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出来的豌豆有什么不同定义?

豌豆(标准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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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是人类必不可缺的物资,也是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战略物资。现行粮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GB ,于2017年6月23日实施。标准中规定了粮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等。本次重点解读粮食及其加工品的定义与分类、易混淆的产品、检验注意事项、判定要点和风险分析。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中包括了原粮和成品粮。原粮是未经加工的谷物、豆类、薯类等的统称,成品粮是原粮经机械等方式加工而成的初级产品,如大米、小麦粉等。
  日常抽检监测的粮食对象一般是指成品粮及其制品:
  小麦粉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有蛋糕粉、面包粉、小麦自发粉、小麦粉、雪花粉、强力粉、饼干粉、全麦粉、麦芯多用途粉、特一粉、特二粉、高筋粉等。有些产品名称叫自发粉或者蛋糕粉,但要综合判定是否为专用小麦粉,首先看配料表,一般来说,专用小麦粉除了小麦粉以外,基本都是食品添加剂,如果有玉米粉、荞麦粉、淀粉之类的多数不是;其次是看执行标准,专用小麦粉一般执行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需要查看生产许可信息或向企业确认等。另外,要注意的是,小麦粉不包括各类预拌粉、预混粉等,该类产品是以小麦粉或其他谷物粉类为主要原料,根据终产品的需求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辅料混合而成的粉类,可用于较为便利的加工糕点、面包等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为其他食品。
  大米大米产品包括大米(籼米、粳米、糯米)、糙米、留胚米、蒸谷米、发芽糙米等。但根据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黑米、紫米、红线米等有色稻米属于谷物加工品,不属于大米。
  挂面 以小麦粉、荞麦粉、高粱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食用碱或面质改良剂或其他辅料,经机制加工或手工加工、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条,主要分为普通挂面和手工面等,包含手工面、挂面、富硒荞麦面(挂面)、挂面(湿)、鸡蛋挂面等,常执行LS/T 3212,易混淆产品有面片、面叶、蝴蝶面等,这些产品属于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生干面制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则包括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和谷物粉类制成品:
  谷物加工品指以谷物为原料经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等工艺加工的粮食制品,一般是单品种或混合品种,如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等。黄豆、绿豆、红豆等豆类属于食用农产品的豆类,不属于谷物加工品。
  谷物碾磨加工品指以脱壳的原粮经碾、磨、压等工艺加工的粒、粉、片制品,可以是单品种,也可以是混合品种,如杂粉面、混合杂粮粉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等也是谷物碾磨加工品。
  谷物粉类制成品指以谷物碾磨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按不同生产工艺加工制作的食品,可分为生湿面制品、发酵面制品、米粉制品及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如生干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面筋、意大利面等)。

  一是馒头、花卷、包子等归类依据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该类产品归为糕点。但在抽检分类、GB 2760、GB 2761、GB 2762等分类中,均归为粮食和粮食制品下的发酵面制品,但当这类发酵面制品采用速冻工艺时应归为速冻食品,不属于粮食加工品。
  二是名字容易混淆的“米粉”参照分类,米粉(粉状样品)可归为谷物碾磨加工品,但南方俗称的米粉、米线、河粉等,该类产品归为谷物粉类制成品中的米粉制品。同类情况如谷物碾磨加工品中的麦片和方便食品类速溶麦片,可能容易混淆。
  三是米粉制品和淀粉制品名字或性状相近产品,如米粉/面皮,有两种工艺,一种是传统工艺以大米、小麦粉为原料,一种是以食用淀粉代替或部分代替大米、小麦粉为原料,要依据原料种类进行归类。
  四是粮食制品和餐饮食品餐饮自制的油条、油饼虽然以小麦粉为原料进行加工制作,但归为餐饮食品的油炸面制品而非粮食制品。
  五是调味面制品、青团等抽检中调味面制品归为方便食品,但在GB 2760中归为粮食和粮食制品下的方便米面制品;参照相关复函,青团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粮食和粮食制品类别的米粉制品。

  抽样注意点:一是餐饮环节抽样时,抽取同一批次待销或使用的产品,应抽取完整包装产品,如需从大包装中抽取样品,应从完整大包装中抽取样品;二是注意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多个大包装扦取样品后要充分混匀;三是真菌毒素如黄曲霉毒素B

1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检测方法标准,规定采样量需要大于1kg,注意抽样数量和备样数量满足检验和复检要求。
  检测注意点:一是检测真菌毒素指标制样时,需依据检测方法如GB 5009.22,用高速粉碎机将其粉碎后过筛,使其粒径小于2mm孔径试验筛,混合均匀后缩分至100g,储存于样品瓶中,密封保存,供检测使用;二是真菌毒素检测时,需依据检测方法要求对免疫亲和柱进行性能验证,并且要注意如玉米赤霉烯酮GB 不同方法的适用范围;三是检测硼酸项目时,需特别注意器皿带来的干扰,需要避免使用玻璃器皿,强酸条件下玻璃器皿溶出干扰物质,造成假阳性;四是干样如挂面,检测合成着色剂时,需要加水充分溶胀样品后再进行测定,并保证充分提取和处理;五是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呕吐毒素时,对照品溶液中若为乙酸乙酯介质,可能会出现色谱信号较为明显的溶剂峰,要注意识别。
  判定注意点:有色稻米虽然分类不属于大米,属于谷物加工品,但是在对污染物判定时,需依据GB 2762中稻谷、糙米、大米类的限量;原粮类粮食应符合GB 2762中对谷物、豆类、薯类的规定,成品粮类粮食应分别符合GB 2762中对谷物碾磨加工品、豆类、干制薯类的规定;豆粉属于谷物碾磨加工品,但污染物判定应依据GB 2762豆类及其制品中豆类(干豆,以干豆制成的粉)进行判定;硼酸、硼砂判定时要注意存在本底;若小麦粉或制品检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依据GB 2760不得使用,但要注意GB 14880中是允许使用EDTA铁盐强化小麦粉的,结果判定时需要确认原料情况;依据GB 2760判定添加剂项目时,粮食制品种类繁多,注意大类中不同细类的区分,避免错判误判,并且要及时收集相关复函或增补通告。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余晓琴 刘议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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