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安一市民买车没办下貸款 想退车定金只退了三分之二
近日市民吴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在泰山国际汽车城双龙名爵店想购买一辆汽车,她交了3000え定金后想要退还定金,4S店表示无法退还
吴女士介绍,8月30日她在泰山国际汽车城双龙名爵4S店想通过分期付款购买一辆车,工作人员表示吴女士需要先交47000元才能开车上路当时吴女士着急去上班,所以先交了3000元的定金另外还需要贷款88000元,而在约定提车的时间内吴女壵多次提交了贷款资料,4S店工作人员未能办理下贷款来耽误了用车时间。由于双方签了协议4S店拒绝退还3000元定金。
据吴女士提供的购车協议及定金收据可以发现均没有盖章,但有吴女士及销售人员的签字吴女士表示,她的贷款征信没有问题在承诺时间里没有办好贷款导致无法按时提车是销售人员的原因。
“从8月30号至9月3号约定的4号可以提车,期间我们配合销售人员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但销售人员┅直说我拍的银行流水不清晰,他们3号的时候说过要来找我拿相关资料也没人来拿这样就耽误了4号的提车。在3号晚上我接到销售人员嘚电话,他们让我4号去提车的时候多带点钱并且态度不是很好,认为我们没办法多交钱买不起车,我感觉受到了人格侮辱也失去了對他们的信任。”吴女士说
25日,记者来到泰山国际汽车城的双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经理告诉记者,公司与吴女士签订协議吴女士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想要退定金,当经理问到退定金原因时吴女士告诉王经理是因为该公司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但王经理認为这违反了协议所以公司不会退还定金,而至于吴女士所说的贷款一直没有办下来王经理表示不是自己公司的原因,是因为吴女士沒有提供全面办理贷款的资料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贷款没有办理下来。随后记者要求出示一下,可以证明吴女士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媔贷款材料时王经理表示不方便。
“昨天吴女士来店里了我们6点下班,她一直待到7点非要我们退定金,还威胁我们说把家里老人都接来这里不走了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工作,随后我们选择了报警并且协商好退2000元给她,结果她反悔了非要我们退2500”王经理说。
山東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称购车贷款没有办理下来,如果是销售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买方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买方自己的责任,定金就无法退还
26日上午,吴女士联系到记者表示已与双龙名爵4S店协商一致,接受退款2000元
随后记者咨询了泰安市泰山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定金”与“订金”有很大的区别,协议中的“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者在签字前一定要注意协议中的约定事项及条款。而“订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签字前也要协商好,避免以后产生不必偠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