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户是否享受本区义务教育?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告

  广利府通〔2020〕2

  为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包括利州区七个街道办事处、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袁家坝街道办事处范围)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和谐,现就2020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精神,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公办学校划片、就近入学及“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

  (四)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规定,统筹安排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五)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一)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生对象:具有城区(包括利州区七个街道办事处、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袁家坝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户籍且身体健康的小学适龄儿童(截止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

  (二)城区公办初中新生招生对象:具有城区户籍(同上),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0届小学毕业生。

  (三)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招收对象:不受户籍条件限制,其余要求与公办学校相同。

  (四)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五)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今年因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以及部分校点布局变化,城区个别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有调整,详见《2020年市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一览表》。

  五、学位申请及安排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学位申请制度,需要在城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登陆广元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申请学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个学位,以虚假信息申请学位的,将取消其申请的学位资格。网上申请学位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点至20日下午5点。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二)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学生确认及安排办法

  /)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申请学位。

  (2)审核(7月21日—23日)。各中小学审核申请就读本校的学生名册,对有疑问的情况可通知学生家长带上户口本、房产证等到现场核验,并将核验结果以及解决办法告知家长。

  (3)公示(7月25日—27日)。各小学和初中张榜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发放入学通知(7月28日—30日)。公示期满3天无异议后,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市、区教育局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对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生法定监护人。

  (5)学位确认(7月31日)。学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正式确认学位。

  /)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申请学位。

  (2)资料查验(7月21日—23日)。资料查验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查验或者利用网络(证件资料照片、视频等)进行查验,现场查验可能会根据申请就读学生人数情况进行分散安排,将电话通知家长具体查验时间及地点。家长需带上(或提供)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明)、户口簿原件按照要求配合核实。

  (3)学位公示(7月28日)。在广元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示相关学校学位空余情况。

  (4)入学安排(7月28日—30日)。根据申请就读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学位。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电脑派位后仍未确定就读学校的,将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并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安排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5)学位确认(7月31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所安排学校确认学位。

  (二)民办学校招生

  /)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

  (2)双(多)胞胎报名方式(家长自主选择):

  方式一:独立派位。每名学生分别取得报名序号,独立参与随机派位,以各自派位结果确定是否被录取。

  方式二:捆绑派位。两(多)名学生共用1个报名序号,捆绑参与随机派位,该号派中则两(多)名学生均被录取,该号未派中则两(多)名学生均不被录取。

  7月16日前,双(多)胞胎学生家长需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所选择的报名方式。

  小学: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初中:没有直升计划的参照小学方式录取。有直升计划的,直升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对直升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直升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升学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参照小学方式录取。

  3.学位确认(7月21日—24日),根据各民办学校报名情况以及录取方式确定学位确认具体时间。

  (1)被民办学校录取(含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学校确认学位,学位确认方式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确定。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未报名注册所空出的学位,由学校实施补录。

  (2)被民办学校录取(含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工作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此要有充分而清醒的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城区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确保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如期接受义务教育,努力为流动儿童少年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以及会议、宣传单等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厅、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入学的文件规定和本《通告》精神。

  (四)严格招生纪律。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任何学校、个人不得自作主张、自出政策、虚假谎报、以权谋私,制造招生工作障碍,干扰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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