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同心楼餐饮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餐饮为主的企业么?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0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37,758,05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中国文化产业领跑者、中国全域旅游示范者、中国新型城镇化引领者、中国科技创新践行者”为战略定位,践行“文化+旅游+城镇化”、“旅游+互联网+金融”、“科技+产业+园区”的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搭建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科技、互联网五大业务板块。

在华侨城集团“文化+旅游+城镇化”的战略布局下,公司以“主题公园领导者、旅游产业领军者、城镇化价值实现者、互联网创新实践者”为战略定位,以文化旅游、房地产为主营业务,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在文化旅游发展新模式、房地产业务差异化、旅游与互联网融合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

公司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业态布局多元广泛,拥有众多特色文旅产品,分为以下六大产品体系:一是以娱乐游玩和时尚休闲为主要内容的欢乐休闲类产品,代表业态有主题公园、文旅商娱综合体、主题酒店等;二是以传统文化和特色民俗风情体验为主要内容的民俗文化类产品,代表业态有文化主题公园等;三是以自然观光和休闲度假为主要内容的自然康养类产品,代表业态有自然景区、度假区及度假酒店等;四是以文化艺术体验为主要内容的艺术展演类产品,代表业态有主题演艺与各类艺术活动等;五是以特色美食体验和萌宠互动、灯光秀、潮玩节等各类创意活动为代表的美食潮玩类产品;六是以华侨城旅行社和“花橙旅游”线上官方商城为代表的旅行服务类产品。

公司文化旅游业务以“文化+旅游”为内核,采用“旅游+”为载体的协同发展模式,始终坚持创新、品质和特色,致力于传承、展现、弘扬中国优秀文化,持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文旅项目和产品,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

公司以文旅内涵融入房地产开发,形成了文化旅游、酒店、住宅和商业类地产业务融合发展的独特优势,以人文社区、品质社区、生活街区为居民提供优质生活及人文体验。近年来,公司积极创新产品模式,在公园式商业街区、康养旅居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99,112,368.32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9,865,233,544.6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集团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年度拟提取利润374,589,500.8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已达到本集团注册资本50%。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3,031,999,933.08 元。

拟按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8,201,793,915股剔除已回购164,035,862股存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 8,037,758,053股(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03,775,805.30 元。

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2,228,224,127.78 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等关联公司2022年与公司拟进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80,204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位关联董事段先念、刘凤喜和王晓雯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因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主营业务: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资产总额超6,800亿元,净资产超1,900亿元;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超1,700亿元。

2、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彬;注册资本:24.08亿元;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 层;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康佳集团资产总额398.75亿元,净资产102亿元;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为491.07亿元,净利润为8.07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销售水电及其他商品

公司之子公司水电公司、侨城汇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供应水电、销售商品,2022年预计销售水电及其他商品收入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提供代建、租赁、物业、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

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华侨城物业、华侨城大酒店、威尼斯酒店、海景酒店等给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代建、租赁、物业管理、酒店餐饮等服务,2022年预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5,000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设备,向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LED屏幕等视讯产品, 2022年预计采购商品支出为人民币35,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等与华侨城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OCT”、“华侨城”及“欢乐谷”系列商标的许可使用费以及品牌使用费,接受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的设计、工程、委托管理等服务,2022年预计支出为人民币80,000万元。

以上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首先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公司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相关协议、合同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2022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事前沟通,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可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内容: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申请不超过40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以下简称“借款事项”)。

(二)关联关系:由于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由于华侨城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借款行为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借款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段先念、刘凤喜、王晓雯回避了表决。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华侨城集团于1987年12月07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段先念。其经营范围: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作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自1987年至今,华侨城集团坚持市场导向,已成为一个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等三项国内领先的主营业务。自2009年11月华侨城主营业务实现整体上市以来,多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得到稳健成长。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资产总额超6,800亿元,净资产超1,900亿元;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超1,700亿元。

本次借款额度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借款利率。

该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本年度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额预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

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该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融资平台,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该项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因此,我们一致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注意回避表决。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公司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是为了充分利用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平台。此项关联交易可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拟为公司参控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9.87亿元的借款担保。需担保的借款包含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上述担保额度中,为资产负债率没有超过70%的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80.2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29.63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一)被担保人济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 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大道888号城东工业园创业服务中心五楼506,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注册资本为 18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游乐园服务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57.02亿元,负债总额31.6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7亿元,流动负债10.44亿元),资产负债率55.47%,净资产为25.3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净利润为1.84亿元。截止 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地为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度假区(天津市东丽湖旅游开发总公司大楼内),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建昕,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70.26 亿元,负债总额 44.50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21.78 亿元),资产负债率63.33%,净资产为25.76 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96 亿元,净利润为0.25 万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的 0.35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被担保人郑州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3 月,注册地为郑州市中原区柳湖街道增晖路1号柳湖街道办事处6楼,法定代表人为赵鹏宇,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游乐设备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会展服务;停车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食品、工艺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 2021 年末总资产 25.59 亿元,负债总额 18.5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8.80 亿元),资产负债率72.45%,净资产为7.0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7亿元。截止 2021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泽沣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地为天津市西青区,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建昕,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项目建设投资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7.86亿元,负债总额6.8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56亿元),资产负债率87.19%,净资产为1.0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被担保人青岛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9年 11月,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泉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注册资本为2亿元,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济贸易咨询;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家具、五金交电、照相器材、通讯器材、工艺品、日用品、花卉销售;展览展示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业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儿童游乐服务;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 11.88亿元,负债总额 10.22亿元,资产负债率86.03%,净资产为1.66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759.29 元,净利润为 -0.18亿元。截止 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六)被担保人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31日,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注册资本为港元110.05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和实业经营结合,业务涉及文化旅游产业以及进出口贸易等领域。该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499.18亿元,负债总额257.2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97.50亿元),资产负债率51.53%,净资产为241.9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6.83亿元,净利润为8.6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七)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房地产)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0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2楼,法定代表人为倪明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825.59亿元,负债总额476.5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9.20亿元,流动负债368.40亿元),资产负债率57.72%,净资产为349.0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6.80亿元,净利润为10.8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八)被担保人佛山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2.58亿元,负债总额11.3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1.38亿元),资产负债率91.00%,净资产为1.1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45亿元,净利润0.19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九)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滨海大道200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洪杰,主营业务为旅游、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0.09亿元,负债总额44.9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90亿元,流动负债36.95亿元),资产负债率89.78%,净资产为5.1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10亿元,净利润为0.59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9号三楼313,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2.03亿元,负债总额30.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43亿元,流动负债29.68亿元),资产负债率93.75%,净资产为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13亿元,净利润为0.00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一)被担保人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地广东省鹤山市古劳镇,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旅游工艺品生产、销售;景区门票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89亿元,负债总额9.6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亿元,流动负债6.27亿元),资产负债率88.75%,净资产为1.2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净利润为0.2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二)被担保人茂名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办海城二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经营、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主题公园、创意文化园、酒店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8.36亿元,负债总额7.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4亿元,流动负债5.84亿元),资产负债率41.82%,净资产为10.6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63亿元,净利润为0.63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三)被担保人广东深汕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同心楼首层第2号场地 ,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及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土地整理;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园林、花木设计及开发;基础设施与市政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服务;从事综合旅游度假区的投资建设及开发经营;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商业、观光农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0.76亿元,负债总额11.4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2亿元,流动负债9.08亿元),资产负债率55.36%,净资产为9.27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24亿元,净利润为1.92亿元。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四)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水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7年0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部工业区B5栋一、二楼,法定代表人为谢建明,注册资本为1454万元,主营业务为供电、供水管理及维修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77亿元,负债总额3.3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3.35亿元),资产负债率58.05%,净资产为2.4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92亿元,净利润为0.48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会展湾南岸广场7栋103,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投资兴办实业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0.95亿元,负债总额0.8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03亿元),资产负债率86.90%,净资产为0.1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40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六)被担保人东莞华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山,注册资本为4.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7.41亿元,负债总额16.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6.91亿元),资产负债率97.13%,净资产为0.5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4.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七)被担保人东莞上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山,注册资本为0.0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1.99亿元,负债总额31.9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31.98亿元),资产负债率99.97%,净资产为0.0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8.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八)被担保人杭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万象城2幢3201室-06,法定代表人为仇海波,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8.94亿元,负债总额9.1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6.85亿元),资产负债率102.01%,净资产为-0.1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九)被担保人杭州兰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临丁路697号1幢207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设计;酒店、公寓管理;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游乐园项目开发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2.63亿元,负债总额102.7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20亿元,流动负债77.96亿元),资产负债率100.11%,净资产为-0.1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4.2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8.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被担保人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中断258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63.88亿元,负债总额46.5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62亿元,流动负债41.95亿元),资产负债率72.90%,净资产为17.3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99亿元,净利润-0.59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招商银行的4.6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一)被担保人宁波滨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展示中心,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7.47亿元,负债总额14.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11 亿元,流动负债14.77亿元),资产负债率85.62%,净资产为2.5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19亿元,净利润为2.5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的0.11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9.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二)被担保人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林湖路888号、林绿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4.44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景区管理、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的咨询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旅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10.47亿元,负债总额104.9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3.05亿元,流动负债29.56亿元),资产负债率95.00%,净资产为5.5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31亿元,净利润为0.85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工商银行的13.05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质物名称:上海佘山欢乐谷旅游度假区项目门票收费权,质押物评估值:35.58亿元,质押期限:2019年1月2日至2028年12月28日。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三)被担保人南京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地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A3栋4层,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10.00 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138.24亿元,负债总额113.18亿元 (其中流动负债57.12 亿元),资产负债率 81.87%,净资产为25.06 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64亿元,净利润为1.86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8.00 亿元保债计划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四)被担保人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法定代表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30.3亿元,本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办公、文化娱乐、住宅项目的开发、经营、出租租赁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70.3亿元,负债总额31.06亿元,资产负债率44.18%,净资产39.2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2亿元,净利润-0.43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4.005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9.75亿元银行借款提供物业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2.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五)被担保人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被担保人由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行使实际控制权。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法定代表人陈运根,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公司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类房地产租赁。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0.63亿元,负债总额14.54亿元,资产负债率70.47%,净资产6.0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98亿元,净利润-0.49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西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9层,法定代表人为李世宇,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景区管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8.84亿元,负债总额54.3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4.61亿元),资产负债率92.42%,净资产为4.4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2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8.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七)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11.79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84.26亿元,负债总额108.1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3.81亿元,流动负债81.47亿元),资产负债率58.70%,净资产为76.0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47亿元,净利润为6.70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开行的0.93亿元银行借款和交通银行的2亿元银行借款,工商银行的2亿元银行借款,交银租赁的2.92亿元借款,华夏银行0.95亿以及与华泰资产管理公司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本金35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八)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都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和谐路1号商铺,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6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对酒店行业的投资及开发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9.96亿元,负债总额37.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7.65亿元),资产负债率75.37%,净资产为12.3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的不动产权投资计划的30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九)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19街坊(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中心17-26层23层办公室A06,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3.91亿元,负债总额44.1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5.975亿元,流动负债18.19亿元),资产负债率100.58%,净资产为-0.2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9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交通银行的17.975亿元和农业银行的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被担保人武汉华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中心17-26层21楼B035,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68.47亿元,负债总额63.47亿元(其中非流动负债57.83亿元,流动负债5.64亿元),资产负债率92.7%,净资产为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一)被担保人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真君路88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欣,注册资本为40亿港币,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景区策划、设计、施工、管理与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34.86亿元,负债总额82.1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82.11亿元),资产负债率60.92%,净资产为52.7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21亿元,净利润为7.5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二)被担保人侨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29号中交江锦湾10栋B号楼一单元20层1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升勇,注册资本为7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0亿元,负债总额0亿元,资产负债率0,净资产为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三)被担保人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为周一华,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经纪服务及游乐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62.15亿元,负债总额58.6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58.61亿元),资产负债率94.30%,净资产为3.5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8.33万元,净利润为-1.2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四)被担保人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为张靖,注册资本为1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舞美设计制作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3.14亿元,负债总额38.3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9.8亿元,流动负债 亿元),资产负债率72.17%,净资产为14.7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净利润为2.02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9.8亿元融资额度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五)被担保人成都华鑫侨盛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南路12号1号楼109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伟生,注册资本为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贷;房地产经营租赁;餐饮管理;文化活动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5.55亿元,负债总额25.2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5.26亿元),资产负债率98.86%,净资产为0.2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六)被担保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7 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礼仁街 59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大帆,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30.9亿元,负债总额112.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7 亿元,其他金融机构 2.8 亿,流动负债 73.31 亿元),资产负债率86.03%,净资产为18.2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3.81亿元,净利润为4.47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14.5006亿元融资额度担保(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1.0625亿,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8.5881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2.05亿,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8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七)被担保人华侨城涿州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地为涿州市开发区范阳东路3号开发区管委会5楼506室,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特色小镇项目的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2.72亿元,负债总额12.13亿元(其中长期借款总额8.60亿元,流动负债3.53亿元),资产负债率95.37%,净资产为0.5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28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八)被担保人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7 年12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汤池街道,法定代表人为罗小龙,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云南华侨城的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住宿及餐 饮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会展服务;水上娱乐及休闲服务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25.52 亿元,负债总额 19.99 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融资7.87亿元,流动负债16.12 亿元),资产负债率78.37%,净资产为5.5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0.18 亿元,净利润为-4.73亿元。截止 2021 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开行 1.71亿元、招银租赁5.16亿元、远东租赁1亿元的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九)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7.6%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鲍思高),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5.13亿元,负债总额35.1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00亿元,流动负债31.14亿元),资产负债率77.87%,净资产为9.9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04亿元,净利润0.0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被担保人中山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2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公园管理;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1.16亿元,负债总额21.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8亿元,流动负债18.46亿元),资产负债率67.41%,净资产为10.1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净利润为0.23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一)被担保人湛江华侨城欢乐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注册地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3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开发与运营;房地产项目投资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0.93亿元,负债总额17.9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亿元,流动负债15.92亿元),资产负债率86.00%,净资产为3.0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8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二)被担保人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地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民委员会欢乐大道1号欢乐海岸广场蓝楹湾公馆1栋212号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91.54亿元,负债总额52.5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52.58亿元),资产负债率57.00%,净资产为38.97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7.01亿元,净利润为12.9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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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标段编号:YLCG,标段名称:市水利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榆林市麻雀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城路7号

合同包2(标段编号:YLCG,标段名称:同心楼物业及餐饮服务项目):

榆林市亿和物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路上林苑小区2号楼1单元601室

合同包1(标段编号:YLCG,标段名称:市水利局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类(榆林市麻雀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按招标文件具体服务要求 壹年(经甲方验收合格,沿用两年) 按招标文件具体服务标准

合同包2(标段编号:YLCG,标段名称:同心楼物业及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类(榆林市亿和物业有限公司)

同心楼办公区物业及餐饮服务 按招标文件具体服务要求 壹年(经甲方验收合格,沿用两年) 按招标文件具体服务标准

名称: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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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绍兴一带,在白切鸡的基础上,有好几种衍生的鸡的做法,常见的有糟鸡、醉鸡、虾油鸡。虾油鸡用的是虾油露浸泡,虾油露就是将虾、糟卤一起调制出带着咸味的糟汁,跟鱼露挺像的。夏天吃上一块冰镇浸泡了一夜的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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