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的藏头诗谭洁如藏头诗,

一世硝烟,一生情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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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史的老师曾经说过,世界电影就是一杆枪加一个女人,如此精妙绝伦的结论实在让人会心且捧腹。的确,艺术的永恒元素不外如是。并不例外,《来不及说我爱你》的主题就是硝烟与玫瑰。
  《来》剧是网络红人匪我思存所著。现在看来,我早年一直憧憬的模式慢慢变成了真实:网络小说—实体小说—电视剧,这个产业链如果发展的好,对我国的影视行业倒是益处多多。因为网络是个奇怪的世界,卧虎藏龙,什么高手都来趟一趟浑水,做一做即兴演出,所以质量参次的网络小说中不乏文学佳作和影视素材,这对于极度没有文化的国内影视,是个绝好的支持。
  匪我思存绰号后妈,以虐的笔下人死去活来为乐,我大学时代也曾被高高兴兴的虐过。和同学论《碧甃沉》时,她说,四少本质上有何痴情可言,还不是为了权势背信弃义?说的不错,不过,世事看的太清楚,简直是自己给自己添堵。我脑中突然浮现又夕说过一句特别醍醐灌顶的话:写一个穷人,不妨写他最慷慨的一刻;写一个薄情之人,不妨写他最深情的一面。这就是戏剧的张力与意义所在,刻画常态人生的非常态。那么,原著的慕容培林就是身为一个狼子野心的冷酷军阀所能展现的最温柔痴缠的一面了。这种糅合性,才使得《碧甃沉》充满了艺术与美感。
  慕容沛林
  倘若五年前看《来不及说我爱你》,它或许会成为我电视剧观影史上一直念念不忘的作品之一,因为它可以成全一个少年女子对爱情的最大幻想和期许,对一个天神般的男子极致的爱慕和痴迷,对一段旷世情缘无数次的欣赏和唏嘘。如果代入的多点儿,那么女孩就会觉得自己是静琬,生命中或迟或早,皆会有一个慕容沛林。当然,我没有在十岁以前去迪斯尼,也没有在二十岁看《来》,这种感动多少都打了折扣。尽管如此,慕容沛林的魅力还是力透纸背,穿越荧幕,生生震煞了我。
  取名字其实是个大学问,若分上中上下三等,下等媚俗,建国超英,梅琴云花,等等漫天飞舞的字样;中等为力求脱俗,精心选词,例如石青璇或师妃暄等等;上等是皆为平常字,单放着平平无奇,组合在一起却熠熠生辉,活脱脱生出个灵魂来,甚至有点石成金的反转效果。例如琴与清都是烂俗,可黄易笔下女子叫清琴,那就很美,芳字也不太妙,可乌廷芳是个美名。令狐冲的名字单个没有太大意义,但和任盈盈组合在一起,冲盈两字,就富有意蕴。苏轼字东坡,海瑞字刚峰,我当年看的目瞪口呆——有比这两个名字更能凸显他们的人生与性格了吗?再也没有了,名字就是属于他们的。而慕容沛林就是个这样一个上等的名字。
  慕容这一姓氏有点特别的色彩。五代十国的乱世里,有个复姓慕容的鲜卑族国家,历经数代而亡,最有名的皇帝是慕容冲,经历了从男宠到帝王的全过程,将苻坚的雄图大业摧毁的不留余地。慕容是帝王姓,因而带有某种不言而喻的尊贵性。其次,从小看武侠长大的孩子都对这个姓氏特别亲切,慕容世家或上官公子之类的名字,是翩翩佳公子的聚居地和代言者。于是,慕容又裹上了一层有点被滥用却依然充满梦幻的色泽,以及扑面而来的冷兵器时代穷兵黩武的气息。
  沛林,是被刻在音乐怀表上的两个字。我想,他大概五行缺水又缺木,名沣,字沛林,双水双木的组合,风生水起,不旺都难。沛字不出奇,林也是常用词,可很少有人叫林叫出深切来,除了沛林。那似乎是个很民国气质的名字,书卷气,文雅端方,口感绝佳。可他却是个与文质彬彬背道而驰的军阀子。这样的混搭形成了错落有致的效果,书卷气搅乱了杀气霸气,倒也显得更为复杂生趣,像极了他本人。
  四少,或者是六少,都无所谓,不过是个昵称。据说慕容是张学良和蒋介石的混合体。张学良人称少帅,就带一个少年得意的“少”字。他的父亲坐拥东北三省,却发生了皇姑屯事变,导致其年纪轻轻,身负要职。他也是公认的民国美男子之一,少帅的风流倜傥,连当年墨索里尼的女儿都对他一见倾心颇有好感。国内正统历史对张学良的评价中有一条是:“张学良是现代爱国主义者的典范,尽管爱国主义征程中也有过挫折,如奉行不抵抗政策,东三省沦陷,但瑕不掩瑜,他为祖国和平统一,如1928年的改旗易帜完成了国家统一。为东北的建设,为抗日复土的民族解放大业所立下的丰功伟绩,以及那种心地纯洁的爱国主义和举世罕见的牺牲自我精神将永垂青史。”这也颇为符合慕容的人生轨迹。而蒋介石与宋美龄结婚之前,也曾登报和情深意笃的陈洁如脱离关系,当年的报文为:“各同志对于中正家事,多有来函质疑者,因未及启蒙复,特此奉告如下———民国十年,原配毛氏与中正正式离婚。其他两氏,本无婚约,现在与中正脱离关系。现除家有二子孙,并无妻女。惟传闻失实,易滋淆惑,特此奉复。”匪我思存将之挪用,用于慕容对静琬的处理上了。匪大最早是六少,大约是因为张学良行六,不过窃以为四少比六少更好些,因为四这个字历来不详,所以一贯用的人就不多,大凡用了的,又成事了的,都是手段毒辣镇得住这排名的人,例如康熙家的老四子雍正。无论如何,一个叫慕容四少的人,似乎生来就注定是个浪荡子,身世显赫,风流不羁。而他原本也就是这样的人。
  钟汉良的四少给我了极大的满足,他身体力行的诠释了这样一个道理:一个男人最美的衣服是军装。坐立言行,睥睨宇内,一副拉风到了极限的架势,也是一个权力巅峰的男人应该有的样子:自信、自我、自负,他想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霸道之极;可他想要什么,也终能得到,因为他若得不到,别人更不配。静琬遇到他,算是劫数。只是世事无常,权力与义务相生相伴,他是操纵六省生杀大权的一方霸主,却也是力担千钧的孤独男儿。他肩上的担子,从出生以来就注定了。他十八岁生日的礼物,是父亲赠送的一把德国手枪,他听父亲说:“去,带着几个团去剿匪,失败了就别回来。”他回来了,完成了成人礼。他与静琬闲话小孩,那时他软禁静琬,静琬生计逃走,虚与蛇委,两人多日斗的筋疲力尽,难得有了一夜平和相处的时光。沛林露出孩子气的一面,听她的肚子:“孩子说,妈妈,原谅爸爸吧。”又絮絮叨叨说起往事:“如果是个女孩子,最好长得像你一样,那样才好。我四五岁的时候,三姐比我只大三个月,有次在院子里瞧见爹将她驮在肩上摘石榴花,羡慕得不得了,就不懂得,为什么爹老打我,却对姐姐那样好。现在想想才觉得,女儿有多叫人心疼,等到后年端午节,我们的女儿已经满了周岁,我也能驮着她摘花了……”这段的感觉真是极美。可以看出,他纵然是天之骄子,但因为身份特殊,从小被严加管教,未必真的有很多童年至乐。这一生,也注定是如此。
  比起原著,他怀有赤子之心,他对静琬所作的一切,都在爱国的幌子下显得那么无可奈何、情有可原。他与谨之婚后的不睦,说明这场婚姻的起因绝非是他天性凉薄,也不是为了江山权势;这对静琬,是一场如遭雷击的剧痛,对他,又何尝不是旷日持久的凌迟?于是,即便他娶了谨之为妻,依然告诉她:“你毁了我的家。”他的家和谨之永远无关,这种固守,使得他变得可以原谅,并且值得怜惜。而他们最终的相聚,也表明了这始终是一对缱缱男女的爱恨情仇,不论是谁伤了谁,谁欠了谁,终究是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纠葛,再怎么痛,到底有一层深沉的牵绊和深爱的甘愿在。
  他与静琬最别致的时刻,多数是原著所赐:
  她哼了一声,说道:“算你运气好,我正巧有门路,拿着派司在手,才可以打发走那帮人,不然还不被你连累死。”真是鬼迷心窍,才会鬼使神差的帮了他,见他脸上指痕宛然,稍觉过意不去,“喂”了一声,问:“你叫什么名字?”他想了一想,说:“我姓陆,陆子建。”她璨然一笑:“这么巧,我姓伍,伍子胥。”——静琬是初遇的时候最可爱。
  静琬见他久久不作声,随手拿起花瓶里的一枝晚香玉,用指甲顺着那青碧梗子,慢慢的往下捋,捋到了尽头,又再从头捋起。他说:“静琬……我遇上你,这样迟。”——可以这样不着痕迹,含蓄别致。
  慕容沣凝视她半晌,忽然在她鬓旁轻轻一吻,静琬一时怔仲,竟没有闪避。他微笑望着她,说:“我可不是疯了?才会这样发狂一样喜欢着你。戎马倥偬是男人的事,本不该对你说,可是,
我要叫天下人都看着,我要叫你知道,我有什么样的抱负。静琬,我要给你世间女子都仰望的幸福,我要将这天下都送到你面前来。”——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几个女人经得起这样的告白?
  急景流年,飘零似雪。慕容沛林与尹静琬,让我想起沈从文写的一段话: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关于结局,我很有话说。
  我曾比较过《来不及说我爱你》和《碧甃沉》书名的差别,前者烂俗之极,若不是看过原著,就会因文字洁癖而绝不看它;后者典雅气质扑面而来,但却像李商隐的诗,个个说有味道,又不解其意。后来查了字典,才算了然。甃是古井之砖,井砖泛着碧色,影影绰绰,是极美的意象。而所谓的《碧甃沉》,就是一段沉淀在人心底的经年往事和夙世情缘,就好象深埋在水面之下的井底之砖,泛着淡淡的青碧色,在流年中暗自沉着。这个名,似乎又太深奥,不够普罗大众。按说,这的确别致,可用词生僻,又不到最高境界了。
  原著有两个悲剧结局,《碧甃沉》的结局是慕容派人暗杀静琬的丈夫信之和女儿兜兜,结果静琬被误杀,而慕容还没得到消息,沉溺在往事之中:
  慕容沣还没有吃晚饭,几样小菜与细粥还搁在餐桌上,何叙安脚步很轻,进来他也没有听到,他半倚半靠在软榻之上,紫檀匣上的罗钿点翠温润的摩挲着手心,他全部的心神都在那两张脆黄的纸页上。
  “慕容沣尹静琬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一式两份,他的出生年月日,籍贯姓名,她的出生年月日,籍贯姓名,证婚人的名字、介绍人的名字、主婚人的名字……密密麻麻的端正小楷,写在那粉色的婚书上,她紧紧攥着那证书的一角,他微笑道:“你可要考虑好,一签字,你可就姓慕容了。”
    ……
  他的声音像是梦呓一样:“静琬,你还记不记得……”她嗯了一声,他没有说下去,她也并不追问,其实与她的一切都像是在梦境,哪怕是现在明明相拥,可是因为等了太久,总觉得甜美得如同梦境一样。但这梦境如此甜蜜沉酣,哪里舍得去多想。他只觉得仿佛那一日,从城外打猎归来,她靠在他肩头睡着了。晚春的微风吹得墙上凌霄花枝影摇曳,她的发丝痒痒的拂在脸上,满襟满怀只有她的芳香。他坐在那里,四下静无声息,心中只唯恐她醒来,只愿这一刻长久些,再长久些。
  看的出来,匪我思存在商业化之前,写出来的文字是多有灵气。用心与否,一目了然。这是一个可以被带入的情境,令人心碎惘然的情境。她细细描摹,细致的笔、细微的感情、纤毫必现又历历在目。
  《来不及说我爱你》的结局没有网络版,据说更虐一点,是慕容杀害了信之和兜兜,静琬抱着兜兜的尸体来找慕容,告知慕容兜兜是他的女儿,然后举枪自杀。悲剧需要成全,可悲剧也需要节制。古希腊崇尚悲剧,却有个不成文的原则:基本上流血事件都后台进行,不会玷污舞台的高贵性。这点《碧》做的比《来》好的多。它虐的人欲哭无泪,却又不直面血腥。
  回到电视剧的结局。什么叫狗尾续貂,36集就是个大狗尾!我实在忍不住要破口大骂——电视剧真TM脑残。余则成应该和翠平在一起你们偏不给,慕容该死掉你们又偏不让!该团圆不团圆,该离散不离散!由此,35集才是我心中真正的结局。抗战在即,他带着她来冰封的承江共舞,然后抱着她说:“我爱你。”,可这声“我爱你”她没有听到,就因为他的安眠药而陷入了沉睡中。沛林抱着必死的决心,送走了静琬,独自留下面对必败的一场战争——他犹豫了很久的一场战争,明知不可为,却必须为之。他的死法壮烈到让人屏息——与敌军主帅肉搏战,然后同时将手枪对准对方的胸膛,不屈不挠的连开三枪,同时也连挨三枪,贯胸而入,最后消失在烽火狼烟之中。国产剧居然能拍出这样的战争戏,实在是出人意料。这不是《历史的天空》,也不是《亮剑》,日本人再狡猾我军也能反转时局旗开得胜,这是特别酷烈真实的战场,几乎是以命抵命,毫无侥幸的希望。从程司令到余师长,从沈家平到谨之,一个个阵亡,直到最后,慕容沛林倒下了。而静琬活了下来,这才真正成全了所谓的“来不及说我爱你”,她会遵从他的遗愿嫁给信之,给信之、给自己一个温和圆满的结局。一个男子,爱的轰烈,死的悲壮,还有什么不够?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死于战场,马革裹尸,不是自小诞于军营、狼奶为乳的慕容最好的结局吗?这不是对自小说“当治国平天下”的慕容最好的恩赐吗?何况,没有了承军,也就没有了四少,他活着做一个四傻,却成不了一处故事高潮处的绝唱,一个传奇中的爱国军阀,去做一个养鸟种花的山野村夫,这简直是对观众审美的绝大玷污——我们能承受一切结局,只要它合理,不合理的结尾才是至大的悲剧。
  《来》若将四少杀于战场,则可流芳数十年,可眼下的结局,只能是流星一粟。我记得年少时候记忆最深的几部,都是关于牺牲和求而不得,像《甘十九妹》里的十九和尹建平,像《武林外史》中的沈浪和白飞飞。他们在故事的高潮中死去,也就永远活在了我们心中,化成了经念不忘的情结。在人生而固有的悲剧情结中,他们永存不朽。可惜,《来》剧硬生生多出来1集,谋杀了我满腔的唏嘘。观众不会去祭奠这样一个故事,不会去仰视这样一个男人,于是,它渐渐就会被遗忘。
  流年暗转
  其实其实,这不过是个裹着烽火味道、以民国为背景的言情剧而已。可能最出位的,就是男主角的身份。可《来》有许多好处,例如它整个制作理念和细节处理。《来》剧不请太多所谓的大牌,钟汉良与李小冉,都是适合却不炒作的人选。更多的资金可以被节约用来做好场景和道具,剧情和故事,于是,这部电视剧体现了少有的均衡之美,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敷衍的地方,而做的真切诚恳的地方数不胜数。
我记忆中有一幕,是静琬住在自己家门旁边的院落中,祈求父亲的原谅。那夜,她与信之闲聊,说:“那远处的灯火,有一处是我家。”当时我便心中一动,想这一句说的真入景。我屡次离家归来,如果是晚上,就会老远老远的去找家里的那簇灯光。
还有一幕,是静琬逃婚当日。她穿过院子,望见父母端坐看戏的背影,坐上马车,摇摇回顾,她下定了决心,告别了无限眷恋又无限美好的昨日,从此,没有乌池,没有父母,没有姓氏,她的前方只有一个男人,一段感情。她回眸的瞬间,充溢着真切的悲伤和义无反顾的决心。
  另外,静琬和沛林,永远能在第一时刻从芸芸众生中认出对方来,不论是她畏缩在众多瑟瑟发抖女子中,还是他挥汗如雨的开凿铁路。只要一个侧影,就能相认,这像极了现实生活。我姐姐某次送我姐夫去车站,怕赶不上车,我问,走到哪里了?这个是不是?老远呢,姐姐指点说,这个不是,他在那里。我就惊呆。
  我一直相信好的剧本会有魔力,他能促使演员入戏。试想一下,如果剧本极度扯淡,演员一边看着一边都自我厌弃,怎么能演的好?反之,戏假情真的也不在少数,例如范文芳和李铭顺(合作十次),例如甄子丹和万绮雯(《精武门》),例如罗嘉良和萱萱(《流金岁月》)。
  《来》剧最精彩的一集,大约就是22集,静琬和沛林的决裂。我一贯钟爱钟汉良,不论是顾惜朝还是纳兰性德,他英俊,他带戏,他还接到好剧本——不爱他简直是没天理。可这场戏,我要大声疾呼:李小冉,你才是好样的!她真正有一张会说话的脸。当她含泪说:“沛林,你就要当爸爸了,我就要当妈妈了。”真是乱揪心一把。她或许并不太年轻,但却很适合演绎静琬,因为唯独经历过人生的女人才能演这样受到重创的女人。那样的表情,那样的冲击,这是一场做到了极致的戏。
  怀表,静园、榛子蛋糕,对于相爱的两个人来说,共同的所有物真的很多。而时光与流年就体现在这些事物上头——
  怀表,他二十岁生日时父亲所赠的礼物,在承颖铁路分别之时,他送给了救命恩人。在他们决裂的时候,静琬都没有将怀表归还,一如她心底无可抹去的爱意。即便谨之做了个一模一样的,又有什么用?
  静园,静园多兰花。他为她所建,早年在督军府,就有一处。后来他成了总司令,府邸更加雄伟,又有一处新的静园。他在园子里对着天丽话说,对着天丽吹温柔的口琴。直到最后,他以为静琬与信之在一起,绝望的毁灭了静园。
  榛子蛋糕,这个道具原著用的较好:
  她转过脸去,看着梦里依稀回到过的地方,那小小的院落,一重一重的天井,就像还是在那小小的镇上,她一心一意的等他回来,他去了前线……他在开会……他去看伤兵了……可是,他一定会回来,再晚都会回来。
  雨漱漱的打在树木的枝叶上,他惆怅的掉转头去:“这株海棠,今年春天开了极好的花……”
她慢慢的说:“就算你将整个清平的宅子都搬到乌池来,又有什么意义?”
  雨声渐渐的稀疏下去,檐头的铁马叮铃叮铃的响了两声,起了风,她旗袍的下襟在风中微微拂动,隔了这么久,她慢慢的说:“都已经过去了。”他并没有作声,疏疏的雨从海棠的叶子上倾下来,有只小小的黄羽雀从叶底窜出来,唧的一声飞过墙去。墙上种的凌霄花爬满了青藤,一朵朵绽开,如同蜜蜡似的小盏。花开得这样好,原来春天早已经过去了。他说:“这么些年——过得这样快,都十年了。”十年前她明媚鲜妍,而如今她也只添了安详娴静。他忽然说:“我知道有一家西餐馆子的榛子浆蛋糕好吃,我带你去吧。”静琬微含了一点笑意:“我已经不爱吃那个了。”他怅然的重复了一遍:“嗯,你已经不爱吃那个了……”
  静琬绝妙,回复的那句话也绝妙,堪与顾曼桢那句:“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媲美。
  镌刻时光流转的,是三个首尾呼应的情节:
  第一,夜舞承江。他们共舞过多次,第一次是在承州的舞会上,其时慕容正在联合静琬唱一出烽火戏诸侯的昏君戏;第二次是在巫山的湖边,慕容前线战告急,他却跑来敌后,要静琬别嫁别人,两人湖边小亭共舞;第三次是在冰封的承家(不说定原型是松花江),静琬恨慕容始乱终弃,将慕容的浪漫情怀拒之门外;第四次是决战前夕,他们来到这里跳舞,准备共赴国难,生死不弃。
  第二,重逢衣店。衣店重遇是个极好的场景。他第一次带她去衣店,老板谭师傅就打趣静琬:“以前老夫人在这里做衣服,你是四少第一个带过来的女孩子。”独一无二,是份甜蜜。若干年后他们再次相逢于衣店。慕容是为了躲开示威游行,穿了小巷,静琬是在衣裳店楼上做抗日的秘密工作。人间久别不成悲,一帘内外,隔岸相望。静琬伸手,在虚空中轻抚慕容岁月沧桑的脸,这一刻,她发现了自己真实的内心,自己对他的渴望。李小冉的表情,再加一分。
  第三,沉睡车中。这是个经典镜头,前后两次。第一次是少年男女打猎回来,她累极,靠着他睡了。他一动不动,挺直腰板,直至深夜。后一次是别后再聚,心意互通,当她再次靠在他肩头睡去,他又露出了安静幸福的表情,两人都经历了无限沧桑,却得到上天垂怜,有机会重聚。其实,她早就信任他,他也早就爱她。这种吸引力,没有做戏,没有阴谋,没有局势,也始终会发展至此的。
  最具画面美感的镜头也有三处,电视剧的片花都抓住了。
  第一,静琬一身村妇装,穿越封锁线去看他,他本以为自己已永远失去了她,一眼望去,尽管粗布麻衣,满脸风尘,却蕴含无比的喜悦;
  第二,两人爬山,站在山顶上一起看风光,他许她一辈子,可转天就答应迎娶谨之;
  第三,她父亲登报因她逃婚而脱离父女关系,她独自伤心,他于军务繁忙之际,连夜驾车带她来吃蛋糕吃饭,之后用红色的围巾将彼此相绕在一起。
  薄有山花取次开
  是怎样一部剧,容下了两个各自斗法又活色生香的女人?
  如果拿花去比喻她们,那么,静琬是兰,花中君子;谨之是罂粟,执迷不悔。
  尹静琬
  静琬爱兰。兰优雅而不谄媚,柔美但不软弱。沛林当时就说:“这很像尹小姐给人的感觉。”
  我相信慕容对静琬几乎是一见钟情的。因为当我第一眼看到火车上蓝色裙子白色披肩的李小冉,我也一见钟情。惊鸿一瞥,明丽,却不轻俗。她笑,是春日骄阳、怒放蓓蕾,她哭,是秋池夜雨、巴蜀清泓。李小冉是古典美女的典范,肌肤如雪,眉目如画,出席各种活动,站在美人堆里也是出类拔萃。或许也的确要这样美的女子,才能让风流的四少死心塌地吧。继《像雾像雨又像风》的安琪之后,我只在《逆水寒》见过她一次,那是苦大仇深的毁诺城城主息红泪,我只爱她最初的怨气——送戚少商一对公羊,告诉他等这两只羊生下小羊羔,就答应他的求婚。之后息红泪就体现了女人的软肋——爱一个英豪,就注定要为他生为他死,她不过是这场大逃亡中的一个较为明媚的点缀物,高原上的红花,仅此而已。这也是她与钟汉良的第一次合作,可惜,几乎没有对手戏。多年之后,他是慕容,她是静琬,正应了一句话:宿缘不浅。
  静琬人生中最重要的两次转折其实早有预示,只可惜当时我们还不明白:
  第一处是在火车上,静琬读的关于关于颠茄的俄文诗句:“欢乐中一定蕴含着悲伤, 好比花丛中隐藏着毒蛇。谁怀着一个疲惫的灵魂。
闪烁如半睡半醒的幻想?谁将像颠苏一样开放——
你,还是我?”颠茄是美丽却剧毒的生物,恰如砒霜中的蜜糖,也恰如静琬邂逅的慕容。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静琬迟迟犹疑,并非情意未许,而是她对跟随慕容之后的未知生活太过恐惧。可是沛林是颠茄,她没办法抗拒,最后弃婚相随。
  第二处是在餐厅中,两人谈起《武家坡》,静琬对薛平贵不屑一顾。她不能也不甘为了丈夫的宏图霸业做苦守十八年的王宝钏,这里已经做了埋伏,静琬未来必然也不能谅解慕容,以绝对惨烈的方式终止了两人的感情。
  尹静琬世所难求。她颇有胆色,遇事沉着,不论是火车上救慕容,还是孤身前往承州救建璋,都体现出了她的心志之坚,行动之敏。尤其是营救建璋,她百折不挠,用尽心力。她内心坚定且身有傲骨,就算面对盛气凌人、从小和沛林一起长大的谨之,也毫不畏惧。她与谨之的首次交锋,在餐厅中,沛林作了介绍,静琬友好的伸出手,谨之却不伸手,气氛极为尴尬。若是一般的深闺少女,难免畏缩自惭起来,可她不会,依旧等待着,谨之不得不去配合。第二次交锋,是在后花园,谨之言之凿凿,说沛林是个重江山更甚感情狼子野心的男人,不是静琬足以匹配的人,静琬一言不发,只是末了,拿出怀表看了下时间,回头,就在谨之惊讶失落的眼神中不疾不徐的说:“这是四少送我的怀表,我习惯了带在身边。”不战而胜。静琬从不曾真正嫉妒谨之,因为她始终是爱情食物链中站在顶端的人。她的爱与恨,都只与慕容本身相关,与人无尤。
  尹静琬最美,不但美在容颜,也在她对爱情的态度上。信之爱静琬,是带着她穿越封锁线的时候,静琬只在临睡之前轻轻说了一《圣经》上的句话:“爱没有畏惧。”就坦然入睡。那一刻,她虽然穿成村姑样,却十分美丽,信之真心遗憾自己为何晚来的一步,没有先慕容遇上静琬。她曾在理智和情感之间摇摆,在道义操守和真实感情之间挣扎,所以她也认慕容为兄长,或拒绝他的邀约,可是,她的行动早就表明了她的内心——她愿意为他挡子弹。静琬爱慕容,也何尝不是爱到不能自拔?她的奋不顾身,并不逊于慕容。慕容的江山,是牺牲静琬所得。可她唯一不愿妥协的,就是两人生生世世的承诺。
  尹静琬外柔内刚。她一贯体恤人意,即便沛林拒绝了她的要求,她也并未立刻恼羞成怒,说:“我救你一条命,你举手之劳,却不肯还我未婚夫一命。”反倒设身处地站在慕容的立场去想问题。慕容立刻将她引为知己,之后的发展,或多多少有点借题发挥,戏假情真的意思。但她在断绝关系这件事上,做的决绝且壮烈。她失去了腹中的孩子,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她独独要的,就是爱情完全破碎之后,成全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远远离开慕容,逃出他给自己所设置的无尽牢笼和不堪处境。一切她都认了,她只要自由。这就是新式女性的精魂所在——为爱走天涯,爱尽相决绝。静琬或许处理的并不聪明世故,却烈烈情真,可歌可敬。有时候想,她是多么自私——在这场迫不及待的逃亡中,她没有真正去考虑孩子的安危,因为唯有彻底离开慕容,才能将一段碎裂的感情风干成永恒的标本,印刻在慕容心中。如果她妥协了,做了他的如夫人,他们的爱将永远活在变质的过程和阴影中,最终反倒烟消云散。正是这样的敏锐触觉,这样强烈的要捍卫自己一生一次的爱,她才选择了牺牲一切,逃出生天。不是不爱,恰恰是爱到了极致,才生出许多事端,许多恨意。
  经历了变故,她变得成熟,安详。静琬失却早年少女的娇美,多了成熟女性的雅达。当她在裁缝店看到沛林时,她再也不像当年一般战战兢兢患得患失,而是坦然接受了自己还爱沛林的事实。她也正式告诉他:如果他抗日,她便回到他身边去,这也影响了他后半生最重大的政治抉择,影响了整个中国的政治时局。当他们携手来到教堂,在圣母面前完成简朴之极的婚礼时,静琬已经不像当年那样在意名分地位,因为十多年的离乱和聚散,让她看清了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一生一世一对人,还要什么别的形式去印证两颗本来就在一起的心?
  返璞归真,平淡至上。乱世女儿,终于长成。
  程谨之
  程谨之在原著是个面目模糊的人,电视剧中的性格极为鲜明,可谓咬人一口,入木三分。这样的改动,我倒是很喜欢,不是喜欢她的为人,而是喜欢她身上故事性。若电视剧中人人正常,则没有了纷争。设想一下,慕容若变成了信之,《来》还看什么呢?不是因为信之不好,而是他不带戏,所以他和所有的韩国男二号一样做他的男二号,永远别想转正。从这个意义上,谨之是个绝对带戏的女人,人不疯狂不成活。连苏樱都比静琬多一点活色生香,像午后浓茶,醒人清梦。
  程家兄妹是风格迥异的人中龙凤。信之医者仁心,谨之智谋双绝。只是奇怪他们居然从一个家庭走出来,还是兄妹。后来才发现,程司令是个妙人,他不像信之这样纯粹出世,也不像谨之一样毫无底线,正是这个父亲,成为兄妹两条轴线交点上的那个人。
  每次看到谨之料敌如神\协助攻城,我就感叹:谨之是个多么适合沛林的女人,简直像老天专门为沛林造出来的一样。谨之对军事的把握,对人的认识,对政治的感知,都与沛林不相伯仲,甚至在他之上。她提议对徐常家眷斩草除根,果敢刚毅,魄力过人;她认为徐常旧部不该留在张其云手中,事实证明,她有非凡的远见;她知道他何时走投无路,连永新失守,都蛰伏不动,因为这不是慕容最后的时刻,直到乌池围城,才去相助——她不是不懂沛林,还是自降身段主动出击。她甚至知道,如何对付沛林这样的男人,成功用江山换婚姻,并怀上了他的孩子。得到这样的女人为伴,携手并进,对志在天下的沛林而言,绝对是锦上添花,如虎添翼。但世事没有这样顺利。谨之总是对的,可是,可是,一定是哪里出了点问题,慕容沛林是枭雄,居然也是个多情种,他偏偏三千弱水只取一瓢,他偏偏不爱谨之。按照时下流行的甲男甲女理论,身为甲男的沛林可以爱各种各样的美,可身为甲女的谨之眼中只看得见志同道合、能将天下捧到她眼前的沛林。很多人都费解:谨之何不放手,去试着寻找自己的幸福?其实这对于谨之,是不可能的。她太过聪慧,也太过强悍,注定了她无法爱上沛林之外的任何男人。当情根以一辈子为单位种下了,就无可拔除了。不是她执迷不悟,她本已无可悟。除了向前冲,除了不择手段的去占有,她没有别的法子改善自己的状况。于是,三个人悲剧,由她一手缔造。
  程谨之曾经是个骄傲的公主。她聪明、自信、勇敢、坚毅,比起静琬,她出身门阀,长于军旅,与沛林可以并肩作战,默契十足。可惜,慕容偏偏不爱。其实慕容不爱谨之,是笃定的事,但在出现静琬之前,可以遮掩的很好,毕竟没有什么不可接受之处——比起他身边莺莺燕燕逢场作戏的女人,他对谨之还是极好,每年舞会第一曲都会邀请谨之,这种适当的暧昧,被慕容四少玩的炉火纯青。可真命天女出现了,一切都显得那么讽刺,那么不同。静琬彰显了一切女性具有的美,她永远在慕容心中美好的部分生根,谨之极为实用,却只得到战友和妹妹的待遇。即便是慕容这样刚毅自负、手握重兵的男子,还是喜爱美丽温柔,那绝不是果敢敏捷、锐不可当的谨之。仙三中,紫萱对长卿说过一句悲凉之极的话:“对你,我永远是输。”同样,这场战役里,谨之不论多么锲而不舍,也永远是输家,因为沛林是一个这样固执的人,他锲而不舍的不爱她。
  永远处于不被爱却渴爱的地位,容易导致心理变态,这对女人来说似乎是一个颠簸不破的至理。她用尽了一切手段,什么也没有,最后想出了玉石俱焚的点子。当她死在沛林怀中时,我突然不再恨她——这个女人,如此激烈,如此决绝的讨要一份爱,执迷不悔,却永无可能抵达她想去的地方,彻头彻尾,一场大悲剧。
  多年之前,哥哥信之就告诉过她:“你既然爱了一个人,就同样该接受爱的残酷性。那就是你爱的人不是一个玩具,他可能并不爱你。”金玉良言。信之也一直这样活着,安静的陪伴在静琬身边,无私到让人心疼。记忆深处,有个夜晚,一汪湖水,月影沉碧,信之将准备良久的戒指抛进了水里,终结了他对静琬长达十余年的单恋和守候,那泛起的粼粼涟漪,仿佛击打在我的心房上。他知道,他等的永不会来。可信之没有被魔鬼占据,他依旧是个好的无可指摘的男子,比起慕容,比起建璋,都更能让静琬幸福。
  可惜的很,这对人中龙凤的兄妹,只是做了沛林和静琬爱情的注脚。梦做了一世,醒来一地残碎。只是同样是爱而不得,信之是天使,谨之是魔鬼。
  如果将慕容的身份厘清,就能找到原型人物和原型环境。所谓的江北六省即东北三省,所谓的永江十二省就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半壁江山。如果真正的去理解中国历史,就能从这架空的背景中捕捉到蛛丝马迹与只鳞片抓,于是,读者大约就不会在意为何前为架空,后半段冒出了日本入侵和解放战争这样的史实来。
  其实四少这样的人,历史上还真的没有。例如张学良的出身符合,却没有建立这样的霸业,蒋介石建立了霸业,出身却并不高贵。历史上“常杨事件”是存在的,张学良枪杀杨宇霆和常荫槐,有人评论说:这一举动既反映出他具有政治家非凡的决断能力和气魄,同时也反映出他内心还有不自信的一面。而电视剧也说的很清楚,常德贵和徐治平是慕容要巩固统治必须拔掉的眼中钉。其实这些变数,不套上百姓安康的名号,也就是权势争斗而已,没有谁比谁更正义,只有成王败寇的结局而已。蒋介石和陈洁如、宋美龄的纠葛,倒真的很似慕容培林、尹静琬、程谨之的故事。故事中的蒋介石据说也对富商之女陈洁如一见钟情,彼时蒋已有一妻一妾,陈家不允。但他的追求却赢得了陈洁如的芳心,他与陈约定:“你是今生唯一的合法妻子。”于是,陈也曾随军相陪,生死相随。蒋宋联姻,陈从报上看到了一纸休书,哀婉欲绝,接着被送至美国生活,她也是受过教育的新式女性,还拿了哥大的硕士学位。后来两人鱼雁相传,旧情复炽,导致蒋宋大闹,宋家关系重大,蒋介石最终不敢舍弃,只好忍痛断绝与陈的往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有六年,据说十分快乐。
  电视剧中的慕容,也就是个混世军阀头子。历史的感知能帮我们去进一步圆满他的人格和背景,但历史的预知也让人无法接受电视剧中他最后的结局——这个军阀年代才是真正适合他的舞台。我完全没有办法想象,在抗日与解放战争之后随之而来的那个世界,红色狂热的、文化革命的世界,和慕容、静琬、信之三个人有什么关系。如果要保持人身与心灵的独立,或许只有避居海外才是正途,而绝非隐居山林那样简单。
  但是,这样的背景是有意义的。玫瑰只有放在硝烟中才更显娇艳珍贵,生逢乱世,有乱世的一咏三叹和荡气回肠。携手赴国难,那是怎样至高至美的一种境界和情操?别怪金庸怎么给了靖蓉这样一个下场,黄蓉从《神雕》开始就是个俗世妇女了,偶尔还小气加私心重,能有个这样的结局,真是再完美不过。所以全剧最美的时刻是两人夜舞承江的时刻,感情得到升华,悲壮的彻彻底底。
  说完感想和若干优点,俺们现在来细数缺点。
  第一,首集四少和静琬在车厢间和冰上的逃亡枪战,力图做的唯美,演员真的吃了很多苦,但实际的效果是虚假的我外焦里嫩,俺心脏要是再弱一点,绝对要弃剧狂奔。
  第二,最后一集的失忆加民工版四少,雷平方,可惜没办法弃剧了,这天杀的电视剧,居然骗我看完了,给我一团冰激凌,最后吃出只壁虎来;
  第三,谨之在最后的战役中将慕容的偷袭计划泄露给了日本人。谨之是个女诸葛,不至于是个这样没有原则的人。她与慕容,在那场谈话之后结局应该已经注定了的,能做的所有事都做了,又怎能一直不明白?这场战役本来就要失败,编剧何必非要把谨之和建璋用到尽处不可?为何不留人性一点美好?
  第四,建璋性格的断裂。其实原著许建璋不是个重要之人,静琬逃婚之后,就没他什么事了,他们青梅竹马,但他生性颇为懦弱。一个人的本性是较难改变的,所以他变成杀人放火赶尽杀绝的卖国贼,太过牵强。不过站在编剧的立场,没道理和小说一样,写个人不物尽其用。推算建璋在静琬逃婚之后有什么存在的价值,那也只能是复仇了,所以他的转变是他还存在于这个故事中必需的。只是这转变实在太过了点。这人真是猪油昧了良心——口口声声说静琬弃婚导致他家破人亡,他怎不说静琬救了他的命?他奶奶是病入膏肓,又不是被静琬杀掉的。退一万步说,他心中有恨,在陷害沛林之后静琬也不再欠他,因为这次陷害导致沛林必须舍弃静琬而娶谨之,他已经彻底毁灭了静琬的生活;再退一万步说,他逼静琬的父亲自杀,命也还了一条回来,还有什么可说的?许建璋就是要把丧心病狂的形象做大做强,并坚持到最后一刻。这个人的行为和理性实在是太薄弱了。
  第五,沛林的才能不够出众。首先,沛林在肃清徐常的时候将其旧部交给张其云,谨之劝他他不听,最后导致与孙敬仪作战时后方哗变(这点比起以下几点,都还算比较正常的决策失误);其次,兵败如山倒之际人间蒸发,去找静琬私奔,这段原著就有,和电视剧一样,统统没有合理性;第三,军需物资交给许建璋处理,等于把命塞他手里了,这是怎么做出来的事?直接后果是断送了自己和静琬的幸福;最后一次,莫名其妙的被谨之盗取偷袭计划,导致承州失守。另外,沛林较为光辉一次,是他单枪匹马深入敌营劝服了马瑞生,可惜这个过程居然从略。战场上身为三军统帅,为了一个养伤的将士折返,不顾大局,自置险境,这是愚者所为,而非仁者所为。默,编剧大人,你为何这样对俺们沛林?你智商不高,就抹黑他的形象?
  乱世是一种情结,徐克就有明显的乱世情结。不经忧患,诗赋不工。常言道国家不幸诗家幸,乱世是绝好的舞台。由此,我想用最近刚看到的腾上的诗《我所历唯一乱世》为《来不及说我爱你》做结尾:
    我在这满世浮绘中/细辨你的痕迹
    星星摇晃,/芳草喁喁
    我打定主意/即使一事无成
    也不抱怨此生
    你说:“我只是一粒冻雪,却被你焐成满江春水”
    你说:“唯感恩情如远山,淡定恒久,长相长望”
    你说:“最美莫过于,爱在生前,死于卿手....”
    溘然梦醒,我全部听见....
    多少年来,
    我所历唯一乱世/不是覆国倾城
  不是流离无依/不是贫病交困
    乃是寻着你,又失了你
    失了你,便再也没遇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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