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德在1986年的入党申请书出版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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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10年全集_60
课,也就不去了。朱家玉先生在钟先生那里进修之后,于1955年开始在北大中文系讲民间文学课。我看过她的讲稿,写得非常认真,是按时代顺序讲述的,从原始社会的民间文学一直讲下来。可惜她1957年夏天失踪了。1958年我毕业后接了她的班。她的讲稿以及钟先生编的《民间文艺新论集》等书,都是我讲课时最重要的参考。那时民间文学的教学参考书极少,所以特别珍贵。我常到钟先生家去请教,钟先生是我实际上的老师。      以张志新精神,坚持讲好民间文学课      1958年春的“双反运动”中,北大中文系56级瞿秋白文学会的同学曾经批判钟先生的学术思想,还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过一本书,当时我还没有毕业,没有参加他们的活动。但是,毕业之后,我和他们合作,领导他们进行集体科研,曾经出版过《中国歌谣资料》三册(作家出版社1959),还一起编过一本60多万字的《中国民间文学概论》。这是在反对苏联教条主义之后所写,在体系上有所创新,不是以时代为序了,而是以理论为纲,分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当时任务太多,匆匆忙忙,写得比较粗糙,1960年油印出来征求意见,虽然没有出版但对我的教学有很大的帮助。1960年秋我从西藏调查回来以后,给外国留学生开民间文学课,就用这个体系讲。后来又给57级以后的中国学生讲,在60年代共讲了7次。根据学校规定,编了讲义,打印了3次,直到“文化大革命”为止。当时全国只有我一个人坚持讲民间文学课,钟先生对此评价很高。在1979年的民间文学培训班上,钟先生说:“到60年代,我过去培养的研究生几乎都改行了,只有段宝(朋友们和老师们如此亲切地叫我,钟先生也这么叫)还坚持开民间文学课,有张志新精神。”他希望大家学习这种坚持精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讲民间文学课,绝不要放弃!钟先生的话使我汗颜,想想近年来一些学校因教员退休而无人接班,致使民间文学课停开,深深地感到钟先生这些话的预见之英明。   1978年io月下旬,在兰州召开“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教材编写暨学术讨论会”,由西北民族学院主持,共收到10篇论文,其中有我的3篇。主持人魏泉鸣说:“你这篇《民间文学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是纲领性的,请你在大礼堂作个报告!”当时对钟先生还没有落实政策,但是他和许钰一起参加了大会,许钰还提供了一篇文章。钟先生虽然没有提交论文,但我认为他应该在大会上讲一讲,于是就向主持大会的魏泉鸣提出建议,他们接受了我的意见。于是,先由钟先生讲半个小时,然后我作了两个多小时的报告。   大会期间,钟先生还作了一个关于刘三姐的报告。没有稿子,他拿着许多卡片边看边讲。为了准备编写新的民间文学教材,钟先生还召开了一个小型座谈会,征求大家的意见。大家一致同意编写这个教材,提了不少建议,不少人还提出希望办一个民间文学教师培训班。我还建议同时编一部民间文学作品选。钟先生回北京后,向北师大领导汇报,得到了支持,后来这些都实现了。   此时,屈育德同志由宁夏调回北大,中文系准备安排她讲当代文学课。我以为她是钟老的民间文学研究生,钟老曾说,她当时虽然最年轻,但学得很好;所以我向中文系领导提出,希望把屈育德同志安排讲民间文学课,并去北师大进修,参加编写民间文学教材的工作。本来钟老也希望我参加教材编写,因为北大中文系已决定我给76级讲民间文学课,这是“文革”后第一次开讲,任务繁重,我就没有参加编写而只参加了编写中的讨论。在培训班上,钟老还让我专门讲了一次60年代在北大坚持讲授民间文学课的经验,希望大家以张志新精神,精益求精,坚持讲好民间文学课。   开始编写教材时,钟老向我提出要参考我的油印教材。我答应了。后来编的教材就使用了我的这个体系,只是个别章节的次序有所改动。可见钟先生是很虚心的。兰州开会回来时,钟老就对屈育德同志说:“年轻人成长起来了,我很欣慰。段宝林的民间文学课讲了七遍,我也没有讲过那么多遍。”这是我到她家时,她爱人金开诚(中熊)亲口对我说的。   到八九十年代,钟老与我的关系特别密切,北师大有什么活动都通知我参加。这对我帮助特别大。至今我还非常怀念那时的峥嵘岁月。   每次我骑车进城,经过北师大几乎都要到小红楼去拜望钟老。他非常热情地和我交谈,滔滔不绝,一讲就是两三个小时,使我深受教益。   学位论文答辩,请钟老来北大,他都欣然前来,并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在阎云翔、刘亚虎等人的论文答辩时,我们都请钟老当主席。1990年我去北师大参加论文答辩,钟老也参加,他却让我当主席,我当然不能答应,还是请钟老当主席。      预见英明,重视民间文学教学      钟老对民间文学教学特别重视。早在1981年一次开会时,他就提出成立一个“民间文学教学研究会”,当时我考虑不周,认为已经有了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就不需要再成立教学研究会了。这个民间文学教学研究会就没有成立。现在看来,我是失算了,还是钟老正确。当时如果成立了教学研究会,一定会大大促进民间文学各方面的教学工作,不至于出现教育部在修订教学计划时把民间文学课给取消了的严重的事件。那时,二十几个中文系的系主任竟开会决定取消民间文学课,钟老听到后非常着急,多方设法终于保住了民间文学课作为选修课的地位。今天看来,这还是很不够的。因为选修课不是基础课,没有专职教师,如果其他基础课缺人,很容易就会被调去讲别的基础课。想当年60年代民间文学的下马风,就是这样刮起来的,当时并不是高教部下令取消民间文学课,而是因为民间文学教员都被调去讲基础课去了。当时也曾让我搞现代文学,由王瑶先生指导。但王瑶先生说:民间文学课很重要,我的老师朱自清先生在清华就开过民间歌谣课,所以你还是以讲民间文学为主,现代文学就看《鲁迅全集》,研究一下鲁迅是多么重视 怀念钟敬文先生
民间文学。后来我抄录了几百页鲁迅论民间文学的资料,准备编一本《鲁迅论民间文学》,同时给北大的中外学生讲授民间文学课;如果不是因为北大有民间文学发源地的传统,那一次全国各大学的民间文学课就几乎全军覆没。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一切主要的文学体裁,都是首先由民间文学创造出来的。一切最伟大的作家都受过民间文学的哺育;如果不学习民间文学,不懂得民间文学,怎么能搞好文学工作呢?既搞不好文艺创作,也搞不好文艺批评;既搞不好文学史,更搞不好文艺理论。这是毋庸置疑的。凡是有一点民间文学基本知识的人,都不会忽视民间文学课。“对民间文学的轻视,是由于无知”。   在当前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中,人们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随着10套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全部出版,人们看到民间文艺是如此的丰富,许多好作品是如此的优美,甚为震惊。可是民间文艺教育(包括民间文学教育)远远落后于形势,许多大学中文系(如清华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一)还没有开设民间文学课;一些大学虽然开设了民间文学课,但绝大多数还只是选修课。90年代,我和钟老提起这个问题,并起草了一个《关于加强民间文学教学的呼吁书》,钟老看了非常同意,还拿起笔来,进行了补充。当时他和许钰都签了名。但是由于我不善于活动、感到太麻烦,此件没有发出,十分不应该。现在正是努力争取把民间文学课由可有可无的选修课,改为必修的基础课的大好时机。因为缺少民间文艺学的基本知识,是不可能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弄不好还会造成很大的破坏。这种实例屡见不鲜!   现在最缺的就是民间文学专门人才。周扬说钟老是“稀有金属”,就是说明民间文学专门人才很稀少,现在当然好得多了,但仍然很稀缺。有人以为民间文学专业似乎不需要学习,写一篇文章就自命为“民间文学专家”,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大谬不然。   要是钟老在就好了。他老人家一定会奔走呼号不遗余力、尽力呼吁把民间文学课改为必修课的!      学者风度,打破门户之见      钟老曾对我说过:他主要是用人类学派的方法来研究民间文学的;但是对我们进行的一些理论创新的探索,他也是支持的。1979年在北师大的一次会上,我针对不少单位只把论文作为科研成果,而不承认调查报告为科研成果的现象,提出了“描写研究”的新的民间文学科学研究方法论,认为描写研究不只是必要的,而且是民间文学一切研究的基础。会后我请教钟老,他对此表示支持,认为这是一种记述的研究,是可以成立的。1981年我专门写了一篇《加强民间文学的描写研究》的论文,文章提出了一个新的重要概念——立体性,指出它是民间文学的基本特点之一,是描写研究的理论基础。钟老对此比较慎重,很长时间没有表态,直到2001年我去医院看他谈到立体性问题时,他才说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可以讨论。由此可见,钟老对新的理论探索是很慎重的,也是很支持的。人类学派大师弗雷泽,主要依靠去东方各国的传教士与旅行家的通讯和报告中的资料来研究写作,被称为“安乐椅上的民俗学家”。钟老也曾相信过分工论,认为一部分人从事调查记录,而研究的人则可以依据别人的调查材料来进行研究。陈子艾等想下去调查,得不到支持,很有意见。有时不同意见出现了,陈子艾、潜明兹同志在讨论会上往往同钟老争论,争得面红耳赤。但钟老很有涵养,一点也不发火,有时就接受了不同的意见,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如对于调查和研究的分工论等,他都不再坚持了。这充分表现了他的学者风度。   钟老出了书,都送我一本,题字要我“评正”,开会时还拿出纪念册让我题词。我出书也都送钟老一本,请他指教。有一次,钟老送我一本他的论文集时,对我说:“你的论文也不少,也应该编一本论文集。”后来我编了一本论文集,送去请他写序。在北大召开中日民俗比较学术讨论会时,钟老对我说,序已写好,让我去取。我后来去取时,不巧碰上钟老有病住院,待出院后竟“找不到了”。所以我的论文集好多年也没有拿去出版。   最令人感动的是钟老对《中华民俗大典》的态度。   在中国民俗学会的理事会上,我不止一次提出要进行全国民俗普查,钟先生认为难度太大很难实行。后来有个出版社约我主编《中国民俗大全》,我去找钟老汇报。他说:“过去想过却没有条件,现在既然出版社愿意出,我们就干吧。”由于出版社领导换人,我们又换了出版社,他们提出最好由中国民俗学会出面主办。于是钟老主持常务理事会进行讨论,在会上钟老说:“这个工作段宝提出,我是很赞成的。对许多将要失传的民俗,有抢救的性质。是很需要的。我们这里有人说我胳膊肘往外拐,什么叫胳膊肘往外拐?拐来拐去还不是在中国吗?”   当时我听了很震惊,钟老竟如此直言不讳,在会上敞开心扉,坦诚地表达了对《中国民俗大全》(后来因为增加了海外华人卷而改名《中华民俗大典》)毫无保留的支持,也表现了对我的义举的不顾一切的维护和同情。在钟老心目中,我虽然不是北师大的,但却是一家人,而绝不是外人。对于个别人那种把我当外人的说法,钟老表现了一种深痛恶绝的激愤。现在仔细琢磨,越来越感到这话的分量。这不仅表现了对那种排斥异己的宗派主义的斥责,表现了长期在一起共同战斗的同行同志之间的战友情谊。这是一种非常珍贵的崇高感情,是那些精神境界低下的人难以理解的!   这种感情是我们这门学科发展所绝对必须的。民间文艺学科,原来就是人们看不起的冷门,同行专家本来就很少,如果再不团结,搞什么“同行是冤家”的勾心斗角,把宝贵的精力浪费在内耗上,怎么能搞好教学和研究呢?不顾学科发展而只管争名夺利,难道在良心上过得去吗?不感到可耻吗?我很崇敬乐黛云教授,她为了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广泛团结、全力支持各地同行专家建立博士点,前几年全国比较文学博士点已有10个左右了。比较文学学科有了很大的影响。事实说明:只有打破门户之见、打破学术垄断,学科才能快速健康发展。钟老的一席话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值得我们深思。   在中国民俗学会的工作中,也有不少事情使人常常怀念钟老。在钟老当主席时,有问题总是开常务理事会或主席团的会,由大家讨论决定,一年一般都有三四次。可是现在很少开会了。奇怪的是上一次年会,我写了文章,却没有通知我到天津去开会。可能是不同意我的观点。我作为副理事长,对诸多事情都不了解,难道连发言权、知情权也没有吗?   如果钟老健在,我相信是一定不会如此的吧!这些事情不由得使人自然地想起钟老。“要是钟老在就好了!” 里奇和鲍威尔的友谊   去年此时,嘉德拍卖公司又邀我参加“嘉德四季第十九期拍卖会”,主要提供1945年以后西方藏书票的作品集。它们大部分是我入门时的参考书。其中有—本里奇(gitchie,Ward )的The Typographi c Bookplate of WardPdtchie,曾经考虑送拍,但因书中的作品几乎都是活字版的藏书票,恐怕乏人问津,故临阵把它抽回。不料董桥在《橙园纪事》(收在《记得》: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中,提到里奇和鲍威尔(LawrenceClarkPowdl )从小到大的友谊。   里奇的活字版藏书票作品集,由贝克(Mdissa Beck)编辑,在他的家乡加州南帕萨迪纳附近的一家名为Kenneth Karmiole的私人出版社发行,在里奇去世前六年出版,限印三百本。书背是黑色漆皮烫金,配上若隐若现的咖啡色块状图案的纸面精装封面,不过整体质感值得细细品味。值得一提的是,有关藏书票的图书大部分是限定本,有志于限定本收藏者。不妨将之当作试金石。   书中除了活字版藏书票外。引起我写这篇文章的动机,是书中的第二款藏书票。即里奇于1927年为鲍威尔设计的藏书票,是他极少数的麻胶版作品。好像是一条鱼盘踞于杯盘之间,尾巴甩出的水滴,泼洒在画面上(见图)。它是里奇大学毕业前,送给鲍威尔的礼物。鲍威尔从法国取得博士学位后,于1934年和他的恋人休梅克(Fay Shoemaker)终成眷属。里奇又特别为他们夫妻设计了一款藏书票,作为结婚的礼物。鲍威尔后来成为加州大学的教授,终身支持里奇的出版事业。从这两款藏书票,更加可以印证里奇和鲍威尔的友谊。   里奇在书上的前言中说:回顾他的一生仿佛如昨日,却感到朦朦胧胧、断断续续,就像藏书票设计,隐藏在他生涯的隐蔽或缝隙处。有如此感慨,也许他是国际著名的书籍设计家、印刷家,得过无数大奖所致,藏书票之于他,只不过是“漂亮的小玩意儿”;因此回忆藏书票的设计,就像往事如烟雾般渐渐散去。他的~--gk藏书票(见封面),是为自己设计的,完成于1925年大学阶段。他乘着书本般的飞毯,穿过满天的星斗,右手上方是善良、仁慈的天神,身后的左上方是从乌云里现身的暴龙,城堡矗立在山崖的顶端。有只螃蟹从狂风巨浪的大海,爬上接近城堡的陆地,预示他未来面对的挑战。他于1928年毕业于加州Occidental Col-lege法律系,毕业后到巴黎学印刷,1931年回美国开出版社。这一款藏书票取材于各种图片,然后用钢笔画成草稿,最后请人刻成麻胶版。印刷完成。在拼贴式构图的当中,可以看到里奇平面设计的才华,仿佛已经决定了他的志趣。 说商君“强国弱民”理念   商鞅改革成效与他个人的悲剧结局成为千百年历史评论的主题。如果我们关注商鞅“强国弱民”理念在行政实践中的成败得失,可以深化对中国改革史的认识。   求国强而弱民,崇尚专制与强权,的确成功推行了新法,但也暴露出严重的弊端。秦政成败皆由之。   变法使秦国强盛,终于灭六国,兼天下;然而在军事成功的另一面,却是文化上的“天下大败”,道德沦丧,风俗败坏。      商鞅变法是促使秦国迅速崛起的重要的政治转折,也被看作改革成功的实例。所谓“秦用商君,富国强兵”(《史记》卷七四《孟子荀卿列传》),成为后来实现统一的历史基础。商鞅制定的新法除了奖励耕战而外,又有更具实效的通过什伍连坐制度将民众组织在政治网络中的内容,并且以法令形式强制削杀宗室贵族的政治权利,“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据说正是由于打击旧势力之严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在强有力的支持者秦孝公去世后,新君即位,商鞅不久竟惨遭车裂之刑。然而正如《韩非子·定法》所说,商君虽死,“秦法未败也”。商鞅改革成效与他个人的悲剧结局成为千百年历史评论的主题。如果我们关注商鞅“强国弱民”理念在行政实践中的成败得失,也可以深化对中国改革史的认识。      商鞅虽死,   后世却遵其法      秦孝公发起变法的动机,是谋求“秦强”。《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孝公元年。河山以东强国六”,“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下令国中”,宣布:“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商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西行入秦。求见孝公,建议“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得到赞许。于是“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商鞅因变法有效,封列侯,号商君。   《史记》卷四四《魏世家》说:“秦用商君,东地至河”,“安邑近秦,于是徙治大梁。”《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也说,新法推行9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秦国“富强”的事实,得到了周天子和诸侯列国的承认。按照贾谊《过秦论》的说法:“秦孝公据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而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备,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秦的迅速强盛,在于秦孝公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的雄心,而“商君佐之”,“内”“外”均有成功建树。   蔡泽评价商鞅事迹,有“功已成矣,而遂以车裂”的感叹。对于商鞅之成功的具体内容,则说:“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稸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成秦国之业。”(《史记》卷七九《范睢蔡泽列传》)其终极意义正在于有效“强秦”,实现了“秦无敌于天下”的威势。   司马迁在《史记》卷一三0《太史公自序》中使用的总结性语言,肯定了商君的历史功绩:“鞅去卫适秦,能明其术,强霸孝公,后世遵其法。”商鞅“强霸孝公”,实现了秦孝公“强秦”的夙愿,也完成了为秦的帝业奠基的历史任务。所谓“后世遵其法”,是确定的历史事实。杀灭商鞅人身的秦惠文王依然坚持商鞅之法,维持了政策的稳定性。直到秦末,商鞅时代制定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方向仍是执政的主导。而《后汉书》卷四。上《班彪传》、《续汉书·舆服志上》与《舆服志下》、《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以及《晋书》卷三0《刑法志》等都说“汉承秦制”。《后汉书》卷五二《苟爽传》又有“汉承秦法”的说法。《史记》卷一0七《魏其武安侯列传》张守节《正义》:“汉初至武帝太初以前,并依秦法。”《汉书》卷七《昭帝纪》颜师古注引如淳日:“汉初因秦法而行之也。”《汉书》卷八《宣帝纪》颜师古注引文颖日:“萧何承秦法所作为律令,律经是也。”商鞅参与设计的秦的制度似乎延续着超稳定的效能。实际上直到昭宣时代,依然可以听到帝王亲自发布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的宣言(《汉书》卷九《元帝纪》),告知人们秦的法家传统长久发生着政治影响。      谋求“强国”。   强调“弱民”      商鞅的行政理念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在谋求“强国”的另一面,强调“弱民”。即压抑民众的欲求、智能、意愿、权利,限制其可能参与社会管理和国家行政的条件。   《商君书·垦令》主张的政治导向包括“民不贵学问”,以为:“民不贵学问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又期望“农静诛愚”。俞樾《诸子平议》指出“诛通作朱”,“诛愚”就是《庄子·庚桑楚》“人谓我朱愚”的“朱愚”,“朱义与愚近”。高亨将“农静诛愚”解释为“农民安静而愚昧”(《商君书注译》,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版,P25)。商鞅以“愚农无知,不好学问”作为行政理想,主张彻底的愚民。《商君书·农战》中甚至说:“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民众中有千分之一的人有一定的知识,也会败坏行政主张的实施。民众心理简单,专心务农,就便于管理,易于驱使:“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商君书·壹言》也说“治国者贵民壹,民壹则朴”。所谓“夫开而不塞,则短长;长而不攻,则有奸”,按照高亨的译文,就是说:“治国,如果开导人民的知识,而不加以堵塞,人民的知识就增长。人民的知识增长,而不去攻打敌国,就产生奸邪。”(《商君书注译》,P83)   对于民众和行政的关系,《商君书·说民》期望“政胜其民”,期望“法胜民”,认为:“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用“政”“法”压制民心、民欲、民智、民权,则“兵强”。如果反之,则“国弱”、“国乱”。   《商君书》专有《弱民》一篇,开篇就提出“民弱国强,国强民弱”的政治公式,强调“有道之国,务在弱民”的主张:“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朱师辙《商君书解诂》说,“朴则强,淫则弱”应作“朴则弱,淫则强”。按照有的学者的理解,这段文字可以这样读:“民众朴实,就不敢抗拒法令;民众放荡,就不把法令放在眼里。不敢抗拒法令,思想行动就不会越轨;蔑视法令,就会胡思乱想胡作非为。思想行动规规矩矩,就能听从役使;胡思乱想胡作非为,就难以驾驭。”(《商子译注》,齐鲁书社1982年10月版,P142)可以看到,商 说商君“强国弱民”理念 鞅期求“民弱”,是要让民众朴实专一,简单麻木,恪守法轨,服从控制。《商君书·农战》中的说法,就是“民朴一”,“则奸不生”。   《商君书·弱民》又写道:“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民弱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削;弱重强,王。以强攻强,弱,强存;以弱攻弱,强,强去。强存则削,强去则王。故以强攻弱,削;以弱攻强,王也。”这里具体涉及“弱民”的政策导向。这段话的文意,据高亨提示,即:“政策建立人民所憎恶的东西,人民就弱;政策建立人民所喜欢的东西,人民就强。人民弱,国家就强;人民强,国家就弱。人民所喜欢的是人民强;如果人民强了,而政策又使他们更强,结果,兵力就弱而又弱了。人民所喜欢的是人民强;如果人民强了,而政策又使他们转弱,结果,兵力就强而又强了。所以实行强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弱而又弱,国家就削;实行弱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强而又强,就能成就王业。用强民的政策攻治强民和弱民,强民是依然存在;用弱民的政策攻治弱民和强民,强民就会消灭。强民存在,国家就弱;强民消灭,就能成就王业。可见,用强民政策统治强民,国家就会削弱;用弱民政策统治强民,就能成就王业。”(《商君书注译》,P161)“民”被区分为“强民”和“弱民”。在通常的情况下,成就王业,要消灭或者压制“强民”。实行“弱民”的政策,就能够“成就王业”。秦政的历史性成功,应当就是遵循了这一原则。秦政的失败,也与这样的政策倾向有关。   《商君书》并不完全出于商鞅之手。但是作为商鞅追随者总结的理论,也是与商鞅的政治理念基本符合的。      崇尚专制与强权      《史记》卷五《秦本纪》关于商鞅变法所谓“法大用,秦人治”,记录了商鞅之法确实得以成功推行的情形。《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说,新法施行一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甚至“太子犯法”。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应当惩治太子,然而“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于是“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据说,“明日,秦人皆趋令”。新的法令得到拥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而“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商鞅说,“此皆乱化之民也”,把他们都流放到边城。于是,“其后民奠敢议令”。商鞅执法严厉,甚至禁止人们对法令的内容和执法的形式有所议论。   面对秦末暴动的历史,人们“因民之疾秦法”((game.mihua.net)《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而产生的认识,有所谓“秦法重”(《史记》卷八九《张耳陈余列传》)、“秦法酷烈”(《汉书》卷八七下《扬雄传下》)、“秦法酷急”(《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张守节《正义》)、“秦法峻急”(《汉书》卷三0《艺文志》颜师古注引《家语》)等。《盐铁论·刑德》:“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昔天下之网尝密矣。”司马贞《索隐》:“案:《盐铁论》云‘秦法密于凝脂’。“秋荼”“凝脂”之说,形容了秦法繁密严酷的程度。   秦统一后,东方新占领区的政策似乎是失败的。这是导致秦短促而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反秦的“群盗”均出现于东方。当时的关中,并没有发生反秦运动(参看王子今:《秦王朝关东政策的失败与秦的覆亡》,《史林》1986年2期)。然而刘邦入关,宣布约法三章时,有“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的说法(《史记》卷八《高祖本纪》)。《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载韩信对刘邦语:“大王之入武关,秋毫无所害,除秦苛法,与秦民约,法三章耳,秦民无不欲得大王王秦者。”看来,“秦民”对“秦苛法”的废除,也是真心拥护的。《汉书》卷二三《刑法志》称“约法三章”以致“蠲削烦苛,兆民大说”。《汉书》卷二六《天文志》则说:“与秦民约法三章,民亡不归心者。”《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昔高祖入关,约法三章,秦民知德。”也说“秦民”对“秦法”的严酷久已反感。   《战国策·秦策一》说,“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于是“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秦法压抑民众“以强服之”者,尤其表现在对思想和言论的强权控制。《史记》卷九七《郦生陆贾列传》:“秦法至重也,不可以妄言,妄言者无类。”《汉书》卷一上《高帝纪上》颜师古注引应劭日:“秦法禁民聚语。”《汉书》卷一三《异姓诸侯王表》颜师古注应劭日:“秦法,诽谤者族。”都指出了秦法对思想言论的高压。由于商鞅的成功,法家思想和主张在秦地得到较为全面的贯彻和落实。而法家崇尚专制与强权的倾向,在政治实践中最初的表现也暴露出严重的弊端。其典型史例就是商鞅的事迹。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第2卷《科学思想史》中写道:“(法家)以编订‘法律’为务,并认为自己主要的责任是以封建官僚国家来代替封建体制。他们倡导的极权主义颇近于法西斯……”“法家”和“法西斯”尽管看起来都姓“法”,两者之间的简单类比我们却未必完全同意。但是法家“倡导”“极权主义”的特征,却是确定无疑的。      关于商君“刻薄”      司马迁在《商君列传》中评价商鞅的个人品性和政治风格,有“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的说法,又指出其“少恩”,说:“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商鞅在秦国并没有树立起正面的政治形象,又长期成为历代政论家的批判对象,确实是有道理的。对于“刻薄”,司马贞《索隐》:“谓天资其人为刻薄之行,‘刻’谓用刑深刻,‘薄’谓弃仁义不悃诚也。”“谓鞅得用刑政深刻,又欺魏将,是其天资自有狙诈。”   明代学者张燧《千百年眼》曾经称许改革家商鞅其意志的坚定果决:“(商)鞅一切不顾,真是有豪杰胸胆!”然而商鞅对于文化的冷漠,却长期受到历代文化人,特别是儒学学者的指责。班固说:“商鞅挟三术以钻孝公。”又说商鞅是“衰周之凶人”(《汉书》卷一00上《敦传上》)。所谓“三术”,按照应劭的解说,是“王”、“霸”和“富国强兵”之术。可见,商鞅的政治思想是以“术”即策略方式作为主体内容的。而这种“术”,其实只是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追求短期实效的具体政策。《汉书》卷六《武帝纪》颜师古注引用李奇的说法:“商鞅为法,赏不失卑,刑不讳尊,然深刻无恩德。”后来有人甚至认为商鞅应当为秦国“风俗凋薄,号为虎狼”承担责任(《魏书》卷…《刑罚志》)。朱熹也曾经批评:“他欲致富强而已,无教化仁爱之本,所以为可罪也。”(《朱子语类》卷五六)就是说,只是片面追求国家“富强”,甚至不惜以文化倒退为牺牲来换取“国强”,因此应当承担历史罪责。司马迁评价商鞅行政所谓“刻薄”“少恩”,不只是对商鞅个人进行道德品性和文化资质的分析,实际上也发表了对商鞅改革的社会历史效应的一种文化感觉。《战国策·秦策一》说商鞅推行新法,“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所谓“刻深寡恩”,高诱解释说:“刻,急也。寡,少也。深,重也。言少恩仁也。”   贾谊《陈政事疏》批评商鞅“遗礼义,弃仁恩”,轻视思想文化的建树而专力于军事政治的进取,竟然导致“秦俗日败”,社会风习颓坏,世情浇薄。家族间的亲情纽带也为实际的利益追求所斩断。当时秦国民间,据说“借父耨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将耱锄一类农具借给父亲,也会以为施以恩惠而容色自矜,母亲取用箕帚一类用物,竟然可以恶言咒骂。秦人自商鞅之后兴起功利第一的时代精神,虽然能够“并心而赴时”,致使秦国强盛,“信并兼之法,遂进取之业”,终于灭六国,兼天下,然而在军事成功的另一面,却是文化上的“天下大败”。道德的沦丧,风俗的败坏。已经“不同禽兽者亡几耳”,原先的“廉愧之节,仁义之厚”,已经难以复归(《汉书》卷四八《贾谊传》)。许多年之后,引起人们深切感叹的我们国民性中若干阴暗面的消极表现,如自私、冷酷等等,或许都可以在商鞅这样的法家政治家的实践中看到早期发生的因由。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   庆历三年(1043)四月,宋仁宗以范仲淹、韩琦为枢密副使;八月,以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富弼为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均相当于副宰相。宋仁宗超擢范仲淹、韩琦、富弼荣登“两府”之后,“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数令条奏当世务”。九月,又再赐手诏督促曰:“今琦暂往陕西,仲淹、弼宜与宰臣章得象尽心国事,毋或有所顾避。其当世急务有可建明者,悉为朕陈之。”然后,“又开天章阁,召对赐坐,给笔札,使疏于前。仲淹、弼皆皇恐避席,退而列奏”。范仲淹所奏即是《答手诏条陈十事》。其十事谓:一曰明黜陟,二曰抑侥幸,三曰精贡举,四曰择官长,五曰均公田,六曰厚农桑,七曰修武备,八曰减徭役,九曰覃恩信,十曰重命令。宋仁宗完全接受了范仲淹等的意见。十事中有九事先后颁布诏书,加以施行;唯独第七事“修武备”,因为辅臣们大都以为不可行而没有被采纳。(《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三)这就是著名的“庆历新政”。      吏治改革是新政主要内容      庆历新政的主要内容是吏治改革。“条陈十事”中的前五事都是有关改革吏治的。这五事可分为官员的选拔、升降、待遇三个方面。   官员的选拔方面,一是要改革恩荫制度,限制官僚子弟及其他亲戚荫补入仕的官阶与资格和出官的年龄与资格。此即第二事“抑侥幸”。   宋代入仕的途径主要有科举取士、恩荫补官、胥吏出职、进纳买官等。恩荫补官是指根据皇亲国戚、文武官员的门第、官职、功勋等资格,分别授予其子孙弟侄及异性亲属、门客等不同官衔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宋代恩荫甚滥,不但名目繁多,有圣节荫补、大礼(郊祀、明堂)荫补、致仕荫补、遗表荫补、死事荫补等,而且恩荫补官的人数众多。据推断,宋代平均每年以各种名目恩荫补官者,恐不下500人;而据统计,平均每年科举取士约360人,则恩荫补官远远超过了科举取士的人数。另外,恩荫补官者的素质极差。这些高官显宦的子弟成为造成宋代冗官的主要原因。范仲淹改革吏治,首先限制恩荫补官,正是一种“端其本”、“澄其源”的措施。   二是改革科举制度,“为立学舍、保荐送之法”,和“先策论过落、简诗赋考式、问诸科大义之法”。此即第三事“精贡举”。   科举制完备于宋,庆历新政中的“精贡举”即是使科举制度趋于完备的一次改革。“立学舍、保荐送之法”,就是各州府军监皆立学,应举人必须在官学听读一定时日(州府学为三百日,太学为五百日),才能参加解试,以改变隋唐及宋初以来只重视科举、而不重视学校教育的局面。另外规定,应举人互相结保,有关官员严加稽查,以保明行实。“先策论过落、简诗赋考式、问诸科大义之法”,就是在考试内容方面,进士科先试策论,后试诗赋,改变隋唐及宋初以来只重视诗赋、不重视策论的局面;在考试方法方面,进士科简化诗赋的“不考式”、“点式”、“抹式”等,减少声病对偶等方面的束缚;诸科减少帖经、墨义,增加大义的考试。这些措施对于选拔经世致用的官员是非常有益的。   官员的升迁方面,一是京朝官须任满三年、无杖以上私罪、有清望官五人保任,方可磨勘。“凡有善政异绩,或劝农桑获美利,鞫刑狱雪冤枉,典物务能革大弊,省钱谷数多,准事大小迁官升任,选人视此”。此即第一事“明黜陟”。(《长编》卷一四四)目的在于改变宋初以来只讲年限资历,不问能力大小、政绩好坏,例行升迁的状况。   二是令转运使副兼按察使,澄汰所属州县年老、病患、赃污、不材的官员,整顿地方吏治。同时,令待制以上官员每年举荐省府判官、转运使副、提点刑狱、转运判官,根据举主多少和历任功过加以选任。此即第四事“择官长”。   官员的待遇方面,定天下职田,“给其所未给,均其所未均;约为差等,概令周足”,“使其衣食得足,婚嫁丧葬之礼不废,然后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此即第五事“均公田”。(《宋大诏令集》卷一七八《定职田诏》)即改革职田制度,使职田的收入作为地方官员薪俸的补充,以利于养廉。   范仲淹深知:“王者得贤杰而天下治,失贤杰而天下乱。”“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范文正公文集》卷七《选任贤能论》、卷九《上执政书》)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吏治改革是最为艰难的改革。但他知难而进,锐意革新。结果“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长编》卷一五0)。因为遭到大量贪官、庸官的反对,范仲淹的吏治改革终遭废罢,但他的改革精神是不可磨灭的。      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      据不完全统计,太祖朝共取士455人,太宗朝共取士6097人,真宗朝共取士8689人,仁宗朝从天圣元年(1023)到庆历二年(1042),已取士8235人,即北宋开国82年已经科举取士23476人,平均每年近300----人。宋代科举考试向读书人广泛开放,不问家世,皆可报考,一旦录取,即刻授官,且升迁前景远较其他仕途优越。正如蔡襄所说:“今世用人,大率以文词进。大臣,文士也;近侍之臣,文士也;钱谷之司,文士也;边防大帅,文士也;天下转运使,文士也;知州郡,文士也。虽有武臣,盖仅有也。”(《端明集》卷二二《任才》)于是,宋朝前期形成了一个相当大的士人阶层。庆历新政的推动者如范仲淹、富弼、韩琦、杜衍、欧阳修、苏舜钦等,都是进士出身。   这些士人逐渐走向自觉,他们“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正如范仲淹所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文正公文集》卷八《岳阳楼记》)同时,士人的主体意识逐步觉醒,出现了士大夫与皇帝“共治天下”的政治思潮。如明道二年(1033),欧阳修在《上范司谏书》中就写道:“谏官虽卑,与宰相等。天子日不可,宰相日可;天子日然,宰相日不然:坐乎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日是,谏官日非;天子日必行,谏官日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谏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谏官与宰相是直接与天子共治天下的。范仲淹也积极主张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在《范仲淹全集》中,言“共理(治)天下”者至少有十处之多。   为什么士大夫可以与天子“共治天下”呢?首先,历史发展到宋代,天子不再是神,而是人。宋朝以军事政变得国,“天命”说也没有太大的市场。天子既然是人,就会犯错误,就不应该一人独裁。   其次,由于儒学的复兴,士大夫们认识到在天子之上还有一个儒家的“圣人之道”。要治理好国家,天子的言行必须合于“圣人之道”。而这个“道”往往是掌握在宗经学古的士大夫手中。士大夫有责任、也有能力与天子“共治天下”。沈括()《续笔谈》载:“太祖皇帝尝问赵普日:‘天下 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 何物最大?’普熟思未答间,再问如前。普对日:‘道理最大。’上屡称善。”正因为“道理最大”,所以张载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栽集》拾遗《近思录拾遗》)   因此,宋代士人具有强烈的担当精神:“左右天子谓之大忠。”王钦若认为:“澶渊之役,(寇)准以陛下为孤注,与虏博耳。”(《涑水记闻》卷六)而范仲淹认为:寇准“能左右天子,如山不动,却戎狄,保宗社,天下谓之大忠”。(《范文正公文集》卷八《扬文公(亿)写真赞》)范仲淹等以天下为己任,自然就把寇准为了“却戎狄,保宗社”而“左右天子”看作“大忠”了。而范仲淹为官从政,敢言直谏,出将入相,敢做敢当,正是将“左右天子”视为“大忠”的。   《答手诏条陈十事》是范仲淹面对“夷狄骄盛、寇盗横炽”,正本清源进行改革的总纲领,也是他为官从政近三十年的总结。乾兴元年(1022),他即撰写了《上张右丞(知白)书》;天圣三年(1025),他曾向刘太后和仁宗上《奏上时务书》;天圣五年(1027),守母丧期间,他向宰相王曾等上《上执政书》;天圣八年(1033),他向宰相吕夷简上《上时相议制举书》,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另外,他还撰写了《任官惟贤材赋》、《得地千里不如一贤赋》、《选任贤能论》等,在政治上也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被擢为参知政事,他才得以将以往的建言总结、归纳、概括为《答手诏条陈十事》,付诸实施。“庆历新政”也是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一次实践。      夭折的主因是仁宗始从终弃      庆历新政是宋仁宗迫不及待地督促范仲淹等人提出来的,开始他对改革大力支持,但是后来转变了态度,最终导致庆历新政的夭折。   宋仁宗之所以转变态度,一个重要原因是广大官僚的反对。庆历新政的主要内容是吏治改革,必然触动许多官僚的既得利益。如“抑侥幸”、“明黜陟”,限制了恩荫补官和庸官的升迁;又如“择官长”,派出按察使,大胆揭发各地官吏的不法行为,并要求朝廷立即罢免他们,这就必然引起许多官员的反对。庆历新政推行不到半年,朝廷中对新政的措施便议论纷纷,以夏竦为首的反对派更是千方百计地攻击范仲淹为首的改革派。   在宋仁宗提拔范仲淹等人入朝、而原本有机会当枢密使的夏竦则改判毫州时,石介感到非常兴奋,写了一篇《庆历圣德颂》,将改革派入朝称为“众贤之进”,将夏竦出贬毫州说成是“大奸之去”。夏竦对此怀恨在心,唆使家中婢女摹仿石介笔迹,篡改石介给富弼的一封信,将“行伊、周之事”改为“行伊、霍之事”。伊尹、周公连称是指辅佐天子的贤臣。而伊尹、霍光连称则成了废立国君的权臣,等于污蔑改革派的势力已威胁到君权。此事传出,范仲淹与富弼十分不安,请求出朝巡边。庆历四年(1044)六月、八月,范仲淹与富弼先后出任陕西、河东宣抚使和河北宣抚使,庆历新政陷入僵局。   宋仁宗态度转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忌讳朋党影响其专制统治。庆历四年四月,仁宗谓辅臣日:“自昔小人多为朋党,亦有君子之党乎?”范仲淹对日:“臣在边时,见好战者自为党,而怯战者亦自为党,其在朝廷,邪正之党亦然,唯圣心所察耳。苟朋而为善,于国家何害也?”(《长鳊》卷一四八)欧阳修则作《朋党论》上奏给仁宗,公然说:“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二人所言皆为事实。其能直言不讳,是一种自信的表现。范仲淹等人互相往来,彼此支持,乃是出于公心,决非结党营私。正如韩琦祭范仲淹文中所说:“与公并命,参翊万枢。凡有大事,为国远图。争而后已,欢言如初。指之为党,岂如是乎!”(《增广司马温公全集》卷一。八《代韩魏公祭范希文》)但是。“朋党”乃天子的一大忌讳,欧阳修、范仲淹的直言忠告不但未能消除仁宗的疑虑,反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庆历四年十一月,仁宗下诏诫励朋党,说什么“至治之世,不为朋党”,还不点名地批评范仲淹等“阴招贿赂,阳托荐贤”。于是,庆历五年(1045)正月,右正言钱明逸按照宰相章得象等人的旨意,攻击范仲淹、富弼“更张纲纪,纷扰国经。凡所推荐,多挟朋党。……乞早废黜,以安天下之心”。(《长编》卷一五四)仁宗遂罢仲淹参知政事。出知邠州;罢富弼枢密副使,出知郓州。朝中支持新政的杜衍被罢相,韩琦也被罢枢密副使,改革派官员被尽数赶出朝廷。同时,新政的各类措施也在反对声中被基本废除。   庆历新政功败垂成,是中国古代一次有着深远意义的政治改革,是范仲淹等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与天子“共治天下”的一次可贵实践,其经验教训将永垂史册。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教授 无关进步改革   张居正以天下为己任。不畏讥弹,敢于担当,有传统政治家的优秀的政治品格。他是明朝中兴的主要推动者和缔造者。但从历史逻辑出发,他的一些政策,实在谈不上是什么改革。把他形容为“改革家没有好下场”的代表人物是一种错位的评价。   张居正的施政几乎没有受到多少批评,因为以强化专制为核心的政策符合统治者的利益,他所推行的一套政策在当时是被普遍接受的。张居正只是对旧制度修修补补。使其得到加固。但这与当时迅猛发展的社会经济和思想解放潮流背道而驰。所以,张居正死后,明朝历史进入了转型期。张居正成了最后的卫道士,历史走向了他的反面。      要给张居正定位,先要弄清楚它所处的历史时代。   张居正生活在明代后期,具体地说就是在嘉靖到万历年间。他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中进士,选庶吉士,逐渐做到翰林院侍讲学士。到隆庆元年(1567),张居正任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进入内阁,参与中央决策。明神宗即位,他与宦官冯保联手,搬倒内阁首辅高拱,成为内阁首辅。从此,在神宗小皇帝之下大权在握,主持朝政达十年之久。那么,张居正所处的是怎样一个时代呢?   明朝从建立到灭亡中间起起伏伏,一共经历了277年。这277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即开创建国期(洪武一永乐)、守成期(洪熙一弘治)、祸乱期(正德一嘉靖前期)、中兴期(嘉靖后期一万历前期)、败亡期(万历后期一宏光)。张居正从嘉靖后期逐渐走上决策中心,直到万历十年(1582)去世,他从政正是在明朝的中兴期。他是明朝中兴的主要推动者和缔造者。   在张居正等人的治理下,使本已出现祸乱的明政权得以巩固,甚至强化,使开始走向衰败的明朝得到了中兴。张居正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   近代学人梁启超说:“明代有种种特点,政治家只有一张居正。”(《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作为政治家,梁启超对他的评价可谓达到了极致。然而,我认为这样的评价还是可以成立的。因此,到上世纪30年代,邓之诚在《中华二千年史》中所表述的还是这个意思:“张居正当国十六年,最初即以六事上陈,一省议论,二振纲纪,三重诏令,四核名实,五固邦本,六饬武备。得君专任,力行不怠。万历初政,百废俱举。四境晏然。太仓、太仆积六七百万金,京通仓积粟八百万石。居正为政,可谓能起衰振蔽。……首辅中当以居正功最显。”邓之诚对张居正“起衰振蔽”盛赞有加。但平实有据,堪称史家之笔。   然而,对张居正的评价是不断变化的。   上世纪60年代初,已经有著作称张居正的施政为“改革”(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1963)。《中国史纲要》在谈张居正时,说到他对军事、政治、经济的“整顿”,“特别是着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在内政方面,他反对因循苟且,奖励官员“急公进取”,“他更希望统治阶级内部的行动能够取得一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正是张居正执政的核心理念。《中国史纲要》同时指出,“张居正的成就最突出是在经济方面”,“丈量土地和赋役改革是张居正颁行的重要的经济政策”。在谈到一条鞭法时说:“把嘉靖初年已在福建浙江等地实施的一条鞭法,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于一条鞭法的影响,作者认为它“不仅在客观上促进了明中叶后商品货币经济的继续发展,也说明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比以前又有一定的松弛了”。这本书较早地使用了改革一词,也较早地把张居正的政绩与社会经济的进步联系了起来。   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张居正成了儒法斗争的标杆人物之一,被归入法家,头衔是“明朝著名的法家政治家、地主阶级革新派”。(北京市总工会宣传部、北京人民出版社编,丰台区注释小组等注《张居正著作选注》,1976)   “文化大革命”结束,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社会处于大变革之初,一方面要摈弃旧的羁绊,一方面要开拓新局面。一些理论家要从历史中寻找灵感,明史上的两个重要人物有幸被选中,这就是清人所说的“明只一帝,太祖高皇帝是也;明只一相,张居正是也”。(刘献庭《广阳杂记》引蔡瞻民语,《张居正评传》引言)但是,他们的命运不同,朱元璋被当成了批判“封建专制主义”的靶子,遭到猛烈的抨击;张居正与商鞅、王安石等并列,成了改革家的突出代表。无比风光。于是,到1982年,十院校中国古代史编写组编写的“高等院校文科教材”《中国古代史》中,改革家的桂冠就落到了张居正头上。从此。张居正的桂冠越戴越高,言改革家必首推张居正。他成了中流砥柱,成了时代英雄,特别是在开始幼小、后来怠政的神宗皇帝的映衬之下,显得更加高大。   我认为这种对张居正无限拔高的做法是不妥的,因为它违背了历史逻辑。   我们还是要把张居正放在历史大背景下去考察。我对晚明,主要是万历中期以后的历史发展大势进行过如下描述:明朝在衰败中走向活泼开放,这一历史概括已经得到了相当多的同行的认同。这句话的含意是,明朝政权包括强力控制和思想控制在解体,而明朝的社会包括经济和文化却在发展进步。换句话说,明政权的旧制度,已经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相脱节,旧政权旧思想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要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是保护甚至强化旧制度,而是要打破旧制度。   那么,在这一大历史背景下,张居正都作了什么呢?   《明史》张居正传以“尊主权、课吏治、信赏罚、一号令”十二个字概括了张居正施政。也就是说,张居正要在原有的政治框架中,通过强化控制、加强管理达到行政目的。   张居正与同朝的大多数官僚治国理念并无不同,他的前任高拱,主张整饬吏治,加强边备、加强法制、加强理财,与张居正都是一致的,甚至自嘉靖后期以来的施政大都也是如此。张居正在政见上与高拱徐阶等人相比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只是他比那些人更强悍,更有政治手段,因而执行起来也更有成效。正因此,张居正在当时才得到普遍的赞扬。   然而,这些政策,实在谈不上是什么改革。   张居正最值得炫耀的事就是所谓“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了。不加赋如何国用足?那是因为核准征收赋税的土地增加了,这主要得益于清丈土地。从根本上说,当时国家财富的增加并不是由于生产力的提高,致使创造的财富有所增加,而是因为官府控制的征收赋税的土地增加了。无疑,就征收总量而言确实是加了赋的,而且这些赋税最后的实际承担者还是普通农民,多数是小农甚至是无地农民,地主有的是办法把他们的负担转嫁到普通农民身上。   还有,万历头十年的振兴,也并非完全是因为张居正一当了首辅就立竿见影,当时所谓“中外义安,海内殷阜”,在很大程度上是收获了从嘉靖到隆庆年间所栽种的果实,是从嘉靖到隆庆,从徐阶到高拱等一系列能臣多年努力的结果。张居正的历史作 无关进步改革 用被夸大了。   至于一条鞭法的推行,张居正从中得到了过多的荣誉,也有可议之处。一条鞭法的产生和推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非一人一时之功。首先,一条鞭法不是张居正创造的,它是从嘉靖初年到隆庆年间由潘季驯、庞尚鹏、海瑞等人创立,先后在广东、浙江等地推行并逐渐完善的。由于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手续,便于操作,受到各地方官的欢迎,不少地方官热衷于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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