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5以上还在坚持弹吉他手指疼怎么办的吗?还是喜欢收藏去了?

&& 我的青春里没有谎言
这个世界上的爱情保质期是18个月。我告诉她。
我看到她有些迷茫又哀伤的眼神,她说:不可能,爱情可以天长地久,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可以永远。
她是如此天真,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少女相信着童话。可是,我知道她已经不是少女了,我的手从她的皮肤上经过,像在一层细细的沙砾上滑过。时间是公平的,它会让每个人在经过它面前的时候,接受它的考验。她也不例外。
我粘着她,喊她姐姐,姐姐。可是她说不。她不喜欢我喊她姐姐。所以我叫她阿娟,阿娟也不是她的名字,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因为她从来不告诉我她的真名。
我给她背了杜拉斯小说《情人》里的一句话:“比起你年轻时的容颜,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她并没有因此而欣喜起来,而是有些沮丧地摆弄着她的白裙子,但那只不过是一瞬间,她很快回过神来。
&&& 她向我挥挥手,腼腆地笑了一下,车动起来了,她的身影逐渐地模糊起来,直到看不见。
&&& 应该从哪儿说起呢?
此刻,我的思绪似乎是混乱的。时光如此飞转着,2012还是到来了,带着人们的恐惧与慌乱。2012,一个古老的预言即将到来,虽然我们在内心希望它是一个谎言,但那种对死亡与毁灭的害怕还是让人们不寒而栗。
时光像一列火车,呼啸着从你身边走过,留给你的只能是震颤。
&&& 而今我在北京,一个远离家乡和南方小镇的地方,独自一个人,生活依旧艰难,爱情却时常来拜访我。我已经33岁了,时光把我带入了三十而立的年龄,却仍然孑然一身,如一片飘落的香樟树叶,卷曲着,在路边的某个角落里,零落成泥。那一年的四月,梧桐花一边开一边落,紫色的花朵一串串;油菜花、紫荆、玉兰满世界地开着,香樟树上的新叶覆盖住了老叶,一些叶子开始泛红,落了一地,……家乡的四月,色彩纷呈,阿娟奔向我,带着满身的香樟花香。
此刻,老家门前的那棵香樟树,应该已经开花了吧,那条水牛呢?那父亲的渔网呢?那满河欢快的鱼儿呢?……我已经多久没有回家了,我真的记不得了。
我住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个大套间里,说是个大套间,其实也是吃饭工作住宿在一起的一个出租屋。我一天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这个地方了。我的老板是我的一个老乡。这里条件不错,能上网聊天,看书写作,并且不用再住地下室,有免费的住宿,这对于我来说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下班的时候,我可以到附近的超市买些菜,做饭,和同事们一起喝酒,他们喜欢的烧的菜。阿娟说:你什么时候烧菜给我吃?我说:会的,一定会的。可是,我终究没有。如果这算是一个谎言的话,也许,是我对她撒的唯一的谎了吧。
2005年的9月,我随着北上的火车漂到这里来的时候,住在阴冷的地下室,整天颓废无所事事找人通宵喝酒上网聊天。
那时候,阿娟每天打一个电话给我,问我生活上许多的琐碎的事情,我讨厌琐碎,可是她却不厌其烦,啰嗦的有点让人受不了。她不是这样一个啰嗦的人,但也许这是女人的本性吧,在紧要的关头,她们总是无能为力地把自己的缺点暴露无疑。
&&& 我想,我那时候已经快要忘记她了。只是因为我的生活还在困苦当中,需要一个人来安慰,所以,我才能对她的啰嗦保持了极大的忍耐,而实际上,我的耐心一直异乎常人地好。就像她形容我的那样:我腼腆,柔软,几乎不会发脾气,像一个服帖的小绵羊那样温顺。她说我像个可爱的小女生,当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像一个妈妈一样,充满着柔情与母爱。
确实如此,她那时候应该已经是一位妈妈了,而我,却还在我的青春里苦苦煎熬着。但我不能确定她有没有孩子,我问的多了,她便告诉我她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但她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任何关于她的女儿的事,因而我无法得知她说的是不是真的。
我不喜欢我的大学。
我不喜欢我所学的专业:临床医学。
1998年,我18岁,稀里糊涂地考进了医学院,又糊里糊涂地学了五年,不,根本不能叫学,五年的学习我总共花在学习专业上的时候估计只有一年。
第一年,带着一点新鲜感,我踏进了那所大学。很快,我们那个四个人的宿舍里便乌烟瘴气起来。我、金大牙、小春子成了死党。而宿舍里的另一个同学,因为家在本市,所以几乎从来不进来住,于是他的那张床,便成了我们的置物架:脏衣服,臭袜子、书……要什么有什么。
我们这些80后,叛逆、颓废、没有动力、张扬个性、不喜欢被束缚,甚至有些张狂。大金牙有把吉他。他整天幻想当一名吉他手,组一个乐团,小春子长得比较帅,白皙、看上去很温顺。他就是主唱,金大牙姓金,但并不真的叫大牙,而他因为两颗大门牙,而且还有一颗虎牙,便有了金大牙的称呼。他只唱和声,担当吉他手的角色,而我呢,他说,个子太小,比较委琐,所以就做做后勤,舞台,灯光等等,这让我很伤自尊,可是我个子小,这是个事实,我166厘米,没有身高的优势,没有家庭的优势,这是我自卑的最初的来源。
但,我也有着轻狂,我弹吉他的时候,会忘记一切,我扯着嗓子吼着,把心里的愤懑全部发泄出来,然后,剩下来的,只有虚空,无尽的虚空。
金大牙左眼处有一块胎记,青黑色的,覆盖住了他左上额和半只眼睛。这是他的悲伤,也是他迟迟不肯找女朋友的原因,一直到毕业的时候,没有恋爱经验的就只有他了。但最后,他的乐团之梦也成了泡影,一来是他一直在找资金来源,但一直没有找到,另外,因为许多事情的发展到了后来,根本就由不得他来掌控了,一切都沿着它固有的轨道向前冲去,我们无法改变。他最后在一所县医院找了一份工作,认识了一位女护士,然后未婚生子,奉子成婚,慢慢消失在人群中。
第二年的时候,除了金大牙,我们已经把专业书当成废纸了,小春子迷上了本市师范学院的一个女生,死心踏地地追随着她,并且为她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误,这是后话。而我,则迷上了诗歌,整天忙于转各大文学论坛,尤其是诗歌论坛。我在家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哥哥,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网名:三子。也以这个作为笔名,开始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诗歌。
我迷恋诗歌的程度是你无法想象的。后来我跟阿娟说。
你有多迷?她侧着头问我。
就像我现在迷上你一样。我侧卧在她的身边,一手托着下巴,坏笑地看着她。
她笑着打我,挠我的胳肢窝。她说:三子,你说不说?你说不说?我们在床上闹作一团。这是我的死穴,我怕痒痒。于是我投降。好阿娟,好姐姐,求求你,饶了我吧,我说我说还不成?
于是她停下来。
她安静下来的样子很可爱。
我喜欢看她安静下来的样子,像一个孩子,没有了年龄。她的睫毛长长的,在灯光下像迷一样在我眼睛闪着。我想我是爱她的。
我说:在大一的期末考试试卷上,我只写了一首诗歌。
&&& 结果全校轰动了。
&&& 当然,后来的事你是可以想象的。
肯定没有被开除,要不然你不会现在还在这里。是不是?
当然。我仰着头,很得意的样子。
那会有什么呢?大不了补考罢。可是,你的那首诗歌呢?念给我听嘛。她说,用很好奇的眼神看着我,我熟悉这种眼神,我知道,正是因为好奇和善良,我抵达了她。在本性上来说,我们都是善良的,只是,有些东西我有,她没有。
忘记了,真的想不起来了。我说。
我没有骗她,虽然许多人说我一开始写诗歌就出手不凡,但对于刚开始写的那些诗歌,我都不轻易示人。后来我知道我是正确的。因为很多人在成名后被恶搞,多半是因为他或者她刚开始写的那些稚嫩的诗歌被拿出来,并且被传开去,传为笑谈。这是我无法接受的。虽然有时我放浪形骸,虽然我玩世不恭,虽然我对生活的态度过于随意与放任,但是,我有我的原则,那就是对于诗歌我永远是严肃的认真的,那是我内心不可侵犯与亵渎的一块圣洁的青草地。
无论我的生活有多么荒唐,我的诗歌是纯净的。
阿娟知道我不喜欢我的大学。
因为我从来都不瞒她我的一切,包括我的学习。
大学里的最后几次考试,我都有几门课要补考。虽然我讨厌学习那些专业,但我也羞于找他人代考。其实补考要比找他人代考容易的多。因为只要你有钱,给老师送礼,他就能让你通过。这是我原来并没有想到的事,直到有一次我的老师给我发来手机短信。他在短信里里明确告诉我一门课多少钱,他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几百块钱和一条烟。但对于我来说,这却是个难题。
我家在苏南的农村,家境不富裕,父母两个人种了十几亩田,还承包了村里的一条小河养鱼,籍此来维系着家里的一切开销,包括我的学费。家里两个哥哥已经成家,老大已经有了一个男孩子,而老二找了一个云南的女子,两个人在广东打工。父母挣了足够的钱的时候,盖了三间三层的楼房,全家就都挤在这个房子里。父母为了生个女儿,所以才超生有了我。当发现生下来又是一个男孩子的时候,他们几乎绝望了。原本他们打算把我和我舅舅家的女儿换的,但他们终究没有舍得。因为我一出生的时候就很安静,并且在满月的时候就已经长得很像女孩子了,据他们说,我那时候长得很漂亮很秀气。于是,他们从小就把我当女孩子养,直到念书的时候,我才能够完成角度的变换。也正因为如此,才造就了我现在的这种性格,也因为如此,我才能和我儿时的伙伴小梅如青梅竹马般地相亲相爱,以至于在我的许多诗歌里都有她的影子。
后来我想,我是多么喜欢我生命中的这些女人,她们善良干净,如同一首首纯净的诗歌一样摆在我的面前,让我无法不爱。
我也爱我的家乡。那条小河在我的村子后面,流淌过我的童年少年,流淌过我和小梅的脚丫,浇灌着那一亩亩农田,养育着我的父辈们和我。有一次,我把在家乡拍摄的视频给阿娟看,那安静的早晨,几乎可以听见露水滴落的声音;那些寂静地生长地田间的庄稼,正尽力地拔节,向着空中伸展;那远处的丘陵和近处的村庄;我家空旷的院子里的电线杆上的几只小麻雀和我住的房子甚至我睡的小床和台灯下的氤氲的光。
她说:我能理解你,那是因为我知道你的性格中的那份安静与孩童的气息。
父母在我身上灌注了太多的期盼,因为我是家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男孩子,也是那个偏僻的小村子里唯一的考上本科的孩子。从小学到高中,我的成绩在学校里都名列前茅,似乎学习对于我来说太简单了,不用花很多精力,但无论怎么考都不会考差。所以,我又怎么忍心让他们知道我在大学里的情况呢?
有几次放假回家,我跟父亲坐在堂屋里,我、父亲、大哥三个人就着几个菜喝酒。父亲的酒量很好,在这一点上我继承了他。但他脾气暴躁,喝多了就可能会骂人会把不顺心的事一股脑儿地发泄出来。在这一点上,我并没有继承他,我喝多了酒会更粘人,阿娟这样跟我说。这个老男人太累了,因此我对他有着深深的同情。但他把我当作朋友,因为他的儿子已经是个堂堂的大学生了,是从大都市里来的。我们有时候会从中午喝到夜里,我们喝着酒,聊着天,然后两个人都醉倒,只有哥哥,会忙着进进出出,顺便还要照顾一下他在院子里的晒场上玩耍嬉闹的儿子。父亲喝多了就会啰嗦地问我许多大学里的事情,我都会自豪地告诉他,我很好,一切都很好,而且我还挣钱了,但我没有告诉他那是我投稿的稿费。因此他们都很自豪,他们会在带我去承包的塘边去看鱼的时候得意地跟擦身而过的熟人打招呼,指着我告诉他们我是在某个大都市读大学的儿子,那些熟人也都谄媚地笑容可掬地看着我和我打招呼。
但他们永远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儿子连毕业都要成问题了。
靠稿费显然是无法支撑我的学业的,当然更无法支付老师要求的补考费用。
于是,我把短信给阿娟看,阿娟看了短信很惊讶。她说:居然有这样的事。现在的大学里怎么会这样啊?简直太无耻了。
其实无耻的事还有很多,我说。可是无耻我也得迎合,我得毕业。如果我不能顺利毕业,我家里人会伤心死的。
她说:那当然。多少钱,我来吧。
这正是我所想的。她支付了那笔钱和后来其它的几笔钱。其实,在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除了家里给我寄来的学费,我的开销大多都是依赖着她的。
虽然我没有拿到学士学位,但我总算是顺利地拿到了毕业证书。结束了那一段令人羞耻而荒唐的大学生活,那潜藏的暗流,那龌龊的交易,像一根刺一样,横亘在我的喉咙里,至今不能除去。
&&& 我喜欢你的诗歌。阿娟说。
我知道,很多人喜欢我的诗歌。但我没有告诉她,很多女孩子都喜欢我的诗歌:我很大的杀伤力来自于我的诗歌,这多少抵消了我身高和家境的自卑,让我竟然有时候觉得高大起来。因此,我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并且以此走过了我30岁以前的岁月。
大二的那年暑假,我选择了留在学校。整个暑假我几乎天天通宵上网。当别人在网吧里打开游戏和聊天工具时,我几乎只打开诗歌网站,浏览网页,阅读诗歌,同时写诗发表诗歌。即使打开QQ,也在诗歌群里沉默,只是偶尔发几句言。很快,我的诗歌在各大诗歌网站引起了注意。《诗选刊》也连续选登了我的几组诗歌。我成了80后有潜质的年轻诗人之一。
也是那一年的暑假,我上全球最大的中文网站:榕树下。在那里,我认识了榆。认识榆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很正直的人、一个纯情的人。我疯狂地为她写诗,所有的诗歌里都有她的名字。我写夜晚的天空和她的眼睛;我写我的翅膀上有风,一夜之间二千里;我写我的小指勾着她的小指;我写我的王国里有无数个她,每个人的名字都叫榆……
诗歌轻松而快乐,像一个孩子一样充满着幻想充满着童真。有时有着淡淡的忧伤,那是一种青春的焦灼与迷茫,但一切都自然天成。
你是一个有着忧郁气质的诗人。榆通过视频跟我说。小三子,我喜欢你。你是什么星座的?
我说:双鱼的。你呢?我想你应该是天蝎的,对不对?
GOD!你怎么猜到的?她瞪着大大的眼睛说。
切,跟你聊天就知道了罢。看你写的字就知道了罢。我一边看着网页上的诗歌一边对着麦说。
KAO!牛!你是双鱼座的,有着太多的浪漫和幻想。而我是天蝎座的,尖锐而霸气,你怕不怕受伤啊?天蝎的尖锐会让一个双鱼的男子受伤的哦。
是的,一个天蝎座的女孩子,无比聪明而调皮,更要命的是她有着与她年龄不相符的深刻的思想,而那正是她的武器。她是她早看透了我。她连我的骨头也看透了。她的眼睛像X光射线,穿过我的肌肤直抵我的骨胳。有一次,我笑着跟她说:我身上的206根骨头,估计你每一根都看透了吧。她坏笑,大声地笑。她是天蝎座的,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他人的意识让我有时又不敢靠近她。
但我喜欢和她聊天,她调皮而有主见。她一直喊我小三子,虽然那一年,她才18岁。比我小了一岁,她是成都一所师范院校的美术系一年级的学生。她没心没肺,她欺负和她聊天的网友,然后把他们欺负够了,转身再不理他们。
她确实是喜欢我的,这一点我知道。她更喜欢我的诗歌。
她在榕树下写着散文小说,但她不写诗歌。
我若是着迷于一件事的时候,是会奋不顾身的,不计后果的。
我之于榆亦是如此。
我疯狂地喜欢她,我甚至去了成都。我找到了她的学校。
我在学校的宣传栏里看到了她的名字。她的真名叫桑榆。
然而,看到宣传栏里她大大的眼睛,青春的面容,甜美略带点稚气的笑,我没有勇气去见她。
我自卑而充满着矛盾。正是这样一种性格,让我总是摇摆不定。
当我强烈地爱上她的时候,我却被自身的条件所制约,我害怕她见到我说:小三子,你长的好委琐哦。她是真性情的,我知道如果她这么说,她也绝对是没有恶意的。她说:她把我当哥们姐们,很铁的那种。
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但她是美好的,不容被破坏的,也许如果我真的进入了她的生活,一切的美好会发生扭转,我会像打碎一件极品的瓷器一样,将她彻底地打碎。
因此,我没有勇气。
这个8月下旬,我找到了在成都工作的几位同乡,他们也是我在论坛里的诗友。白天,我窝在他们那里,晚上,我游荡在成都的街头,看人来人往,看成都粉子们在暧昧的灯光踯躅,看消瘦的自己在街头投下长长的影子。我也和他们一起去茶座,坐在那里,装着很悠闲的样子。那里的人们大多数是悠闲的,由于气候的原因他们喜欢泡茶座,吃火锅,这样可以帮助他们去除湿气。
我爱上辣的味道,也许便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它强烈地刺激着我的胃,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榆以后还常常在网上和我聊天,调侃,说着尖锐激励的言辞。说爱着她的男孩子和被她伤害的男孩子的事情。
我们后来真的成了铁哥们,几乎关于我的每一段故事她都知道。
她也是我喜欢过的唯一的比我小的女孩子。
后来我跟阿娟说到榆,她通过博客认识了她,她们很快成了好朋友。阿娟说她喜欢榆:她聪明可爱、率真。她们有着许多共同语言。
阿娟也几乎认识我所有曾经的女朋友,因为我从来不对她说谎。在我的青春辞典里,似乎没有谎言两个字。
我不对她们说谎,也许这是我的优点,也许这是我的柔软,也许,这正是我让她们欲罢不能的地方。
榆陪着我度过了我最纯情的岁月。
有时我想,如果那一次我见到了榆,我们一起携手在成都的街头走过,一切也许不像现在这样。也许我们两个人的人生都会被改变。但是命运这个东西是这样的,它并没有如果。
大三的时候,学校让我们找医院去见习。
很快,我就在我们近郊的一所三甲医院里找到了机会。
见习的日子是无聊的。我对那些东西根本不感兴趣。除了把白天的时间混完,我给那里的医生护士们念诗,有时是我写的,有时是我喜欢的。他们因而知道我是一个诗人,他们多数人心里还有着对美好事物或多或少的向往,因而,他们对一个写诗歌的人总是那么宽容与放纵。晚上我就是去网吧上网,打开诗歌论坛和诗歌群,在论坛上看诗歌,在群里找女孩子们聊天。
对于诗歌,我已经没有了先前的那种狂热,但是诗歌在我心里仍然像榆一样纯净。虽然它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了挑战性。我开始喜欢上了其它的文字形式:小说。我很不喜欢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我喜欢美国后现代小说,意识流一类的小说。那种片断式的叙述或者平行的多线条叙述和逻辑间的看似混乱其实却被一根线紧紧地串在一起的感觉,很让人着迷。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子走进了我的生活中。
有人说,诗人的生活只是一些片断,他们永远没有完整的生活。这句话用来形容我那些年的生活,是最恰当不过的。而如果说喜欢诗歌是因为我的天性,是因为我的精神世界里是向善向上的,那么,当我喜欢上写小说的时候,我已经被社会和大学这个大染坊染上了色彩,我已经从精神的世界里走入了物质之中,这时候,我的眼睛是打开的。
她叫小然。是我见习医院的财务部的出纳。
小然24岁了。胖胖的,跟我差不多高,长的不是很漂亮,我是指脸蛋。有一次我和小然以及其他几个护士和医生去那里的卡啦OK歌厅去唱歌的时候相识了。当她站到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她就像是我的亲人。我看着她的眼睛,说:姐姐,姐姐。她什么也不说,但我知道了一切。
我们悄悄地同居了。在她租住的小屋里。
在我的梦里,有一棵古老的香樟树。
它就立在我家的房子后面,宽大的树冠向四周张开。冬天的时候,雪落在它的枝叶上,凝成结晶体,微微把叶片压弯,有时候你走在它的下面,滑落下来的雪会砸在你的头上,让你猛地颤栗一下。春天的时候,那些老叶子会变红,并且飘落,一束束的浅绿色的碎花会开出来,那花不似花,像一些细碎的小果子挂在枝头,那些嫩绿的叶子随着微风轻轻地飘动着,晃过人们的眼睛,那样的清新与明丽。香樟树的下面会有一头水牛,啃着青草,有时候哞哞地叫着。当拖拉机突突地从它身边开过去的时候,它会突地跳起来。但大多数时候它是安静的,吃着田间的草,在黄昏的时候向着远处的丘陵抬头望去。
我在和小然同居的那间出租屋里,看着那个小小的朝南的窗子,我指着透过窗子能看到的那几颗星星对她说了这些。
我还和她说家乡的小梅和远方的榆。
很小的时候,小梅跟我玩过家家,跟我在广阔的开满野花的田野里疯跑,在青草地上打滚。在田梗上,我们面对面,她要过来,我也要过去,我不让她,她也不肯让我,两边是水田,必须要紧贴着身子甚至抱着才能很稳地过去。于是我跟她说:你让我亲一下,我就让你过去。她说:不行,隔壁的阿龙说了,亲了要生小孩子的。我说:你都是我媳妇了,生孩子怕什么?生了就让我妈妈帮带罢,还可以跟我们一起玩,多好。她涨红的脸说:耍赖,谁说我是你媳妇了?谁说的,谁说的?我说:上次你妈在我家玩,你妈跟我妈说:你家小三子真乖,真听话,长大了一定会很疼媳妇,谁嫁给你家小三子,一定会享福了喂。我妈跟你妈说:这个傻楞楞的小子,谁会跟他啊。你妈跟我妈说:等我家小梅长大了,我就把我家小梅嫁给你家小三子。是不是这样说的?你说是不是?
小梅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于是她说:好吧,那就亲一下,只能亲左边,右边被蚊子咬了一个小包,还红着呢。
我却贴近她的耳朵说:不亲了喂,小梅是俺家媳妇了,以后记得一定不能嫁给别人哦。
小梅没有等我回家娶她。她初中没念完就辍学回家了。因为她有个双胞胎弟弟要供养,当时,他们上小学三年级。
小梅后来出去打工了,再后来,听说跟了一个有钱的老板,成了他的外室,在深圳那边过着吃喝不愁的生活,听说有一次回乡,还带了一条名贵的宠物狗,看上去,就像我侄子的那个玩具狗,如果不是它会发出轻轻的嘟啰声,它的眼睛会动,它的小舌头会偶尔伸出来,还真的以为她怀抱里的是一只玩具狗。
小然静静地听,什么也不说,她用她柔软略有肉感的手轻轻划过我的脸,有些潮湿的水气正在我的脸上停留。她轻轻地为我抹去。
小然有一个男朋友。
小然的男朋友是她在网上认识的。
小然的男朋友30岁,有一家经营得很不错的公司。他们认识已经有两年了,但是她的男朋友离她很远,只能偶尔的时候才来看她。因此小然总是很寂寞。
小然说,有时候她很想她的男朋友,可是,她的男朋友的事业刚刚开头,那边的公司很重要,他不能舍弃他的公司,虽然他很爱小然。但小然也不能放弃她现在的工作,因为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她的父母要她留在她们身边。她说她很苦恼,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们在网上见了面就吵,甚至谈到了分手。他们也确实分手了一段时间,大约有几个月吧,但实在忍受不了对彼此的思念,又重新和好了。
小然的男朋友隔一段时间会来看她,有时候长一点,有时候短一点。在我和她同居一室的时候,他来过一次。
我后来把这事情告诉阿娟,阿娟很吃惊:小然怎么能这样?一边是她的男朋友,另一边是你,她又怎么能做到的?她难道不怕她的男朋友知道你们的事么?
我笑笑说:因为我们也相爱,因为我们都需要温暖。
我一直以为阿娟像一个生活在象牙塔里的人一样,在她的世界里,在她所接受的传统道德的观念里深陷。
她说:那么,她男朋友来了,你们怎么办呢?
在我和小然同居一个月的时候,确切地说,是小然给我提供住宿,提供给我吃喝和温暖大约一个月后,她男朋友过来看她了。
小然说:我们要结婚了,这次他来,是商量结婚的事情的。他准备到我们这里来发展,他已经把那边的公司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
我能说什么呢?我希望她幸福,我也知道她很爱她男朋友。我也知道我和她不可能永远这样下去。
恰好我的见习也快要结束了。
我又回到了学校。
可是,我总是想念那间小屋,想念小然那肉感的手,柔软地从我脸上划过。
有几次,我偷偷地从学校跑出来,我偷偷地跟在小然后面,看她做什么。可是我又不能让她发现我。有一天晚上,我看着她走进了我们住的那间出租屋,然后我从趴在窗子上看她,被突然从里面出来的她抓了个现场。
我们抱头痛哭。
其实,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我们哭着,抱住了彼此的身体,我们咬住彼此的嘴唇,不让悲伤的声音更响地穿过漆黑的夜幕。那一晚,我们拼命地做爱。我们像两个垂死的人,把对方的身体当成救命的稻草,一种恐惧颤栗着传过我们的身体。我们拼命地向彼此索取着,似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泅渡到对岸。我们精疲力尽。
天亮的时候,我们分手,从此再也没有见过。
&&&&后来,当我在学校四处游荡,当我和金大牙抱着一把破吉他,在大街小巷上发疯的时候,突然传过了消息:小春子出事了。
先续上一段:
2002年的二月,我弹着吉他,唱着张楚的《姐姐》,我声嘶力竭:
“这个冬天雪还不下/站在路上眼睛不眨/我的心跳还很温柔/你该表扬我说今天还很听话/我的衣服有些大了/你说我看起来挺嘎/我知道我站在人群里/挺傻/……”。我和金大牙从黄昏到日出,像两个流浪狗一样,无人收容。我想念我爱的那些人,我想念小梅、榆、小然。她们像流水一样地经过我,并且在我的生命中留下印记。但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和她们在一起,我注定无法在某一个地方停留,我热爱她们,她们支撑着我的生命不断地向前。她们像我的姐姐,又像我的小妈妈,用她们的温柔浸润着我。
很快,我在网上认识了两个人,一个是跟我在同一个城市的,网名叫甜甜的女孩。另一个,就是来自另一个城市的阿娟。
一天晚上,我在网吧上网,无意间进入了一个论坛,点开了一个叫甜甜的女孩的帖子,看到她写的一篇回忆帖子,大意是与原来的男朋友分手了,很想念她的男朋友,而且她多次寻找男朋友要求复合,男朋友都除了说些伤害她的话,再也不肯理她,看得出来,她很痛苦,也是一个专情的女孩子。我就跟了一个帖子,没想到帖子刚跟,她就给我发飞语,加了我的QQ,然后我们就开始聊天。很快甜甜点开了我的博客,读了我所有的诗歌和小说。她很快被我的诗歌吸引了。我们在第三天的晚上就见了面。“见见?”甜甜说。“见见。”我说。“我在某某网吧门前等你。”她打出一行字。“我怎么认得出你来。”“我们不是视频过了么?你什么记性啊?”“哈哈,我紧张嘛。”
其实我不是紧张,我是兴奋。甜甜27岁,两条长长的乌黑发亮的辫子垂在两肩。尖尖的下巴,看起来完全不像27岁,倒像17岁。
“你很腼腆啊。像个高中生。”甜甜先开口。
“不是,我22了。倒是你很漂亮,比视频里漂亮。像17岁的样子。”我看着她的眼睛,吐了一口烟,说。
我们在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开了一个房间,甜甜付的钱。
旅馆暧昧的氛围让我们很快就进入了恋爱的状态。我年轻,但我不希望能活到两鬓斑白,因此我在我的青春里尽情地挥霍着,当我进入这种状态的时候,我觉得我是有力的,我能找回我的自信,我的自尊。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们一夜未睡,她跟我谈她的前男友,我跟她谈小梅、榆、小然。我把头枕在她的腿上,觉得她就是我的小妈妈。我抚摸着她细腻的肌肤,有一种安全感在指间滑动。
和甜甜相识了大约半个月后的一天,金大牙告诉我:三子,你快回来,小春子被抓了。
啊?怎么回事?我惊呆了,好好的人怎么会被抓?
金大牙说:一句话说不清楚,回来再说。
你知道小春子和他女朋友一直在外面租房住,他女朋友还喜欢吃零食,他们两个人都抽烟,你知道这些钱哪里来的?小春子家里是农民吧,家里条件跟你和我一样都不好吧。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供应他女朋友的支出?金大牙一口气地跟我说。
不知道。他不是说他有办法么?我从来不问他这些事情。我说。
哈哈,他哪里来的办法?他敲诈人家了。金大牙神秘地说。
啊?不会吧?怎么回事?我想不出来,虽然小春子也是那种疯狂的人,我们能一起在路上走上半宿吼上半宿不回宿舍,但他不至于疯狂到这个程度吧。
不会?你才不会。他这次可真是傻了。他以为他这样做人家会怕。他以为这样人家就会心甘情愿地让他宰。他傻了去了。哎,这次事情玩大了。金大牙边说边摇头。
快说啊,你他妈的真啰嗦。我不耐烦地说。
这不是他和女朋友同居的时候么,他还有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当然他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完全不是因为他喜欢她,那个女的丈夫去深圳做生意了,她不是留守在家,一个人寂寞么,估计也不知道是怎么找上小春子的,小春子长的也真他妈的英俊,要不然估计也不会看上他,他性格也好,会哄人,正好,他们互相需要,就粘上了,也月月给小春子补贴钱。虽然不多,但对小春子来说很重要啊。当然,粘上了也不要紧,关键是小春子可能不想在一起了,不过也不知道是谁不想在一起了。小春子就想讹她一笔钱,也许小春子觉得这样的女人虚荣,不敢让别人知道这样的事情,一定会乖乖地把钱交给他。可是他也忒胆大了点,竟然开口要五万。一张手机照片,要让那个女的给他五万。那女的一生气,就报警了。这下惨了,小春子全完了,也不能毕业了,他女朋友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金大牙有点语无伦次,但我终于还是明白小春子这件事,弄大了。
&&& 一段时间内,我们无法见到小春子,所以我们只能等待。
小春子认识他师大的女朋友后,在靠近师大的地方租了一小套房子,二年来,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他的女朋友来自东北,性格粗犷,长得也高高大大,头发染成黄色,粗糙而篷松,貌似皮肤略黑但却很健美。小春子长的很白皙,而且人瘦长,跟他女朋友站在一起一黑一白,一结实一瘦削,相映成趣。有一段时间,我们聚会,他带着他的女朋友跟我们一起疯玩。我们K歌,我们猛喝啤酒,有时候是白酒。我们抽烟,把整个屋子搞的乌烟瘴气,但他女朋友不怕,因为她的酒量比我的还大,而且她的烟抽得也很凶。然后我们会在她们学校附近的公园里玩。在公园里的那个小山坡边我们三个人会聊很多无聊的人和事。小春子的女朋友是中文系的,她很喜欢看书、写作,因此,她会拿着一本书,站在不近不远的地方,一个人叼着枝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把自己埋在书本里,有时她会仰头看着天空,若有所思,她站立的姿势很美,粗糙的浅黄色的头发篷松着,在阳光下,在风里轻轻晃动。小春子就会很着迷地欣赏着,说:瞧,这就是我的女人,我的维纳斯。差点没让金大牙和我吐死。后来,小春子出事后,她去看过他一次,小春子跟她说:你找个人嫁了吧,不要等我了。她什么话也没有说,但她也并不觉得她欠小春子什么。因为这是小春子愿意的。随着她的毕业而去,她和小春子的事情就这样断了。而今不知道她在哪里,是不是还会偶尔想起曾经有个人为她付出了青春岁月,把最美好的时光留在了那个阴冷的地方。
但他很爱她,这是真的。所以他为她做一切事情,都是可以想象的。
作为一个文艺女青年的师大中文系的学生,她的开销是很大的。因而小春子常常跟金大牙和我拿钱。我用“拿”字而不用“借”字,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还过我们的钱。
有一次午夜时分,我、金大牙、小春子三个人又聚在寂静的街头,对于将来,我们总是迷茫着,因而我们唱:
在华灯弥漫的街上
有几条黑影在跌跌撞撞
我们把青春换了惆怅
人生有几多迷茫
谁人共你我同唱……
青春啊,不过是一根被拔动的琴弦
暗夜里几声颤音张扬
我的将来会在何方?……
唱着唱着,我们累了,坐在路边喘气。小春子说:三子,我们想办法弄钱去。
怎么弄?我和金大牙异口同声地问。
方法多了。现在寂寞的女人很多。我们可以去利用她们。小春子诡异地说。
你长得帅,你去吧,找到了合适的介绍给哥们一个就成了。我和金大牙大笑。没心没肺。
我们三个都大笑。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后来小春子把我们的这一段往事写在他的博客里,阿娟看了,问我:我是不是这样一个女人?
我说:不是。
我没有说谎,我其实并没有想骗阿娟,我甚至想过和她结婚。
&&& 小春子出事的时候,我和阿娟已经认识了。而且是在认识甜甜之前。不过阿娟在另一个城市,我们只在QQ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我还偶尔写些诗歌,在QQ论坛,在榕树下,不时地发表诗歌。她看我的诗歌,渐渐地,她开始痴迷于我的诗歌。她也看我的小说,有一次我把和小然的故事写成了十万字的长篇,小说里有诗化的语言,有我内心的独白和对小然的痴迷,也有我的迷茫。阿娟看完后告诉我,她感动得几次落下泪来,被那种情感缠绕着无法自拔。但她只是喜欢看,从来不写。
我问她是怎么上的QQ论坛的?2002年,QQ论坛的文学论坛很火,有小说散文版块如灯下文字,有诗歌版块如中国新诗和诗风词韵,但作为一个不侍弄文字的人进入这样的文学论坛自然是不可思议。她说,当时她在一个名叫爱在这儿的论坛上的玩,是里面一个婚姻版块的版主,因为认识了QQ论坛中国新诗的一个版主,就被引进到这里来玩了。
“怎么不尝试着写写看啊?”我问她。“其实你文字的感觉挺好的。”
她说:“我一个初中毕业生,哪里会写啊,就是喜欢看罢了。”
“真的假的啊?你骗人吧?”我试探着。
“骗你干嘛?干嘛,你看不起初中毕业生啊?”她说。
“哪会哪会。我是奇怪你这么聪明的一个女孩,怎么竟然会是初中生,一定有很多辛酸血泪史吧?哈哈。”我仍然试探着说。
她不回答,很快就消失了。因此我们的聊天总是断断续续的。
有一次,我非要跟她视频,没办法,她终于答应给我看她的一张最近跟别人的视频照片。
照片里的她剪着短短的头发,前面的刘海剪成齐齐的一排,圆圆的脸蛋,看上去竟然有些稚气。
“你多大啊?”我缠着问她。
“你看呢?”她反问。
“顶多25岁。是不是?”我试探,其实我也确实没有把握弄清楚她多大,虽然我是学医的,但从视频上确实没有办法判断她到底有多大。但照片上看起来确实很小。
&她仍然不说话。也许她是不想说吧,但她也不想骗我,所以我想她就一再地保持沉默。或者她当时根本对我本人没有兴趣,所以也不屑于跟我说更多的细节吧。
小春子出事后,我常常跟阿娟聊天。
聊天的时候,我把小春子的事情跟阿娟说了。阿娟说:这个女的怎么能这样呢?这不是把一个大学生送上了绝路么?
我说:这也不能完全怪人家啊,是小春子做的不对。他花了人家不少钱,现在还要讹人家一笔。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阿娟说:会怎么样?会判刑么?
我说:听说会的。那个女的说一定要让小春子判刑,就算是小春子家里人给钱也不行。看来她是恨之入骨了。
阿娟说:哎,真的没有办法了么?
我说:只能听法院判决了吧。听说小春子家里人在筹钱那个女的算了账,说小春子花她的每一笔钱都有记录,大约花了有二三万块钱吧。
阿娟又问:哦,还了钱还要判多少年啊?
我说:不知道,听说要十年以上。
阿娟啊了一下,半晌没有说话。
其实我们都很沮丧。虽然我们想象不出未来的样子。但是十年后,小春子出来就三十多岁了,那时候学业未成,家庭没有,工作也没有着落,他又有什么前途?他又靠什么坚持下去呢?
想到这个,我心里就非常难过,我就不断地向阿娟发出哭泣的信号。她总是很心疼地发出抱抱的表情。有时,她会很温柔地安慰我。
我说:阿娟,来看看我吧。
她很犹豫。说不。
但我一直缠着她。
四月的时候,她终于答应来见我。
回复 第42楼 的 蓝天听云:回复 第41楼
的 冒泡的金鱼:
我在这个城市西北边的汽车站等她。
当我乘坐公交车穿过这个城市的时候,我看到花都开了。在路中央的安全岛里,一排排的樱花开得正旺,微风吹过来,单薄的花瓣飘下来,宛若无骨的仙子在跳舞,待到筋疲力尽了,落在低处的灌木上,青绿的叶子上铺了一层粉色的花瓣,煞是好看。低处的杜鹃也开了。这是一个让人有所期待的四月,我竟然莫名地有些希冀。
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虽然她的头发不再是齐耳的短发,她那黑色的长发被轻轻地束在脑后,额前短短的刘海也不再是齐整的。脸比照片上略显得细削一点,这让她看上去很清爽,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牛仔裤,一件红格子黑底子的衬衫,手臂上一件米色的短风衣,这让她显得很干练。一只斜背的黑色女式皮包似乎装满了东西。我试探着喊了一声:“阿娟。”
她停下来,看了我一眼,笑起来。她笑得很好看,腼腆、矜持。“三子?”她戴着一副红边框的眼镜,透过眼镜,我可以看到她的眼睛大而亮。
我简单地嗯了一声,她站在我的面前,与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在日后,我跟她说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她问:你觉得失望了吗?我说:没有。我是觉得与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我以为你一定是一个穿着夸张、雍容华贵的都市女子的样子。可是你站在我面前却完全是另一种样子,简洁、干净。没有想象的都市女子的风韵,却让我觉得与我的距离近了许多。她说:当你站在我的面前,我也很吃惊。我问:为什么?觉得我很委琐,是吧?她笑了:不是。平时跟你聊天,看你写的小说和随笔,觉得这样的文字后面一定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你的观点成熟而具有穿透力,你对一些问题的看法让我感觉你似乎有着很丰富的人生经历。然而,当你站在我的面前,我却发现,你比我想象中的小多了,简直就像一个高中生。我问:你失望吗?她说:有点。但却让我原本具备的戒备心理放松了一下。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长袖T恤,T恤的袖口有点破旧了。领口还有些松散。我的头发有些长了,一直垂到肩膀以上。额前的头发也有点长,向一侧斜斜地搭在额头上,以至于很多时候只能露出一只眼睛。我的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了。我还抽着烟,但我的牙齿很白。我想,所有的女人看我,应该都会觉得我委琐,所以她说不是的时候,我知道她说的不是真话。也许她只是比较善解人意,懂得照顾我的面子。我喜欢比我大的女人,因为她们懂得舍弃,懂得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想要什么,她们也懂得呵护像我这样的人,我喜欢躺在她们身边,像个孩子一样,单纯而无所思。她们也不会向我索取我的承诺与责任。我始终无法给任何一个女孩子一个承诺,我无力承担一个女孩子的责任,我不能给她幻想中的一切,物质的、精神的。因而我会常常想到甜甜。当我发现她已经爱上我的时候,我却害怕了。
阿娟是不需要担心的。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了。因为我知道她结过婚,而且可能还在婚姻状态中。她应该比甜甜大,因而应该有三十出头了,虽然看上去很美也很年轻。但我们似乎保持着心照不宣,除了在那个城市的街头小巷里穿梭,我们什么也不问对方,夜黑下来的时候,霓虹亮起,我们去小餐馆简单吃了点,是阿娟付的钱,大概四五十块钱的样子,我记得不太清楚了。我们无处可去的时候,就去了宾馆。
我们在小巷子里穿来穿去。“你没定宾馆?你不是说已经安排好了么?”她很惊讶,当我带着她到处奔走的时候。“定了。”我带她来到一个小宾馆里的房间里。是个单间。然后我们坐着喝茶,看电视,我看她把包放在床上,打开,然后又拉上拉链。似乎往外掏什么东西,但又放下了。夜深的时候,她看着我说:“你住哪里?”
“我?也住这里啊。”我惊讶她怎么会这样问。
“住这里?这里只有一张床,你怎么住啊?”她惊讶地看着我。
我忽然明白,我遇到了一个对手。这个对手的强大来自于她对周边世界近乎无知的单纯。因而我退缩了,我退出了她的宾馆,跟她说晚安。
其实我无处可去。
我在大街上踯躅,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这时候,突然电话响了。我打开手机一看,是甜甜。
“三子,你在哪里?”她的声音里有点憔悴。
“我在外面,无处可去。”我说。
“怎么了?我来找你吧。”甜甜说。
“好,你在哪里,我去找你。”我没有多想,就直接说。
“我还在loverine门口等你吧。”loverine是一个小旅馆,在我们学校不远处的居民小区里。从一个悠长的小巷子进去。巷子里只有偶尔才有一盏路灯,路灯从微微发黑的木头杆子顶部垂下来,六角形的灯罩里灯光无力地照着来往于这个小巷子里的人们。夜深的时候,照见的多数是我们学校或者附近大学里去那里的一对对的年轻人。到周末的时候,基本上都不容易有空的房间,必须要提前预定才成。其实,说到底,这家小私家旅馆就是专门为大学生而开的,里面设备很简陋,除了一张大床,和一张办公桌,桌上一台电视机。如此而已,但价格很便宜,也很安静和隐蔽,所以很受大学生们的欢迎。
我很快到了旅馆的门口,甜甜已经在那里了。
我们进了旅馆,不用开灯。我们像两个饥饿的人,心照不宣,在潮水汹涌的青春里荡漾着。然后,我打开电视,我靠在她的身上,抚摸着她细长的胳膊,胳膊冰冷,细腻的肌肤像有一层润滑油,肌肤的香气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像香樟树上开出的花,白皙的碎花,阵阵清香随风而来,在经过它的行人鼻子边轻轻地掠过,让你不由自主地为它停足。这时,我忽然想到此刻正在宾馆里的阿娟,她现在在干嘛呢?她身上是否也有香樟花的清香呢?这让我感觉到自己是多么的可耻。我收回思绪,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眼光迷离,有明显哭过的痕迹。
我问她怎么了。
“三子。”她的眼圈红了。“我妈又让我相亲去了。”
“这不是挺好的么?”我没心没肺地说。本来就是,我想,当我们进入彼此的身体的时候,我不会想过要进入她的生活。
“我不愿意。三子,我想我爱上你了。我要跟你在一起。”女人也许就是这样一种尤物,她们会把性和爱混淆在一起,她们会轻易地失去理智。一旦她们愿意为你献出她的身体,她们便成了一个白痴,她们会以为这就是爱,可是男人却不一样,男人会把性和爱分得很清,有时候,有时,两个人在一起,是因为彼此需要,但却无法相爱。甜甜在一个旅行社里做财务,她家里开了一个小餐馆,由她爸爸妈妈打理,休息的时候,她会去帮忙。因为她是独生女,所以家里人一直希望她能尽快地找到一个对象。但我知道甜甜是一个十分感性的人,而且冲动。她是一个为爱而生的女人,她一旦爱上某个人,一定会奋不顾身的。
因此,有时候我会害怕这种结果,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甜甜。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可是,我真的不能给你一个承诺。我一无所有,无法给你一个安定的生活。真的,你应该有你的生活,但这并不妨碍我继续爱你。”我说得真切而没有一点点做作,这是我的真心话,因为我看不到未来。
“我不要承诺,我只要你跟我在一起,不分开。就够了。”甜甜哭了,大滴大滴的泪水滴在我的手上、脸上。我有瞬间的感动,我跟她一起哭了。我坐起来,抱着她耸动的肩膀,与她一起哭起来。
大约快到凌晨五点的时候,甜甜说要回家,帮餐馆里准备早餐的事情。
她走了,给我留下了二百块钱,说让我先用着。
我点了一枝烟,坐在床头抽起来,到上午8点的时候,我起床,去找阿娟。
回复 第48楼 的 惠仙儿:
&&& “昨天夜里你住在哪里的?”阿娟一见到我就问。
“我住宾馆去了。”我摆出一副随意的样子说。我看到正在打开门的阿娟,穿着一身碎花的棉质睡衣,头发慵懒地披在肩上,一根发带正束着底下的一小束发丝。头发稍微有点蓬乱,但却把一个女人最本色的一面展现出来,显得娇弱而令人怜爱。
“好,那我换一下衣服,你先在门口等一下,一会儿就好了,啊?”她并不是真的在征求我的意见,说完便叭地把门关上了。我有点啼笑皆非,只有摇着头等待。
果真如她所言,只一会儿的功夫,她便把门打开。她穿了一件条纹的紧身套头衫,一件浅灰的针织衫随意地披在身上,一件深蓝的牛仔裤下面是一双网格运动鞋。她笑着对我说:“我们出去吃早餐吧。”
“干嘛在外面吃?我买了早餐过来了。”我举起手里顺路买的早餐。
她这才注意到我手里拎着的塑料袋子,双手放在胸前,欢叫起来,哈哈,你真是有心啊,连这都想到了。
我笑笑。“现在可以让我进来了?”
“当然。不好意思啊,刚才把你关在门外了。先生请进。”她脸上腾地飞起了红云,满脸歉意。但她竟然做了一个优雅姿势,把我让了进去。这个女人,一面保持着一个成熟女人的矜持,另一方面却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一样调皮,这让我更想了解她。
我们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早餐。
然后我们谈到了小春子。
“小春子的女朋友现在怎么样了啊?”她问。
“还那样啊,上课下课,看书写字,吃饭睡觉啊。”我懒懒地说。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对了,你们不去看看小春子么?”她问。
“现在看不到吧,在看所守里呢,估计要到判了以后才准探视的吧。”其实我和金大牙一直在想办法想去见见他,看看他现在的情况,因为我们想他一定情绪很低落,真的很担心他因此而失去生活的勇气。人生已经如此不堪,他竟然还掉进了另一个旋涡中。但如果要走一些私下的程序,我们实在没有足够的钱打通关节。只能静静地等了。好在他家里人已经在活动了。
“哦,也是。”她不再言语。
中午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我说:“我带你去见见金大牙吧。”她说好,于是我们把金大牙叫上,一起在大街上闲逛。
晚饭时,我们喝了点酒,阿娟只喝饮料,而我和金大牙喝了一瓶白酒,所以我们的情绪又兴奋了起来。我们在路上疯狂地嬉戏,追逐,阿娟还是保持她女人的矜持,在我们身边,默默地伴随着我们。
我们扯着嗓子,唱着歌。
&&& 我对着阿娟唱:
“……只是想忍要孤单容易尴尬
面对外面的人群
我得穿过而且潇洒
我知道你在旁边看着,挺假
姐姐我看见你眼里的泪水,
你想忘掉那侮辱你的男人到底是谁,
他们告诉我女人很温柔,爱流泪,说这很美
噢姐姐,我想回家,牵着我的手,我有些困了
噢姐姐,带我回家,牵着我的手,你不要害怕
我看到她眼睛里的泪花滚动。她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我就势抱过她,有酒精带来的混沌,让我依偎在她的怀里,感受她的温暖。而她,像呵护自己的小弟弟一样,紧紧拽着我的手。后来,她跟我说,那晚,她真的被我打动了,她看到了我眼睛里的忧伤,看到了我的无奈和挣扎,看到了我需要安抚的彷徨,我的无助把她内心的柔软调动了起来。我懂得,那是她的善良。
一直到晚上的时候,我们三个人一起去电影院看通宵电影。
第二天清晨,金大牙回宿舍睡觉,我和阿娟回到了她住的地方。
我们很困,回到宾馆我们倒头便睡,一直睡到中午,各自相安无事。阿娟说,我要走了。
为什么?我问她。没有为什么啊,看到你了,不就成了么。我回去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呢。她低着眼睛说。你是做什么的啊,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呢。我拽着她的胳膊说。她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她说我是初中毕业生呢,我能做什么呢。不过是混日子过罢了。我看着她的眼睛说“你骗我。从你的气质看来,你就不是一个混日子的人。”她说我有什么气质?一个没有文化的女人。我说,姐姐,我的好姐姐,别这么说好么?不要作贱自己好么?我喜欢你的这种气质,虽然你很传统,但你并不迂腐。姐姐,我的好姐姐,我以后可以叫你姐姐么?在我的内心里,姐姐,就像我想象中的小妈妈,像有一次傍晚我和甜甜学校后面的湖边,我看着甜甜美丽的身影,我写道:姐姐的身影有些瘦/和柳枝的影子一起,在湖水里晃动/她小小的乳房不安地在春天里,慢慢地发育/像我的小妈妈/……
不,你还是叫我阿娟吧。为什么?我喜欢叫你姐姐。不为什么,她郁郁地说。然后收拾了东西,去了车站,我看着她转身离去的身影,孤独顿时充满了整个世界。
她走之后,我一直在猜,她为什么不喜欢我叫她姐姐。后来我想,也许有两个原因,一来可能是她觉得这样我和她之间有了年龄的隔阂,虽然确实存在的,但作为女人的敏感似乎让她接受不了。因而我感觉到她是爱我的;其次,她觉得一旦被叫作姐姐,她和我之间的这种关系就完全转变成亲情了,而亲情也许并不是她所想要的。我明白这些都是骨子里所接受的传统观念束缚了她,让她处于一种无法挣脱的矛盾纠结中。
我和阿娟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很短,但却终于让我们从网络走进了现实,这是很不易的,对于像阿娟这样一个女人。
我和阿娟第二次见面已经是暑假的时候了。
暑假的时候,我借口要实习,仍然没有回家。
其实,整个暑假,我无所事事。小春子的事情还没有消息,听说快要判了。金大牙也因为要忙实习的事,一直在外面奔走。他找了自己家乡的县城的医院实习,说是靠家里近一点,方便。我们偶尔会在QQ上聊天,他不断地告诉我他的消息,并且把他制作的网上音频发给我听,同时,他也和阿娟联系,让阿娟听他的音频听他唱歌。他在那个小医院里满足而且惬意,后来,听他说他认识了医院里的一个小护士,不久,那个小护士就跟他住在一起了。有一次他们两个和我视频,我看到那个小护士,胖乎乎的、稚气而纯净,这让我为金大牙多少感到有点高兴。他很刻苦也很努力,实习结束的时候,他与那家医院签了合同,成为医院的一位临床医生。
其实,他一开始并不想跟那个小护士来真的,他常常跟我发牢骚,说那个小护士一直给他送吃的,天天去他宿舍,让他弹吉他唱歌给她听,后来她就再也不肯走了。他也慢慢地适应了她的存在。他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在卿卿我我中他很快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只在网上发发自己录制的音频,作为业余的爱好和生活的添加剂。他有一份可以养活他自己的工作,每月拿着一千多块钱,有时候还有患者的红包,这样他的收入会高一些,他还有一个恬静的女朋友。后来,女朋友说她为他怀孕了,他们匆匆结了婚,这就是他人生的全部。
2006年的时候,我和他都迷上了许巍的《蓝莲花》然后就是《在路上》还有他的许多歌曲,我们各自唱着《蓝莲花》,为我们微若尘埃的理想而泪流满面。青春像一首歌,理想只是在歌里才能开出花来。我们被挫败的理想都陷于那些不可知的命运里!当我还在路上挣扎的时候,金大牙已经从迷茫中幡然醒悟过来。
我迷上了QQ游戏里的四国军旗。我常常在网吧通宵上网进游戏大厅玩四国军旗。我还迷上了老虎机,有一次,把身边的一千多块钱全输给了老虎机。出来的时候,摸着口袋里的几块钱跟阿娟求救,阿娟虽然很难过,但却很快就把钱打进了我的帐户。这天晚上,我正在四国军旗的房间里和对手斗得热火朝天。
“小三子,出来,出来,聊天啦。”突然,榆的QQ窗口不断地跳动。
我想起来,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聊天了。“亲爱的榆钱儿,想哥哥了?”我打了一行字过去。
“死相。你死哪去了?这么久都不联系我,是不是恋爱去了啊?”她说。
“算你猜对了!我爱上了一个女人。”我说。
“谁啊,竟然有这么大的魅力?姐姐吃醋了。”她调皮地说。
“别。我知道你没心没肺,别拿哥哥开涮。不过这事儿整得有些麻烦。”我说。
“怎么了?这天底下还有小三子不能解决的问题?我记得小三子说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看来这个问题用钱解决不了啦?”她仍然一步不让,一只小蝎子。
“哎。怎么说呢。她是一个好女人。一个我喜欢的干净的女人,但是太传统,而且比我大好多。”我说。
“小三子,偶滴个神啊,你不会想跟她结婚吧?”她夸张地打过来一行字。
“说什么呢?还不至于吧。但是,我觉得她有难言之瘾,但她不跟我说。而且,另一个女孩子似乎爱上了我,我觉得有些麻烦。”跟榆,我几乎可以什么话都说,连最无耻最荒唐的想法也无所谓。
“啊哈哈,小三子,你在玩火了。看来偶得撤,小心被你连带到,烧个半死不活的,还有谁要偶啊,偶就嫁不出去了。嘿嘿,小心偶嫁不出去嫁给你。”我已经习惯了她的顽皮,所以并不以为然。
“榆钱儿,算了算了,看来跟你说不清楚。告诉哥哥,你最近如何?哦,对了,我把你的天涯博客给阿娟看了,她很喜欢你哦,说不定哪天她会加你。嘿嘿。”我说,“不过她说好久没有看你更新博客了。”
“不还那样啊。我都忙死了,要准备实习的事情,还有很多啰嗦的婆婆妈妈的事情。烦都要烦死了。阿娟是谁?”她跟我一样打字的速度很快。我想起来,她应该是大三了,很快就要进入大四。
&“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女人罢。她很善良,真的,你会喜欢上她的。”
“哈哈哈,小三子,我看你是真的爱上那个什么阿娟了。不可救药了。”
我和榆正聊得欢时,突然阿娟上线了,她说,她安排好了家里的事情,这两天就过来看我。
我暂时还没有找到医院实习。在放假前我们考了一些科目,但因为我只在考试前两个星期浏览了一下课本,所以对于考试我实在没有把握,在找人代考还是按照老师的说法给他钱解决问题之间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在阿娟的帮助下,我选择了第二条路,总算通过了这一轮的考试。虽然这让我觉得很可耻,但那又有什么呢?我以后又不是真的想当医生,我有我自己的梦想,学业不过是我不得已而必须要完成的事情。
实习对我来说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我不想实习。我也不想去学校联系的实习单位去实习,那样太多的束缚会让我无法忍受,所以我自己联系了本市下面的一家县城的三甲医院实习,本来实习的费用可以由学校出,但因为我是自己联系的,所以这部分费用先由我个人垫付,但我是不可能有这笔钱的,阿娟帮我把这笔钱也出了。
在我所喜欢过的女人当中,无论是榆、甜甜、还是小然,她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问我的将来,我在她们面前表现出来的温顺和沉静,让他们觉得我身上的孩子气。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们包容我,爱着我,也许她们爱着我的不是我的人,而是我心里的那份执着与梦想,而是我给她们提供了一个展现母爱的场。只有阿娟,她希望看到我的未来,她用她的悲悯、用她的身子甚至她的一切护着我。当我开口跟她说钱的事,她从来没有犹豫。我感觉到自己越来越依赖她了。
阿娟来了,她为我租了一所小房子,她来回于她的城市和我的县城之间,乐此不疲,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2003年我回学校参加部分学科的毕业考试。
阿娟从我这里回去之后,我们还一直在网上聊天。
我用情人一般的话语跟她粘。
当阿娟说再来看我的时候,我知道,她心里已经装下了我。我几乎懂得女人所有的弱点,我相信我有能力抓获一个善良女人的心。只是我可以跟所有的女人或者女孩子聊天甚至调情,但只跟我认为干净的女人相爱并且做爱。
我问她第一次她来看我的时候,有怎么样的想法?
“想法?真的没有什么想法。但是因为是我第一次见网友,所以我有许多忐忑。但我没有把你当成一般的网友,因为你是写诗歌的,我把你当成了诗友,这样就让我找到了去见你的理由。其实,你不知道,我第一次去的时候,是想让你帮我看看我写的诗歌。”她的样子很可爱,羞涩得像一个小女生,这完全不像她这个年纪的成年女人应有的表现。
我想到,怪不得我看她在宾馆里反复翻了几次包,又犹豫着合上包。原来她一直想着要不要把诗稿拿出来给我看。
“我满怀着希望带着自己打出来的一百首诗歌的稿子,但是当我到了时候,你却并没有要跟我谈诗歌的样子,所以我犹豫了,就没有把它们拿出来。那些诗歌,都是我读了你写的诗歌后模仿着写的。其实我本来真的不写东西。虽然我在版块上版主,但都只是看看写写与婚姻家庭有关的小品文。”
“那你的稿子呢?”我问。
“扔了。我回去之后重新看稿子,发现真的没有办法拿出手,越看越没有劲,就干脆扔了。”她说得很轻松,甚至耸了一下肩膀。
我几乎能感受到她当时的失望,我也能看到她骨子里的孤傲。只是我所看到的比她年轻得多有姿色的多的文学女青年太多了,她们大多是怀着这样的想法,最后成为某些编辑或者所谓的诗人作家们的猎物。这个年代,你想要在所谓的主流文坛上混出点名堂来,除非你有非凡的过人之处,要么,你就得有年龄、姿色和性别的优势。有些女文青写了几首三流的诗歌或者小说,被这些作为推手的幕后诗人或编辑或作家们吹得天花乱缀,推到风头浪尖,成为一些杂志和诗刊的常客。这就是所谓的美女作家和美女诗人,只要你上网看看,一眼可以横扫一大片。就是和我经常一起相聚的几位诗人,也是左拥右抱,常常带着他们十八九岁二十出头的偶尔也有三十岁左右的女朋友出入于公共场合,当然,他们也谈诗歌,也谈创作,也谈别人的作品,多数的时候,他们对别人的作品嗤之以鼻。
因而,我已经漠然了。
我也带着阿娟去参加过一次诗会。这是后话。
她每次来我这里,都会呆上三五天,然后又回去。
她来的时候已经放下了所有的矜持,我们在她租的小屋里过着像分居两地偶尔小聚的夫妻一样的生活。
2003年的一个春日的下午,她风尘仆仆地下了车直奔我的出租屋,她笑着跟我说:瞧,这让我想到《双城计》。她又说,要不然,就是那个《周渔的火车》,我感觉到自己很像周渔。
“我只是害怕,我那么多的感情你都不在乎。
用尽世界所有语言,也不够弥补我们分离的忧伤。
把泪水留给自己,如果我消失,你也将寂静无声音可听。
为了让你听见我的话,有时候变的纤细,微风吹起鳝鱼的冰裂
她用忧伤的声音说起里面的一段诗歌。
我看出她笑里的悲伤。我抱着她,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但我安慰她说:要不,我们结婚吧,你回去离婚,我跟你结婚。
“不。”她回答的很干脆也很坚决。
“你是担心我们之间的年龄问题吗?我不在乎年龄,我真的不在乎。比起你年轻时的容颜,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我说,我知道凡是我这样说,我的样子看上去都会很真切,即使我的内心有着犹豫,但我知道,凭着阿娟的善良,她绝对会拒绝我,我知道她的顾忌太多了。
但我不知道,彼时,她所谓的家里安排好一切是指她已经离婚了。
“比起你年轻时的容颜,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她自言自语地念了一遍,眉目之间满是哀伤。她转而对我“这是谁说的?”
“杜拉斯。”“杜拉斯是谁?”“一个女作家。”“哦。”后来,当她阅读了杜拉斯后,她跟我说“可惜我不是杜拉斯。我不是一个作家,我没有她的才气,也没有她的财富。”她曾经问我,你相信一个年轻的男孩子会爱上一个已婚的比她大了很多的女人吗?我漫不经心地说,除非她有美貌和金钱,要不然,她是杜拉斯。我看不到她的失望,但看到了我和她之间长久的沉默。我忽然为自己的漫不经心而后悔,无意中竟然伤害了她。
在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欺骗,但一种女人你不能欺骗,那就是阿娟这样的女人。
阿娟不在的时候,我就会和甜甜在一起。
一般是在周末,甜甜在QQ上约我,她提前去loverine等我。我也会在下午乘坐公交车去那里。我们会逛街,吃烧烤,看通宵电影。
有一次,我和她谈到了阿娟,她先是一怔,然后痛哭流涕。她说,你到底爱谁啊?在我和她之间,你必须要做个选择。我不语。她说,你明明知道你和她是不可能的,她有家庭,可能还有孩子,你为什么还要和她在一起?我沉默。我不想回答她的这个问题。
甜甜变得越来越激烈。
我越是沉默,她的痛苦就越深,于是她就越发地变得激烈,情绪越发地不稳定。
我有点倦怠。虽然我觉得自己是爱她的,但我更喜欢一种情绪静静地流淌在两个人之间,一种无声也能感受到彼此的心意的一种默契。爱情提供给人的应该是快乐的情绪而不应该是忧伤与纠结。
可是甜甜不行,她做不到。
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竟然就真的发生了。
2003年三月底,我所在的城市有一次本市诗人参加的诗会。正好阿娟来看我,我就让她跟我一起去参加诗会,起先她不肯,后来经不住我的纠缠,便同意了。
诗会在市区的一个名叫半坡小筑的茶馆举行。茶馆的老板是一位著名的诗人也是一位私营企业家。他是一个有着艺术气质的人,还是一个画家,喜欢收藏名画。几乎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会邀请本市的一些诗人朋友举行一次诗会,除了旅行费用和住宿费用之外几乎所有的费用都是他提供的。这一晚,他的茶馆不接待任何其它客人。整个晚上,气氛都非常好。桔黄色的柔和灯光氤氲,茶馆中央是由鹅卵石垒砌的一个小水池,水池四周大约一米高的雕栏花格木窗相隔,水池中有一座奇异造型的假山,假山旁几株阔中植物,有轻轻的水流声从假山上传出来。四周清灵灵的水环绕,一些叫不出名来的小鱼快乐地嬉戏其中。一株奇松顶住屋顶,凡拐角之处都有古朴的花架,架上藤萝低垂,竹兰相对。在临水之处,一架古筝静默地摆着,只等有人柔指轻拔,美妙之音便会从中顺势而出。四壁悬挂着他精选的一些油画,使整个茶馆不失古朴之风的同时又加入了现代和西方的元素。诗会上遇到的都是我熟悉的诗人们,他们也很熟悉我,所以对我带阿娟来参加诗会并不觉得奇怪。我把阿娟介绍给了其中之位诗人。特别是以前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的几位诗人,他们分布在各个大学里教着不同的科目,有师大的中文系老师,也有其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教授。其中和我最要好的要算是商丘。商丘是河南人,他大我七岁,刚刚三十岁,是师院的一位讲外国文学的教师。他喜欢极了日本的俳句。他的诗歌纯净婉约,有着飘逸之风。而他本人,却常常汲着一双拖鞋,像一个日本浪人一样,他的生活跟我一样没有规律,但他比我强,最起码他有一份像样的工作,并且他打算考博。他喜欢我的诗歌,说我的诗歌里的那种纯净气息是无人能比的。他也常常提供给我生活上的一些帮助。只是此时,他正和他同在大学教书的女朋友分分合合,处于十分纠结当中。原由是他家在本市的女朋友的父母觉得商丘是一个外地人,而且生活邋遢,他们不喜欢他的肥胖的外形和甚至与他们见面都还穿着拖鞋的随意。
诗会后,我们一起吃晚饭。商丘趁着阿娟上厕所的机会问我:“三子,她多大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根本没告诉过我。你看呢,她大约有多大?”
“嗯……肯定比你大,不过,最多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吧,看上去很年轻。”
“哦。”我不再说话,他便不再问,我们这些人之间,总像有一种默契,不会多问对方更多的隐私。
日后,我跟阿娟说起这事,她觉得很好玩。反复追问,他真的是这么说的么?他确实是这样说的啊?像一个兴奋点很低的小女生。我问她,那是不是啊?她先是笑而不语,然后说,不是,他是故意让你开心的,我比他说的实际上要大。大多少?她不说。我问她喜欢什么,她脱口而出:孩子。然后突然醒悟过来。便沉默不语。
这晚,我们正和商丘谈着网络诗歌的一些事情,也谈着我们感兴趣的一些诗人,商丘告诉我,我现在需要的是转型,要从青春期诗歌转向厚重。他说,轻快单纯美好与淡淡的忧伤只能是暂时的,因为人总要长大,如果一直停留在这个层面上,诗歌是走不太远的。我说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这时候突然电话响了,我起身出去接电话。
甜甜在电话里哭,她说很想我,让我去见她。
我说我有事,走不开。
她说你一定跟阿娟在一起,是不是,是不是?
我说是的,但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样。
她说我不管,你宁可选择和她在一起,也不跟我在一起。
她说你不来,我就割脉。我现在在loverine,等你两个小时,要是你两小时后不来,你就永远再也见不到我了。
我觉得很无奈。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非得把一切弄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呢?我跟她说。她说她不管。她说她爱我,这让她无以自拔。她是一个偏执的人,我知道她一旦说出来,就一定会去做。我让她冷静一点。
我急匆匆地赶过去。
阿娟一个人回到了宾馆。
甜甜果然用一把水果刀把自己的左手腕割伤了。
因为疼痛,她割到一半的时候便停下来了,虽然只伤了一点皮,但仍然流了不少的血。她不肯去医院包扎,我只能找几片创口帖帮她暂时保护一下伤口。看着她泪流不止的样子,我只能跟着她一起流泪。她一直问我到底爱不爱她,我说我是爱的,可是,一个男人的爱情和一个女人的爱情完全不是一回事。她却不懂。
我整个晚上都陪在她身边,但我这次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她了,从前的犹豫不舍现在已经被这种坚定所取代了。
小春子被判了十年。
我和金大牙都不敢相信,这应该是最严厉的判决了吧。也许因为情节特别严重,也许是那个女人的力量太大,也许是小春子绝望了,他并没有上诉。小春子家里人去看他,隔着铁窗,他看着家里为他介绍的对象,说:你不要等我了,找个人嫁了吧。小春子家在安徽一个小山村,家里人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帮他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女孩子长得娇小可人,很安静。是小春子的邻居,但小春子对她的感觉很淡,因为他的心思在自己的师大女朋友身上。但他又不想违抗家里人的意愿,就听之任之。那是一个好女孩,在小春子家乡的镇上的一个小企业上班,下班的时候一直很照顾小春子的家里人。听到这话的时候,那个女孩哭成了一个泪人。后来,她果真没有等他,在邻村找了一个人嫁了,生了一个女儿,有一个老实的男人疼着她。也许这对她才是最公平的。
师大女生去看小春子。小春子也跟她说了同样的话:“找个人嫁了吧,不要等我的了。”师大女生狠命地抽着烟,一言不发。最后她说:“这是你该得的。”然后转身离去,没有再回头。那蓬松的头发轻轻地飞扬起来。小春子蒙了。他看着她的背景,绝望而孤独。
这些有的是我和阿娟去看他时他说给我们听,有的,是在信里提起来的。
我和阿娟去看他。
铁窗把人们分隔成了两个世界。我们坐在指定的位置上等他。并排坐着的探监的人中有人在哭泣,一个女人在对着监狱里的男人哭诉,说孩子很好,只是要衣服小起来很快。说动激动的地方,那个男人开始说脏话。我们掉过头去,小春子出现在冰冷的窗格子那边。他穿着监狱里特制的印着号牌的黄色马甲。头上光溜溜的,像一块荒地,裸露着干涸的土层。他看上去很懒散,顺着眼,然后抬起头,咧了咧嘴,苦笑了一下,看到阿娟,他的眼睛里掠过了一丝惊讶的神情,他的眼睛里没有光。用无所谓的神情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们说话。他说刚开始进去的时候,他焦灼、暴躁,时常想到死,他多次想过自杀,但却没有足够的勇气。一开始的时候,他说,10年他会出去,原本打算出去之后还要跟他女朋友结婚,但看到他女朋友那决绝的样子,他已经不想了。他说,他们的管教找他谈话,给了他不少活下去的勇气他开始在监狱里学习生存技能。
他看着我和阿娟说:阿娟是个好女人,三子。他看我的眼神意味深长,从来没有过的专注。我懂他的意思。小春子是彻底地完了。他是自己不会玩,把自己玩进去了。
在监狱里的日子,他渐渐地平息下来,越发地少言寡语,安心于监狱里的生活。也许是一种绝望,也许是其它的什么原因。
后来,他在里面表现突出,又因为写作方面的特长,参与了监狱里组织的一些征文活动,获了奖。监狱看到了他在文字方面的才能,让他管理里面的图书,接着,他被减了刑,由十年减到了七年。他给我和金大牙写信,在信里,他说:“能和你们写信交流真他妈的爽快,但三年来,我已经渐渐失去了倾诉的欲望。禁欲、深度阅读、极度的孤独。这就是在监狱里的生活。这些日子来,让我对以前所坚信的东西也产生了怀疑。也许只有写作能够拯救我。对于遥遥(师大女生)和与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让我感觉到是一种虚度。她用她的无辜的样子欺骗了大家。而徐敏(他父母给介绍的女朋友)总是按时来看我,还给我带来吃的用的和所需要的钱,对于她,我总是觉得不安,所以我对她表现出了很大的不耐烦,为的是让她能早日离开我。她应该有她自己的生活:谈一场恋爱、结婚、生子,她是这场事件中最无辜的人,所以我不能让她受到更大的伤害。我也想到过让她等我,还有四年,我就要出去了,很快的。但我想,一个女孩子的青春能坚持多少个四年呢?我不能这样自私,对不对?在这里,我什么也不缺少,如果你们能给我汇点钱来,我也不会反对。当然,不需要太多。……”
每周,他也可以给我们打一次电话了。虽然只有五六分钟的时间,但与我们的交流,给了他一个说话的机会。在电话里,他完全变了一个人,语气温和,不再那样的玩世不恭。我惊叹环境的力量终于把一个人改造成了另一个人。
那时候,我已经在北京开始打拼生活。
回复 第58楼 的 蓝天听云:
2003年7月,我通过了学校组织的所有科目的毕业考试,“顺利”毕业了。当然,我早说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负责某些科目考试的老师提出了通过该科目所需要的费用和香烟,我接受了。这不是难题,因为阿娟为我解决了一切。
正好利用这个托辞,我也顺理成章地渐渐疏远了甜甜。
甜甜又开始不断地发博客,像她第一次的恋爱失败之后那样。
我相信她是专门发给我看的,因为她知道我会看到。我也确实每天都去看她发的博客,看她在这种自我制造的痛苦中挣扎,我没有办法解救她,只能这样。她有时是柔软的,写一些短小的古典小说,用隐喻的方式来表达她对我和她的未来的憧憬,这时,让人看了又免不了心酸。她有时是狂烈的,浑身散发着一种野性的东西,她用那种心烦气躁的笔触写下她的愤懑,她需要渲泻。我知道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因为如果我再一次地接近,只能给她造成更大的伤害。我知道,要让她从这种困境中走出来,是需要时间的,或者,在她遭遇到另一场爱情之后。这些,我已经无力关注了。
毕业了,我不知道何去何从。
我不会像金大牙那样,去我的县城找一家医院,天天坐在门诊上,和病人寒喧,开出一大堆药,然后从中拿些回扣。接下来,或者我也许可以考到医师资格证,在手术台上,与人们赤裸的肉体对话,我对人体的构造已经了如指掌,根本不需要再花更多的时间做进一步的了解。
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但我暂时还无法做到。
整个假期,我和阿娟东奔西走。
阿娟像个小女生一样,跟着我。我们逛商店,我看中的,她都会付钱。我想,她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呢?因为我喜欢的阿迪达斯其实并不便宜,但每次她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然后我们住宾馆,我不想乱花她的钱了,所以一般我们都住比较小的旅社,但每次,她都让我出示身份证,她从来不用自己的身份证。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我不说出来。
七月中旬的样子,阿娟突然说:我想找一家寺院,想静修一段时间,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我当然同意。我的一位写诗的朋友已经出家了,我说。而且,我的一位年长的女诗友每年都会有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参加静修班。其实我想说:只有内心无法安宁下来的人,才希望通过静修的方式来寻求片刻的宁静。
我们背着简单的行囊,来到了位于河南的一个寺庙,也是我的那位年长女诗友静修的地方。
静修的日子里,我们分成男宾和女宾两处住下来。除了夜间休息的时间,我们都可以见着彼此,但一般情况下,我们都得跟随着寺庙里的一切作息时间,早上四点钟就早早地起来了,而晚上歇灯的时间很早,每天按部就班的生活极其有规律。这不太符合我的生活习惯,我的生活习惯就是没有规律。
而我只是陪同她而来。
我不会受到寺庙里这一切的拘束,但即来之,则安之。我仍然能适应这里的一切。
禅师每天都会讲课,静修的人们会安静地盘坐着听课。我偶尔也会听,但多数时候,我一个人在山间的小路上或者林荫下,想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是构思一首诗歌,有时,是构思我脑子里的小说,还有些时候,我会想到我的将来。每天都会有固定的时间进行静坐,静修的时候是不说话的,大家似乎都在调息、吐纳、沉思,似乎心灵已经无限地接近了澄明;在寻求内心的安宁和超越俗世的烦恼中达到了身心的合一。
中间有一段时间是自由活动的,于是我和阿娟便漫步在寺庙周边的林荫处,或走或坐。也许是静修让她重归了宁静,她的气色似乎很好。
“为什么想到来静修?”静修半月有余的某一天,我们走在路上,我试探着问她。
“这是我的一个宿愿。”她低眉,只看路上的青石板。
“是因为内心的不平静么?姐姐,告诉我吧,我真的对你很好奇。”四周安静如冬日的夜晚,除了些虫子的鸣叫和知了的鼓噪。但那些,终究不能扰乱了我们的心思。
“你真的想知道?只怕你知道了就不会这样想了。”她抬头用眼睛的余光扫了我一眼。
“真的想知道,好姐姐,说吧。”我两只手拉住了她的一只胳膊。她轻轻地用手拂去。
“其实,不过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你又何必非要知道呢?”她叹息一声,这时我感觉她竟然像一个暮年的老人,在回忆自己年轻岁月时的有着太多的怆然。我不自觉地握起她的一只手。她骨节间的深痕宛若家乡耕牛在田头犁过留下的印记。“如果你真的不想说,也就不说吧。”我的内心被突然而至的伤感充满,一下子就变得柔软无比。
“若你想听,倒没有什么不可的。”她叹息一声。}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弹吉他手指疼怎么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