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资为我母亲买单位拆动迁安置房房, 购房合同能否变更我名下。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母亲出资购房落在女儿名下 房产证更名母女闹翻
  母亲购房时将产权写于女儿名下,并立下遗嘱将该房给女儿。不久后,母亲决定变更遗嘱,此时才知由于产权在女儿名下,其无权分配该房。于是母女俩因房产证更名问题对簿公堂。日前,河西区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女儿将诉争房屋所有权变更到母亲名下。
  2006年5月,何大娘以52万元的价格卖掉了一套房屋,并于同年7月花64万元在河西区福建路又买了一套。何大娘说,当初因担心这套房产将来得给儿子一部分,所以同意将房产的所有人暂写为女儿崔某的名字,但并不是将此房赠给她了。如今,何大娘准备立遗嘱,可是经了解得知,由于房产证上是女儿的名字,所以在法律上何大娘没有权利分配该房产。为此,何大娘要求崔某配合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但崔某一直不肯。何大娘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崔某将上述房产的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被告崔某辩称,何大娘曾说家中房产已经给了儿子两套,二女儿一套,所以这套房产理应给崔某,并且何大娘一直由崔某照顾着,于是她主动要求将该房屋的所有人写为崔某,并有一份已立遗嘱为证。现因二女儿声称房产分配不公,何大娘才提出变更所有人名字,所以不同意该诉求。根据事实及相关法律,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犯。诉争房屋系原告出资购买,因其他原因将该房屋的所有人写为被告名下,被告所提该房屋系原告赠与且有遗嘱为证不同意变更为原告名下的理由,因遗嘱不生效,故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由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律链接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我来说两句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后发表评论。
只有北方网注册用户可以发表评论......
热点新闻排行榜
天津民生资讯
| 举报邮箱:jubao@
(C) 2000-.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拆迁安置房购房合同能更名吗?_百度知道
拆迁安置房购房合同能更名吗?
孩子爷爷的宅基地,我们夫妻和孩子同他爷爷奶奶共同居住,拆迁每人50平米优惠购买安置房政策,要了3套房子,其中一套写了孩子名字。现在房子已经交付,但是没下来房本只有购房合同。爷爷奶奶后悔了,要求孩子的房子变更成奶奶的名字,孩子现在只有4岁,他们这样购房合同可以改名字吗?这么做合理吗?
姜德福&律师
来自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拆迁安置房有别于一般的商品房,是针对特殊对象的房屋。
高德立&&律师
李建成&&律师
陈晖&&律师
马生辉&&律师
罗祥虎&&律师
精选律师- 我们只推荐20%最优秀律师:
江苏刘洪(南京)律师事务所
河北冀人律师事务所
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
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房产律师网热门搜索:
热门专题:
我名下有两处房子,一处是母亲单位的安置房有90多平方,房产证是我母亲和我的名字,另一处是我们夫妻俩
提问者:| 浏览次数:114次 |问题来自:上海
您还可以输入<span class="f20" id="maxtip_answerask_00字
验证码错误
回答 共15条
08:54|来自:上海
你想问什么
15:54|来自:上海
你想问什么
20:13|来自:上海
您的问题呢
10:25|来自:上海
你想问什么
18:39|来自:上海
你想问什么呢?
23:48|来自:上海
然后呢??
20:49|来自:上海
不是很清楚
12:25|来自:上海
具体建议百度查询一下
20:53|来自:上海
这个不太清楚
21:01|来自:上海
这个不太清楚
第1-10条,共15条 &
登录并提交回答
登录回答可获积分奖励
还没有账号?
如果您发现不正当的内容或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
举报内容:
举报原因:
(可多选)
含有反动的内容
含有人身攻击的内容
含有广告性质的内容
涉及违法犯罪的内容
含有违背伦理道德的内容
含色情、暴力、恐怖的内容
含有恶意无聊灌水的内容
Copyright &
Fang Holdings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10- 举报邮箱: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找回我的咨询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想买一套90平方米的安置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内容受法律保护吗
我想买一套90平方米的安置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内容受法律保护吗
 问题来自:安徽 - 合肥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3:56 咨询人:e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条回复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起草
回复时间: 17:2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公司法律-公司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吉安热心律师
[江西-吉安]
解答问题数:3198
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致广大动迁安置房购房者(专业代理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 ... ...-中国网专家博客 - 中国网专家博客
致广大动迁安置房购房者(专业代理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 ... ...
热度 4已有 4136 次阅读 01:01
|个人分类:|系统分类:
&&&&&&&&&&&&&&&& 致广大动迁安置房购房者
&尊敬的购房者:
&&&&&&您好!您是否在几年前买了一套限制交易期内的动迁安置房,现在遇到了房东要加价、违约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顺利过户的烦恼?如果您想拿到房子,请认真阅读以下文字,如果您根本不在乎最后能不能拿到房子,则不必仔细阅读。^_^&我们建议您立即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立即起诉房东。通过打官司过户几年前购买的动迁安置房,有以下几大好处:
& 第一,通过打官司过户,问题解决得最彻底,不留后患。&&&&&& 通过打官司过户,不需要签订房地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即房地产登记机构网上备案合同,不会因为前后两份合同的不一致而给自己留下后患。而且判决书、调解书等法院的结案法律文书是效力最强的、最确定的、终局的,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是最硬的。对一件事情的是非对错、黑白曲直的处理,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是终局处理,司法机关的裁判才是终局处理,司法机关是负责裁判事情的是非对错、真假虚实、黑白曲直的有权机关。法院的判决书可以否定、推翻、修正、变更房地产登记机构的房地产登记和房产证,不可能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房地产登记去对抗法院的司法裁判,不可能房产证去否定、对抗判决书。&& &&&如果不打官司,买卖双方在过户前需要再签订房地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房地产登记机构网上备案合同,由于这时交易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都已经比当初双方实际交易时的合同价高得多了,很多高出了两倍、三倍甚至四倍,如果按照当初的实际交易价格签订网上备案合同,有被打成无效合同的危险,过户后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过户登记撤销;如果按照今天的评估价签订网上备案合同,房东可以根据后合同上的房屋转让总价要求买家把网上备案合同约定总价与当初实际交易的合同总价的差价补给他,这个差价往往比当初的实际购买总价还高得多。这样,对买受人来说,如何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就是一个两难的、很难处理问题。网上备案合同怎么签都有巨大的风险、都埋伏着很大的隐患。即使过户后,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起诉买卖双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如果根据当初实际交易时签订的合同、协议直接打官司,胜诉后根据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过户,无须再签订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网上备案合同,完全避免了上述风险和隐患。
&第二,不受限购令的约束。&& && 通过打官司请求过户可以有效规避政府的限购令和其它楼市调控政策,完全不受限购政策的约束。打赢了官司,根据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裁定书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调解书)过户的,不受任何限购政策的约束,房地产交易中心也无权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这也是购房者规避限购令的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
&第三,少缴大笔交易税费,而且过户手续更简便。&&&&& 现在二手房过户的交易税费非常高,成为很多人尤其是刚需购房者、改善型购房者的难以承受之重。通过诉讼过户,可以合法地少缴大笔的交易税费:房屋买受人承担的契税、房产税,房屋出卖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都会大幅减少。因为如果买卖双方不打官司,自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契税、个税、营业税都必须以现在的评估价作为计税基数;如果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执行过户,则契税和个税、营业税的计税基数都是当初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当年的实际交易价格,往往只有今天该房屋的实际市场转让价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评估价一般是实际市场转让价的80%左右,今天的评估价也已是当初实际交易价的两倍、三倍了。而且房屋转让总价不同,税率也不同:总价较低的,被认定为普通住宅,购买首套普通住宅的,契税1%,个税1%,总价较高的,被认为是非普通住宅,契税3%,个税2%。这样,通过打官司过户的和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过户的,交易税费会差很多,上万元乃至几万元。如果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写得较好,特别是如果当初就是找专业律师代理审查把关、代拟买卖合同的,现在与房东打官司,不仅不会多承担一分钱费用,还可以向房东追索到一笔违约金。通过打官司过户,买家不仅没有任何损失,反而纯获利。&
&&第四,如果现在不打官司,几年后法院的审判倾向变化了,或者《住房保障法》颁布生效后,有可能动迁安置房买卖本身就变成非法无效的了,届时买受人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我们建议您在读到我们这封信后立即向专业律师咨询,立即准备起诉,同时马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您买的这套动迁安置房,理由如下:&
&&&& & 即使您当初跟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完全合法有效,效力无瑕疵,如果您怠于行使权利,不通过司法途径积极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您也有可能最后拿不到房子。因为并非百分之百的有效合同都能得到实际履行,会有一些合同完全有效但是已经无法实际履行了的情况。譬如房东一房多卖,很有可能前后几份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房屋只能过户给其中一家,其他得不到房屋的买受人就是虽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完全合法有效、但是得不到实际履行的一种情形。第二,房东的某个债权人查不到房东名下有其它财产,只查到房东名下有这一套已经卖给你的动迁安置房,他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据他的申请查封了该房屋,他向法院起诉房东,打赢了官司后就可以请求法院拍卖该房屋,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大多数时候,仅仅房东违约、房屋买卖的上下家之间打官司,对下家来说还是比较简单好办的,大多数情况下比较容易胜诉,复杂难办的是购房者跟第三人争夺同一套房屋。影响买家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的第三人有三大类:该房屋的共有人或隐性共有人、房东的债权人、其他买受人。现在一房多卖的现象已经很罕见,主要是所购房屋的隐性共有人和房东的债权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是对买受人获得房屋产权的最大威胁。动迁安置房因其产权来源特殊、复杂(动迁安置房产权来源于动拆迁补偿安置,动拆迁中哪些人应当享受补偿安置、哪些人对获配的动迁安置房享有产权,从来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有的只是最下位的市政府政策性文件乃至各个动迁基地的具体的动迁补偿政策口径,而迄今连一部对所有动拆迁中补偿安置标准和被安置人认定标准作出统一明确规定的市政府政策文件都没有!),往往有甚至法律专业人士都难以查清的隐性共有人;当代城市里经济交往频繁密切,很多人债权债务关系繁多复杂,房东的债权人完全可能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东名下的实际已经卖给你的这套动迁安置房。
& &&&&&如果在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据您的申请查封掉您所购买的动迁安置房之前,有该房屋的隐性共有人或者房东的某个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据其申请查封了该房屋,最后你能不能拿到这套房子,就很成问题了,至少这官司会打得非常艰苦,一般情况下一年内是结不了案的;如果在房屋过户给你之前,不管你和房东有没有在打官司,房东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最后还能不能过户给你,也就很成问题了;如果房东把房子过户给了别人,最后很有可能你就拿不到房子了,因为其他人很可能已经构成了对房屋的善意取得,这套房子已经是其他人的财产而不再是房东的财产了,当然不可能也无法过户给你了,起码不可能按照你当初的实际购买价过户给你了。而现在办理抵押登记、典当、房产证挂失补办、查封手续,都越来越简单越来越快,所需时间越来越短,尤其是办理抵押登记,双方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全部完活。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作出裁定书后立即执行,执行法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登记后,查封当场立即生效。房屋被查封后,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处分就都被冻结了。所以,您必须做到您是第一个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这套房屋的,否则,您最后能不能拿到这套房子都会很成问题;如果由于您没有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房东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了别人,那就神仙也很难帮您打赢官司拿到房子了。
& &&&&&所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您购买的这套动迁安置房,片刻也耽误不得、绝对大意不得。在立即起诉房东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该房屋,是保障您能拿到房子的唯一途径、唯一办法,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上海必和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是专业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专门代理动迁安置房买卖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房屋买卖合同一项业务,是沪上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动迁安置房买卖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我们代理购房者购买动迁安置房审查把关、代拟买卖合同负责到产权过户,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实行风险代理,不胜诉不收费。五年来我们代写过约三百份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代理过约一百起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买家的全部胜诉,迄今为止尚无一例败诉。当事人与我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我们全程提供优质高效一流的专业法律服务和房屋交易专业服务,从指导当事人收集准备材料和证据、代为调查取证、撰写起诉状和其它法律文书、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一直到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陪同办理审税交税手续,直至办理完过户手续。我们根据当事人个案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作出全面分析,帮助当事人选择一条成本——收益比最大的解决途径,制订一个最妥当最周全的解决方案,竭尽全力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当事人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解决问题达到目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欢迎致电:138 ,187 ;来访请至:上海市中山北路室,在普陀区中山北路光新路路口附近 浦发广场D座,地铁三/四/七号线镇坪路站和中潭路站之间;开车从内环高架 镇坪路出口或者中潭路出口下来。
&&&&&&&祝福各位购房者都能以较小的成本解决问题,最后都能将房屋安全过户到自己名下!
刚表态过的朋友 ()
作者的其他最新日志
评论 ( 个评论)
房地产专业律师,物权法、合同法、房地产法专家,动迁补偿安置政策专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