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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宮花賈璉戲熙鳳【红楼梦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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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宮花賈璉戲熙鳳
  第七回“送宮花賈璉戲熙鳳”有回首詩云:“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誰是惜花人?相逢若問名何氏?家住江南本姓秦。”又有《脂批》曰:“凡用十二字樣,皆照應十二釵。”是把宮花擬人化。“金陵十二釵”實為“金陵王氣”,詩中“惜花人”的身分就是出身“海寧陳家”的皇帝弘曆先生。“家住江南本姓秦”是用梁劉緩《詠傾城人詩》云“經共陳王戲,曾與宋家鄰;嫁時初名玉,來時本姓秦。”及古詩《陌上桑羅敷行》云“日出東南隅,照我秦氏樓。”結合“日出東南隅”、“經共陳王戲”兩處文字,則知“秦姓”實指東南隅園、陳家。  若把帝當作惜花主人,“送宮花”豈不意味綠雲罩頂?可巧就在乾隆五十一年九月初一日暴發了“南苑宮妃疑案”。案情是有生員駱愉向兩淮鹽政全德投書,書內稱“戊戌年有訛傳賜宮妃一事揚州城內眾口喧傳”等語,“所呈書策詞語狂誕,寔出情理之外”,命將所有駱愉一犯著即拏解刑部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嚴審究擬。當時浙江巡撫伊齡阿曾任兩淮鹽政,乾隆懷疑其之前知情不報。又命兩江總督李世傑密行查訪回報。  五十一年十月初三日奏摺載駱愉供詞:“我戊戌年二月間到揚州在淮南散商吳姓家見伊夥計黃稼培說,正月間外間傳說江蘭由驛寄信來家說,康山草堂主人家蒙賜南苑宮妃一名,闔城官員都去賀喜,到二三月間不見動靜,想係張大其詞?其實並無其事。兵部六百里所發信只查問江廣達辦事夥計便可知其下落。又有原任科道張馨也曾在金粟庵向我說過的,彼時揚州城眾口喧傳,即此時詢問該處之人亦沒有不曉得的。”又供“自二十二年起每年送銀十二萬與紅人”,而紅人則係額駙。  五十一年十月十六日復提駱愉“嚴行訊問,該犯一味掩飾支吾,加以掌責跪鎖擰耳並撩夾嚇訊,該犯惟稱不應編連策稿寫出罔上之言,自認萬死”。經派員輪流連夜熬審,駱愉翻供說:“我因連年失館窮困無聊,向來認識江廣達,曾送他對子一副單條一張,他只送過我銀八兩。後來我又托人拿了手卷畫片托他代銷,想賺他些銀兩,他不但不替銷售,並置之不理。他為富不仁,我心中懷恨,所以編造鹽法策一篇,亟言鹽務弊竇,並列各款砌詞聳聽…所有饋贈銀兩及揚州喧傳之事,實係我自己編造,其寔並無其事亦無人向我告知,從前指出黃稼培等作證,亦明知伊等身故無從質證,是以妄供。”  嘉慶十二年纂修之《實錄》也記錄有本案經過,並不避諱。但是沒有黃稼培、張馨及金粟庵三人名字,看來作者記事自有渠道,無從參考《實錄》。《乾隆實錄?四十四年五月壬寅》載“向例八旗秀女十四歲以上始行看選,內務府女子方係十三歲挑選。朕令軍機大臣詢之英廉,亦稱向來俱係如此辦理。”乾隆朝之選秀制度可見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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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宮花係由發動,薛家卻是“現領著內帑錢糧,採辦雜料”的皇商,隱喻“總商”身分。第四回載“凡仕宦名家之女,皆親名達部,以備選爲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爲才人、贊善之職。”“備選”、“陪侍”合稱“選侍”,連同“才人”都是宮人名號。秦氏房中多見武后故事,不禁讓人想起“”,然後是駱賓王的《為徐敬業討武瞾檄》。  駱賓王《為徐敬業討瞾檄》載“偽臨朝武氏者,性非和順,地實寒微,昔充太宗下陳,嘗以更衣入侍。洎乎晚節,穢亂春宮”,贊善是太子東宮的官職,東宮又可稱作青宮。在十四歲就被選入宮中為才人,賜名。武后作為唐太宗的才人,那時正是東宫太子。“充為才人”四字隱寫檄文“充太宗下陳”。《脂批》云“津津樂道”是反諷檄文內容,貼寫駱賓王,實扣一“駱”字。  進京一爲送妹待選,二爲望親,三因親自入部銷算舊帳,再計新支。一段文字表出“宮妃”、“駱愉”以及“總商”三條線索,足見作者心機。薛姨媽先說“忙忙收拾房屋,豈不使人見怪?”賈政又使人上來對說“姨太太已有了,外甥年輕不知世路,在外住著恐有人生事”。賈母也就遣人來說“請姨太太就在這裏住下,大家親密些”,薛姨媽正要同居一處,方可拘緊些兒子,遂忙道謝應允。薛姨媽與王夫人說明,一應日費供給一概免卻。《脂批》云“作者題清,猶恐看官誤認今之靠親投友者一例”,也是敘明貴賓自居之意。薛姨媽姊妹姓王,賈府作客為“賓王”。   第七回載周瑞家的輕輕掀簾進去,只見和薛姨媽長篇大套的說些家務人情等語。“長篇大套”是寫“培,重也”;“家務人情”是寫“稼,説文曰稼家事也”。點出涉案人物“黃稼培”,也就是淮南散商吳姓家的夥計。  薛姨媽道:“這是宮裏頭作的新鮮花樣兒堆紗花十二支”,堆紗狀羽,檄長尺二寸,寸數十二。載“檄,說文:下尺書也。顏師古曰:檄者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用徵召也。又,有急則加以雞羽插之示速疾也。”送銀給紅人十二萬兩,堆紗表萬字,十二表萬數,一人兩支謂之銀兩也。的花蕊也都是十二兩。《脂批》云“凡用十二字樣,皆照應十二釵。”十二釵者后冠花釵十二樹也,十二象袞冕之制,照應皇家顯然!  第七回《靖批回前批》云:“他小說中一筆作兩三筆者、一事啓兩事者均曾見之。豈有似送花一回,間三帶四、攢花簇錦之文哉?”“間三帶四”饒有神理,或取數十二,或紀年四三。特指四十三年戊戌也。  薛姨媽將宮花盡行送人,還說“寶丫頭古怪著呢,他從來不愛這些花兒粉兒的。”寶釵入住蘅蕪院,一株花木也無,是寫“草堂主人”。《脂批》說:“古怪二字,正是寶卿身份。”史載孝賢皇后暴卒於德州舟次,死因離奇古怪。孝賢皇后富蔡氏,生性節儉,不飾珠翠,通草絨花。“ 第十七回載“步入門時,忽迎面突出插天的大玲瓏山石來,四面群繞各式石塊,竟把裏面所有房屋悉皆遮住,並且一株花木也無,只見許多異草。”“玲瓏山石四面群繞石塊”寫“康山”,四面群繞,五達謂之康,六達謂之莊也。正應康山草堂主人身分。復載“或有牽藤的,或有引蔓的,或垂山巔,或穿石隙,甚至垂簷繞柱索砌盤堦,或如翠帶飄颻,或如金繩盤屈,或實若丹砂,或花如金桂,味芬氣馥,非花香之可比。”“許多異草”則寫“富蔡氏”,蔡,草也。所謂額駙紅人者疑似福隆安,蓋孝賢后弟傅恆之子也。《脂批》云“此一處則今古書中未見之工程也。連用幾或字,是從昌黎《南山詩》中學得。”或許多重,饒富“富蔡氏”。  宮妃案也波及鹽政大員。說“該犯本年春間遞書呈與全德,揚州城內自已鬨傳,全德身任鹽政,豈毫無見聞,竟同聾聵,惟以養尊處優為事,又安用此鹽政為耶。”“至駱愉所呈書內有戊戌年春訛傳賜總商宮妃一事揚州城內眾口鬨傳等語,其語雖屬妄誕不經,但揚州既已暄傳自非一日,伊齡阿雖於四十四年復任鹽政,此等訛傳之語自必有人傳說,此是頗有關係,豈伊齡阿毫無聞見,竟同聾聵,何以並不查明具奏,置若罔聞。” 《脂批》曰“可知周瑞一回,正爲寶菱二人所有,正石頭記得力處也。”二人者全德與伊齡阿也。周瑞家的問香菱:“你幾歲投身到這裏?”又問:“你父母今在何處?今年十幾歲了?本處是那裏人?”香菱聽問,都搖頭說:“不記得了。”問答是模擬刑訊駱愉口吻,敏感年齡即寫“伊齡阿”,“不記得了”足表“毫無聞見,竟同聾聵”。《脂批》云:“傷痛之極”,實寫痛心也。   《御定全唐詩?卷三十九》載“蕭翼本名世翼。太宗時命為監察御史,充使取羲之蘭亭序眞蹟於越僧辨才。”賈母將迎、探、惜三人移到這邊房後三間小抱廈內居住,令李紈陪伴照管。《脂批》曰:“不作一筆安逸之筆矣”大有雅意,蓋聞王羲之字逸少也。其以李紈陪伴照管三人寫《蘭亭集》,李紈隱藏“蘭兒”,“居住”則寫“亭”字,民所安定也。眾人寫“集”。又以“抱廈”寫狀“序”。《爾雅?釋宫》曰“東西牆謂之序。註:所以序別内外。疏:此謂室前堂上東廂西廂之牆也。”抱廈緊挨牆序,而“三間抱廈”排列成“序”。  迎春的丫鬟司棋與探春的丫鬟侍書二人掀簾子出來,《脂批》云:“妙名。賈家四釵之鬟,暗以琴棋書畫四字列名,省力之甚,醒目之甚,卻是俗中不俗處。”“琴棋書畫”隱寫“僧辨才”。唐張彦逺《法書要録》載“辯才俗姓袁氏,梁司空昻之玄孫。辯才博學工文,琴碁書畵,皆得其妙。”司棋侍書并稱“棋書”,蓋謂“奇書”《蘭亭序》也。  歐陽詢《藝文類聚?卷七十四》載“世説曰:殷仲堪在都嘗往看棊。諸從在瓦官寺前宅上,于時袁羌與人共在窓下圍棊。仲堪在裏問袁易義,袁應答如流,圍棊不輟。袁意傲然殊有餘地,殷撰辭致難,每有往復。”作者藉迎春與探春“在窗下圍棋”,是以“應答如流、每有往復”寫“嚴行訊問,該犯一味掩飾支吾”,僧辨才袁姓。  惜春笑道:“我這裏正和智能兒說,我明兒也剃了頭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兒來,若剃了頭,可把這花兒戴在那裏呢?”戴花額頭貼寫“額駙”,駙者近也。  周瑞家的因問智能兒:“你是什麽時候來的?你師父那禿歪剌往那裏去了?”智能兒道:“我們一早就來了,我師父見了太太,就往于老爺府內去了,叫我在這裏等他呢。” 查嗣瑮《查浦輯聞?卷上》云:“舉人比之蕃人及駱駝,譏班列不能整齊也。”語本出自沈括《夢溪筆談?卷九》。其以“于老爺”寫舉人稱老爺,“禿歪剌”寫蕃人,“歪”寫不整齊。語藏“駱駝”而已。  智能兒道“我師父見了太太,就往于老爺府內去了”,《脂批》云“又虛貼一個于老爺,可知所尚僧尼者悉愚人也。”此“于”當指“駱愉”。周瑞家問“十五的月例香供銀子可曾得了沒有?”此處藉“香供”寫“張馨”。張,《史記?武帝紀》云:“張羽旗設供具以祀神君故張之。”馨,香遠聞也。智能兒搖頭兒說:我不知道。是寫“豈毫無見聞,竟同聾聵”。  惜春問周瑞家的:如今各廟月例銀子是誰管著?“各廟月例銀子”是寫“金粟庵”。各廟寫“庵”,月例銀子是“金粟”,管飯銀子。周瑞家的道:是余信管著。《脂批》曰“明點愚性二字。”是寫“姑念究係愚妄所致”。《脂批》云:“一人不落,一事不忽,伏下多少後文,豈真爲送花哉!”關鍵人物一個不落,細節也不略過。兩言于老爺、余信,特言“愉”字也!
乾隆五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上諭載:“此事既經流播,其言必有所自來,業經降旨令李世傑密行查訪,並將駱愉所進副策發寄閱看。”寫周瑞家的“穿夾道從李紈後窗下過”,《脂批》云:“李紈雖無花,豈可失而不寫者?故用此順筆便墨,間三帶四,使觀者不忽。” 實寫乾隆“降旨令李世傑密行查訪”的“順筆便墨”。從後窗下過寫“密行”,不驚擾李紈也。李紈無花為守節,將謂“李氏節”乎。全德監督兩淮鹽政在揚州,伊齡阿時任浙江巡撫在杭州,李世傑時為兩江總督在江寧,本案守持中立,是曰“李守中”。後由李世傑回奏澄清本案,是為“李公裁”。  周瑞家的走至堂屋,只見小丫頭豐兒坐在鳳姐房中門檻上,見周瑞家的來了,連忙擺手兒叫他往東屋裏去。周瑞家的會意,忙躡手躡足往東邊房裏來,只見奶子正拍著大姐兒睡覺呢。“坐在鳳姐房中門檻上”寫“該犯曾向伊投書”,望門投書也。“連忙”寫“春間”,《脂批》以“二字著緊”寓意“璉忙”。“擺手兒”寫“乃竟置之不問”。“往東邊房裏來”寫“又向運使處呈送”。周瑞家的悄問奶子道:奶奶睡中覺呢?也該請醒了。是寫“惟以養尊處優為事”。  只聽那邊一陣笑聲,卻有賈璉的聲音,是寫“喧傳”。接著房傳門響處,平兒拿著大銅盆出來,叫豐兒舀水進去。“舀水”寫“江”;“大銅盆”寫“廣”;“叫”寫“達”。《脂批》“余素所藏仇十洲《幽窗聽鶯暗春圖》,其心思筆墨,已是無雙,今見此阿鳳一傳,則覺畫工太板。”刻寫“春間”二字。  《長恨歌》有云“西宫南苑多秋草,宫葉滿堦紅不掃;梨園弟子白髮新,椒房阿監青娥老。”薛姨媽住進梨香院,“梨園弟子白髮新”,說梨香院即當日榮公暮年養靜之所,倒是貼合唐玄宗的太上皇角色。周瑞家的越過西花牆,出西角門進入鳳姐院中,是寫“西宮南苑多秋草”。越過西花牆是“西宮”,出西角門就是“南苑”。周瑞家的過了穿堂,擡頭忽見他女兒打扮著才從他婆家來,是寫韓翃`【送萬巨】詩句“好逢南苑看人歸也”。擡頭忽見為“好逢”,“南苑”前見,“看人歸也”見他女兒從婆家歸寧。作者如此表出“南苑”二字。  周瑞家女兒道:“你女婿前兒因多吃了兩杯酒”,是寫“紅人係額駙”,額駙是豪門貴婿。冷子興者冷子興起一夕暴紅。“和人分爭,不知怎的被人放了一把邪火”,被火也成了紅人。“說他來歷不明,告到衙門裏,要遞解還鄉”。《清朝文獻通考o戶口一》載“倘有不安本分及來歷不明者,報官遞回原籍”。作者以此寫“駱愉拏解刑部”。《清朝文獻通考o職役一》載“雍正十一年定州縣鋪司鋪兵及弓兵之制。禁止私役,每十五里設置急遞鋪一所,凡公文一到,晝夜須行三百里。兵部主掌之。”此則以“遞解”寫“驛遞”。  黛玉在寶玉房中大家解九連環頑。明楊愼《升菴集o巻六十八》載“九連環”云:“今按連環之制,玉人之巧者爲之,兩環互相貫爲一。得其闗捩解之爲二,又合而爲一。今有此器,謂之九連環,以銅或銕爲之以代玉,閨婦孩童以爲玩具。”銅鐵九連環宛如腳鐐手銬,是寫“加以掌責跪鎖擰耳並撩夾嚇訊”等刑訊,《脂批》云“妙極!又一花樣”指事刑具。寶玉伸手接過來,《脂批》說“瞧他夾寫寶玉”,卻是寫“撩夾嚇訊”。派員“輪流連夜熬審”則恐是“九連環”了。  黛玉問“還是單送我一人的,還是別的姑娘們都有呢?”周瑞家的道:“各位都有了” ,是以“全得”寫“全德”,於此附有《脂批》“在黛玉心中,不知有何丘壑”令人側目。《春秋左氏傳o桓公二年》曰“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每人送一對宮花,別人都笑納,獨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別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給我。”是寫“怨耦為仇”,《脂批》又云“吾實不知黛卿胸中有何丘壑,在看一看上傳神。”“看一看”也者兩個“看”字為耦,釋出“嘉耦曰妃”。宮花兩支,《程丙》作兩枝,《庚辰》作一對,要皆不離其耦。《康熙字典》曰“耦,對也。”又曰“二人為耦”,故鳳姐得再分潤秦氏也。《脂批》云“密處不容針,此等處是也。”  言歸正傳。此處《脂批》曰“余閱送花一回,薛姨媽云寶丫頭不喜這些花兒粉兒的,則謂是寶釵正傳。又出阿鳳、惜春一段,則又知是阿鳳正傳。今又到顰兒一段,卻又將阿顰之天性,從骨中一寫,方知亦係顰兒正傳。”正傳原形,寶釵合是草堂主人,阿鳳當是查行族人,顰兒的是瀟湘妃子。  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初六日奉旨駱愉處斬,後將其揚州寓所籍沒米芾字卷繳進。第四十回載探春西牆上當中掛著一大幅米襄陽《煙雨圖》,是則其來也有自。   四十四回載林黛玉因看到《男祭》這一齣上,便和寶釵說道:“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那裏祭一祭罷了,必定跑到江邊子上來作什麽!俗語說睹物思人,天下的水總歸一源,不拘那裏的水舀一碗看著哭去,也就盡情了。”寶釵不答。黛玉住揚州,父親任巡鹽御史是個鹽官。寶釵家是皇商,“天下的水總歸一源”是為“江廣達”,所以不答。  六十九回賈赦將房中一個十七歲的丫鬟名喚“秋桐”者,賞賈璉爲妾。“房中的丫鬟”無疑是另類的宮花,王昌齡【長信怨】詩曰:“金井梧桐秋葉黃,珠簾不卷夜來霜。熏籠玉枕無顏色,臥聽南宮清漏長。”秋桐之名也連繫“南宮”。六十九回載:秋桐便氣的哭罵道:“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怎麼就沖了他!”刻寫“金井梧桐”。《長恨歌》亦云“秋雨梧桐葉落時。西宫南苑多秋草。”  八十三回載“周瑞家的道:只是滿城裏,茶坊酒鋪兒以及各胡同兒,都是這樣說,況且不是一年了。”是寫“揚州既已暄傳自非一日”,後四十回為千里伏線。
嘉慶十二年纂修之《[url]http://乾隆[/url]實錄》也記錄有本案經過,並不避諱。但是沒有黃稼培、張馨及金粟庵三人名字,看來作者記事自有渠道,無從參考《實錄》。《紅樓夢》成書上限於乾隆死後之嘉慶四年,其下限可否參考《實錄》之內容?
“曾与宋家邻”《石头记》确实写“金”家,但顽石历劫是有期限的!三劫是个“近百年”的数字。乾隆充其量是“巧姐”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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