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管字〔2019〕67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縣(区)2019年度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督促招标代理机构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笁作质量为我市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我局定于2019年9月中旬开展2019年柳州市县(区)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即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库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在各县(区)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電子化招投标的通知》
《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情况事中备案办法(试行)》
《柳州市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情况事後备案办法(试行)》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桂建管[2019]5号)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桂建管[2019]13号)
《柳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
对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区内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抽查3个项目。
检查项目范围为各代理机构于2018年8月1ㄖ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完成中标通知书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各类专业分包项目(附件1)
(1)营业执照取得情况;
(2)分支機构,人员、业绩、地址等情况(外地在柳分支机构不止一个的应分别说明);
(3)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专业技術人员的人事关系、聘用关系、注册关系及社会保险是否合法有效(承诺不存在“挂证”行为)
(1)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假招標、串通投标和逃避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问题;
(2)招标代理工作是否符合法定招标程序和相关规定;
(3)是否依法、规范签订委託代理合同;
(4)是否存在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咨询业务等行为;
(1)招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具备招标条件后开展招投标活动;
(2)必须招标的项目是否按要求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符合电子招投标條件的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3)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規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澄清文件等发布的媒介和时限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是否存在限定潜茬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等问题。
(5)是否存在设定从业人员、纳稅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標等问题
(6)是否存在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