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月30日拍摄的武汉火神山医院建设工地 新华社记者 才扬/摄
1、安阳市文峰区D210098
反映情况:文峰区富泉街与兴泰路交叉口福佳斯东区1号楼,小区门面房饭店的排风扇、空调室外机噪声扰民,希望能有长效机制处理这些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6月24日,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协同福佳斯小区物业、文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华路街道食品和药品管理所、中华路街道朝霞社区的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经调查,福佳斯东区1号楼下门面房开设有晋道刀削面、麻婆豆腐、兰州牛肉面、驴肉馆、河间驴肉火烧、九龙塘小龙虾、学温刀削面、一品胡辣汤8家餐饮饭店,房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排风扇以及空调,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于晋道刀削面、麻婆豆腐等8家饭店油烟净化装置以及空调噪声扰民问题,要求门面房楼顶油烟净化装置排风扇全部移机到各自门店室内,并在空调外机上安装隔音箱,减少空调外机噪声扰民情况。目前,安装于楼顶的油烟净化装置排风扇均已移机至室内,隔音箱已全部安装完毕。同时,委托河南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安装隔音箱后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夜间所有空调外机与油烟净化装置开机状态下噪声最大值约为/Article/?id=180
/searchpub_),同时向巩义市环境保护局报送验收资料。该企业验收程序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环评未验收问题不属实。
2.使用非法开采矿石问题。经巩义市国土局调查核实,巩义市西村镇振兴石材加工厂生产经营过程所使用的原料分别来源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巩义市涉村粘土矿、巩义市丁王沟铝土矿、巩义市大峪沟镇小关铝土矿钟岭采区、巩义市宏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均办理有矿山《采矿许可证》。此外,市国土局调查发现:巩义市西村镇振兴石材加工厂于2017年6月从北山口镇老井沟村无证矿主孟龙处购买过石灰岩,2018年3月无证矿主孟龙因非法采矿,经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对孟龙非法开采造成石灰岩矿石资源破坏价值进行鉴定,并出具《孟龙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技术鉴定报告》,2018年3月12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作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孟龙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进行价值认定的批复》(豫国土资矿鉴〔2018〕21号),认定其非法开采破坏价值已经达到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市国土局于2018年3月21日,将该案移送至巩义市公安局,同天向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报告。
3.使用非法开产矿石合法性界定。巩义市西村镇振兴石材加工厂购买使用非法开采的矿石已查证属实。但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根据原地质矿产部对临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地发(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例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国发〔1991〕5号)及《天然水晶管理办法》等规定,该企业购买使用的石灰岩未被国家列为统一收购的矿产品,所以购销、使用是一种市场行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未对此行为明确作出禁止规定。
4.还在违法生产至今没有停产整改问题。交办我市的第20批信访举报材料中,有关于巩义市西村镇振兴石材加工厂粉尘污染的举报,已查证属实。
综上所述,巩义市西村镇振兴石材加工厂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存在购买非法开采矿石的情况。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6日,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巩环违改〔2018〕137号)、《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巩环罚告〔2018〕137号),责令该企业立即按要求整改,拟处10.75万元罚款,现在正在按程序依法进行查处。目前,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已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查封。
4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D200063
反映情况:开封市顺河区新宋路东段,每周三下午周四上午周日上午在慢车道上有众多贩卖宠物、狗粮,气味难闻,造成交通堵塞。
调查核实情况:经排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6月21日(周四)上午9时,顺河回族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新宋路东段巡逻时发现,该路段慢车道存在有贩卖宠物、狗粮现象。因贩卖宠物者大多以牵引或者笼装的形式带宠物进入此路段,宠物随地大小便,又因天气炎热,宠物体味及粪便气味易挥发扩散,确实存在气味难闻的现象。由于宠物贩卖者及宠物购买者人数较多,同时二者存在一定的交易时间,占据慢车道,延缓了慢车道的车辆通行,在个别交易高峰时段存在慢车道交通堵塞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24日上午,顺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此路段慢车道上贩卖狗粮的商贩进行集中治理,同时劝导牵狗、电动(三轮)车载狗的贩卖者离开慢车道,在宠物交易市场内交易,不造成交通堵塞。下一步,区政府将取缔该路段的宠物交易市场,重新选址,做好其搬迁工作和过渡工作,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案件所涉及的各类问题,以上工作将在12月31日前完成。
反映情况:开封市龙亭区北郊乡东官庄村没有建垃圾站,生活垃圾遍地都是,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东官庄社区西北角建有垃圾站一座,但社区内有多处安置房建设工地,建筑垃圾产生速度快,数量多,目前清运频次低,清理难度较大,容易造成垃圾积存。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在6月24日—6月25日,北郊乡政府已将社区内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干净。二是北郊乡政府与东官庄社区商议,对垃圾站进行了整理,形成村收集、乡转运的长效机制。三是北郊乡政府加大清运力度,从原来每周清理,变为现在每天清运,并增加5名实时保洁人员。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生活,不乱堆乱放垃圾。
反映情况:开封市龙亭区东华门北头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直接堆放在路面。开封市龙亭区东明街的下水道排水井几十年无人清理,下雨天是黑臭污水冒出路面气味难闻。为了应付中央督察组的检查,相关部门直接用土盖上,东华门北头拆迁后的建筑垃圾直接推放到路上。东明街南头路西的路灯常年不亮,群众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没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内容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6月25日,龙亭区征收办工作人员及时到东华门北头现场进行查看,建筑垃圾堆放在路面上约3平方米,影响群众通行。龙亭区城管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立即安排人员前往东明街现场检查,发现在下雨天的时候确实会有污水冒出路面。东明街南头路西的路灯不亮是因为拆迁需要把电闸关闭了。
处理及整改情况:龙亭区征收办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及时安排工人对现场堆放在路面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用防尘网覆盖。龙亭区城管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及时安排人员加强对东明街下水道排水井的定期检查、积极清理,杜绝黑臭污水冒出路面气味难闻的问题。关于东明街南头路西的路灯常年不亮的问题,已经把电闸推上去了。
46、开封市顺河回族区D230016
反映情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河大社区德福苑小区,有人将垃圾堆放在该小区5号楼前的绿地上,该小区没有物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河大社区德福苑小区没有物业,系居民自主管理,2010年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重新装修的住户比较多,时常会出现居民扔掉的旧家具及建筑装修垃圾。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资较低,业主委员会聘用的卫生保洁员只清理路面、楼道和生活垃圾。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德福苑出现的上述问题,苹果园办事处、河大社区与德福苑业主委员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并于6月24日上午把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就小区内建筑垃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是业主委员会核算成本,如需增加卫生费用,由社区牵头召开业主大会。二是业主委员会应履行管理职能,对于小区乱扔建筑垃圾的现象及时处理,本着谁装修谁处理的原则,减少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开封市鼓楼区南苑办事处小王屯东街环保问题的来信内容一致。系重复举报案件。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内容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受理编号“X170072”基本相同。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0批第56项公开,不再重复公示。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宁县公安路永宁大道交叉口碧天洗浴中心门口,有个夜市摊露天烧烤,油烟直排,市政、环保、110都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洛宁县公安路永宁大道交叉口碧天洗浴中心门口夜市,由地方特色小吃商户自发组织形成临时夜市摊点,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原洛宁县市政管理局)对该夜市进行了多次取缔,后经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协调,考虑到社会稳定和方便附近群众生活需求,暂定洛宁县公安路永宁大道交叉口碧天洗浴中心门口为临时夜市摊点。该夜市摊点全部为地方特色小吃,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无用煤用碳现象,现场发现有8家炒菜类特色小吃存在少量油烟,根据相关规定炒菜类不在露天烧烤治理范围内。在此期间,洛宁县环保局和110指挥中心未接到过任何关于此问题的相关举报信息。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在日常工作中对其进行规范管理。2018年5月14日洛宁县相关部门组织了由所有夜市商户参加的专题会议并与所有商户签订了《洛宁县城区夜市管理责任书》。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洛宁县公安路永宁大道交叉口碧天洗浴中心门口夜市8家炒菜类商户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夜市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商户按照规范经营的内容进行营业。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市中心医院,在生活区建了一个锅炉房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没有手续;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称存在虚假。
调查核实情况:对举报的问题,西工区于2018年6月15日、17日、24日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燃气锅炉正常运行,锅炉噪声(包括启动时噪声)较低,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对该锅炉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西工区安排人员对离锅炉房最近的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被走访户大部分表示基本满意。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西工区将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岳滩镇城乡接合部310国道边上,每天早上扫地的垃圾车将污水直接排入310国道排水沟内,垃圾直接焚烧,现在排水沟已满,无人清理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原310国道偃师岳滩段扫地车均为清扫车,非洗扫车,收集的均是固体垃圾集中处理。现场发现,佳宇公司个别车辆在洗扫作业时为图方便,有将洗扫污水直接排至原310国道排水边沟的现象。我市道路保洁人员每天统一收集后运送到垃圾中转站,未发现有直接焚烧现象,但经走访了解,沿线个别商户平时偶有焚烧垃圾现象。现场查看时发现部分路段有堵塞现象,导致排水不畅,主要是由于下雨时雨水将路面尘土及杂物冲进排水沟所致。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城管局要求佳宇公司洗扫污水一律排入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雨水边沟;已安排岳滩镇政府与沿线商户签订《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明确商户“三包”责任,要求商户严格按要求处置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倾倒、焚烧;组织岳滩镇政府于6月26日开始疏通排水沟,目前堵塞段已清理完毕。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寨后村袁战坡与曹海东长期将化工废料和首阳山镇集市上的生活垃圾倾倒在村附近的沟里,无任何防护措施,散发出刺鼻臭味,2018年4月环保局曾要求当事人将垃圾拉走,但是当事人至今也没有落实,只是用土将其掩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18年5月12日,有群众反映沟内有人倾倒废铝灰。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发现沟内有大量生活垃圾及废铝灰,随即要求包沟人师洪斌立即将沟内的生活垃圾和废铝灰清运至无害化垃圾填埋场。6月16日,偃师市组织公安、环保部门及办事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前期师洪斌没有完全将沟内生活垃圾和废铝灰清运到位,而是将清运后剩余部分进行了掩埋。偃师市立即组织车辆对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荒沟内的废铝灰进行取样检测,检查结果定性为一般工业固废。目前,清运工作已完毕。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杜绝此现象的发生,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通知郭坟村坚决取缔此垃圾堆放点,安排专人对此沟进行看管,不允许在此处倾倒生产、生活垃圾。
问责情况:给予首阳山街道党工委委员任庆军诫勉谈话;给予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海波警告处分;给予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寨后村党支部书记曹文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郭坟村村委会主任张聚宾诫勉谈话。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洛宁县涧口乡西湾村部分党员、村民共同举报西湾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吉伟民在北工业园区内非法采沙、开设铁矿选厂造成上百亩土地污染的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保护伞。1.2011年至2016年6月12日,吉伟民在涧口乡西湾村安虎线以北非法开设沙厂,仗自己是村民委员会主任采取极端手段,低价从村民手中将土地购买,然后挖沙出售,没有政府任何部门的审批手续,违法采沙毁坏土地100多亩,不分昼夜挖沙,把原来的平坦的土地变成沙滩和沟河,非法开采尘土飞扬,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2.非法开设选场,矿物废料上千吨仍然污染着工业园区的工地。
调查核实情况:吉卫民2011年至2018年5月担任西湾村村委会主任。吉卫民于2010年租用邻村涧口村洛河滩涂23亩,2010年至2016年期间,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该滩涂断续采沙。2016年3月,采沙被洛宁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2017年起,吉卫民从县外贩运沙石存放在该地块售卖,存放的沙石按环保要求进行了覆盖,实际采沙和后期堆料(沙石和铁粉)共占滩涂面积23亩。吉卫民当时采用湿法作业的方式采沙,采沙地点距离村庄约900米,距干线公路约500米,沙石转运不经过村庄,在沙石转运过程中有道路扬尘。2013年2月吉卫民未经审批在此地非法开设选厂,进行过铁粉磁浮选提纯,2014年1月铁粉磁浮选停产后,约100余吨低品位铁粉废渣在该处长期闲置堆放,铁粉废渣堆表面已板结,并生长出杂草树木。2017年选厂设备已拆除。据查,铁粉废渣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一般工业固废。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6年3月,洛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无证采矿对吉卫民罚款20000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017年6月,洛宁县国土资源局以非法占地对吉卫民罚款16941.8元。接到举报转办件后,涧口乡立即组织对现存的沙石和铁粉进行了全部清理,截至6月19日已整改完毕。
问责情况: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雷超灵、涧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韦超杰诫勉谈话;给予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赵海军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孙永强政务警告处分。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偃师市华夏世纪城小区常年受到噪音和油烟危害。1、偃师市中成公司作为小区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在公示的建居民楼的地方建了一个商场-中成百货,商场紧邻住户,侵占大量土地。2、在紧邻住户的地方安装十几根排气筒,上接大功率引风机,没有任何安全、环保设施,噪音污染极其严重。3、商场三楼又开办了一个美食城和一个KTV,美食城的油烟经排气筒直接进入小区。4、地下负一层还有一个垃圾场,臭气熏天,苍蝇遍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中成百货手续齐全,符合规划要求。在中成百货楼体北侧共有管道14根,所有管道的风机均在楼体顶部和负一楼,不存在对周围住户及行人的安全隐患。偃师市委托河南摩尔检测有限公司对中成大卖场边界进行检测,北面西部检测点有两台空调室外机噪声超标。美食城房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没有明显气味。群众反映的KTV,2018年4月28日,因该场所没有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文化部门对其下达了停业关闭通知书,目前处于停业状态。中成百货负一楼为中成大卖场,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垃圾堆放点存在垃圾箱未封闭,地面有散乱垃圾和滋生蚊蝇,地下排污沟不畅、未及时冲洗、清洗等现象,有一定的垃圾气味,无明显恶臭气味。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要求中成百货立即停止使用两台产生噪声的空调,其中一台空调拆除不再使用,另一台空调移至小区门外马路边,待检测达到国家排放值以后方可使用。城管部门责令美食城6月30日前在排气口和居民区之间加装隔音降噪设施。同时督促商场对密闭垃圾箱进行更换,对排污沟进行冲洗清理,加强垃圾收集清运各个环节的管理,定期进行蚊蝇消杀、消毒等,切实做到日产日清。
反映情况:1.新安县石寺镇贾沟村后岭上,有一个铝石坑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大肆非法盗采铝土矿石,非法牟利数千万元;大面积的挖掘山体,破坏耕地,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山体随时都有崩塌的危险,严重威胁到了村民的生命安全。为此多次反映,至今未果。2.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洛阳市政府按照上级部署实施了“封土行动”,要求停止各类工程土石方作业,但在贾沟村,政策却得不到落实,特别是近期,我村后岭的铝石坑不分昼夜的开采矿石,满山的机械不停的作业,村庄上边黄土、石沙随风乱飘。
调查核实情况:诉求人反映的矿山为中国铝业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在贾沟的采场,企业手续齐全,并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施作业,落实管护责任,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质量合格;调阅信访记录,仅县信访部门接到过类似问题,但因其诉求过高与矿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在洛阳市冬季“封土行动”阶段落实停产,2018年4月17日经新安县矿产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恢复了生产,2018年5月30日停产至今。在开采区域建设了围挡,并安装了喷雾装置,配备雾炮进行交替喷淋,落实了湿法作业;矿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矿山总出口建设了车辆冲洗装置。但在大风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下,可能会出现扬尘等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巡查、督查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云水村的农民,以种地及捕鱼为生。2000年后在村里大力支持帮扶水上餐饮行业的情况下开始经营水上餐厅,然而6月8日在县环保局的督促下,仓头镇及正村镇领导针对水面船只进行了清扫工作,当天下午本人的船只被拖至鹰嘴山等待下一步处理,对此本人希望相关人员可以做出详细解释,并针对本人的产业进行协商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新安县仓头镇云水村附近水域共有船上餐厅3家,共9艘渔船。其中郭青水上餐厅6艘(信阳渔民3艘,且在船上居住),云水君馨水上餐厅2艘,仓头郭江渔庄1艘。这3家水上餐厅仅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属无证经营,且运营中的废物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畛湖,污染严重,船上餐饮安全条件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
近年,由于新安县原有的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严重,2017年9月,该县新城居民已开始饮用畛湖水。目前正在按相关程序报批,并按相关规定划分了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这些水上餐厅均在新安县畛湖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根据相关规定,在申报水源地之前必须对拟建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
2018年6月7日下午,新安县人民政府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题会议,要求相关乡镇对水源地保护区内船上餐厅进行清理、关停。目前,除信阳渔民的3艘船(郭青水上餐厅)因索要赔偿问题拒绝拖离外,其余6艘船已经撤离水源地保护区。
新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水源地综合治理工作是根据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船主要求“协商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无法满足其要求,剩余3艘船于7月5日前撤离保护区。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人民政府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由仓头镇政府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做好渔船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实际生活困难。负责做好与信阳渔民的沟通解释,并协调云水闲置住房用于临时安置和解决渔民子女上学需求。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