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城里打工把孩子弄到城里来上学上不了学找什么部门,上初中?

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

28日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市南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办法

  • 青岛第五十三中(小学)

  • 青岛市北区第二实验小学

李沧区教体局公布《2020年李沧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2020年李沧区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保障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0年,李沧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0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300人。

2020年,李沧区小学入学人数预计净增加约3500人,中学入学人数预计净增加约1200人。

青岛二中院士港分校正式启用

2020年秋季,新建青岛二中院士港分校将正式启用。该校是本市集团化办学探索创新的试点学校,是青岛市首所集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于同一校园内的公办学校。

2020年计划招生小学一年级4个班,初中一年级2个班。

小学阶段面向全李沧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入学儿童,初中阶段面向李沧区在籍小学毕业生。

报名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参加电脑派位未予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区教体局核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开展公办小学分享学区试点

分享学区是为解决个别公办小学临时性学位预警问题而设立。

在保持小学原学区范围不变的前提下,按公平、相对就近、尊重学生监护人意愿、当年有效的原则,由区教体局依据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情况,划定整个学区或学区内的部分区域为学区分享区域。

分享学区的具体划定范围将于现场确认前对社会公布。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网上报名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审核、录取,为家长和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小学网上报名开通手机端,增加志愿填报环节和初审环节。网上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将对家长提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不通过的,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和补充。

小升初由小学毕业生家长于6月3日(星期三)—8日(星期一)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确认学生信息后,自行填报初中入学志愿。

小学一年级招生9000人,初中一年级招生5300人

2020年,李沧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0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300人。

李沧区依法依规保障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审批。

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本区教育资源,做好科学统筹调控,按照确保公平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李沧区做好摸底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坚持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民办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招生行为,对于违反“十项严禁”、青岛市公民同招方案有关要求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确保“人籍一致”。

将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

李沧区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开展政策宣讲会,通过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李沧教育”微信公众号两个网络平台,做好学校、家长两个层面的培训,为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扩大政策的知晓率。

李沧区做好随迁子女就读保障。2020年,李沧区小学入学人数预计净增加约3500人,中学入学人数预计净增加约1200人,招生压力巨大。

对于不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建议回原籍办理入学。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需要专人陪护,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申请送教上门服务。

符合入学条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可到普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正常参加普通小学报名,学校必须接收。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残疾儿童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公办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出申请,由李沧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崂山区房产证100%产权 房屋性质为住宅)。

不动产权证提醒:不动产权证单独所有权利人应为儿童父亲、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之一。

不动产权证提醒:不动产权证共同所有人“张三”、“李四”应为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六人之内的任意组合。如爸爸、妈妈共有,爸爸、爷爷共有……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父母任何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自主经营的提供崂山区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崂山区居住证。

(3)提供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崂山区自有住所产权证。

(4)父母与子女的户口本。

用工合同提醒:儿童父母任一方劳动合同应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至2020年8月31日应满一年以上。

社保提醒:儿童父母任一方提供社保卡,且在崂山区连续缴纳社保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

工商营业执照提醒:经营者或法人应为儿童的父亲或母亲且无其他合伙人,地址应在崂山区,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

居住证提醒:由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颁发,在有效期内与居住地同址满一年以上。

房屋租赁提醒: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要求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温馨提示:全区小学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6月1日(星期一)至6月21日(星期日)每天8:00-20:00。

“崂山区2020年小学新生预报名信息采集系统”,选择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新生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入口,为孩子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在首页公告公示栏 “关于2020年城阳区义务教育新生网上信息采集的公告”中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有关要求如下:

1.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

2.新生网上信息采集需根据实际真实地填写报名入学信息,包含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家长信息等各项相关信息。

3.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分批次到报名地点学校现场确认、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

现场确认在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时间为2020年8月3日-8月10日。录取实施分批次积分制办法,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父母在我区务工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分批次按积分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满额后,不再接收报名。

第一批招收招生范围内相关社区户籍及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对应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次录取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和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之和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二批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的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首先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其次录取其他“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

第三批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城阳区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城阳区其他户籍是指“两所非社区”之外的区内户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四批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城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一批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次录取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长者优先。

第二批招收周边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城阳区内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其次录取非城阳区户籍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录取原则为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再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三批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以父母之一在我区务工时间与缴纳社保时间之和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4.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时间及安排与公办学校同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执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城阳户籍新生或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入学条件到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已招收满额的公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不再招收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

(四)现场确认需提报材料

1.城阳区户籍新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到应接收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报名志愿。到局属学校现场确认、报名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适龄儿童户籍与房屋产权人户籍不同户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房产证的需提供由区房产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应持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到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以此选择报名志愿学校。

3.初中新生现场确认除持上述材料外,需另携带小学学籍证明(从学籍管理平台中打印,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4.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新生只能选择1所局属或街道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新生报名。 

5.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审批的相关延缓入学证明材料。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随班就读、具有一定教育接受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各街道、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每年5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残疾儿童摸底排查和建立台账工作,并于报名前将残疾儿童情况报至区特教中心。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面向城阳区招收残疾儿童。残疾儿童报名时间及安排与公办普通学校同步。

2.规范延缓入学申请。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城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29日、6月30日(星期一、星期二)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或残疾证)和户口簿到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城阳区明阳路202号219室)统一报名登记,填写“缓学申请表”申请办理,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应入学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次年仍不能入学的,需要再次办理延长缓学1年申请。延缓入学学生次年报名入学时适龄儿童户籍、家庭有效住房、家长务工时间、家长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等入学关键信息有效时间退减1年。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在招生入学前期、招生入学过程中、招生结束后期等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2.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注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3.强化入学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区教育体育局将继续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各单位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统筹教育资源配置

4.保障学位供给,坚持控制班额招生。各街道依据区域内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和改扩建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同时,各街道要着力推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校际之间差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

5.实行阳光均衡编班,坚持 “零起点”教学。各学校要阳光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义务教育学校应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6.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7.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按照上级要求,区教育体育局将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违规违纪行为纳入“漠视群众利益专项督导”重点内容,于2020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8.提前公布招生方案。区教育体育局将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各街道、局属学校、民办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流程、报名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通过组织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及时对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进行解读,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入学政策和报名流程。招生期间,各街道、学校要确保招生咨询电话畅通,实时为家长提供问题咨询指导和热情阳光服务。招生结束后,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并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9.做好小学毕业生毕业管理。各小学5月底前要进一步梳理毕业年级学生各项信息。一是要认真编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6月30日前,经街道教委办、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区教育体育局普教科存档,一份留毕业学校存档;二是使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为每名小学毕业生打印《山东普通中小学学生证》,并加盖学校公章,6月30日前发至每名学生。

关于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

一、城区局属学校招收“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户籍时间的计算办法

1.适龄儿童从出生申报户籍到入学报名时一直属于“两所非社区”户籍的,小学入学时统一计7年,初中入学时统一计13年;

2.适龄儿童为后迁入“两所非社区”户籍的,按最后一次迁入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计算,具体到日。

二、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的计算办法

私有产权住房是指适龄儿童办理报名入学时所提供的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私有产权性质的住宅房屋,不包含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集体产权等性质的房屋,不属于私有产权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予以认可。已办理房产证的新建住房购买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产证所标注的登记时间为准,具体到日,有效时间截止入学当年5月31日。小学、初中报名入学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上限分别为7年、13年。

本通知所指城阳区户籍是指户籍属城阳派出所、正阳路派出所、流亭派出所、夏庄派出所、惜福镇派出所、棘洪滩派出所、上马派出所、红岛边防派出所和河套派出所。

2020年城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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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孩子上学问题想上公办学校必须是在城里买房子房子名字必须有父母双方任何一个人名字都可以,但是我们那时候结婚买的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而且现在还在还房贷,房本还在银行抵押,可以更改户名吗?我当时咨询卖房子工作人员他们说改名字还要好多利息大概几万块,当时贷款是16万,可以改名字吗。大概多钱,都需要哪些资料,不是为了孩子都不考虑这些问题了?

  • 没必要更改户名的。应该是有证据证明你和孩子都在该房子居住就可以就学的。

  • 你好,可以去房管局更改户名。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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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 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国家和省市有哪些政策?

答:近年来,国家和省市的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主要有两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2、问:2019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政策有哪些?

答:(1)招生区域为老城区,即2014年前划定的城区。2014年以后划入到城区的,仍按原招生区域,就近入学。

(2)招生对象为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城区内购房户子女、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城区学校招生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子女,科学统筹城区购房户和随迁子女入学、转学。

(4)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为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

3问:我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较2018年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的招生政策较2018年有五点变化:

(1)基本原则有变化:因学位紧张,2018年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家庭和城区购房户,2019年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子女,科学统筹城区购房户和随迁子女入学、转学。

(2)资格审核更规范。审批表增加家长承诺环节。进城经商和务工子女必须随父母居住,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核查,如发现未随父母一起居住,将责令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招生学校有增加。城区公办小学包括东北街第一小学、东北街第二小学、文化路小学、枫岭学校小学部、交通路小学、联星小学、工业路小学、江桥小学、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莲塘坳中心小学等学校;城区公办初中为震林中学、江桥中学、枫岭学校初中部、莲塘坳中学等学校(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莲塘坳中心小学、莲塘坳中学无需网上报名,开学时凭相关证件到所在学校报名、入学)。

(4)招生区域有调整。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区域基本上都有程度不同的调整。因枫岭学校、莲塘坳中学纳入城区招生范围,交通路小学、东北街小学、联星小学改扩建。小学阶段交通路小学招生区域扩大,工业路小学、文化路小学招生区域缩小。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区域:震林中学:文化路小学、东北街一小、东北街二小和联星小学对应招生区域,以及春联街道2014年前划入城区区域的户籍子女。江桥中学:工业路小学、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交通路小学对应招生区域,以及乌坳社区乌坳片区的户籍子女。枫岭学校初中部:枫岭学校小学部、江桥小学(乌坳社区乌坳片区的户籍子女除外)等学校对应招生区域。莲塘坳中学:春联街道区域(另含莲塘坳镇)。

(5)班额控制更严格。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45人,初中50人)。其他年级要全面化解超55人以上的大班额。坚决杜绝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4、问:今年对城区公办学校入学学生有什么规定要求?

答: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必须是2019年5月1日以前在城区落户的。

购房户子女:必须入住三个月以上(须提供2019年7月前至少3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必须连续在城区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须提供居住(租住)证明,务工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经商人员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近半年的交税发票。

5、问:张某是进城务工人员,但在城区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张某的小孩能到城区公办小学和初中上学吗?

答:不能。因为张某没住在城区,不符合“在城区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固定的居住场所”条件,根据有关政策,张某儿子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

6、问:适龄儿童(少年)小明是户房子女,户口(房子)距A学校更近些,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是不是一定就安排在A学校呢?

答:不一定。片区划分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社区村组等相结合,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服务范围。主城区主要依街道、路段划分,而街道、路段多为直线型,片区划定后,由于学校所处位置原因,不可避免会出现这类情况,“就近”不是“最近”,而是相对较近

7、适龄儿童(少年)小明的祖父母在县城购置了房产,小明符合城区入学购房户子女条件吗?

答:因小明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城区入学要求必须是购房户子女,所以是不符合条件的。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祖父母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且一直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公安、国土、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可视为购房户。

8、问:小明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住在A校附近,一定能上A校吗?

答:不一定。随迁子女的学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在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则可安排到A校入学,如没有空余学位,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其它学校入学。

9、问:今年下期城区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有什么较大的变化?

答:初中新增枫岭学校。计划招收8个班,招收枫岭学校小学部、江桥小学(乌坳社区乌坳片除外)等学校对应招生区域的学生。小学新增枫岭学校小学部,计划招收6个班。招收南至内环路以北,西至江桥社区边界,东至S315区域的学生,含丽水山庄、云升山庄、景秀家园、东方大院、中央花园、凯顺新城、湘东家具城、碧桂园(城央一品)等小区购房户和随迁户子女。

10、问: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答:需要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新生还需预防接种证。

11、问:城内购房户子女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答:需要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明)、入住证明(提供至少2019年7月之前的3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12、问:进城经商子女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答:需要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经商营业执照、交税发票、居住或租住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商人员证明审核表,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13、问:进城务工子女需要哪些哪些证件?

答:需要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居住证明、工资发放证明、以及经商人员证明审核表,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14、问:城区户籍子女如何完成新生报名、入学?

答:城区户籍居民子女报名流程是:

①7月1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如下:进入“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录《中小学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点击“报名任务”进入学生报名首页→点击自己报名的类型,进入“基本信息”界面→填写报名基本信息—→上传图片,图片包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点击”提交报名”。完成报名工作。

②网上审核通过后,8月1日到5日带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学校审核并上交证件的复印件,完成资料审核流程。教育局8月25日左右在“攸州教育公众”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信息; 教育局短信通知学生家长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15、问:城区购房子女如何完成新生报名、入学?

答:城区购房户子女报名流程是:

①7月1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如下:进入“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录《中小学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点击“报名任务”进入学生报名首页—→点击自己报名的类型,进入“基本信息”界面—→填写报名基本信息—→上传图片,图片包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三个月的水电发票,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点击”提交报名”。完成报名工作。

②网上审核通过后, 8月1日至5日带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三个月的水电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购房子女审批表》到招生学校审核并上交,完成初审程序。教育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5日前后在“攸州教育” 公众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短信通知学生家长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16、问: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如何完成新生报名、入学?

答:①网上下载《攸县进城经商人员证明审核表》,填好基本信息,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②7月1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如下:进入“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录《中小学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点击“报名任务”进入学生报名首页—→点击自己报名的类型,进入“基本信息”界面—→填写报名基本信息—→上传图片,图片包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营业执照(或税务证)、居住合同和《攸县进城经商人员证明审核表》,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点击”提交报名”。完成报名工作。

③网上审核通过后, 8月1日至5日带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或税务证)、居住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攸县进城经商人员证明审核表》到文化路东山学校内审核并上交,完成初审程序。教育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5日前后在“攸州教育” 公众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短信通知学生家长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17问:进城务工人员如何完成新生报名、入学?

答:①网上下载《攸县进城务工人员证明审核表》,填好基本信息,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②7月1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如下:进入“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录《中小学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点击“报名任务”进入学生报名首页—→点击自己报名的类型,进入“基本信息”界面—→填写报名基本信息—→上传图片,图片包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务工合同、居住合同和《攸县进城务工人员证明审核表》,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点击”提交报名”。完成报名工作。

③网上审核通过后, 8月1日至5日带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务工合同、居住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攸县进城务工人员证明审核表》到文化路东山学校内审核并上交,完成初审程序。教育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5日前后在“攸州教育” 公众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短信通知学生家长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18、问:招生和转学报名网站是哪里

答:报名网站是:“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cee)。

19、问:非起始年级,哪些学生可以转学到城区入学?

答:2019年5月1日以前在城区落户的户籍居民子女和2019年4月1日前入住城区的购房户(须提供七月前至少3个月的水费和电费发票)子女可申请转学。

20、问:户房子女转学什么时间进行?需要哪些手续?办理入学手续程序怎样?

答:今年我县房户子女转学和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同样是7月1日至7月30日报名,8月份审核、公示、办理转学手续。

需要的证件和新生入学的证件相同。

办理转学程序如下:①7月1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如下:进入“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录《中小学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点击“报名任务”进入学生报名首页→点击自己报名的类型(插班生),进入“基本信息”界面→填写报名基本信息—→上传图片,图片包括: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房产子女的还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三个月的水电发票。→点击”提交报名”。完成报名工作。

②网上审核通过后, 8月1日至5日带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三个月的水电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学校审核并上交,完成初审程序。教育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5日前后在“攸州教育公众”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短信通知学生家长到指定地点领取转学联系表;转学学生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学生持转学证和教育局的转学联系表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1、非起始年级的经商务工子女是否可以申请转学到城区学校入学?

答:不能。因城区学位不足,城区公办学校原则上不接受经商、务工子女转学,如确需到附近就读,家长可到附近的城郊学校自己联系,办理转学手续。

22问:枫岭学校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枫岭学校由原上云桥中学改扩建的一所九年制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攸县一中附属学校,从2019年下期开始,枫岭学校从上云桥学区剥离出来,由教育局直管,将面向全县择优录用教师。

23、问:在办理学生入学过程中伪造虚假证件、填报虚假信息将面临哪些后果?

答:伪造虚假证件、填报虚假信息将同时面临如下四个后果:

(1)县监察委、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理;(2)县教育局联合县食药工质监管局等部门对有关违规单位进行处罚和处理;(3)不符合城区入学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4)进城经商和务工子女必须随父母居住,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核查,如发现未随父母一起居住,将责令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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