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英村社区
英村社区是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111,为主城区。区划代码为,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50211。英村社区与新村社区、三兴社区、龙山社区、二农社区、港头社区、前进村、溪西村、后溪村、仑上村、崎沟村、东宅村、后垵村、岩内村、黄地村相邻。...
英村社区是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111,为主城区。区划代码为,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50211。英村社区与新村社区、三兴社区、龙山社区、二农社区、港头社区、前进村、溪西村、后溪村、仑上村、崎沟村、东宅村、后垵村、岩内村、黄地村相邻。
中共攀枝花市委审卫生健康委员会员会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英村小学东侧约60米
英村社区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英村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
后英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
集美区2022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
为做好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2〕23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2022年,集美区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尽量提供学位,公正公开地组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
1.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
2.随迁子女父亲(母亲)须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在集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报名前在集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必须在集美区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区居住。
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4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以作为副申请方计算积分。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12个月积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并在集美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9分。
(一)网上登记(4月18日—4月27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4月18日—27日期间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二)审核报名信息(4月28日—5月31日)
4月28日—5月31日,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自动调取申请人的社保、居住、房产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审核结果可在“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查询。随迁子女家长如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于5月31日前通过“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布试算积分,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17日)
1.试算积分公布。6月10日—6月13日,系统在“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公布积分试算结果,相关家长可凭报名登记的账号密码登录网站查询。
2.积分复核。6月10日—6月15日,相关家长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疑议,可在网上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17日,相关家长对公布的积分无异议的,应及时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四)积分公示(6月24日—6月30日)
集美区教育局在“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接受群众监督。
(五)公布空学位及积分排名(7月23日前)
集美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在招收完本区户籍对象、符合规定的政策性入学对象后,核算出可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公民办小学及其学位数。集美区教育局在“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公民办小学名单、空学位数、志愿填报方式及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再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和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六)积分志愿填报(7月24日—7月25日)
经审核及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应于规定时间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填报入学志愿,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积分电脑派位资格。
(七)积分派位(7月28日)
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公民办小学空学位数,集美区教育局对符合申请条件并完成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的随迁子女,根据积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八)入学确认(7月29日)
家长于当天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查询派位结果,已派入的则及时进行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学位。
(九)注册报名(7月31日)
录取到公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及时入校注册报名,逾期未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公民办小学就读。
(一)本细则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申请入读集美区公民办小学一年级的非集美区户籍(即厦门市非集美区户籍和非厦门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户籍为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在集美区的居住时间以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居(村)委会在网格化平台上登记的居住时间进行计算。家长应及时到所居住地社区(村)居(村)委会通过网格化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见附件2)。
(二)被派入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三)严禁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适龄子女可参与积分入学。符合集美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并被普通学校录取的,学校不得拒收。被普通学校录取的持有残疾证的随迁残疾适龄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学校教学的,依家长申请,由集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学位情况和积分高低进行安置。
(五)错过网络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积分入学资格,不再组织补报名。录取到公办或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区学位。
(六)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派入我区公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家长应及时将适龄儿童带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七)建立积分入学信用制度。将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纳入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建立积分公示制度,集美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民办学校,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为随迁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的材料,且真实有效,对未实际务工以挂靠单位缴交社保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厦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八)本细则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随迁子女家长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诉反映;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九)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告等均在集美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美教育”微信公众号、“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生工作相关时间和安排如进行调整将再行通知。参与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家庭居住、务工、社保等计算办法,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集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2年集美区积分入学工作。
附件:1.集美区2022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集美区各村(居)办事地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
3.集美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学校咨询电话
集美区2022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公布集美区2022年秋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 |
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登记。 |
积分入学资格审核,接受复议。 |
积分复核。(6月10日-6月15日) |
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17日) |
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公民办小学名单、空学位数、志愿填报方式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
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填报志愿。 |
派入学校的家长网上确认入学。 |
录取到我区公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注册报到。 |
集美区各村(居)办事地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黄庄二里90—101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安仁大道616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打棉街265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头亭里263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铁山路312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刺林内社55号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松山社129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顶许村顶许社283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田柄社68号-101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53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双岭村巷口社50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田头70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上塘社275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坑坪路80-101至106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深青里879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井城村187号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安仁里幸福家园33号102-103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双桥二里58号二楼 |
福建省厦门市灌口镇鱼福一里117-322号 |
集美区后溪镇新村中里128号 |
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东边里96号 |
集美区后溪镇中秋街20-101号 |
集美区后溪镇仁德二里1号 |
后溪镇仑上大社一里59号 |
集美区后溪镇崎沟村珩崎一里20号 |
集美区后溪镇东宅村宅尾里102号 |
集美区后溪镇三兴二里100号101室 |
后溪镇第二农场后厝社1号 |
集美区后溪镇岩平一里136号 |
侨英街道凤林中路288号 |
集美区乐海北里211号 |
集美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学校咨询电话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嘉庚路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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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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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凤安路3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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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学院附属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 |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路139号 |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滨水一里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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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天凤路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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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侨英街道乐安北里2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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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孙坂南路257-2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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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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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3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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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打棉街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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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 (灌口大道23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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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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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新亭社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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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陈井村陈井六里3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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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杜行南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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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顶许村顶许社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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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田头社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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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双岭村埕头社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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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徐厝后3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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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七甲路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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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新亭社2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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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杏林月美路3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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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文达路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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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宁海一里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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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下官里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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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高浦南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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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北五里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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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九天湖六里86号 |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园博分校 |
杏锦路园博三里1号(中航城A区园博1号附近) |
厦门市集美杏林董任西二路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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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新兴南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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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东路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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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锦英南路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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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滨路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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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日东新村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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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马銮社区勤学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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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甲园路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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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杏美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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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华锐双语学校 (民办) |
厦门市集美区西滨路388号 |
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33号(后溪镇后垵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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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平一里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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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4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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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小学部(北校区) |
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珩路288号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城内里2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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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溪西村上厝里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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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东边里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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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新村西里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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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第二农场碗瑶社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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