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不可以单独居住,如果是留守儿童怎么办?

2022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精选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1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是教育系统应该承担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职责。为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的学习环境,结合当前形势和教育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按照“想真招、出实策、重管用”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队伍。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县开展“一个都不能少”班集体创建活动,推动学校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以学校为核心、家庭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认真开展两个摸排,建立两个数据库,强化预防管理能力。3月24日前形成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清、状态清。同时建立校长、政治处(德育)主任、班主任三位一体帮助机制,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关爱和帮助,实施有效管理。二是进行未升入七年级就读、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和初中毕业后未升学流向社会未成年人摸排,建立初中毕业后未升学流入社会未成年人监测数据库。

  (二)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一个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一个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要求,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条件建设,重点做好三个百分百(保安员配备、警务室建设、一键报警装置安装),完善学校视频监控,年底之前应全部落实到位。

  (三)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学生出入校园管理。严禁校内食堂、小卖部、宿舍、操场角落、走道楼梯拐角、厕所等场所滞留学生。强化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加大课后服务的力度,规范学生课后行为。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禁非法淫秽、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流入校园,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

  (四)做细做实学校法治安全教育。压实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和毒品预防教育职责,各校要结合各自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发挥德育课等课程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教书育人贯穿到各学科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法治副校长到校给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每学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团队活动,着力提高学生防防侵害等自我保护能力。在小学五年级以上的学生中,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演讲、作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针对学生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案件,每学期组织一场专题法治报告会,以案说法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团结友爱教育,严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发生。向学生公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救助电话,提高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处置能力,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教育惩戒并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职工职业素养,培养和打造一支具有善良之心、责任之心的班主任队伍。强化教职工育人职责,关心关爱学生,充分发现和挖掘学生的优点,让每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愉快成长。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六)推动家校共同育人。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定为“家校共同育人活动周”,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面对面座谈、家长会等方式,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推动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切实做到不让未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单独居住,不让在校学生沾染吸烟、酗酒、迷恋网络等不良嗜好。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结对帮扶,互通信息,对重点关爱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及时发现制止在校学生夜不归宿,及时发现制止在校学生与社会不良行为人接触,加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在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七)重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各校网络信息员作用,强化青少年网络文明和安全教育,注重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处置,防止出现网上犯罪。积极开展防范和抵御邪教渗透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严厉打击各类邪教和非法传教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对校情民意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执法等有关部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制止学生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

  (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发现违法犯罪、学生受侵害等情形,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规定上报,不得超出2个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密切配合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加强学校与综治单位的主动联络沟通,建立学校与公检法司之间相互联系的畅通渠道,将学校周边无正当职业、长期逗留、滋扰学生的社会人员和需要反映的事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综治部门。

  (三)挖掘培育关爱未成年人典型。积极沟通有关部门,发现和培育“留守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典型,学习典型的做法,与有关部门配合培育发展更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机构。

  (四)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东山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xx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责任人:张东江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责任人:任国华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刑警大队责任人:李建波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责任人:安磊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网警大队责任人:李海英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消防大队责任人:段海强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法制室责任人:代建慈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宣传科责任人:黄胜亮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3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xx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x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xx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xxxx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4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真正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县相关领导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筑牢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形成党政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决定成立xx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副组长:xxx(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x(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xxx(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x(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x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xxx(镇财政分局局长)

  xxx(镇卫生院院长)

  xxx(镇和谐办主任)

  xxx(xx人民法庭庭长)

  xxx(镇派出所副所长)

  成员:xxx(镇党政办主任)

  xxx(镇综治办主任)

  xxx(镇综治办工作员)

  xxx(镇综治办工作员)

  xxx(镇司法所所长)

  xxx(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xxx(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中心校校长)

  xxx(镇卫生院副院长)

  xxx(新光社区党支部书记)

  xxx(红岩村党支部书记)

  xxx(小山坡村党支部书记)

  xxx(辣子树村党支部书记)

  xxx(崧岿村党支部书记)

  xxx(新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xxx(田坝村党支部副书记)

  xxx(崧岿村主任助理)

  xxx(红岩村委会主任)

  xxx(辣子树村人口主任)

  xxx(小山坡村委会主任)

  xxx(辣子树村统计员)

  xxx(田坝村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办公室在镇综治办,张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xxx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建立辖区未成年人基础信息台账。做好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摸底排查统计工作,尤其是单亲家庭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摸底排查统计。并于8月20日前将《xx镇单亲家庭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统计花名册》经包村领导签字后报xx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排查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于8月31日前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以便管理和上级监测。

  (二)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是印制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要点供全镇干部职工翻阅学习。二是利用群众会、院坝会、入户走访、村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家庭监护人对于未成年的监护义务。

  (三)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强化社会保护功能。一是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网格员,在镇设网格长。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二是积极发动群众,一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强化社会工作者、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公、检、法、司等机关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各类医疗机构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三是执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学校、卫生院、公安机关、司法、团委、民政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四)建立健全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一是建立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由网格员、公安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二是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对于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或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情形下,由国家及时介入,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站、民政部门等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三是组建镇、村、组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四是针对严重困境未成年人采取第一保护人措施,指定专人落实保护职责与义务。

  (五)深入宣传家庭保护机制,建好“成长家园”。做好家庭责任的宣传:一是落实监护人对未成年儿童的安全保障的义务,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让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监护人应当排除触电、烫伤、跌落、溺水、动物伤害、交通事故等安全问题。二是保障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三是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四是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一是由镇中心校牵头建立和完善学校欺凌防控制度,各校指定一名校领导直接负责学生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是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三是各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提高教育管理者和教师队伍法律素质,确保中小学教师人人熟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内容和方法。四是净化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由中心校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对影响学生学习的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法律监督,禁止在学校周围开办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娱乐营业场所。

  (七)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落实网络保护措施。由镇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中心校协同配合,监督本镇辖区内网吧、游戏厅等经营场所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

  (八)创新司法守护机制,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由镇司法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团体及组织,对受侵害或者严重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干预、转学安置等综合保护。二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力度,联合派出所、中心校开展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由镇纪委牵头做好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运行机制。对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镇政府:依托“110”设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求助报警服务电话,建立监测监护网络,即邻里爱心监护、网格员即时监护、镇网格长月回访监护、各村分管领导关爱监护,做好预防和帮扶工作;建立贫困家庭关怀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负责做好监管工作。

  村委会:建立村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问题家庭未成年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个案服务档案、贫困家庭监护监督服务档案、贫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档案等,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及汇总统计全镇困境未成年人信息;负责向党委政府汇报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协调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等生活救助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负责同村或镇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中心校: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完成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辍学、退学、失学现象发生;对学习有障碍的未成年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卫生院: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开展为未成年人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财政所: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等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团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调查准备阶段(20xx年8月)。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运行阶段(20xx年9月-10月)。各村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总结工作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体系。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党委提出的“20xx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升年”的相关精神,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响应当前人民群众对更高教学质量的要求。现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县教育跨越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和《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

  根据“20xx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升年”的相关精神,以“夯实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提高各年级各学科成绩和学生综合能力为切入点,提高六年级学生学业水平为突破点,以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检查为活动载体,强化教学常规的过程性管理,促进教师素质的专业化成长,高效率地完成教育局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工作重点是:

  1、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教学氛围;

  2、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发展;

  3、强化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4、强化常规检查,增强工作实效;

  5、优化校本教研,强化名优骨干;

  6、完善奖惩机制,激励教师拼搏。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教学氛围

  1、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进修校校长、教育股股长、德育股股长、安办主任、电教站站长和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教学常规管理领导小组。根据“20xx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升年”的相关精神,领导组下设教学常规检查小组,教研室主任任组长,师培小组,进修校校长任组长,安全检查小组,安办主任任组长,教育装备检查小组,电教站站长任组长。各组制定本组检查细则,负责全县各校教育教学的过程性检查工作。

  2、通过各中小学教师会、学生集会、宣传窗、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让全校师生知晓并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学校里、社会上形成正确的舆论,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并以此促进活动规范、有序、深入地开展。

  3、强化各中小学行政值日巡视制度,健全学校行政挂钩年级及备课组制度,要求全体行政人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教学工作情况,每周深入年级指导工作,利用每周的行政例会安排时间专题研究教学常规管理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商定有力整改措施,并以“校长――教导处――各教学组――各教师”为主线,层层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发展

  1、加强校长队伍管理,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校长必须抓教学常规抓质量提升。

  2、开展校本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②建立健全教师外出学习制度。学校每年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外出跟岗学习。外出跟岗学习的老师,要以汇报课或专题讲座的形式,汇报跟岗学习情况,并进行反思讨论,推广跟岗学习成果。

  ③利用学校网络资源组织教师收看名师教学实录、听专家讲座等,让更多的教师接受新理念,从而转变自己的教学行为。

  ④建立教师读书制度。强化自身的理论学习,教师个人每学年必须阅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或订阅一份教育教学报刊杂志,并对学习的内容进行摘录,每学期完成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并将此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3、建立教师“结对帮扶”制度

  学校在学年初就做好规划,以“一对多人的.结对帮扶”形式,充分利用学校名优骨干教师带领一般教师跟岗学习,积极培养土专家,学校与结对教师双方明确帮扶的职责和任务,年终进行相应的考核。

  4、建立健全教师成长记录袋

  为了对全体教师实行多元管理,关注教师发展,关注教师的教学过程,学校为每位教师建立成长记录袋。档案袋中包括以下内容:

  ①教师的基本信息,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计划书(明确每年在专业上的努力方向);

  ②论文、案例、交流材料等;

  ③公开课相关材料,包括教学预案、说课稿、教学反思等;

  ④专业学习材料,包括听课本、学习笔记、培训笔记等;

  ⑤承担课题研究的有关方案、阶段性成果、总结材料;

  ⑥教师个人业务比赛有关获奖证书及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获奖情况;

  ⑦教师常规检查情况表。

  (三)强化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结合《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落实新的课程方案,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并在教学管理中加强对教师教学的过程性管理,实现教学常规工作“六认真”。即:

  ①坚持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同学科任课教师每周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主备教师)开展一次集体备课(含说课),做到教学进度、目的和练习辅导的大体同步。主备教师提前3天写好“教学预案”初稿,复印分发给备课组教师人手一份。其他教师必须在备课组讨论之前认真审阅“教学预案”初稿,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写在初稿上。

  ②备课要做到五备:备学生,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环节”等。使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教材处理恰当,教案设计层次清楚,重视学法指导,积极倡导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体现课改精神。

  ③严格落实教师教案的抽查和检查制度。检查组对教师教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抽)查,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多次)教案质量的全面检查,实行每学期一次的教师教案量化考核、等级评定活动。青年教师要求写详细的教案,课后反思不少于教案总数的1/2;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可以写简明扼要的教案,写出特色,课后反思不少于教案总数的1/4。

  ①树立向课堂要质量的。意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与和蔼可亲的形象,尊重学生,把握好课堂节奏,努力提高课堂40分钟的质量和效益。

  ②优化教学方法,努力探索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课堂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实现多媒体化、个性化教学,课堂教学做到密度高、优质、高效,教学体现基础扎实,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灵活,学生思维活跃,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式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

  ③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每次听课均有较详的听课记录和教学评价,并与执教教师进行交流。

  ④35周岁以下教师每人每学期要应用多媒体开设一节公开课;36-45周岁教师每学年开设一节公开课;鼓励46周岁以上教师每学年开设1节公开课。在达标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自己教学能力和水平,由达标课向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过渡和提升。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上一节示范课或优质课,鼓励教师在上研究课、示范课或优质课。

  (3)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

  ①要有选择地布置作业,作业分量和难度要适当,不使用现成的练习册或习题集进行不加选择的布置作业。作业数量要有弹性,分必做与选做,按学生实际,分层次提出要求,避免机械的重复训练,杜绝把作业作为处罚学生的手段。

  ②对学生练习、作业的批改,做到及时、细致,记录好学生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重视讲评,提高练习课质量。语文(基础知识)、数学、英语的作业原则上都要批改,特殊情况下每次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其他科目一般不布置作业,如有布置,都必须批改。批改的符号要规范、清楚明白,批改文字要工整、端正。发现学生作业中的独特见解,要表扬鼓励并有激励性评语。

  ③提倡教师作错题笔记,即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并认真分析及时讲评;鼓励教师对学困生坚持面批,并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学生的家庭作业完成情况。

  注重全面性和针对性,因人而异,方法多样,分类指导。对学生有的要以扩展升华为主,丰富课余生活以求特长发展;有的要以巩固提高为主,以求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有的要以培养兴趣和转化为主,多关心、多接触、多面批,以求转化提高。

  (5)认真组织开展课外活动

  紧扣学科教学内容开展各种活动,探究知识、强化知识、拓展知识、应用知识和提高学习兴趣、培养实践操作能力。制定发展学生特长的方案,成立各种兴趣和特长小组,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有组织地开展培训活动,发展学生特长。

  (6)认真组织考核

  体现“发展性、激励性、多元性”的`评价原则。考核方法灵活多样,全面、客观、公正。将学生平时的学习表现、作业质量、实践操作能力、检测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一道纳入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作出学生成绩评定。

  (四)强化常规检查,增强工作实效

  以教学常规管理检查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突破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单元达标质量分析、课后辅导、教改教研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没有落实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教师进行督查,通过检查促落实,增强教学常规管理的实效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教学常规检查小组的主要工作有:

  1、每两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会议,总结各组的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2、每月不定期到课堂听课,同时检查教师的教案,向学生了解作业批改情况,并与授课教师交流意见,写出评价意见;

  3、每月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教案编写、作业批改和单元测试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每两周检查各备课组的教研活动情况,查看教师听课笔记,检查教师出席情况,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各教研组、备课组的教研记录情况;

  5、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课题实施的进展情况,加强对教师教学科研的业务指导,要求每个课题组认真做好课题研究过程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6、不定期抽查教师业务档案、教研专题发言稿、教学反思、公开课开课情况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7、每学年进行一次教案或论文、课件评优活动,对优秀教案、特色教案或优秀论文、课件进行表彰。

  (五)优化校本教研,强化名优骨干

  1、加强学校的校本教研管理。

  ①教研组、备课组期初要及时制订每学期校本教研工作计划,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

  ②备课组每周开展一次主题教研活动,活动要与研究的课题相结合。

  ③备课组长应做好活动过程记录,整理好有关材料,期末进行总结。

  ④教导处加强对各备课组的研究课题、活动内容、研究成果、存在问题进行指导。

  2、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活动。提倡进行小课题的实验与研究,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参与学校的课题的研究,把参与课题研究作为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教师要按照校本教研工作制度中的教学反思制度和教学问题解决积累制度,结合自己教学实践积极地进行教学活动的反思,并将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有机结合,按“教学问题――教学设计――教学行动――教学总结和反思”的基本流程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参加课题实验的老师,每学期应撰写一份有关课题研究的反思和一篇课题研究论文。

  3、积极开展教学反思。学校、教研组每学期必须对学校教学、教研工作进行反思,思考学校的每一项管理是否科学合理、思考每次开展的教研活动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反思的过程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在反思的过程中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同时,要求每个教师要养成反思的习惯。具体要求如下:

  ①要对自己的课堂教学进行反思,做到课前反思、课中反思、课后反思,并在自己教学设计中写出教学反思;

  ②在教研活动过程中进行反思;

  ③每次质量监控的测试后要教学反思,并写出质量分析。

  4、强化名优骨干。学校要以“一对多人的结对帮扶”形式,充分利用学校名优骨干教师带领一般教师跟岗学习,积极培养土专家,学校与结对教师双方明确帮扶的职责和任务,年终进行相应的考核。

  (六)完善奖惩机制,激励教师拼搏

  各学校要根据常规管理现状,教学质量现状,师资结构等,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提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根据《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和《xx县预青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开展20xx年xx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成立xx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xxx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x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x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x科技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班,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安全股,xxx任办公室主任,冯顺波、许孝松、叶云勇、石开洋、黄丽娜、王云康、钟寿星、陈适、王航、江富国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事务。

  (一)20xx年7月30日前。健全教育系统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全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全县未成年人基数及分布情况,为开展专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20xx年7月至年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聚焦重点群体,建立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铺开,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2022年。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学校和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1+3”组织领导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建立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专项工作专班。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救助帮扶制度;三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

  (二)“3+1”监测预警

  1、联动摸排工作机制。摸清在校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儿童、疑似辍学生、服刑在戒人员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完善个人档案。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动态监测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多渠道发现报告机制,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在工作、生活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无人监护照护以及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报告。(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信息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并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职案件,共享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协同做好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和司法援助。(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根据民政部部门未成年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分级信息开展“平安关爱”行动。对蓝色等级未成年人平时进行随访、关注;对黄色等级未成年人每月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健康状况;对橙色等级未成年人安排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按周开展走访;对红色等级未成年人立即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生活救助和按《遵义市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读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进行转学安置等救助保护措施,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三)聚焦“四项”重点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组建在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机制,着力抓好在校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在校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好“阳光儿童之家”相关工作。(牵头股室:业务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好氛围。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业务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与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建立校园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县开展校园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牵头股室:党建办、政策法规安全股、业务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落实学校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计划基建财务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四)筑牢“五道”防线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配合民政部门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牵头股室:业务股、青少年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用好学校社团活动,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研学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未成年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心理健康辅导。建立班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学校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防止学生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倡导实名上网,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压实在校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强化学生法治教育、性安全常识教育、“防艾”教育和“两早”预防工作。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引导未成年学生遭遇逼婚、遭遇侵害时寻求司法保护。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5、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防线。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全面关注学生群体,实施教育希望工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防线。(牵头股室:督导办、办公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一)强化责任担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学校、各股室要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靠前指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学校、各股室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各自责任内容,研究制定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形成合力,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促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在教育系统内通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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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外出务工,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保护,处境堪忧。8月1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全方位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遏制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实施方案》特别指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原则是标本兼治。既要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儿童留守问题。

  此外,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湖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解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新政】

  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容易出现心理问题,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其健康成长受到严重影响。

  11日,记者专访了参与起草《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解读新政如何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留守儿童最普遍的问题还是成长过程中父爱母爱缺失。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畈雄村全村2092人,0至16岁的留守儿童有137人,绝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是和老人居住。

  留守女童小仪(化名)的父亲服刑后,母亲离家出走,从此小仪再也没有见到爸爸妈妈,生活十分困难,孩子也有些自卑,总爱低着头。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博士成敬认为,父母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实施方案》特别强调,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等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畈雄村小学有近200名学生,其中一半学生是留守儿童。在此工作25年的教师高凤竹介绍,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学习教育缺乏监管,学习成绩受到影响,一些孩子贪玩、性格孤僻,这些对他们的教育成长都极为不利。《实施方案》强调,教育部门要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留守儿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与思念情绪。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充分发挥村委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化帮扶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烧伤等意外伤害屡屡见诸媒体。

  2014年底,恩施来凤县8岁留守女童邓雨红,妈妈离家出走,爸爸在外打工5年未归,爷爷年迈。小雨红一人在家烧火做饭,她不慎被火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25%。

  为避免悲剧重演,《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旦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学校、医疗机构、村委会、社工组织等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否则将追究责任。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理。

  对遭受性侵女童,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立案查处,此外,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企业和雇主,帮助儿童回归家庭和正常生活。

  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还要从经济结构的层面改革。孩子们被留守,是因为父母们不得不背井离乡求发展。经济发展的差异和就业机会的不均衡等社会发展中的矛盾,让家庭、老人、儿童不得不做出牺牲。《实施方案》提出最终目标: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级政府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以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杨麟 彭文洁 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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