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有日本药妆店吗?

AM BEAUTY 安蒙美妆是一家创新型彩妆品牌运营服务商,专注于新时代女性美妆基底产品的研发,结合短视频/直播带货+社交平台+内容社区三矩阵导向自建平台进行快销,旨在为用户提供全面化的美妆基底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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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趣美学是一家美妆产品电商企业,致力于拓展更多色彩美妆产品,诠释色彩美学;秉承着帮助用户,建立用户之中更广泛的情感共识 。COFANCY可糖是一家快速成长的互联网快速消费品公司,主要自营品类有美瞳、彩妆等。目前已获得知名投资机构红杉、真格数千万天使轮投资。团队主要成员均为阿里行业高管,行业经验丰富,对消费者有充分的洞察,依托丰富的行业数据不断反向推导消费者购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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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赛玛拉专注日本美妆跨境电商业务。拥有一线互联网背景的中国/东京团队,并在东京拥有自有品牌药妆店。公司旗下的日本药妆店拥有日本完整的商品供应链及仓储物流。公司旗下的跨境电商品牌秉承“实用主义”的基本理念,所售商品,无论护肤、美妆亦或日化用品等,均由药妆店店长根据日本用户的口碑来精挑细选,让中国消费者以更高的性价比享受“地道”的日本精致生活。 公司旗下的自媒体不仅是日化百科知识的传递者,更是精致生活方式的引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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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爱洛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处在快速发展和上升期时尚美妆类电商公司,也是一家拥有自主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推广、服务及品牌营销于一体的创新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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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木源是一个天然护肤品品牌,主要有溪木源山茶花水乳、溪木源大麻叶密集修护原液等系列护肤品,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护肤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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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楚品是一家专注于电子商务领域,不断探索电商新模式的公司。立足于传统电商和社交电商上,推广运营护肤、美妆及周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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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泰勒思贸易有限公司专注美妆,团队具备海内外美妆运营经验,多年国内电商操盘经验,具有丰富行业人脉和资源,对国内外美妆产品有多年和成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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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上优美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美妆电商运营商,提供进口美妆产品、进口化妆品、护肤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化妆用具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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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聚品汇电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美妆电商运营商,提供服装服饰、鞋帽、皮革制品、工艺礼品、玩具、卫生洁具、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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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私域流量电商的一站式服务商,以临期日化美妆用品为切入点,搭建生态链,寻求新销售渠道,从产品、仓储物流、技术、平台、培训、运营、推广等各个角度赋能私域流量宿主,让他们赚钱更轻松,同时帮助品牌下沉、去库存,实现合适地方合适人群匹配合适的货物激发终端用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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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零售药店行业业态可分为 1.0、2.0、3.0 三个阶段。当前正处于 1.0 时 代向 2.0 时代过渡阶段。

1.0 时代:行业集中度低,地方割据。单体药店和连锁药店分摊市场。

2.0 时代: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早期连锁药店挤压单体药店生存空间,后期大型连锁挤压地方连锁生存空间。

3.0 时代:行业集中度高,形成大型连锁寡头竞争局面。

政策推动和资本介入是催生行业业态发生变化的主因,本文重点梳理了近期医药零 售行业较为关心的政策,并辩证性评述了政策在短期、长期给行业和公司带来的影 响,并探讨目前零售药店潜在的应对方式。

1.拥抱零售药店 2.0 时代,市场格局有望重塑

我国零售药店仍处于市场集中度低、布局较分散的 1.0 时代。具体表现为行业集中 度低,品牌效应弱,全国药店布局分散,单体店、夫妻店、中小型连锁药店以及地 方性和全国性大型连锁药店平摊市场份额。

零售药店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2017 年以前,零售药店连锁率低于 50%,前十大 零售药店市占率总和较低,未超过 15%。2017 年,零售药店连锁率首次超过 50% 达到 50.5%,零售药店门店数量上升至 45.4 万家,但前十大药店市占率总和仍然 只有 17.44%。其中,市占率最高,为 2.77%,其他零售药房上市公司中 、老百姓、市占率在 2%左右,仅占 1.4%,非上市企业除桐 君阁占比 1.81%外,均低于 1%。

全国药店布局较分散,区域性特征强。抛开具备全国性布局能力的国大药房和同仁 堂,上市公司中老百姓在全国布局相对均衡,但也较侧重于华中地区。其余的公司 布局区域大多为其发家地及周边地区,鲜有做到全国药店布局。上市公司中,的门店主要集中在云南、广西地区,云南地区占比超 60%;集中在西南地 区,两广地区渗透更深,占比超 60%;在两湖以及江苏地区发展加快,门 店占比达 80%。除此以外,市场份额较大的几家药房也基本均为地方性龙头公司, 异地扩张较为困难,如辽宁的成大方圆、河南郑州的张仲景药房、湖北和山 东的等。我们分析原因,主要是(1)药房发展初期,由于体制和历史原 因发展初期,具有较强的地方保护主义,在跨区域扩张时需要应对不同部门零售药 店的设立批准与监管;(2)以传统分销体系模式进行供应链管理,辐射半径较为 有限。

众多医药行业政策促使行业集中度提升。

处方外流是未来核心逻辑,随着众多利好处方外流政策接踵而至,零售药店或 迎来机遇。尽管短期内处方外流率较低,基层医疗机构分流效应明显。但未来 随着处方流出量增多,具备布局 DTP 药房能力以及电子处方平台的大型连锁药 房可以更好地承接处方外流的红利。

执业药师新政严厉打击挂证现象,原先基本依靠挂证的小药店成本增加,市场 竞争有望更公开公平,提升行业集中度;短期内针对执业药师缺口大的问题, 各地出台远程审方、药店分类分级制度等缓冲政策。长期来看零售药店仍需加 强执业药师培育,合规经营、执业药师充足的连锁药房优势明显。

两票制压缩渠道利润,药品流通行业整合加快,小型流通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因此,原本对接小型流通企业的单体药房成本增加,考验零售药店议价能力。 大型连锁药房有望进一步挤压单体药房生存空间。

带量采购短期范围有限,对零售药店利润冲击较小,不过中标品类价格下降可 能导致该部分处方回流。但长期看随着医院药房逐步成为成本端,利益补偿机 制健全,有望利好处方外流。

医保控费趋严以及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对药店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提出更高要求,小规模药店被迫挤出市场,大型连锁药店的优势更加突出。其 中包括取消 GSP认证转而采取常规化飞检,提高了检查准确性、公正性。

互联网医疗利弊共存,一方面电子处方平台搭建完成,将加速处方外流;另一 方面线上处方药销售暂未开放,零售药店需做好多重预案。具备强大信息化系 统和物流体系的大型连锁药店有望占得先机。

税费改革增厚企业利润,获利最明显,而“金税三期”升级持续压缩不 合规小药店生存空间。

资本驱动则是另一重要因素。

一级市场:高济医疗已成全国最大医药零售企业。一级市场方面,资本巨头高瓴资本旗下的高济医疗已经通过不断投资并购超越国大连锁,成为中国市场中最大的医药零售企业,总规模达200亿元。除此以外,诸如、基石资 本等投资公司也都进行了多次并购。

二级市场:龙头企业加速扩张。近几年来,我国上市四家零售药店龙头公司正 在加快扩张,年新增门店增长率保持在 20%-40%。截至 2019年 3 月,、 、老百姓、分别有 33、44、45、11 起收购。具体分析 年公布被收购方经营数据的收购事件,益丰药房收购的药店总体体量较大,一 心堂、老百姓和大参林均集中在中小体量的收购;除一心堂以资产业务收购为 主外,其余三家公司以股权收购为主。其中,益丰药房近年来收购数量较大, 尤其是 2018 年新增的 1552 家门店中有 959 家新增并购门店,并且顺利完成 了新兴药房 91%股权的收购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强势切入河北市场。

自建并购齐头并进,并购溢价逐步回归合理。早期,在资本推动下,多数药店上市 公司为加速扩张,愿意高价收购优质资产以及战略发展区域门店,零售药店估值直 线上升。2018年之后,随着市场的逐步冷却,大量收购转向经营整合,四大零售药 店公司自建率向 50%左右靠近,使得药店溢价水平逐步回归合理。其中,一心堂主 要集中在中小体量药店的收购,数量较大,且以规模类似的药店资产收购为主,其 收购溢价水平 PS回归趋势较为明显。2016 年收购溢价 PS 较高,部分>1, 而 2017 年开始药店收购数量骤减,溢价水平 PS 也稳定在 1 以下。

未来几年内有望进入大型连锁药店市场份额快速上升的 2.0 时代。医药行业政策密 集出台,市场环境得以净化,监管机制更加严格。随着行业资本趋于理性,并购溢 价回归合理,零售药店业态会更加健康,无法承受成本压力的单体药店及部分中小 连锁药店会逐渐接受并购或自行退出市场。对大型上市连锁药店企业来说,市场机 遇增加,可逐步抢占市场份额,品牌效应开始凸显,最终有望步入 2.0 时代。在这 一阶段,大型连锁药店之间竞争关系并不激烈,主要的矛盾在于早期连锁与单体以 及后期全国连锁与地方龙头之间的矛盾。

随着政策和资本的进一步助力,我国零售药店将有望进入市场集中度高的3.0时代,届时单体药店以及中小型连锁药店将逐步退出市场,大型连锁药店之间的竞争也会 愈发激烈,最终可能呈现寡头竞争局面。

2.重点政策梳理:风物长宜放眼量

2.1进入 2.0 时代,处方外流的蛋糕怎么分?

2.1.1处方外流是核心趋势,众多利好政策出炉

“医药分离”稳步推进,基本实现药品“零加成”,推动处方外流。2012 年 3 月, 国务院首次提及破除“以药补医”,同年即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2015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将医药分 离作为医药体制改革的关键。随后,发改委、商务部、卫健委等多部门先后出台相 关政策,将处方外流作为医药分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 年发改委发文《关于 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明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 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不得限制 处方外流。2017年 9 月之前药品“零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已基本在全国 范围内成功实施。随着药品零加成政策的全面实施,院内药房利润逐步降低,处方 外流或将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成为长期趋势。

其他政策紧跟其后,加速推动处方外流。带量采购逐步推向全国,医院药房逐渐成 为医院成本端,加速推动处方外流。2018 年4月 28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 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多省推出电子处方试点,有利于加速推动处方外流。

2.1.2处方外流率有限,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共同承担

处方外流率提升速度较慢,基层医疗短期内更加受益。尽管处方外流政策陆续出炉,但实际操作上考虑到处方来源、医保统筹和药店承接能力等阻碍因素进展并不顺利。 在已流出的处方中,我们重点关注到基层诊疗机构的分流效应。患者在基层医疗机 构就医可以享受门特门慢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报销比例高于药店约 10%。随 着分级诊疗的进一步推广、基药制度的完善,基层医疗用药限制放开,将更多地承 接常见病处方、慢病续方,对处方外流、医药零售形成较强的分流作用。从数据上 看。2017 年我国三大终端药品销售额为 16,118 亿元,其中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 占比为 68%,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占比为 22.6%,较上年同期增长 0.1%,公立 基层医疗终端占比约为 9.4%,较上年的 8.7%,上升 0.7%,短期优势明显。

假设处方外流下保持现有速度,零售药店终端市场规模 5-10 年有望超 8000 亿元。 根据《中国药店》数据,2017 年零售药店终端市场规模为 3647 亿元,占药品销售 终端总规模 22.6%。假设没有更多推动处方外流政策出台,处方外流率仅以目前 0.1% 的速度逐年增加,预计 5-10 年内零售药店终端市场规模可达到 8000 亿元以上。

若处方外流率随医药分离政策稳步提升,零售药店终端市场规模5-10年内有望达 万亿。假设未来十年内处方外流稳步推进,零售终端占比以 0.5%到 1.5%的速度逐 年增加,总市场增速保持在 5%到 7%。若均以中性假设计算,5 年和 10 年零售药 店终端市场规模分别有望达到 7868、12248 亿元,CAGR 为 9.77%。

基层医疗开展较弱地区零售药店或机遇更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对处方外流的分流 作用明显,可能会导致各地零售药店承接处方外流难易程度的差异,越是基层医疗 机构数量少、当地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依赖度底的区域可能更加适合零售药店的发 展。通过对卫健委《2018 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上海、河南 和山东基层诊疗开展较好,2017 年人均接受诊疗次数均超过或接近 4 次。而山西、 贵州、重庆等地的基层医疗建设则相对薄弱,或为零售药店短期承接处方外流提供 便利。

收购基层医疗机构或成为零售药店新思路。近年来,以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代表的基层医疗机构已成为各大零售药店并购的目标。这些机构大多早期由私人 申请成立,体量较小,溢价水平和盈利能力和经营良好的零售药店差不多,一般收 入可以做到两三百万一年。通过收购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可以拓宽销售渠道, 实现医药结合,全面提升药事服务能力,打造医药一体化大健康的概念。此外,零 售药店还可以模仿美国药店龙头 CVS 的 minute clinic(一分钟诊所)模式,在药店 内开辟新空间,由执业护士和医师助理组成,主要针对轻病小病常见病进行诊断治 疗。

发达地区需提升零售药店服务水平,发展中地区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是关键。尽管理 论上基层医疗开展较弱地区更加有利于零售药店承接处方外流,但这些地区也往往 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处方外流的绝对量上并不占优势。处方外流的主要阻力来源于 处方来源、医保统筹和药店承接能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利益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医院药房仍承担了医院创收的重要角色,医院主动流出处方的意愿较弱。因此,对 于此类区域应当采取如提高医疗服务类收费价格、改善医生薪酬结构等方法提升医 院和医生流出处方的意愿。而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基层医疗机构较为发达,除 了直接收购基层医疗机构外,如何提升零售药房服务水平就成为关键。零售药店应 争取增加 DTP药房、特慢病管理药房的数量。

2.1.3DTP药房之争:流通企业和零售药房各有优势

DTP药房可承接处方外流,具有专业化、体量大等优势。DTP(Direct to Patient) 药房起源于美国,是一种专业化的药品销售模式。这种模式下,制药企业将产品直 接授权给药店代理,患者拿着医生开具的处方直接去药店购药,并能够获得专业的 用药指导。区别与普通销售 OTC、普药的传统零售药房,DTP 药房主要面向肿瘤、 自身免疫疾病等的新特药,以及需要长期服用的慢病用药,这些销售通常具有更高 的毛利,是普通药房的进阶版。从药物供给看,随着中国执行抗癌药零关税、创新 药优先审评审批等政策,新特药的供给将增加,而医院通常由于控费或进院问题无 法承担特药销售,会给DTP药房带来发展机遇。高值药物的毛利水平高于一般仿制 药而且专科药相较OTC药物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也将有助药房获得持续 稳定的现金流。目前,从单月销售规模来看,DTP 药房大约是相似面积的社区医保 药房的 3 到 4 倍。

慢病药房接入医保统筹,部分地区试点中。慢病药房是专门针对慢性病用药的药房, 其收入体量往往比 DTP 药房更大。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慢病管理写入其中, 要求提高慢性病报销比例、纳入医保统筹,这对于慢病药房是利好。但是,目前我 国各地对慢病药房审批尚未完全放开,准入门槛很高。如云南省至今只审批通过了 10 家慢病药房,占据一半。短期内 DTP 药房仍是承接处方外流的主战场。

流通企业与零售药店纷纷布局 DTP 药房,零售药店竞争优势或逐步增强。过去几 年,主要的药品流通企业和零售药店都在布局 DTP 药房,旗下的医保全新 大药房是流通企业中的佼佼者,2018 年已有超过 140 家 DTP 药房。零售药店中老 百姓 DTP 药房数量最多,2018 年为 80 家。DTP 药房的两大核心要素是选址和品 种。早期阶段流通企业更有优势,这是因为流通企业与医院以及上游生产厂商联系 更紧密更容易获得处方和品种。但现在大型连锁零售药店也基本都具备药品批发资 质,同样可以和药品生产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在过去,考虑到成本因素流通企业往 往不愿意往下游发展开设药店,随着流出的处方越来越多,反倒是借助其成熟的连 锁化优势提早获得了终端市场的品牌认可及地理便利的零售药店企业更有竞争力。

2.2执业药师缺口较大,未来政策尚不明朗

2.2.1新政打击挂证现象,全国执业药师缺口较大

政策趋严,执业药师人才需求爆发式增长。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 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 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严厉处罚“挂证”行为。由于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对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的要求逐渐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 求量将达到新高。

执业药师资源分配不均衡,多个省市缺口较大。截至今年 6 月,我国已有约 48 万 家药品零售企业,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超过 49 万人,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 业药师超过 44 万人,理论上平均每家零售药店最多可配有 1.02 名注册执业药师。

但执业药师资源在我国分配并不均衡,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执业药师密度为全国最 高,达到 2.45,这是由于自 2017 年起,宁夏药监局连续开展全区执业药师违规行 为集中整治行动,清理不合规药店。而贵州省、海南省、青海省执业药师配备率为 全国最低,均在 0.6以下,最低的贵州仅有 0.33。这与当地教育水平较低、监管不 够严格关系较大。

2.2.2各地出台应对措施,执业药师缺口可逐步缩小

各省市对严查执业药师挂证的力度不同,应对执业药师缺口的解决方案差异化明显, 大致可以分为四种思路:

远程审方成为普遍性过渡措施。

湖南率先试点,各省细则陆续出炉。2013 年远程审方在湖南长沙市首先试点,《长 沙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药事服 务的,50家连锁门店以下的,应当配置 6 名执业药师,50 家以上每增加 20 家应增 加 1 名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中应当有不少于 30%的西药类和中药类执业 药师。”广西、广东、江苏、浙江、福建、青海等省市也陆续开始试点,发布远程审 方的具体人员配备要求。目前远程审方的模式大致有三种:自建系统、与软件公司 合作、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2017 年 8 月,湖北省武汉市药监局发布《关于 对开展执业药师远程服务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决定对于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的 第三方平台从事远程审核处方活动的,无需食药监管部门批复,进一步解决执业药

云南成为全国首个允许单体药店远程审方的省份。早在 2015 年 8 月,云南省就鼓 励连锁药店开展远程药师服务和远程处方审核工作,但是,三年多过去,远程审方 措施实行进展的结果不够理想。借全国整治挂证执业药师的契机,2019 年 7 月 3 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 意见通知公告》(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及,鼓励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等社会 组织,探索建立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为药品零售企业提供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 务及审方业务服务。同时,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药品零售连锁 企业,其连锁门店可不再配备执业药师,但应至少配备 1 名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 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开展药事服务工作。此外,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还 可以辐射单体药店。《意见》指出,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手段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同时,将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 方业务向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延伸。接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 及审方业务服务的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可不再配备执业药师,但必须配备 1 名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开展药事服务工作。单体药店虽获得 了继续生存的空间,但需要向配备远程审方的连锁药房或第三方公司购买服务,这 也增加了其经营成本,可能会倒逼单体药店逐步退出市场。

但近些年各省市对待远程审方态度仍有分歧。作为打响远程审方第一枪的湖南省, 不但把试点从长沙扩大至全省实施,人员要求从以50家连锁门店为基数降低为 20 家连锁门店,试点期限也从 2017 年延长至 2022 年。但是,邻近的福建、广州却正 在收缩远程审方试点。2016 年,福建停止新批连锁药店试行远程审方,广州明确 远程审方试点工作方案效力终止。

部分省份暂停实行远程审方是因其存在着部分局限性:

审方室服务器对硬件配置的要求较高,审方平台系统需要开发运营,零售药店 需要有较大投入,也无形中增加了药店的成本。

远程审方系统执业药师数量有限,用户排队受理降低经营效率。

并未有远程审方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则,可能会对患者的用药安全有威胁。

因此,在远程审方国家标准、监管机制尚未明确前,或仅为一个过渡方案。我们认 为后续远程审方可能会与药店分级等政策结合,将执业药师管理从一刀切的“有” 或“无”配备,向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

药店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有序推进。

药店分级管理可以为缺乏执业药师的药店提供出路,缩小经营范围。2018 年 3 月 12 日广东省药监局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将零售药店 分为三类级别,其中一类药房不需配备执业药师,但只能售卖非处方药。

2018年 11 月 22 日定稿的《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则明确指出 了药品零售企业依据面积大小所需配备的执业药师数量。这种分类方法直接把药店 面积和执业药师数量挂钩,更加量化直接。未来零售药店行业业态有望分层更加清 晰,药事服务能力较强的 DTP 药房、院边店以及慢病药房和一般社区店在售卖范 围和目标人群上都会逐渐分离,实际执业药师的需求量有望保持在可控范围。

对于乡、村地区开设零售药店,可配备药师以上职称来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2019年 5 月 24 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 称为进一步解决乡、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 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水平 在地区、城乡之间分布不均衡,从而导致执业药师的数量在城乡之间也有巨大区别。 陕西省提出乡镇药师可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做法,极大的缓解了偏远地区执业药师

慢性病患者建档半年内可直接购药

为了方便慢病患者购买处方药,陕西省药监局允许药品零售企业建立慢性病患者档 案管理制度,由执业药师凭患者处方、诊断证明等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对建档 患者半年内购买治疗慢性病药品的,可根据档案记录直接购买。这将减轻单个执业 药师工作量,减少所需执业药师数量,具备慢病管理资质的药房会因此获利。

2.3两票制与带量采购:产业链利润压缩,长期有利于处方外流

2.3.1两票制压缩渠道利润,考验零售药店议价能力

两票制全国推开,压缩药品流通环节,考验零售药店议价能力。2016 年 4 月 26 日 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拉开了“两票制”政 策推行的序幕。2017 年 1 月 9 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 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宣告全国“两票制”的开始。随着两票 制在全国推开,不仅对药品流通中间环节的流通企业造成了影响,对其下游零售药 店也提出了更高的议价能力要求。

两票制压缩渠道利润,流通环节相应压缩。两票制通过压缩药品流通环节,提高渠 道透明度,中小型流通企业成本压力增加,渠道利润大幅压缩,大型医药流通企业 尤其是区域龙头企业业务量增加优势明显,最终实现流通行业整合集中度提升。

单体药店议价能力弱,逐渐退出零售药店市场。随着药品流通环节的简化,靠过票 为生的小型流通企业出局,大型流通企业利润空间也受到压缩。原本对接不规范小 流通企业的单体药店在两票制后将对接规范性大型流通企业,一方面单体药店由于 缺乏上游议价能力,货品品类减少。另一方面进货成本上升利润压缩。尤其是原本 存在税务不规范的单体药店更是夹缝求生。而规模性药店将依托完善的渠道供应和 高质量产品赢得更多市场份额。

2.3.2带量采购不是洪水猛兽,长期或利好处方外流

4+7带量采购短期内令零售药店承压。2018 年 12 月 6 日,11 个试点城市的国家集 中采购正式进行议价谈判,确定了 31 个品种。从今年 6 月某大型电商平台 O2O 药店药品零售价格(需嫁接实体药房)可以看出,同规格中标品类药品价格均要高于 医院。从短期来看,带量采购将降低中标药品价格,该部分药品的销售将会承压。

中标药品对零售药店的销售额、利润额影响有限。目前带量采购所涉及品类还相当 有限,以为例销售占比仅有 0.69%,对利润额冲击较小。此外,根据最新公 布的第二轮带量采购方向来看政策也更趋向市场化,单一中标模式被取消,品种没有进一步扩大,有望抑制极端低价的出现。为了应对带量采购的负面影响,零售药 店对部分中标品类已进行去库存或下架处理,找寻替代中标品类。同时,零售药企 通过加强与厂家的价格谈判,降低中标药品的采购价格,维持一定毛利水平。

带量采购长期趋势将推动处方外流。短期来看,带量采购指标考核以及中标药品价 格下降可能会导致部分处方回流,但长期来看医院药房将逐渐成为医院成本端,如 配合公立医院利益补偿机制等配套措施的成熟,可能会加速推动处方外流。对于零 售药店而言,具备布局 DTP 药房、慢病药房等专业化服务药房的大型连锁零售药房 可以更好承接处方外流的红利。

2.4医保吃紧严查盗刷,医保销售仍然重要

2.4.1多地医保吃紧,账户改革逐步推进

全国医保基金累计结余近 2 万亿,各省市差距较大。截止 2017 年年末,全国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19385.6 亿元。占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前六位 的省市(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四川、山东)都是经济发达或者人口基数大的 城市。但是,省份间人均城镇医保累计结余差距明显。北上广浙以及西藏、青海、 新疆人均医保累计结余排名靠前,上海的人均城镇医保累积结余达 9833.58 元,是 位列第二位西藏的近两倍。其中,北上广浙是因为自身医保累计结余充裕且投资实 现了回报;而西藏、青海、新疆等省市是由于城镇人口数量较小。

多地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压力较大。累计结余是多年累计的余额,相当于基本医疗保 险基金的年终存款。如果累计结余大于当年支出,则基本可以维持第二年的支出, 风险抗压能力较强。相比上海、广东、浙江、海南、西藏医保累计结余是当年支出的近两倍的省市,山东、北京、重庆、辽宁、湖北、甘肃、宁夏等七个省市的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小于当年支出,支出压力过大,抗风险能力不足。

取消医保个人账户从城乡居民医保开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 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统筹基 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 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2002 年 10 月,国务 院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16 年 1 月 12 日,为推进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保相比,城乡居 民医保筹资水平较低、过于依赖财政补贴,导致管理难度大、控费能力不足。为保 证城乡居民医保的可持续性,2019年 4 月 20 日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 于做好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实行城乡居民基本 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 2020 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个人账户取消可能冲击零售药店 OTC 销售。个人账户取消后,原先可以在医保定 点零售药店报销购买 OTC 的病人则会转向可以就诊和开药方便的基层机构,那么 以 OTC 业务为命脉的大量零售药店在短期内将会受到极大影响。从青岛在社区实 行门诊统筹的发展情况来看,对社区进行门诊统筹对当地零售药店的压力非常明显。 截止 2016年初,青岛市药监局的数据显示,药店由 2013 年底的 4800 多家减少至 3206 家,减少了 33.2%。虽然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和加速门诊统筹有利于基层,但 由于基层医疗机构自身硬性条件、整体技术较薄弱,居民仍需要去大型公立医院诊 疗。提早布局大型公立医院周边的 DTP 药房、院边店等仍有很强竞争力。

2.4.2严查医保盗刷,非药品销售各地态度不一

严厉打击医保盗刷行为,合规大型连锁药店竞争优势凸显。2018 年 9 月起,国家 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对定点零售药 店,重点查处套取医保基金等骗保行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统计,截至 2018 年 末,各地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 27.2 万家,查处违约违规违法机构 6.63 万家。药店 的规范化经营管理日益趋严,使中小药店的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不合规的药店被 逐步驱逐出市场,合规大型连锁药店的竞争优势开始凸显。

非药品销售政策地区性差异明显。江西赣州、河北石家庄等地方政府严格限制药店 的非药品销售,但湖南长沙等省市则并未禁止非药品的售卖,只是要求非药品与药 品分开摆放。而在更多省份和地区,医保类门店和非医保类门店采取的是分开管理 的模式,非医保类门店允许售卖非药品,医保类门店则禁止售卖或达到一定面积标 准后申请分区售卖。以云南为例,200 平米以上的医保门店才可以做此申请。

非药品在零售药店中的销售优势并不明显。零售药店非药品销售主要是医疗器械、 保健品和类似药妆的日常护理。与便利店相比,医疗器械、保健品销售零售药店较 有优势。原因其一是与药品相关,有互补性;其二是零售药店的专业度。而传统零 售的优势在于日常护理,零售药店暂时无法与已建立品牌形象的便利店(万宁和屈 臣氏)竞争。事实上,日常用品的毛利率远低于零售药店其他品类。日常 百货的毛利率约为 25%,而所有产品中毛利率最低的中药饮片也有 30%以上, 保健品和医疗器械更是可以达到 50%以上。日常用品对于零售药店的附加值并不高。

另一方面,虽然表面上全国零售药店数量非常多,但是零售药店的连锁率较低,特 别是在单个城市。和连锁便利店的数量相比,连锁药店的数量相对较少。益丰大药 房在上海共有 400 余家门店,而全家便利店在上海已超过 700 家门店。由于药店集 中化程度较弱,导致非药品销售渠道优势不明显。零售药店如销售非药品可将重点 放在如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可产生协同效应、附加值高、具有渠道优势的特色产品 上。

2.4.3 GSP 认证变飞检,执法严厉程度上升

GSP认证变飞检,大型连锁药店优势更加突出。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GSP 认 证转变为常态化的飞检,迫使被动式认证转变为主动规范经营,这对药店经营提出 了更高要求。随着GSP认证取消,由于飞检的随机性更强,中小型药店被取消认 证的概率增大,大型连锁药店优势更加突出。据国家药监局统计,2018 年各级监管 机构共查处药品案件 9.8 万件,货值金额 27.4 亿元,罚款 76.6 亿元,取缔无证经 营 1037 户,责令停产停业 1093 户,吊销许可证 197 件。

2.4.4医保销售占比高,未来可选择医保较宽松地区扩张

我国已基本实现全面医保。截止 2018 年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 134452 万人,覆盖率达到 96.36%,基本实现全民参保。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占零售药店销售收入主要组成部分,医保门店收入较高。2018 年,四大零售药店上市公司获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占各公 司药店总数的70%以上,其中老百姓大药房的医保覆盖率达到了 87.08%,为四大 上市公司之首。排名第二的将重心转移到了受政策调整利好的华南地区,华 南地区医保店占比达到 49.15%。2018 年一心堂医保销售占比 40.71%,公司医保 门店的收入比平均门店收入高 20.96%,县市级、乡镇级医保门店的营收增长明显 快于其他两级区域门店,并且毛利率也略高。因此,未来各公司应向允许医保个人 账户支付种类范围更广,医保政策更利好的区域开拓新门店。

2.5药店分类分级:小药店的出路,大型连锁的机遇

2.5.1药店分类分级政策推行,大型连锁优势明显

分类分级管理推行,大型连锁药店竞争优势凸显,有望高质量发展。我国 2017 年 开始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2018 年 11 月 23 日商务部发布《全国零售药店 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5 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 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l分类管理将凸显大型连锁药店的竞争优势。首先,在经营范围以及人员配备标 准上的硬性规定将促进药店的规范化经营管理,提升药店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不合规的中小型药店将被迫市场淘汰,而大型连锁药店的优势凸显,加速对中 小药店的整合。其次,实行网上集中审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视为配有 1 名执业药师,减少了对执业药师的需求,减轻了大型连锁企业的经营负担, 进一步提升连锁龙头企业市场份额。

l分级管理将促进大型连锁药店的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高评级药店优先签订医 保服务协议、纳入定点药店范围,鼓励通过高评级药店提供门诊特殊病、门诊 慢性病用药的医保费用结算服务,给予大型连锁企业升级药店管理的动力,有 望提升零售药店的质量。

2.5.2药店分类分级为小型药店提供出路,未来或形成双轮驱动业态

参考日本零售药店,药店分级为小型药店提供出路。日本将医药零售机构分为调剂 药局和药妆店。调剂药局专营药品,需要配备具备销售处方药销售资格及专职的注 册药剂师,专注于处方药与药事服务能力建设,提供较为专业化的医药服务。药妆 店主营 OTC、化妆品、日化产品等,其经营模式灵活,追求商品多元发展。近些年 来,日本这种分业经营的模式十分明显,调剂药房主要承担了处方药销售。根据JACD和日本厚生劳动省数据,日本调剂药房处方药销售额已从 2010 年 5.71 兆日 元上升至 2018 年 7.15 兆日元。以 2015 年为例,日本处方药销售总额约为 9.73 兆 日元,而由调剂药局售出约 7.24 兆日元,占比高达 74.41%。但从整体销售占比来 看,药妆店和调剂药局却基本持平。2017 年日本药妆店占药品总销售额 46.3%, 调剂药局为 53.7%,且药妆店数量仅占 24.59%。这说明非处方药销售为日本药妆 店贡献了大量收入,这也为我国小型药店提供了未来发展的思路。

未来或形成双轮驱动业态。小型药店虽无法撑起专业化服务能力较强的二三类药店, 但可以降低药店资质,积极开展一类药店的建设。通过灵活的经营模式,多元化的 商品品类,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打造类似于日本药妆店的零售药店。未来有望形 成大型连锁药店专注处方药及专业化药事服务、小型药店发展多元化零售药店经营 模式的双轮驱动业态。

便利店加入药品售卖行列,小型药店劣势明显。2018 年 11 月 2 日,北京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表示连锁便利店 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这意味着便利店将和药店竞争零售药品 市场。由于连锁店的便捷性要高于药店,在非药品渠道上也具有更明显的优势,可 能会对小型药店产生不小冲击。

2.6辨证看待互联网医疗,做好多种应对

2.6.1电子处方平台搭建完成,部分省份明确鼓励第三方配送

互联网医疗政策密集出台。2018 年 4 月,《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 意见》落地后,互联网医疗线上线下融合成为大势所趋,经初步统计,已有19个 省市发布“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文件。

线上开方、线下配送,有望带动客流量。山西、江西、四川仅表示会探索处方信息 共享,促进物流配送或就近取药服务。而广东、广西等 14 个省市表示将不仅促进 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且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 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线上开方审方、物流配 送、就近取药等 “一站式”药事服务,将以线上销售带动线下门店客流量,提升零

互联网医疗将加速处方外流。互联网医院在线问诊后,医生在线开具电子处方,将 药品销售给患者,是一次从医到药的整体闭环链,有利于处方外流。与此同时,多 省重点发展处方流转信息平台,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第三 方配送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有利于加速推动处方外流。

2.6.2 处方药销售暂未放开,零售药店需做好多重预案

网售处方药政策多次反复,目前禁止销售。1999 年,国家食药监明确禁止网售处 方药,直到 2000 年 9 月开放互联网销售药品的政策,但也仅限于本企业销售非处 方药。2013 年 10 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提出单体药店 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连锁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2014 年 5 月食药监发布《互 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表示可以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但是意见稿并未正式出台,直到 2017 年 11 月食药监再次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网络药品销售者为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 网络销售处方药。2019 年 4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药品管理法 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在目前还未表示开放的情况下,零售药店需做好多重预案。

在目前禁止在线销售情况下:零售药店企业仍可以大力发展电商业务,一方面 可以为公司扩大销售渠道,以线上销售带动线下客流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为 将来开放网售处方药做好准备,在政策明朗的时候最先抢占先机。

若开放在线销售:从网络时代发展的需求来看,网售处方药或许是大势所趋, 但在线销售处方药对零售药店而言利弊共存。一方面,对于零售药店企业将是 一次扩大销售渠道的契机,通过在线开方、审方后直接进行线上销售,加上物 流配送,可以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可以吸引大量客流,增厚公司 的销售业绩。但另一方面,流通企业也可以加入在线销售处方药的队列中,这 势必会对零售药店企业带来冲击,影响零售药店企业的收入。没有能力开展在 线审方的中小型实体药店可能会为面临倒闭风险,尤其是在物流发展规模壮大 的一线城市,实体药店受到的冲击不容小觑。

2.7税费改革增厚企业利润,获利最明显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增值税追率下调,有助于提升连锁药店收入。2018 年 4 月 4 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上调至500万元,大部分连锁药店可以 转化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缴纳税率为营业收入的 3%。相比以一般纳税人身份缴纳 税负(依平均税率 15%、毛利率 40%计,税率约为营业收入的 6%)可减轻约 3% 的税务负担。同日,还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增值税税率由 17% 下调至 16%,整体药企的税负减轻。税费制度的改革,降低了绝大多数药店企业的 税费,有利于提升连锁药店的收入。以四大药房为例,老百姓、多为旗舰 店和社区大店,也以大型门店为主,而以中小型门店为主,绝大部分 门店属于新的小规模纳税人范畴,此次税改一心堂获利最为明显。

“金税三期”升级,不合规小药店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 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于 2018 年 3 月 1 日起在各省市国税局开始施 行。与此同时,多地税务局发文上线金税三期(并库版),实现原国税、地税两套金 税三期系统并库。金税三期全面升级后,将快速对所有纳税人信息进行整合,严厉 打击非法纳税企业,这对于不合规小药店来说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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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来源:;分析师: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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