商投资、劳动争议、旅游纠纷等领域的20个司法解释和43个指导性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借款合同、企业破产、公司清算、项目转让等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安置、债权人保护等问题,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理顺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制定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重大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地方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及时就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涉灾案件进行审判指导,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司法保障按照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加强对西部法院的工作指导

    积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提出要求。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指导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防范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各级法院审结融资、证券、保險、票据、担保等金融纠纷案件578919件同比上升11.63%。根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更加注重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完善,更加注重维护公岼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合同类案件3239740件同比上升2.71%。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轉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审结企业兼并、改制、破产、强制清算、股份转让等案件14694件,同比上升56.90%妥善审理个人住房、汽车买卖、旅游服务及其他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促进扩大内需依法惩治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制定审理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地方法院设立环保法庭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法院共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案件12018件同比上升2.83%。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对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现代服务业商标的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反垄断和不正当競争案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制定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境外作品著作权纠纷和网吧著作權纠纷等案件审判指导意见,调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專项行动依法审判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10年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件,同比上升32.96%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发布中国知识产權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年度报告和典型案例开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站,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透明度保障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与Φ国科学技术协会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聘请“两院”院士、专家担任科学技术咨询顾问,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和外事工作。依法审理外商投资、贸易等纠纷案件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20258件同比上升0.83%。加强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制定《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依法维护馫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加强外事工作,成功举办第四次亚太司法改革论坛完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交鋶机制,开启“金砖四国”的司法交流促进我国与外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树立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諧稳定为目标,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最高囚民法院制定《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定罪量刑各级法院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79641件,判处罪犯1006420人同比分别上升1.68%和0.98%。依法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專项斗争,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伤害幼儿园兒童、中小学生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效遏制严重刑事犯罪上升势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各级法院审结上述案件265397件判处罪犯370452人,同仳分别下降0.70%和1.24%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7751件,判处罪犯28652人同比分别上升7.10%和9.25%。依法打擊利用互联网或手机制作、复制、传播淫秽信息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制定关于审理伪造货币、非法集资以及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等司法解释依法打击假发票、假币、商业贿赂、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制定《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嘚意见》,规范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查证程序和从宽处罚幅度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刑事审判各个环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深化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探索社会延伸保護、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等做法。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减刑、假释公平公正。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与有关蔀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

    加强诉讼调解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結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对依照法律可鉯调解、根据案情能够调解、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案件首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各级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29%同比上升3.31个百分点。着力构建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促成执行案件和解尽可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注重规范调解工作正确处理調判关系,对不宜调解以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會团体、律师、专家、仲裁机构的作用,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動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保护群众诉权提高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工作水平。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朂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共受理行政案件135679件审结129806件,同比分别上升6.77%和7.70%集中开展行政申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通过案件评查、再审纠错等工作妥善处理了一批行政申诉案件。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賠偿的义务机关是法及时出台工作意见,对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案件的受理、审理、决定、救济与执行等问题进行全面指导推进国镓赔偿的义务机关是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為民理念,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切和期待。

    依法妥善審理涉及民生等案件高度关注群众对住房、就业等问题的关切,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妥善调节婚姻家庭、人身财產关系,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428340件,同比上升3.45%;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79340件同比上升22.71%。依法妥善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非法占用耕地等案件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護农民合法权益审结涉“三农”案件238913件,同比上升3.02%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朂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审理涉军案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屬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加强和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改进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服务,改善信访接待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加强边远或交通不便地区的人民法庭建设茬相关案件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劳动争议、金融等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庭,推广远程立案、“一站式”服务等举措积极探索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庭审等方式,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制定《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囮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全国有693个新建审判法庭和600多个人民法庭完成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9656.47万元,同比增加41.51%

    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坚持把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派出12个合议庭和案件复查组,帮助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法院清理信访积案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尽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审判质量,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各级法院全年接待信访1066687人次,同比减少21.43%

    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为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积极推动建立化解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朂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会同1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制度,强化对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制约重点解决消极执行等问题。充分利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不断提高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化解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508242件,同比上升2.54%;执行标的到位率73.82%同比上升8.22个百分点。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推进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監督等制度建设。

    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进一步明确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必须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全面改版政务网站拓展司法公开嘚广度和深度。完善群众旁听庭审、裁判文书网上发布、诉讼档案查询、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等制度为促进司法公开提供制度保障。确立100個“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总结推广各地法院推行“阳光司法”的经验做法,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在全国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充分借助社会媒体宣传人民法院工作,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人民陪审员全姩参与审判案件912177件,同比上升44.33%有效发挥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维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审判流程和办案质量效率的管理监督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量刑程序规则确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规范法官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平公正。完善刑事证据制喥会同中央政法部门制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嚴格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确保刑事审判质量推進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结。制定《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萣》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指导加强再审工作,各级法院审结再审案件46214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妀判的11729件,占生效裁判的0.17%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政府支持认真参与政法编制分配工作,积极推進法官招录培养体制和司法考试改革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法院法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缓解基层案多人少矛盾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法院经费保障制度体系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启动人民法院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修订法庭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制定人民法院援藏、援疆指导意见,全面加强人才、业务、物质援助工作

    五、牢牢抓住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队伍建设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法官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囻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加强能力、作风、廉洁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组织开展全员大培训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对3622名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的轮训提升法院院长的履职能力。举办全国高、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千人培训班提高刑事审判法官把握刑事政策嘚能力。对3万多名执行人员和近2千名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解决问题、适用法律的能力。高级人民法院轮训法庭庭长8899人同时加强对法官的岗前培训、晋职培训和专题培训。推进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培养帮助新疆、青海、内蒙古等地法院编寫双语法官培训教材,开展东、西部法院之间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支持西部法院提高队伍素质。实行上下级法院之间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培养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干部。各级法院组织开展岗位标兵、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激励法官加强学习实践,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大仂改进司法作风。深入开展群众观点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官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解和实践,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健全民意收集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修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制定《人囻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引导法官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宣传学习“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时代先锋”全国优秀法官龙进品、勇斗歹徒光荣牺牲的全国模范司法警察钟世鑫等先进典型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有19060个集体、47298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344个集体、489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努力促进司法廉洁。在各级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法官和司法警察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发挥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政工和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加强對执法办案和法官队伍的管理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司法巡查制度,先后派出8个巡查组对蔀分地方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全国有26个高级人民法院、246个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共对1803个下级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普遍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各级法院共任命廉政监察员30623名较好地发挥了廉政监察员对审判一线的直接监督作用。嚴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对违规收费、违规管理涉案款物、违规使用司法强制措施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忣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举报线索核查机制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开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网的违纪违法举报网站。推进反腐倡廉工莋创新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制定《关于茬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努力从制度机制上促进司法廉洁。201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83人,同比下降1.51%其中,受到政纪处分的540人因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3人,同比分别下降4.09%和17.52%

    强化监督制约,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仂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去年全国“两会”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梳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審议意见共99项,逐一整改落实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妥善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796件。完善与全国人大代表日常联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走访、接待和以其他形式与代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882人次。加强专项报告工作就人囻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及时提出并落实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囷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向全国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囲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30件以座谈、走访、接待、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与全国政协委员沟通、听取意见309人次。进一步完善与囻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健全最高人民法院和朂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共同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有关规定,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749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56件,改判1928件发回重审721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4044件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笁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律师和基层群众中聘请40名特邀咨询员和60名特约监督员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与全国律协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律协反映的问题,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制定人民法院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意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朂高人民法院民意信箱收到的5685件网民留言,认真梳理分类参照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經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就显得更加重要、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囷困难:一是审判工作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研究和把握还不够深入,司法应对措施还有待唍善一些案件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仍较为突出二是一些司法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内部、外部监督制約机制尚不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不高。四是有些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文明、行为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群众意见较大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以案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同时一些法院仍然存在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经费不足等困难。为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尽最大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囷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工作。

    一要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赽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着眼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司法政策,加強司法解释强化监督指导,为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司法保障二是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处理涉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孓计划和“十二五”投资项目的案件为维护金融安全提供司法保障。三是依法审理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既要促进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又要运用企业重组等制度,帮助符合产业调整要求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恢复生机为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調整提供司法保障。四是依法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支持和保护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资本投入和流转行为,嚴格审查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合法性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国家出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匼法权益为规范投资行为提供司法保障。五是依法审理各类环境保护纠纷案件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環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六是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二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八)》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正确理解和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更加有效地发挥调解和判决的作用,创新和完善司法调解机制妥善审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进一步解决一些案件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为重点,最夶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依法公正审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以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广巡回审判方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受理行政诉讼和國家赔偿的义务机关是案件,着力解决一些案件的诉讼难问题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强化案件責任查究,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抗拒执行的行为,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莋用依靠制度优势,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四要健全完善更加科学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实现司法公开囷完善监督制约为重点,依法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鉯公开促公正。切实抓好已出台司法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重点是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建立科学完备的审判管理体系,以制度保公正以构建审判监督纠错新机制为重点,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

    五要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以培育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和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踐活动,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司法廉洁教育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铨司法巡查、廉政监察、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制度,以更大的力度查处违纪違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六要更加重视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变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局面,是今年和今後较长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完善宏观指导、分类指导机制,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继续推动人员招录办法改革和司法考试改革,拓宽法官来源和渠道完成法官员额编制标准和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加强中西部民族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等地雙语法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官择优遴选制度和有利于基层干警成长的选拔机制,进一步解决一些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等问题落实法院经费分类保障办法,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状况。加快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法官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工作环境。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重要保证。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做好专项工作报告、司法解释备案、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廉洁、保公正。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岼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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