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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保监发[2015]54号颁布时间:发文单位:中国保监会
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及《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24号)精神,及时掌握商业车险改革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情况和车险市场发展状况,我会研究制定了《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指标、口径及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本制度自日起实施,各公司从7月开始报送6月数据。
财产保险监管部联系人:彭勇 010-
创新系统管理员:孙思 010-
创新系统技术服务:刘文立 010-
范晋琨 010-
中国保监会
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
一、总说明
(一)统计内容
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包括6张报表(详见附表)。其中,表1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分险种监管财务报表、表2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分险种监管财务报表,分别统计财产保险公司使用行业示范条款和使用自主开发的创新型条款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务指标,具体包括总公司和各地区两个层级商业车险改革后已赚保费、保险业务支出等指标。表3商业车险改革业务数据监测表,统计内容包括总公司和各地区两个层级商业车险改革后商业车险业务的承保数量、基准保费、签单保费、商业车险折扣率、理赔案件数量、投诉及诉讼情况等统计指标。表4商业车险理赔基础指标统计表,统计商业车险改革后总公司和各地区两个层级新保车辆的理赔情况。表5商业车险历史同期分险种监管财务报表、表6商业车险历史同期业务数据监测表,统计日-日期间各月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各地区两个层级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历史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
除非特别说明,上述总公司层级各指标统计范围仅包括在执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新制度的地区开展的业务。
(二)报送单位
执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新制度的财产保险总公司。
未执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新制度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无需报送。
(三)报送频度
表1、表2、表3和表4报送频度为月报。相关财产保险总公司应于月后12个自然日内报送报表,遇国庆、春节等法定长假可顺延3个自然日。
表5和表6为一次性报表。相关财产保险总公司在第一次报送表1、表2、表3和表4时一次性报送表5、表6所要求数据。
各表均报送统计期间的累计数,统计期间有发生值的填写,如部分地区未开展业务,则该地区报表要进行零报送。2015年,统计期间为日至报告日;日后,统计期间为当年1月1日至报告日。
(四)报送方式及测试要求
商业车险改革统计报表通过&中国保监会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创新系统)报送。
创新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10.254.1.67(初次登陆请填写&新用户注册登记表&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各财产保险总公司收到本文后,应及时向创新系统管理员申请创新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各公司在初次登录系统时务必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
创新系统的操作手册和培训视频等帮助文档可在登录创新系统后下载。
日至7月5日期间,各公司可登录创新系统,对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所要求的数据报送进行系统测试。从7月6日开始,相关公司可向创新系统报送商业车险改革后的正式统计数据。
二、填报口径
(一)财务报表
表1、表2和表5中,已赚保费、原保险保费收入等指标的填报口径,参照&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中《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财务报表》对应科目的口径进行填报。
(二)业务报表
1.商业车险承保辆数:承保商业车险的机动车数量。
2.机动车承保辆数:承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数量。
3.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4.签单保费:签单时间在统计期间内的商业车险保费。
5.商业车险自主核保系数平均值=(&基准保费*NCD*自主核保系数)/(&基准保费*NCD)。
6.商业车险自主渠道系数平均值=(&基准保费*NCD*自主渠道系数)/(&基准保费*NCD)。
7.商业车险整体折扣率&&新车折扣率:起保日期距行驶证上初始登记时间不足一年且第一次投保的机动车的整体折扣率。
8.商业车险整体折扣率&&转保保单折扣率:起保日期距行驶证上初始登记时间超过一年且上年未在本公司投保,当年在本公司投保的机动车的整体折扣率。
9.商业车险整体折扣率&&续保保单折扣率:上年在本公司投保当年仍在本公司投保的机动车的整体折扣率。
10.商业车险整体折扣率&&整体折扣率:所有投保商业车险保单的整体折扣率。
11.自主调整系数底线值保单数量占比&& 新车中自主调整系数底线值保单数量占比:承保的新车中,自主核保系数与自主渠道系数均使用了最低值的保单数量,占所有承保新车保单的比例。
12.自主调整系数底线值保单数量占比&& 整体占比:自主核保系数与自主渠道系数均使用了最低值的保单数量,占所有保单的比例。
13.理赔案件数:统计期间商业车险立案件数。
14.商业车险涉及人伤案件数:统计期间商业车险理赔结案案件中,涉及人伤的案件。结案的时间节点以财务系统已点击支付为准。
15.商业车险人伤案件金额:统计期间商业车险理赔案件涉及人伤的结案案件中,医疗费用及死亡伤残赔款金额之和。
16. 公司接到车险投诉件数:统计期间车险(含交强险)投诉案件数量。
17.车险诉讼案件:统计期间车险(含交强险)诉讼案件数量,包括受害人起诉被保险人时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
18.表3、表6中&总公司全国合计&是指财产保险公司全国车险业务数据,包括实施改革地区与未实施改革地区。
19.表4的各项指标参照《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保监发[2015]27号)的相关要求。
三、填报表式
详见附表。
&&&【】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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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公网安备66 车险费率改革即将开始试点 异地续保潮或一触即发_播报天下_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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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率改革即将开始试点 异地续保潮或一触即发
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5月15日,保监会批复阳光财险车险条款和费率改革的申请,阳光财险成为首家实施费改新政的保险公司。随着这一系列消息的发布,武汉车主也蠢蠢欲动,冲着一样的车险不一样的价格,很多人谋划着异地续保。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步伐已渐行渐近。
5月15日,保监会批复阳光财险车险条款和费率改革的申请,阳光财险成为首家实施费改新政的保险公司。
5月20日上午,阳光财险广西柳州中心公司开出商业车险改革第一单,近两年无出险记录的客户商业车险保费由去年的2611元下降至2383元,降幅约为8.7%。
随着这一系列消息的发布,武汉车主也蠢蠢欲动,冲着一样的车险不一样的价格,很多人谋划着异地续保。
车险费改后最低能打四折
今年2月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保监会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保监会确定了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6个地区作为商业车险改革的试点地区。6月1日起,这6个试点地区将开卖“新车险”。
与此同时,曾经在全国大卖退货险、高温险的中国第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也拿到了进入车险领域的钥匙。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其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和“保险信息服务业务”。这意味着,只要该公司推出车险,非试点地区的车主可以在网上买到“新车险”。
“新车险”推出后,到底会对车险市场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在“2015年中国汽车保险发展论坛”上透露,商业车险改革将给予保险公司的空间非常大,在费率最低的情况下保费能打到四折,现在的车险最低只能到七折。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车险改革将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在商业车险费率上的自主权,改变现有车险费率、产品大致相同的局面,最终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
异地续车险可行但很麻烦
以阳光保险公司为例,同一家保险不同区域卖的保险一样,但价格却便宜不少,是不是可以异地为爱车续保呢?昨天,在光谷工作的彭先生这样问道。他说:他身边也有很多朋友这样想。
业内人士介绍,车险公司一般都接受异地理赔,因此异地续保当然也是可以的。但若真的异地投保,还是需要慎重考虑,因为比较麻烦。
首先,要考虑你所处异地和你所投保地的距离,异地理赔通常会比本地理赔麻烦,报案、赔付的程序也会复杂些,赔款拿到手的时间周期也会长一些。
其次是车船税不可异地代缴。根据相关规定,车船税是由保险公司代征,车主在为车辆投保交强险时一并缴纳。但外地的保险公司是无法代征车船税的,就算是车主已经为爱车在异地投保,也必须回到本地缴纳车船税。
记者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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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涂颖浩
从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意味着,业界期盼已久的商业车险改革,即将正式启动!
每经记者 涂颖浩 发自上海
备受广大车主及保险业界关注的商业车险改革正快速推进中!
今日(3月24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从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意味着,业界期盼已久的商业车险改革,即将正式启动!
自主测算基准附加费用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作为对此前发布的《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拟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和保费行业基准,建立商业车险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厘定商业车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或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
据介绍,商业车险费率厘定标准公式为: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方案》规定,自主测算商业车险基准附加费用率。财产保险公司原则上应根据本公司最近3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测算本公司商业车险保费的附加费用率。基于阶段性的市场经营策略,也可参考行业平均费用水平测算本公司商业车险保费附加费用率。
《方案》还披露了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可以自主调整的费率调整系数。财产保险公司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可分别在[-15%,+15%]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中国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不断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费率调整自主权。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自主调整范围的,应单独向中国保监会报批。
业内人士指出,在行业纯风险保费一致的基础上,留有两个系数给各家公司差异化,一个是自主渠道系数,一个是自主核保系数。各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来决定上浮或是下降。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都将限定15%以内,也就是这两项系数都用完也就打7折。
山东等6省市试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试点准备阶段、试点实施阶段、试点推广阶段。在试点准备阶段,以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和重庆等六个地区为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自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并执行相关监管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试点地区财产保险机构可使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原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停止使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为加强对试点期间风险的把控,保监会要求,至少每半年对各财产保险公司试点地区保险机构商业车险费率进行一次回溯分析。相关财产保险机构后期实际发生的车险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等主要经营指标较前期车险费率精算报告中假设的预期综合赔付率、预期综合费用率、预期综合成本率等指标发生重大偏离,尤其是车险综合成本率上升幅度超过该财产保险机构综合成本率前三个年度相应期间平均同比变动幅度(取绝对值计算),且未主动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调整的,将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商业车险费率。
每经记者 涂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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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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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010-, 上海: 021-, 广州: 020-, 深圳: 9, 成都: 028-大数据时代下的车险改革与创新
大数据时代下的车险改革与创新
作者:屈燕 徐一竞&&&&时间: 13:35:12
▲吴晓军&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大数据&为车险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保险公司通过&大数据&可以多维度实现车险的差异化定价,进一步推动风险和保费更加科学合理地匹配。&互联网+&时代,中国保信在大数据车险的应用场景及市场展望中究竟占有何等地位?
银行业有银联 (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证券业有中证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保险业有中国保信(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时代,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成为各金融行业摘取大数据果实的强劲抓手。
事实上,保险是对&大数据&拥有天然需求的金融行业。随着保险业进入大发展时代,包括财险、寿险以及健康险等,对汇聚各险种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通过数据信息的挖掘和共享,建立一套科学的行业定价基准和风险数据指标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当前,正值商业车险改革、车险经营模式创新、车联网应用与探索的关键时期,在这场商业车险改革大戏中,如何实现车险产品从&以车定价&转向&以人定价&,最终实现品牌车型以及使用者的差异化定价,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为保险公司之间及保险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信息交互提供支持的中国保信总裁吴晓军应邀发表权威观点。
车险改革与&大数据&战略
《当代金融家》:近日,保监会印发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拟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和保费行业基准,建立商业车险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依法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在这场商业车险改革&大戏&中,应如何看待中国保信的位置及作用?
据我们所知,中国保信在筹备期间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整合车险平台。如今距离公司成立已有一年,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齐备,6月1日商改平台将正式上线。请您分享一下车险信息平台对商业车险改革起到的重要作用?
吴晓军: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大数据&时代,汽车产业的形态正在发生深刻改变,与之相连的车险业务变革也随之初显端倪。随着&大数据&应用的日益广泛,将影响并引领车险业走向费率市场化、管理精细化、数据规范化,为此应当未雨绸缪,励精图治,各方共同推进&大数据&在车险乃至保险领域的互动和应用。
某种意义上,成立中国保信最大的趋势是推动行业数据整合,因此,中国保信是以支持行业发展、服务保险监管、保护保险消费为使命,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化公司,主要职责是建设和运营集中统一、设计科学、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保险业数据信息共享和对外交互平台。
中国保信被天然赋予了&大数据&的政策基因和行业责任,按照保监会关于全国车险平台整合工作方案,中国保信是全国车险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单位,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广泛听取行业各方对车险平台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行业各方共同参与的信息平台共享共建机制,在平台需求分析、管理和决策,以及网络连接、接口标准、安全建设、技术架构上实现行业共商,在支持创新、服务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上实现行业共赢。
全国车险信息平台是贯彻落实国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商业车险监管政策规定,为建立车险信息共享与交互机制,支持我国交强险制度实施和车险市场科学发展而搭建的行业公共基础设施。截至2015年3月底,全国车险平台覆盖全国35个省市、59家保险总公司、820家省级保险分公司,拥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两个核心系统,以及若干周边子系统和辅助系统,实现了行业多年车险承保和理赔数据的存储、共享和实时交互。
全国车险平台从行业试点探索,全国推广到功能不断拓展和完善,已经经历和伴随了车险市场改革发展近10年时间,车险信息共享机制对于行业实施大数据战略和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首先,车险信息平台是行业与外部数据交互应用的重要基础和依托。目前,全国车险平台已经与公安、交管、税务等相关外部管理单位实现了一定范围的信息交互和共享。我们也积极引入公安部、交通部、中国汽车研究中心等行业数据管理部门的权威身份、交通和汽车生产数据,依托行业数据共享的优势,拓宽行业整体数据维度。未来,我们还将积极引入公安、气象、医疗、教育、信用、移动通信等外部数据,主动与交管、税务、经侦、社保等公共管理部门进行数据交互,依托车险多维度数据支持保险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并纳入国家征信体系,发挥外部数据在行业内部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依托行业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延伸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触点。
其次,车险信息平台是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此次商业车险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对现有定价模式、费率浮动机制、条款责任和体例都进行了大幅度调整,自去年以来,车险平台按照新的业务规则和监管需求进行了大量的系统改造,配合建设行业车型及纯风险保费库,落实代位求偿及结算,组织保险公司进行系统开发、联调测试,通过系统实现商改的有关规则调整。依托平台数据、技术和资源,配合保监会开展了数据提取和费率测算,未来可以依托平台实现费率测算常态化、费率监测动态化。同时,面对商改费率下行压力,平台在加快推进反欺诈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促进保险公司反欺诈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提升,提高保费充足率,挤压理赔水分,改善保险公司经营绩效,促进商业车险改革成果实现与平稳过渡。
最后,车险信息平台是车险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重要数据支持。我们希望依托车险信息平台为车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及&大数据&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一方面,积极探索和支持保险业参与汽车后市场。我国二手车市场高速发展、前景广阔,北京、郑州等地区的二手车交易已超过新车交易,但管理混乱、诚信缺失特别是价值和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是根本的制约因素。今年,我们已在北京地区试点汽车质量延保责任险的风险评估服务,未来将逐步搭建起延保业务专门平台,探索延保业务风险评估、数据采集与共享机制,培育和促进延保责任险市场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积极探索车联网技术应用研究。目前,我们受保监会委托,启动了车联网保险应用研究项目,内容包括车联网技术和保险业应用的全球经验,车联网技术对车险市场的影响与挑战、应用场景与模式、产品定价与监管等等,也希望依托车险平台为行业基于车联网的产品创新、商业模式以及监督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
&以客户为中心&的大数据车险
《当代金融家》:众所周知,车险定价方式主要有保额定价、车型定价及使用定价三类。我国目前仍处于保额定价阶段,没有费率区隔。而车型定价是欧美保险市场普遍采用的车险定价模式,对车辆风险的评估准确度更高。车型定价对&海量&数据以及数据处理的需求,令车险信息平台的建设必不可少。据此,您如何看&大数据&车险市场的应用场景与展望?
吴晓军:首先,&大数据&将助推车险定价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大数据&相对于保险定价依赖的传统数据,已经从历史数据扩展到在线数据,从样本数据拓展到全量数据,从结构化数据拓展到非结构化数据。保险定价的基本原理就是&大数法则&,依托这一统计学定律,确保纯风险保费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充足性。而&大数据&是一种新的定价理念和风险管理辅助工具,保险企业通过采集和获取客户行为、交易的网络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找寻数据背后风险与成本、收益的匹配规律,可以推动保险公司客户细分化、责任碎片化、产品定制化,优化精算定价模型,实现定价差异化、精准化。
我认为,在未来车险市场竞争中,无外乎两个核心要素,一个是渠道,这是由&渠道为王&的保险业经营管理模式所决定的;另一个是定价,在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定价将成为保险企业安生立命的核心要素。谁拥有数据及数据技术,谁便具备了定价优势,谁就能在新的游戏规则中胜出。
&大数据&在车险定价应用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UBI产品(Usage Based Insurance),即通过车联网技术将驾驶操作、汽车运动状态和车辆周围环境等人、路、车数据信息进行传输和存储。保险公司从数据中挖掘出用户的驾驶习惯、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建立以&从人&为主的多维度定价模型。通过欧美车联网保险市场的实践验证,基于驾驶行为的定价比传统定价模式更为科学和有效。美国经历了超过15年的研究推广,车联网保险产品和技术在车险市场已日趋成熟,在美国个人车险市场,前十大保险公司有9家已推出UBI产品。在国内,车联网保险产品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近年来,各方意识到车联网在保险市场的应用潜力,都在积极探索家用车车联网产品。如人保、平安等公司已经开始摸索产品形态,搭建产品流程及系统,收集研究客户反馈。当然,车联网在车险产品定价和创新应用方面,还应当与目前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政策和实践形成良性互动。
其次,大数据将助推精准营销和客户细分,实现真正以客户为中心。自改革开放以来,保险市场保费和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却难以逃脱产品同质化、&跑马圈地&、价格恶性竞争、服务体验差的外部诟病,归根到底还是源于&以产品为中心&的粗放式发展模式。然而,&以客户为中心&的精准营销、个性化服务,如果失去大数据的支持,无异于小船在大海上无导航漂泊,最终无法到达彼岸。&大数据&技术可以更加客观、多维度地对客户进行分析研究,必将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造消费者需求的关键要素。
随着车险网销、电销等直销渠道的普及和快速发展,未来互联网将成为车险市场的&主战场&,互联网车险市场具有信息量大、传导速度快、高度透明的特点,保险企业必须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精准了解客户需求,确定渠道投入的方式方法,即&在对的时间、为对的客户、提供对的产品&,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建立新型的网络自助服务体系,让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获得投保选择、电子保单、在线客服、报立案件、索赔、赔款支付等保险服务。通过互联网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以降低职场租金、代理人佣金和薪资,承保理赔实现无纸化、便捷化,费用成本可以大幅降低。这都有助于从价值上实现&以客户为中心&,因此,未来车险市场将逐步形成线上、线下两个平台。
再次,大数据将助推保险反欺诈风险识别与控制。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经验估计,保险欺诈占到保险赔付总额的10%~20%,而车险又是保险欺诈犯罪的&重灾区&。我们从行业反欺诈实际工作中发现,当前车险欺诈案件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流程化等特点,整个保险欺诈案件的所有手续造假都非常缜密,背后已存在利益集团操作,传统风险控制方式面临&瓶颈&。&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技术和创新应用为保险反欺诈工作开创了新途径,在数据完善和历史积累的基础上,从特征分析、因子分析和网络分析入手,可以建立高效的反欺诈鉴别机制,提高反欺诈的靶向性。
近年来,车联网技术已经在一些行业取得了成功,尤其是在物流运输和车队管理方面,利用车联网技术,可以监测车辆、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去向;借助车联网数据,可以管理司机的驾驶行为,达到节油、省时和安全的目的,从而提高经营效益。未来,这些技术将会更加充分地运用到车险欺诈风险的识别与控制上来。
最后,大数据将助推保险与汽车产业的渗透与融合。在&大数据&时代,保险与汽车将会以数据为媒介进一步实现产业融合与渗透,现在车里面装有越来越多的智能设备,这些用途繁多的装置原来是厂商在制造环节装进去的,未来更多可能是基于保险视角前装或后装的。由于保险对车辆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对于汽车生产销售、汽车安全隐患及事故处理、零配件的流通与使用,保险公司也许会比汽车制造商更早、更全、更快的掌握,因为前者更加贴近汽车用户,承担了大部分的车辆维修成本。未来汽车制造商会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车辆性能,优化汽车后市场服务。
更为关键的是保险公司拥有车辆的索赔数据,通过将车辆数据与保险数据相结合,未来可以研究制定建立一套完善的车辆风险评级标准,这对车辆投保、汽车质量延保、二手车定价等均可以提供有效和准确的数据支持,并根据保险数据与车辆数据分析车辆安全状况,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服务。
此外,其他行业的渗透也影响着传统保险市场,特别是科技网络公司,通过对互联网客户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大数据&处理能力,将及时抓住机会,进行跨业经营,很多创新甚至可能颠覆车险市场的局部规则与业态。
&互联网+&时代的二次创业
《当代金融家》:目前,虽然大部分险企都建有自己的数据库,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多家公司也在试水车联网,但中国保信的现有行业地位和今后发展前景,却被市场各方看好。立足于行业背景,您对&大数据&时代的车险发展有何建议?
吴晓军:当今世界,数据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引领着电子商务、金融投资等各方面的创新与应用,推动了相关行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大数据&、车联网和云计算,已然成为未来车险市场转型升级的核心驱动力,为保险业改造&红海&、开创&蓝海&提供了新的机会和场景。在&大数据&时代,如何构造新型的车险产业链,实现传统车险与信息技术发展、与汽车工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车险的内在价值,进而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像保险业的&二次创业&,意义重要而深远。
一要研究制定行业&大数据&战略和设施框架。建议保险监管部门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和保单登记的监管制度框架,为行业&大数据&战略实施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行业级&大数据&建设,重点推动行业数据标准化建设和有效落地,提高数据整体质量。指导和优化行业共享数据库的采集、存储、处理与结果应用的流程和技术,研究建立行业数据分析框架和模型,依托数据挖掘、云计算平台、虚拟化技术,支持海量、多结构类型、高频度的&大数据&处理。加强行业信息共享的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保险机构与共享信息关联生产的连续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要在保险经营和客户服务中嵌入数据思维。保险公司应加强公司内部、各渠道、各产品线的数据整合利用,积极采集全面反映客户行为特征和交易偏好的移动互联、社交媒体、电商、地理位置、OBD等线上数据,引入身份、信用、车辆、驾驶行为等线下数据,构建完整的客户数据图谱。依托数据挖掘技术,推进客户需求分析和客户群组细分,在公司内部建立客户虚拟账户,丰富客户全景视图,加强客户挽留与个性化推荐,促进客户的获取率、留存率和持续率。构建完善的客户自助服务体系,改善客户体验、提升客户忠诚度、提高客户整体价值。保险经营中应嵌入数据分析思维,以数据分析为依据,找出最棘手问题的真正原因,预测未来情况,从而识别差异化竞争的机会并实现业务增长。
三要以数据为媒介,建立&汽车+保险&的生态圈。商业车险改革是中国保险业的&二次创业&,未来基于人、路、车等驾驶数据的UBI车险将成为核心。通过将车辆数据和保险数据相结合,保险公司可以进一步为汽车投保和延保,以及为二手车定价等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持。在这样的趋势下,保险行业和汽车产业可以数据为媒介,进一步实现产业的相互渗透和融合。
(本文原标题为《&互联网+&与大数据车险》,刊载于《当代金融家》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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