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三个月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书范文吗

离异可否申请经济适用房?_深圳房产_新浪网
离异可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离异可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国土房产部门详解租售政策
  市国土房管部门日前进行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答疑之后,市民对申请政策、办法和程序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咨询。为进一步让市民弄清相关政策和程序,不断完善我市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机制,昨日,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针对这一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离异者可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问:申请人户口几次进出深圳,有无条件申请此次保障性住房?
  答:看其最后一次户口进深圳是什么时候,前几次户口进出深圳可以不管。申请办法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有深圳户籍,户籍迁入本市时间均在日之前(含此日)。
  问:离异之后,未带小孩,是界定为单亲家庭还是单身?
  答:应界定为单身。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问:申请办法中规定,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日之前。如果一男一女在此日期时是夫妻关系,但之后离婚了,是否可以共同申请?
  答:婚姻状况形成时间以日为准,如果那时为婚姻关系,则可以共同申请。
  问:共同申请人是否越多越好?
  答:不是。分数只与申请人有关系,一个家庭应该选择一个最合适的申请人。选房排队如何计分
  问:本次选房排队的具体计分办法是什么?
  答:具体办法是:(1)申请人户籍自迁入本市当月起每月1分;(2)申请人户籍迁入本市时不满18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18周岁当月算起;成立深圳经济特区前迁入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3)申请人服役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本市的,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4)计分截止时间为日;(5)加分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重点优抚对象、一级残疾人者,增加24分;二级残疾人者,增加18分;三级残疾人者,增加12分。申请家庭有多个家庭成员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问:本次选房排队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经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以申请人户籍迁入深圳市时间为计分排队的主要依据,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房。如果按月计分,分数相同,则按日计分排序;如分数仍相同,采用摇号的办法确定前后顺序。申请材料如何准备
  问:申请本次住房时,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有何要求?
  答:具体要求如下:(1)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若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申请家庭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取得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问: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失业的,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答:应提交失业证,该证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为准。
  问:如何提交社会保险证明?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交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以劳动和保障部门出具的2006年至2007年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问:如何办理申请人或其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
  答:计划生育证明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为准。
  问:如何办理和提交2006年至2007年的收入证明?
  答:2006年至2007年期间在职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其工资收入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需加盖人事劳资章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若期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同时提交原单位和现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006年至2007年期间,持有失业证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收入情况在个人诚信申报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评估并盖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具体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问:重点优抚家庭应提交何种证明?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提交由民政部门核准的优抚证明等。
  问:中重度残疾人应提交何种证明?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的,以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为准,2001年前(含2001年)办理的残疾人证须以市残疾人联合会重新换发的新证为准。如何领取申请资料
  问:申请家庭如何领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答:申请家庭应在日至2月5日(含节假日)内,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或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下载。
  问:申请家庭如何提出申请?
  答:申请家庭应在日至2月5日(含节假日)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问:本次对申请家庭的资格采取何种方式审核?
  答: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审核,即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国土房产局终审,全市、社区两次公示,严格审查核实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监督管理怎样执行
  问:违规违法骗取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如何处理?
  答: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申请家庭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严格执行取消相应资格、政府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规定。对拒不执行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情节恶劣的,在社区公示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行为涉嫌违法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问:对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答:对这种情形,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能否转让、出租、抵押?
  答:不能。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后上市出售的,应当遵照哪些规定?
  答:应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问: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和单身人士,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和单身人士,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收回处理或将租金提高到市场价格水平。
  本栏撰文本报记者董超文李纬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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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老婆共有一套商品房,现在离婚了,我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我是郑州本地户口,我今年26岁
请问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你是肯定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1)首先在你的名下还有房产,即使是你现在把房子过户给你前妻你仍然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针对你提出的问题;2)另外,原来有房产转让的,因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本律师做如下解答,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转让后三年内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既然房子给了你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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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肯定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8)首先在你的名下还有房产,既然房子给了你前妻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8)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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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离异带孩子但无房,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去哪办理申请?
提问者:| 浏览次数:5333次 |问题来自: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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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
&1)户籍有年限:必须是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而且连续满7年,同时在申请区(县)连续满5年。(2)居住有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3)收入有规定: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4800元,如果申请家庭只有1人或2人,则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放宽到38280元。(4)财产设限额: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9万元,如果申请家庭只有1人或2人,则人均财产放宽到9.9万元。(5)近期没卖房:申请家庭中的任何一个成员,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也没有把住房赠送给申请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此外,未婚、丧偶、或者离婚的人士,也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除了必须满足以上5个条件外,还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年满30周岁。(3)离婚的需满3年才能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可以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准入标准的家庭如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需具备相应的购房能力。申请家庭需自行向上海市中心和商业银行申请,能够获得贷款之外的剩余部分需由申请家庭自行筹款作为首付购,首付购房款比例最低不能低于总价款的20%。以下家庭成员必须一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1)应当一起申请,而且必须结婚满一年。(2)年满70周岁的老人(不包含孤老),应当和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家人一起申请。(3)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0周岁以下的成年单身人士应当和父母一起申请,如果父母都已经去世,应当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人一起申请。(4)夫妻离婚后,如果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去世,而另一方不愿意和子女一起申请,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0周岁以下的成年单身人士应当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人一起申请。
房天下网友
&1)户籍有年限:必须是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而且连续满7年,同时在申请区(县)城镇户口连续满5年。(2)居住有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3)收入有规定: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4800元,如果申请家庭只有1人或2人,则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放宽到38280元。(4)财产设限额: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9万元,如果申请家庭只有1人或2人,则人均财产放宽到9.9万元。(5)近期没卖房:申请家庭中的任何一个成员,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也没有把住房赠送给申请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此外,未婚、丧偶、或者离婚的单身人士,也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除了必须满足以上5个条件外,还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年满30周岁。(3)离婚的需满3年才能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可以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准入标准的家庭如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需具备相应的购房能力。申请家庭需自行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购房贷款,能够获得贷款之外的剩余部分需由申请家庭自行筹款作为首付购房款,首付购房款比例最低不能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以下家庭成员必须一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1)夫妻应当一起申请,而且必须结婚满一年。(2)年满70周岁的老人(不包含孤老),应当和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家人一起申请。(3)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0周岁以下的成年单身人士应当和父母一起申请,如果父母都已经去世,应当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人一起申请。(4)夫妻离婚后,如果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去世,而另一方不愿意和子女一起申请,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0周岁以下的成年单身人士应当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人一起申请。
房天下网友
离异三年是一个条件,无房是一个条件,户籍所在地是一个要件,去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咨询,申请,登记都具体落实到各街道的居委会的。
房天下网友
必须离异后满5年无房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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