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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发行人股东股权质押共计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日,发行人的股权冻结或查封共计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拥有
已被宣告无效,具体情况如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取得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过程合法合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对
外投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已履行完毕合同

,《律师工作报告》及原法律意见书披露的发行人正
甘肃亚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兰州
市七里河区黄峪新农村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兰州亚太西部置业有限公司、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天水财金
、甘肃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已与
发行人签订展期借款合同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下列重大合同均已履
行完毕,且不存在纠纷或其他潜在法律风险:

(二)发行人新增重大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重

良好的合作关系,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
以深化合作、共同发展为目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

(三)发行人新增单笔合同金额在2.5亿元以上(含2.5亿元)的贷款合同

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
资料,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单笔合同金额在
笔,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核查,上述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经发行人确认,该等合同均处于正
常的履行状态,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重大
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主要系如下不良资产处置项目:

议通过《关于披露转让不良资产的议案》,对确定的
行组包,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平竞标方式进行转让。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中标本次不良资产转让项目,中标价格为

0
日,就该次不良资产转让事项与东
方资产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东方资产按照中标价格受让

日,东方资产向发行人支付上述转让价款。

日,与东方资产于《甘肃经济日报》发布《债权转
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就该等债权转
让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
各方,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
告之日起立即向东方资产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
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日为交易基准日,该资产包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元。资产包具体明细如下:

白银市桔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白银熙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白银今日阳光生态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白银市晨润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光大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西宏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顺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飞天实业集团西部工贸有限公司

兰州长盛源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中融汇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汇通中金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信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甘肃华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景泰县景牛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金昌润昌源农机有限公司

金昌市金磁商贸有限公司

古浪鑫淼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武威市远大瑞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漠贝贝食品有限公司

武威金葵花油脂有限公司

民勤县煜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民勤县志强工贸有限公司

武威市圣塔农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武威琪双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武威盛源隆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凯祥瑞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弘德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

甘肃效灵生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陇西县效灵生物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银锋不锈钢型材有限公司

甘肃欧阳海鲜配料有限公司

甘肃嘉合冶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兰州东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甘肃海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凯盛通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甘肃永靖昌盛铸钢有限责任公司

临夏市南园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志麟民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临夏州民族风情步行街贸易发展有限公

临夏县鸿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积石山县雪雁花椒有限公司

临夏州华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广河县海俊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夏河安多益华塑业有限公司

甘肃世创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华冶矿建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启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永登镕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兰州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宏源恒昌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天拓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嘉合食品冷冻有限公司

甘肃新中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永登县宏伟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大德通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云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重大
不良资产处置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履行必要的内部批准及授权,合法合规,不存在法律纠纷。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章程不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的组织机构仍健全、清晰,法人治理制度完善,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19年6月15日,发行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6月15日为股权表决基准日,收回表决票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8年度履
职尽责评价结果的议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报告
摘要的议案》、《关于资本补充规划(年)的议案》、《关
于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的议案》、《关于2019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年3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本行董事、高管人员2018年度履职尽责评价的议案》、
《关于许建平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信息科技发展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风险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信息科技风险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消费者权
益保护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18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及
2019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18年内审稽核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
划的议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审
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的
议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的审核报告的议案》、《关
于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报
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
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兰
州银行资本补充规划(年)的议案》、《关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
金融债券的议案》、《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年6月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议案》。

2019年3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对全行库存商品抵押贷款专项检查方案的议案》、
关于2019年对全行林权抵押贷款专项检查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对全行

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专项检查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对全行反洗钱管
理工作自查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对全行精准扶贫贷款回收续贷工作自
查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尽责情况的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监事2018年度履职尽责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经营
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尽责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
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的议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
的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的
议案》、《关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
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兰
州银行资本补充规划(年)的议案》、《关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
金融债券的议案》、《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19年6月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所作出的历
次授权或重大决策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名;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行长、副行长、

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时间均以甘肃银监局任职资格批复时间起计算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以外的其他

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俊良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幸福家园扬州品茗山庄置业有限公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幸福家园扬州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幸福家园湛江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扬州白羊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玥珑湖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西部粤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甘肃天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兰州西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兰州金河久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甘肃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甘肃晋商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董事长

珠海市晋和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甘肃天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甘肃天庆商贸娱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总经理

珠海市粤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珠海市粤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甘肃远志置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总经理

深圳市前海陇商科技发展基金管理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董事长

西安东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为该公司执行董事

陕西东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监事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宝鸡八方山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重庆东岭高新物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监事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深圳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正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

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魏紫姚黄红木艺术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华威聚酰亚胺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永威(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正威商品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深圳正威供应链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深圳广恒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河南省昌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河南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重庆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重庆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重庆正恒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正威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深圳晟融君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深圳正威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赤峰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华夏盛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敏任该公司投融资总监

发行人董事赵敏任该公司董事

天津中新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敏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世豪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方文彬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方文彬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方文彬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发行人监事赵汝君任该公司监事

发行人监事赵汝君任该公司监事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赵汝君任该公司监事

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

发行人监事赵汝君任该公司董事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赵汝君任该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

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李红岩任该公司总经理

甘肃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

发行人外部监事李红岩任该公司总经理

福建福旅联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吕洪波任该公司总经理

外部监事李红岩先生任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及甘肃立信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该等职务为该公司内部设置的职务,非该等企业工商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充事项期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
俊良先生为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股份有限
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俊良为
总审计师兼副行长,刘军、刘靖、王斌国和何力为

日,甘肃银保监局下发了发行人副行长何力的任职资格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
办理了税务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发行人执行的税种方发行人、税率

根据致同出具的《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及发行人
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日,发行人无新增税收优惠政策

(四)财政补贴及其依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日,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新增的财政补贴共计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
年四季度万企计划贷款贴
息资金及奖补资金的函》(兰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
年一季度万企计划贷款贴
息资金及奖补资金的函》(兰银函发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资金的通知》(新中政发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资金的通知》(新中政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
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
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分支机构的上述财政补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财政补贴不存在严重依赖。

(五)纳税义务履行与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
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已依法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因违反

税务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情节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执行的税种、税率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因情节严重而被税务部门处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保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相关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
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因经营活
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据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方面符合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八、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1、发行人的诉讼、仲裁

(1)发行人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
宗诉讼涉及的贷款已向第三方转让但尚未变
更诉讼主体(具体情况请见附件一),
宗涉诉贷款已核销或涉诉贷款本金已
结清或系代位权诉讼(具体情况请见附件二),

上述案件基本上均为发行人从事银行业务所引起的正常贷款纠纷,且其争议
标的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重较小。因此,本所律师认
为,该等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出具日,发行人作为被告的行徽
和注册商标知识产权纠纷尚未结案,具

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于
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其认为发行人的行徽
和注册商标侵犯了其在先著作权,
诉讼请求发行人及北京弘岳广告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人民币
元、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
元以及在指定媒体向原告公开道歉。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文号
号”一审判决书,认定发行人涉案行徽具有合理来源,非抄袭自广东方中天律师
事务所涉案商标,不构成对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涉案商标图案著作权的侵害,
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出具之日

中天律师事务所已提出上诉,法院已于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行徽
为其依法委托北京弘岳广告有限公司设
计创作并完成,发行人行徽
与原告主张的作品均应用了公有领域常见创
作元素和表达方式,近似不排除是分别独立创作的巧合,且
的设计参考其他来源的可能,无法认定发行人侵犯原告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主
张的著作权,且发行人的行徽设计元素较为简单、常见,不具有认读功能,对客
户而言单独使用行徽不足以认定为,发行人的在用商标不存在产生重大
不利变化的风险,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
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作为被告且单个对象累计或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或者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的重

)发行人作为第三人的诉讼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分支行作为第三人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
万元,系兰州工业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庆阳
路支行向甘肃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借款、兰州工业发展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通过庆阳路支行向兰州金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委
托借款所涉纠纷,具体如下:

公司、兰州市第一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王梅珠、颜

兰州金浩机械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甘肃众维卓越节
能科技有限公司、钟俊宾、

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案件系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导致,不会对本次
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对本次
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出具之日,持有
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长、行长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长、行长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争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在《招股说
明书》的编制过程中,本所律师参与了相关法律事项的讨论,并已审阅发行人《招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相关内容的部份,本所律师认为,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无矛盾之处。本所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引用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人发生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人本次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发行人的本次发行与
上市在形式和实质上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以下无正文,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
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附件一:已转让资产所涉诉讼

偿还借款本息;张旭荣、

权;工矿公司、魏娟利、

同;被告偿还借款本息;

受偿权;宋祥会、周文、

已结清贷款所涉诉讼或代位权诉讼

未转让、未核销且未结清贷款所涉诉讼

临夏州福源清真食品工贸
有限公司公司偿还本息;
其余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对抵押物享有优先
受偿权;被告承担本案的
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所发

兰州新海天铝业有限公司
偿还本息;其余担保人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实
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甘肃华安建材物资有限公
司偿还本息;其余担保人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
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
实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费

张掖市甘州区天林生态园
林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偿
还本息;其余担保人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物
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
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实现

甘肃千丰钢铁物资有限公
司偿还本息;其余担保人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
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
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
实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费

杨金偿还本息;其余担保
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
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

广星工贸偿还贷款本息;
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白银龙之祥种植养殖农民
息;拍卖常敬福房产并享
有优先受偿权;常风江、
王之常、常田军、刘永红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
承担实现债权的律师费、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本息;其余担保人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
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
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
实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费

甘肃春天化工有限公司偿
还借款本息;保证人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
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

兰州利鑫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
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嘉峪关市广信商贸有限公
司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
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杨晓钧偿还借款本息;被
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

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
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
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解
除秦州支行与麦西尔酒店

艾黎酒店公司偿还借款本
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
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

甘肃华通宇物资有限公司
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
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

兰州新区利众实业有限公
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甘肃
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
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

庆阳市维思特食品有限公
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
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
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

酒泉瑞风农业发展有限公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
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甘肃省建筑材料总公司偿
还借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有优先受偿权;甘肃亚基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福
成、李世诚、马占海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
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

金塔县瑞禾生态农业有限
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保证
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
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

合水县陇原果品有限公司
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物
享有优先受偿权;合水县
责任公司、陈继红、张有
贵、张庆芳、张和平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

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

嘉峪关市欧亚光大工贸有
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保
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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