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民主乡莲花镇的旅游景点是什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州直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全州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促进全州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100号),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能,促进全州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利用我州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以临夏州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为统揽,着力挖潜力、增活力、补短板、强弱项、打品牌、提品质、增效益,促进文化旅游业从观光消费型向综合效益型转变,从高速增长型向高质量发展型转变,使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公共服务更加优化,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到2022年,全州年接待游客人数突破4680万人次,文化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63亿元,年均增长25%,人均文化旅游消费达到730元,年均增长15%,全力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的首位产业。

围绕上述发展目标,重点实施十大工程。

(一)实施“点极带”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突破工程。深度挖掘我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自然资源,加大对资源禀赋高、基础条件好、带动性强的景区景点开发力度,优先发展中心引爆点、重点驱动块、辐射带动区,着力打造全域全季旅游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加强黄河三峡、松鸣岩-古动物化石地质公园大景区等重点景区景点的提质扩容,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推进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打造高品质旅游景区和特色旅游目的地。积极推进临夏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建设,争取实施和政古生物化石文化园区、广河齐家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建设项目。加快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度假区创建步伐,将炳灵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区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将永靖县创建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临夏市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黄河三峡创建为国家级度假区,启动松鸣岩—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大景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加强自然生态、地质遗迹、文化遗产、历史人文等资源的保护发掘,抢抓国家和省上开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有利时机,实施永靖县明长城和烽火台抢救保护工程、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明长城文旅融合示范园、明长城文化展示馆等重点项目,力争将临夏融入世界级长城文化体验基地。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一批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深度挖掘黄河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实施黄河文化主题场馆、印象黄河水景剧场、大夏河流域景观提升、黄河文化创意博览园、幸福黄河文化传统创新园、向阳红色小镇、莲花红色小镇、三甲集商贸旅游特色小镇建设等一批沿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培育高质量的黄河文化旅游新业态。依托“甘南-临夏-兰州—白银”黄河风情旅游带建设,优化完善与古生物化石遗址游、黄河山水风光游、多彩民俗风情游、工业科技游、康体养生旅居游、生态休闲度假游、沿山顺水自驾游等相配套的景点布局、旅游线路、服务设施、产业要素、产品体系,培育形成多节点分布的全域旅游新业态,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二)实施“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工程。大力培育商务会展、生态康养、休闲度假、户外运动、红色励志、研学旅行、非遗体验等新业态,增强发展新动能,做好“旅游+文化+体育+非遗+康养+花卉+采摘+研学”的文章,让游客来了有看头、有玩头、有吃头、有带头。打造文化旅游节会品牌,持续办好花儿临夏马拉松赛、西部花儿艺术节、牡丹文化艺术节、杏花节、梨花节、民族用品博览会、古生物化石研讨会、齐家文化与华夏文明国际研讨会等节会活动,持续放大会展旅游经济效益。进一步开发红色文化资源,依托康乐县景古红色政权纪念馆、康乐县石家楼等长征遗迹建设康乐县长征文化主题公园,把临夏市胡廷珍烈士纪念馆、和政县肋巴佛革命纪念馆、临夏县解放军抢渡黄河纪念馆、打造成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展示项目,推进红色初心教育和长征红色主题旅游深度融合,讲好党的故事、红军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打响红色旅游品牌。加快建设研学旅游基地,研发古动物化石、恐龙足印化石文创产品,将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桦林古动物化石原址埋藏馆创建为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将和政县创建为国家级研学旅游目的地。发展生态康养旅游,开发养老旅游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乡村养老度假机构,在黄河三峡、松鸣岩等地建设生态康养和养老度假基地。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举办马拉松、公路自行车赛、户外拓展训练、越野挑战赛、滑雪滑冰赛、龙舟赛、滑翔赛等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热点赛事活动,打造全国皮划艇训练基地、高原自行车训练基地、高原长跑竞走训练基地,提升黄河三峡刘家峡飞行营地体验项目,将永靖县低空旅游打造成西北知名旅游品牌,不断扩大临夏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州教育局、州商务局、州交通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体育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三)实施“品牌品质”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大乡村旅游新业态开发力度,加快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优化乡村旅游环境,打造一批具有“老气”“土气”“朝气”“生气”的乡村旅游示范镇、专业村、农家乐、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民居,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乡村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特色乡村旅游的品牌影响力和品质吸引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开发乡村旅游,兴办乡村民宿、田园综合体、农家乐、采摘园、农产品作坊体验馆、乡村记忆馆,激发乡村旅游活力。积极联系协调大中专院校艺术、旅游学院与旅游专业村结对子、建立艺术创作室,打造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大力开展“周末乡村休闲”和“后备箱”旅游产品营销活动,推进以雕刻制品、刺绣制品、柳编制品为主的工艺品和以果品、野菜为主的农土特产品开发,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在临近的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土特产商品销售点,支持有条件的村镇建设电商平台,开办旅游商品网店,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推进乡村旅游与城市休闲有机对接,吸引周边省区游客和城市居民到乡村度假,扩大乡村旅游消费规模,力争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和综合收入年均增幅30%以上。到2022年,创建1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达到国家4A级景区标准的田园综合体、10个达到国家3A级景区标准的乡村旅游景区,高标准建成2个全省乡村旅游样板村、30个旅游专业村、1000户标准化农家乐,打造30家星级民宿,全面提升全州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交通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四)实施“花儿临夏”旅游品牌拓展工程。充分利用临夏花儿、河州贤孝、河州平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发展旅游演艺文化,深度挖掘黄河文化、彩陶文化、民俗文化、花儿文化、牡丹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争取实施临夏州非遗文化遗产及民俗博物馆(文化旅游产业展示馆)、花儿艺术博览园文化项目。积极创作文化演艺剧目,组织文人墨客,搜集整理历史文化、传说故事,开展“花儿为什么这样美”系列创作活动,编排《大禹治水》、《黄河鼓舞》、《牡丹月里来》等精品演艺节目,创作演艺一批体现符合当代审美观念的演艺剧目,并实现驻场演出。通过政策扶持,建设红园文创影视基地,组建“花儿临夏”艺术演艺公司,举办西北地区和全国花儿大赛,挖掘并培养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花儿传承人和歌手。培育旅游演艺精品项目,吸引影视企业在我州开展置景拍摄,推动建设集影视摄制、休闲旅游于一体的影视基地。逐步实现重点旅游县和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均有固定的文化演艺场所、演出团队和演出剧目,做到驻场演出常态化。加强旅游宣传培训活动,制作高质量旅游宣传图册,编写一整套旅游解说词,加强对干部职工、各行各业、各族群众的教育引导,使旅游宣传培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宾馆、进车站、进商场、进窗口、进家庭,让每个人都成为宣传临夏、推介临夏的导游员讲解员,营造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交通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州体育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五)实施“乐享河州”产业要素供给配套工程。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展河州名宴、名菜、名小吃、名厨等评选活动,培育地方特色餐饮品牌。加大对东乡手抓、临夏锅盔、河州包子、八大碗、馓子馃馃、甜胚子、三炮台盖碗茶等地方特色名优小吃的挖掘和包装力度。加快推进特色美食城、名小吃一条街、夜市一条街、纪念品一条街等旅游街区建设,着力打造临夏地方名优小吃、特色菜系等知名品牌,着力提高临夏饮食文化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定期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暨展销活动,推出一批具有较强艺术性、纪念性、实用性、便携性的新产品。支持发展经济型酒店,大力发展主题酒店、养生度假酒店、生态庄园酒店等特色酒店。引进专业民宿企业,集中开发建设农家客栈、休闲农庄、古村民居等一批特色民宿,适应多元化、个性化、高端化市场需求,推动旅游业优化结构、扩量升级、提升服务。加大文旅产品研发生产力度,注重文化内涵、科技含量、特色元素,积极鼓励引导外地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开发文化旅游商品,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进一步做精雕刻葫芦、临夏砖雕、蛋雕、保安腰刀、彩陶等旅游商品,做优刘家峡红枣、唐汪大接杏、积石山核桃、和政啤特果、临夏县花椒等名优特新农产品,推动文旅产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建设旅游商品营销体系,在各县(市)城区、特色小镇和A级旅游景区建设特色街区、旅游商品专营店,在州内重点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设立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名品馆。到2022年,全州建设10个特色餐饮、购物示范街区,购物消费占旅游消费的比重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州商务局、州住建局、州招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六)实施“全季全时”旅游消费拉动工程。针对我州旅游资源丰富但消费点少、游客虽多但花费少、乡村旅游火爆但季节性强、“一日游”为主但夜间消费低的现象和短板,加大冬春季旅游市场开发力度,设计吸引力强的旅游线路,完善配套设施,丰富服务项目,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满足不同游客的消费需求,增强旅游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制定出台冬春季景区门票、交通、住宿、演艺等优惠政策,国有景区淡季门票降价或免费开放,逐步实行4A级景区淡季不停业,星级饭店提供免费自助早餐。积极策划冬春旅游季营销推广活动,针对不同旅游消费群体,大力开发亲子研学游、摄影拍客游、网红打卡游、夜间梦幻游等冬春季旅游产品,举办冰雪旅游节、冬季灯光秀、学生冬令营、跨年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冬春季旅游市场持续升温。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新业态,打造夜游、夜食、夜购、夜娱等夜游项目和消费产品,充分挖掘社会消费潜力,持续扩大旅游消费规模,进一步增强文化旅游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围绕夜游有赏,着力开发乘船夜游黄河三峡、夜游八坊十三巷、夜观大墩峡冰瀑、夜赏法台山灯景、山水实景演出、漫步公园之夜、科技灯光秀、夜场走秀、体育健身、露天广场舞、乡村小舞台、民间曲艺、音乐喷泉、篝火晚会、灯会灯展、音乐节、露营节等多元化夜间旅游项目,不断丰富夜游观光活动;围绕夜食有味,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靓丽整洁的夜市街区,布局老字号、品牌餐饮、风味小吃、茶馆、酒吧、咖啡馆等24小时“不打烊”特色餐饮店,举办美食节、名品小吃赛、品牌餐饮评选、啤酒节等活动,不断丰富夜食餐饮活动;围绕夜购有物,着力拓展夜间消费空间,鼓励商场超市、购物中心、潮流服饰、珠宝首饰、古玩字画、文化娱乐、体育用品、健美健身、美发美容等门店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引导品牌商超建设社区24小时便利店、自助果蔬店,规范时限内的马路市场,推出夜间消费打折让利和特价促销活动,举办开业庆、周年庆、购物节、商品展销会,增强夜晚消费活力,不断丰富夜购消费活动;围绕夜娱有乐,着力完善夜跑、健步走等公共服务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大众化夜间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夜间曲艺演出、非遗展演、体育赛事等活动,推出一批网红“打卡”地,鼓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社区综合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夜间开放,加快建设24小时图书馆,通过讲座沙龙、读书会、咖啡、夜宵、茶点等经营方式,催生文化沙龙、深夜影院、音乐茶吧、健身俱乐部、24小时阅读空间等时尚文化业态,激活夜间文化艺术消费,不断丰富夜娱文化体验活动。到2022年,全州打造5个功能完善的夜间经济消费街区。(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教育局、州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七)实施“智慧赋能”服务管理营销工程。加快全州智慧旅游建设,不断完善州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的后续建设内容、优化平台板块功能,积极与公安、通讯、银联、交通、气象、环保、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数据对接共享,形成不同平台之间数据融合、信息对比,实现旅游数据横向互联、纵向贯通,提高全州旅游大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精细化分析、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州文旅大数据中心、智慧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营运行销体系“一中心、三体系”模式,为促进全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和全力加快县级旅游数据中心建设,尽快与州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对接、资源共享。推进全州 A级景区、宾馆饭店、星级农家乐、星级民宿等信息数据接入州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分析与实时监控。积极搭建文化旅游智慧营销平台,建成集旅游资讯查询、电子商务、微博微信、电子导览、虚拟旅游于一体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大力开展文化旅游资源线上宣传推介活动,借助新媒体、新渠道,积极与腾讯等互联网企业以及携程网、同程网等OTA平台合作,广泛利用游客入境或落地短信、网红直播等形式,构建立体化网络宣传矩阵,及时发布旅游营销资讯、特色旅游线路,为游客出游提供多种选择。到2022年,4A级及以上景区建成智慧旅游景区,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四星级以上农家乐和其他重要文旅活动场所,全面实现免费Wi-Fi上网、网上预约、网络营销、网上支付、特产订购、导游导览、智能化出行、信息服务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实现文化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或移动支付,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超过90%,景区景点和演出场所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全面提升全州文化旅游服务消费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八)实施“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构建工程。加快推进兰临合铁路、临夏机场、临大高速、永临高速、临夏市北环路等项目建设,畅通州内沿山顺水旅游大环线,加快沿太子山旅游扶贫大通道建设,推进黄河风情线和黄河旅游航道建设,开发黄河水运旅游线路,将沿途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成集宣传、咨询、购物为一体的文化旅游服务区,将具备文化旅游条件的主干道打造成景观廊道,形成“快进慢游”文化旅游交通网络。高标准推进各县(市)城区、重点城镇、特色乡村建设,着眼城镇建设风格个性化、功能人性化、建筑风景化,加快水、电、路和绿化、美化等基础建设,完善城镇和特色村综合服务功能,增强承载能力,形成与旅游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在游客集散中心和景区停车场配备充电设备,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提供便利。城镇公交线路要延伸至主要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节点,并逐步建设旅游交通专线。加快旅游景区内部道路、游步道、索道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指引、旅游符号、交通标识等标志标识系统。加快建设自驾游房车营地,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在太子山-莲花山沿线和黄河沿线建设标准化自驾车房车营地,培育“沿山顺水”精品自驾游线路,完善自驾游配套设施,建成和政县松鸣镇、康乐县莲麓镇、积石山县大墩峡和大河家、东乡县河滩镇、临夏县莲花镇等自驾游房车营地。到2022年,实现4A级及以上景区与依托城镇之间、景区连接高速公路之间二级以上公路贯通,大景区实现一级以上公路贯通,其他景区(点)和乡村旅游点主干道三级以上公路通达。(责任单位:州交通局、州文广旅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九)实施“市场活力”激发培育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和东西协作力度,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引进大型企业集团从事旅游项目开发或设立分支机构,打造有创新力、影响力、竞争力和带动力的文化旅游品牌产品。鼓励民间资本组建专业化的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企业,兴办旅行社等旅游服务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旅游文化体育产业开发。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孵化中小微企业,依托临夏州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习所,发挥旅游商品研发工作室作用。开展旅游“双创”行动,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创办旅游中小微企业,扶持一批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小而新的文旅产业经营实体。深入推动大景区改革发展,按照“管委会+文旅投资公司”模式,加快构建产权明晰、富有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招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文广旅局、州教育局、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文旅集团,各县市政府)

(十)实施“安全旅游”市场监管保障工程。全面落实文化旅游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文化旅游场所的宣传文化阵地功能,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正能量。全面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综合监管体系,落实文化旅游领域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并演练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旅游交通、涉旅消防、高风险文旅体育项目、预防自然灾害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全面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依托州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立健全旅游综合执法平台,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严厉查处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旅游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规范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对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游客不文明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发挥文化旅游数据平台作用,按照文旅产业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文旅产业统计单位名录库,落实统计调查责任,完善统计调查措施,确保旅游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真实性。(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州应急局、州体育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相应建立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相适应的机构,形成州、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文化旅游部门切实承担起综合协调、项目衔接等职责;发改部门把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财政部门将文化旅游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优先拨付文化旅游发展、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资金;税务部门加大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力度;自然资源部门对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审批,落实鼓励扶持措施;交通部门将旅游景区景点道路项目列入交通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宣传部门将文化旅游宣传作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其他各相关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紧密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见效。

1、财政支持政策。(1)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加大州县财政投入力度,采取项目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支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2)加大财政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加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积极鼓励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企业、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文化业态。(3)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旅企业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旅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加大对文化旅游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投资力度,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机制,促进多层次多业态文化旅游消费设施发展。(4)认真落实支持现代文化服务业、中小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等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促进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实施“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培育计划,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国家细分领域“行业小巨人”文化企业,按照注册登记地隶属关系进行奖励扶持。(5)加大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扶持力度,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文广旅局,各县市政府)

2、市场准入和文化科技扶持政策。(1)放开放活文旅产业市场,降低准入门槛,对投资新办文化旅游企业的,不得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附加费用,对“个转企”注册登记提供“绿色通道”服务。(2)允许投资人依法依规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旅游企业。(3)积极争取把文化科技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予以持续稳定支持,支持开展文化科技创新。文化科技类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现行有关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及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技术成果向文化企业转移,支持文化企业提升科技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税务局、州文广旅局,各县市政府)

3、税收优惠政策。(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对文旅企业符合条件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3)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对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4)对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5)对符合国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条件的文化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税务局,各县市政府)

4、投资和融资政策。(1)鼓励国有文旅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产业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新基金投资模式,更好地发挥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2)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投资核准、银行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支持。(3)创新文旅产业投融资体制,推动文化旅游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鼓励有条件的文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推动资产证券化,鼓励文旅企业充分利用金融资源,投资开发全局性、先导性文旅项目。(4)通过公司制改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等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鼓励以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和项目未来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及第三方公司提供增信措施等形式,提高文化企业的融资能力。(5)针对文化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变现等办法,完善无形资产和收益权抵(质)押权登记公示制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并购融资、订单融资等贷款业务,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6)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7)探索建立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加强对文化企业的分类监管,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分散风险。(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广旅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州金融办、州银保监局、州文旅集团、有关金融机构,各县市政府)

5、资产处置和土地政策。(1)在组织编制州级和县(市)国土空间规划时,将实际需要的新增文化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规划和用地保障。文旅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因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经批准可采用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参股企业或非国有企业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可采用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3)文化企业改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改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国有文化企业改制为授权经营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经批准可采用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文化企业改制为一般竞争性企业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可采用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4)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旅产业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5)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旅产业。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专项规划用于发展文旅产业。企业利用文物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旅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6)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建设文旅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7)提倡和引导文旅企业采用离地高架方式建设旅游固定设施,旅游景区中未改变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按实际地类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鼓励实行点状供地政策,保障文旅项目用地。(8)旅游景区以外的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公路服务区、厕所、观景台、停车场、港湾式停车带、房车露营地、驿站、自行车道、步道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举办旅游接待服务企业。深度贫困地区文旅项目用地,执行省级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局、州扶贫办,各县市政府)

6、人才培养政策。(1)统筹使用人才奖励资金和“四个一批”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国有文旅企业、“专精特新”中小文旅企业高端人才、优秀人才的引进、培育和奖励。(2)强化文旅产业人才支撑,以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端文化创意、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加大对文旅产业人才的培养和扶持。探索与知名培训机构、专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共同培养机制,通过资金补助、师资支持、岗位培训、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支持开展文旅产业人才培训。积极将特色文旅产业人才培养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3)积极培养传统技艺人才,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学艺者为重点,集中开展民间手工艺品制作、手工编制与传统技艺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依托工作室、文化名人、艺术大师,促进人才培养和传统技艺传承。依托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加大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文广旅局,各县市政府)

7、消费惠民政策。(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休假、错峰休假。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遵守标准工时的前提下,探索弹性作息制度。(2)积极探索学校放假与职工带薪休假衔接机制,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中小学依据有关规定安排春秋假期,为学生与家长假期外出旅游创造条件。(3)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鼓励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引导居民消费。(4)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发行文化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拓展文化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以规范发展为前提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文广旅局、州教育局、州金融办,各县市政府)

各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确定的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加快促进全州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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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量:约36.9万人
辖区面积:1212.4平方公里
  自然环境:韩集镇位于老鸦关河下游北岸,总土地面积3.22万亩,耕地面积1.06万亩。平均海拔2224米,年平均气温5.8℃,全年无霜期148天左右,年平……[详细]
  自然环境:土桥镇地处临夏县东北的北源地区中部,总土地面积1.03万亩,总耕地面积0.42万亩,平均海拔2035米。年平均降雨量450毫米,年平均气温7.……[详细]
  自然环境:马集镇位于临夏县县境西南,大夏河北岸。总土地面积5.05万亩,耕地面积1.32万亩。平均海拔2587米。年平均气温气5.7℃,全年无8霜期14……[详细]
  自然环境:莲花镇位于临夏县东北部,刘家峡库区南岸。总土地面积6.12万亩,耕地面积0.85万亩。平均海拔1968米,年平均气温7.1℃,全年无霜期170……[详细]
  自然环境:新集镇位于县城以东,大夏河北岸。总土地面积5.35万亩,耕地面积1.99万亩。平均海拔2182米,年平均气温6.4℃,全年无霜期150天,年平……[详细]
  自然环境:尹集镇位于县境南部,大夏河南岸,总土地面积2.67万亩,耕地面积1.27万亩。平均海拔2110米,年平均气温6℃,全年无霜期149天,年平均降……[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黄泥湾乡,1958年并入南龙公社,1961年析置黄泥湾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部,牛津河两岸,距县城35公里。面积19……[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刁祁乡,1958年并入马集公社,1961年析置刁祁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南部,大夏河东南侧,距县城10公里。面积129……[详细]
  临夏县辖乡。1958年建北塬公社,1983年置乡。位于县境东北部,距县城25公里。面积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其中回族占13%、东乡族占9%。临(夏……[详细]
  临夏市辖乡。1952年设营滩乡,1958年并入罸藏公社,1961年析置营滩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西部,红水河上游两岸,距县城17公里。面积41……[详细]
  临夏市辖乡。1949年设掌子沟乡,1958年并入韩集公社,1961年析置掌子沟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西部,距县城4公里。面积22.9平方公里,……[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麻尼寺沟乡,1958年并入韩集公社,1961年析置麻尼寺沟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西部,老鸦关河两岸,距县城6.5公里。……[详细]
  临夏县辖乡。1955年为漠泥沟乡,1958年并入马集公社,1961年析置漠泥沟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西部,小积石山麓,距县城5公里。面积72.……[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漫路乡,1958年并入尹集公社,1961年析置漫路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城17公里。面积58.2平方公里,人……[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榆林乡,1958年并入尹集公社,1961年析置榆林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部,大 ? 夏河南侧,榆林沟两侧,距县城15……[详细]
  临夏县辖乡。1961年设井沟公社,1983年置乡,1985年改井沟东乡族乡。位于县境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面积63平方公里,人口1.8万,其中东乡族占……[详细]
  临夏县辖乡。1988年置乡。位于县境东北部,距县城31公里。面积18.7平方公里,人口0.7万。有公路通临夏市区。辖塬堡、寨子、坡头、冉坪、冯魏5个村委……[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桥寺乡,1958年并入北塬公社,1961年析置桥寺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北部,距县城35公里。面积27平方公里,人口……[详细]
  临夏县辖乡。1961年设先锋公社,1983年置乡。位于县境东北部,大夏河西南岸,距县城35公里。面积21平方公里,人口1.7万。有公路接临(夏)莲(花)……[详细]
  临夏县辖乡。1988年置河西乡。位于县境东北部,距县城37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人口0.9万,其中回族占38%,东乡族占22%。有公路接213国道。地处……[详细]
  临夏县辖乡。1961年设安家坡公社,1983年置乡,1985年改安家坡东乡族乡。位于县境东北部,大夏河西岸,距县城35公里。面积17平方公里,人口1万,……[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南塬乡,1958年并入莲花公社,1961年析置南塬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北部,刘家峡水库南岸,距县城40公里。面积4……[详细]
  临夏县辖乡。1958年建红台公社,1983年设乡。位于县境中北部,红水河两岸,距县城11公里。面积51平方公里,人口1.6万,其中回族占18%、东乡族占……[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路盘乡,1958年并入南龙公社,1961年析置路盘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部,牛津河东侧,距县城30公里。面积33.4……[详细]
  临夏县辖乡。1949年设民主乡,1958年并入南龙公社,1961年析置民主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30公里。面积27平方公里,人口0……[详细]

    临夏县总土地面积为1212.4平方公里,总耕地为37.53万亩(其中土地21.53万亩,川地8.03万亩,塬地7.97万亩),占总面积的20.81%,人均耕地1.05亩。全县辖有25个乡,2个镇,219个行政村,2103个社,76616户,总人口为 36.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65万人,占总人口的96.64%,有汉、回、东乡、土等9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0.13%。现有学校224所,高中两所,土桥中学和韩集中学,卫生医疗机构32所,人口自增率为7.97‰,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6.78%。  行政区划  临夏县辖6个镇、17个乡、2个民族乡:韩集镇、土桥镇、马集镇、莲花镇、新集镇、尹集镇、营滩乡、掌子沟乡、麻尼寺沟乡、漠泥沟乡、刁祁乡、漫路乡、榆林乡、井沟东乡族乡、北塬乡、坡头乡、桥寺乡、先锋乡、河西乡、安家坡东乡族乡、南塬乡、红台乡、黄泥湾乡、路盘乡、民主乡。  历史沿革  汉设枹罕县,明置河州,1913年改导河县,1928年改临夏县。因临近大夏河而得名。  2000年,临夏县辖2个镇、23个乡、2个民族乡:韩集镇、土桥镇、营滩乡、掌子沟乡、麻尼寺沟乡、马集乡、漠泥沟乡、刁祁乡、尹集乡、铁寨乡、漫路乡、榆林乡、北塬乡、三角乡、桥寺乡、先锋乡、南塬乡、莲花乡、红台乡、新集乡、黄泥湾乡、路盘乡、民主乡、安家坡东乡民族乡、井沟东乡族乡、河西乡、坡头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348091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7299。   2004年,临夏县辖6个镇、19个乡、2个民族乡:韩集镇、土桥镇、马集镇、莲花镇、新集镇、尹集镇、营滩乡、掌子沟乡、麻尼寺沟乡、漠泥沟乡、刁祁乡、铁寨乡、漫路乡、榆林乡、井沟东乡族乡、北塬乡、三角乡、坡头乡、桥寺乡、先锋乡、河西乡、安家坡东乡族乡、南塬乡、红台乡、黄泥湾乡、路盘乡、民主乡。  经济发展  全县总通车里程为620.86公里,其中国道一条G213线29.1公里,省道2条S310线18公里、S309线17.2公里,县道5条101.76公里,乡道19条173.62公里,村道111条281.18公里;已实现村村通汽车。  目前,全县固定电话用户达3500户,小灵通250户,移动用户1850户,联通用户100户。  临夏县是国列、省列的贫困县。2001年底,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9505万元,农业总产值14807万元,农业增加值18811万元,完成粮播面积38.5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10.81万吨,人均占有粮303.18公斤;完成工业总产值15024.8万元,工业增加值468908万元;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54218万元,乡镇企业增加值16169万元;实现财政收入1201万元,人均实现32.55元,财政自给率为15%;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088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942万元;现有县办企业9户,民营企业4366户。  旅游资源  临夏县地理位置独特,光照充足,水陆交通便利,旅游资源丰富多彩:有太子山风景区、莲花度假村、林家河滩森林公园、三岔坪林场、龙首山公园、北山公园、五女山、大西滩、铁寨沟等,同时有可供开发的历史文化资源,有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辛店文化和半山、马厂文化,还有莲城村遗址,莲花乡大坡沟汉墓,莲花乡鲁家塬汉墓等文物古迹。有土门关、老鸦关、槐树关等重要关口遗址。有桥寺乡出土的文物、王震将军强渡黄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历史古迹。  临夏县过去曾是“三马”的故乡,侨居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等国的侨胞和居住中国台湾的台胞较多,近年来回乡探亲,定居的越来越多,领略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家乡美丽的自然风光,成为众属之望,有力地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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