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发往日本有什么要求

原标题:海关是否允许个人携带ㄖ本产的IQOS电子烟弹入境

来函咨询:我过几天去日本旅游,我哥哥想让我带两条日本产IQOS电子烟弹给他我上网搜了一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有很多人因为走私IQOS电子烟弹被抓了请问我购买电子烟弹是自用的,不是用于销售的回国过海关时,海关是否允许携带过关

复函要点:据了解,目前所述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弹含有尼古丁(即烟碱)的成分海关归类部门将其归入卷烟的税号()。根据《海关總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关于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 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规定,进境旅客携带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絲超过500克需要向海关申报故,你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携带400支烟弹免税入境(吴国雄律师 海关律师复函)

海关法与走私犯罪研究/海关律师複函

复函律师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现居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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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与走私犯罪研究 编辑 刘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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