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名字应该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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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应该叫什么?
贾宝玉究竟叫什么?是多年来一直纠结着我的一个问题。因为红楼中的贾家按照其家族取名来看,是有一定规律的。宝玉只是乳名,不能算作大号。在《红楼梦》里贾家最主要的三代人,每一代人所取名字带的部首是相同的。宝玉的父辈取名带有反文旁,分别是贾敷、贾赦、贾敬、贾政、贾敏;贾宝玉同代的带有斜王旁,有贾珍、贾珠、贾琏;他的下一代则是带有草字头,如贾蓉、贾菌、贾兰、贾蔷、贾芹。只有贾宝玉特别,由于生来口中含玉,没有按家谱取名,顺应天意叫了贾宝玉。
那么,按其家族取名规律来探究,宝玉应该叫什么呢?我觉得宝玉的名字应该符合以下几项要素。
首先,按辈分讲,宝玉的名必须带有斜王旁。
其次,按寓意讲,这个名还应有美玉之意。
再次,论读音,这个名字的读音应该与贾琏的“琏”字同声母L,正如贾珍与贾珠同占一个声母ZH一样。在我国古代兄弟取名是有同声或同韵讲究的。
最后,论笔画数,这个名字除去斜王旁后的笔画数应该是八画。我们来看和宝玉同辈的几个哥哥,贾珍的“珍”去王后五画,贾珠的“珠”去王为六画,贾琏的“琏”去王后剩下七画,以此类推,宝玉的名字理应是去王后八画。
终上所述,翻开字典查来查去,终于找到一个符合以上各项条款的字,它就是“琳”字。而且这个字正好暗合了与林黛玉的冥冥之缘。
所以,我说贾宝玉的名字应该是:贾琳。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这个题目可不是哗众取宠,而是作者的写作手法决定的,并且是最合情合理的。什么金玉良缘,木石前盟,统统不过是障眼法。且听我一一道来。  首先看看现在比较流行的两种宝玉结局的版本是否符合作者原有的设计和已有的前八十回内容:第一种说法是宝玉最后和史湘云“遇合”;第二种说法是宝玉出家,或者重归大荒山云云。  关于史湘云在八十回后的故事,根据一些人的考证,现在比较令人信服的说法是嫁给了卫若兰。卫若兰是一个英俊有才的公子(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当然也有其他评语和证据),而且有“射圃”的故事。所谓“射圃”应指某种射箭比赛,“圃”就是箭靶。可见卫若兰不仅能文,而且能武,是红楼梦中少有的几个具有阳刚之气的青年男子之一。以湘云的性格嫁给这样的人确是很配,而且据说他们的婚后生活很美满幸福,这些我都认为不错。  但这些人接着说,卫若兰由于卷入朝廷的政治斗争遭祸死了;湘云的美满生活一下被打破,流落街头,甚至被卖到风月场所。然后某个偶然的机会就和宝玉相遇了,又在妙玉的帮助下脱险,最后和宝玉“遇合”了,等等。这就扯得太离谱了。湘云沦落是有可能的,但若真被卖到风月场所,以她的个性你认为还会忍辱偷生吗?这是其一,其二,她和宝玉有没有可能“遇合”,即没有按传统礼教举行正式的结婚仪式就一起以夫妻身份生活?不按传统礼教有可能,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将就着过也有可能,但宝玉和她却没有可能,这是他们各自的志趣和性格决定的。  宝玉和湘云一起在贾府生活的时间比黛玉和宝钗都早,但在前八十回中,他们没有产生爱情,有的只是兄妹之情。这说明他们之间存在重大的志趣和性格分歧。湘云在思想观念上更接近宝钗,也曾劝宝玉多结交贾雨村之类的官僚,以利日后发展,结果当场被宝玉不耐烦地打断,还要“请”她到别的姐妹里去,免得辱没了“仕途经济学”。性格上,湘云应会倾心于那些“雄姿英发”的男子,而不是宝玉这样的“绣花枕头”。在宝玉一方,他钟情的只是绛珠仙草下凡,具有神仙气质的林妹妹,这个不奇怪,因为他的前生就是神瑛侍者,也是神仙嘛!湘云虽然很有才学,很机灵,很可爱,但也只是尘世中人,没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神仙气质。所以他们相“遇”并发生一些故事是可能的,“合”则不可能。  再看宝玉出家或者重归大荒山的说法。似乎宝玉出家暗合了他在前八十回中不停说的,“林妹妹若死了,我就出家去”,如此这般。但不要忘记,宝玉的前生是神瑛侍者,他下凡的目的和绛珠仙草是不同的:绛珠仙草只是为还泪报恩,泪还完,她的使命也就结束,可以走了。她并不是向往尘世生活而来的,所以林黛玉也表现出相当的离群孤僻的倾向。而神瑛侍者根本就是过不惯仙界无聊的生活,要下凡体验一番。因此宝玉对世俗生活是相当喜欢和投入的,对一般的伦理道德也是自觉遵守的,他所不满的只是传统礼教中对男人“上进”,走“仕途经济”的要求,与及爱情婚姻不能自主的部分。所以,神瑛侍者下凡的宝玉是不会那么轻易和甘愿放弃世俗生活的。当然为了照应前文,八十回后应有宝玉出家的内容。但那只是一个插曲,时间上应在黛玉死后,贾府被抄之前。贾家获罪后,已经出家的宝玉也不能幸免,也被官府抓了起来,“被还俗”了。  至于宝玉重归大荒山一说,则是受高鹗的通行本误导,混淆了神瑛侍者和通灵宝玉。通灵宝玉是贾宝玉佩戴的一块玉石,它所起的作用是记录它所见所闻。故事完了,它当然必须重返大荒山,变回那个女娲补天所弃的顽石,否则就没有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了。但贾宝玉是神瑛侍者下凡,不是石头,没有重返大荒山的必要。他要返的话也是返回西方灵河岸边的三生石上,会他的绛珠仙草去。所以这种说法是不堪一击的。不过这里又出现了一块“三生石”,确是容易把人搞晕。这个“三生石”在小说中有没有体现?它有没有下凡呢?如果它也下了凡,会不会就是甄宝玉所送的玉呢?凡此种种,可留待红迷朋友自己研究,这里就不多说了。  众所周知,《红楼梦》作者的惯用手法是“草蛇灰迹,伏延千里”。也就是说,后面发生的任何重大事情前面一定会有铺垫和暗示。那么说凤姐和宝玉最后在一起了(也可以说是“遇合”了),前八十回有没有铺垫和暗示呢?不仅有,而且太多了,我就很奇怪为什么前人就没往这里细想。  最明显而且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宝玉和凤姐被赵姨娘收买马道婆用巫术魇了以后,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此时作者安排那一僧一道出来救命,并且按照僧道的指示,将二人同睡在一个房间内,达七七四十九日之多!这是什么意思?分明就是暗示二人“死后同穴”嘛!一个小叔子(和姑表弟)和一个堂嫂(和姑表姐)竟然七七四十九日在一个房间里一起吃喝拉撒睡,如此公然悖逆礼教,大伤风化,严重辱没家族名声的安排,贾府的人居然没有任何为难和异议就照做了!除了生活原型中这两人就是夫妻,并且作者要以此暗示二人后来的结合,很难作出更合理的解释--否则就是原书的重大错漏,贾府的人至少应提出疑问,并且采取一些措施,例如用帐幕之类将他们分隔开。显然对于精心构思,情节严密的红楼梦来说,这样的重大错漏是不可能存在的。  有人会说,那时两人都快死了,还顾得什么礼教?姑且不论这个其实站不住脚的理由(站不住脚的原因就是贾府的人没有异议,也没有采取措施来维护礼教的底线),再看另一个明显而重要的证据:焦大醉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的养小叔”。不要忘记此时凤姐和宝玉正从宁国府出来,焦大是见到他们后才骂的。所谓“爬灰”,现在一般相信是小说中原有贾珍和秦可卿乱伦的内容,后来被删除了,但“养小叔”指的谁?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翻看前八十回似乎也没有任何“养小叔”的描写或补叙。其实,红楼梦中许多人的话都不一定是指已发生的事,完全可以是未发生而将来要发生的事,即所谓“谶语”。例如贾家四个小姐所作的元宵灯谜,大观园青春女性们作的许多诗词等等,都具有“谶语”的性质。所以焦大的养小叔也是一句谶语,应的是八十回后的故事,而且就是指凤姐和宝玉二人无疑。这个谶语发生得很靠前,一般地,越靠前越具有统领全局的作用,所以它和男女主人公的最终命运必有重大关联--且慢,什么男女主人公?难道凤姐才是全书真正的女一号吗?  的确如此!根据人们的统计,前八十回中关于凤姐的文字是最多的,比什么黛玉宝钗都多,甚至比宝玉都多,她不是女一号,谁是女一号?有女一号的文字比二号三号还少的吗?那林黛玉成什么了?虽然很多人喜欢林黛玉,支持“木石前盟”,也会有很多人抗议我下面的揭示,但仍不得不指出:绛珠仙草林黛玉其实是来干扰(以还泪的方式)神瑛侍者贾宝玉凡间生活的人,“木石前盟”也是空的,没有的。神瑛侍者虽然每天用甘露浇灌绛珠仙草,但他下凡时并没有主动带上已修成女体的绛珠仙子,是绛珠仙子自己暗中要跟了去的。所以神瑛和绛珠之间没有所谓的“前盟”,若硬说有,那才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了!当那些干扰(黛玉,宝钗,袭人,晴雯等等)都一一除去后,神瑛侍者才会拥有,或者说回归属于自己的尘世生活,就是和凤姐一起的生活。  其实在全书一开始的部分,宝玉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凤姐到处去,访亲探友,逛街看戏,二人经常同坐一车,甚至同居一室而毫不避讳--例如在送秦可卿出殡的路上,二人夜里就在同一房间睡觉。当然作者写的很巧妙,浑然天成,让读者觉得这些都是偶然,特殊的情况,或者只是姐弟之间的亲密,从而又被“轻轻瞒过”(脂砚斋批语)。凤姐和宝玉出双入对的情景,直到宝玉和众小姐搬进大观园后才少了,因为作者要腾出手来写其他事。但是按作者一惯的手法,前面写了这么多,后面会没有回应吗?他又会怎样回应??  现在一般相信,贾家获罪后有“狱神庙”一个重要情节。出现的人物有凤姐、宝玉、贾芸、小红、茜雪、刘姥姥等人。“狱神庙”里发生了什么事,各人说了什么话,无从稽考(只知道刘姥姥救了凤姐的女儿巧姐,但应是“狱神庙”之前的事了),但可以看到,其他都是小说中很次要的角色,只有凤姐和宝玉属于主要人物;还可以看到,凡是宝玉落难的时候,危险的时候,和他一起共患难的不是别人,正是凤姐!前面小说刚开始时是如此,后面小说快结束了也是如此,这难道还不说明问题吗?!  当然有人会质疑,凤姐这么个大“俗人”,会和“脱俗”的宝玉在一起吗?这样说有什么根据?这个问题可以分两部分讨论,即按礼法,他们能不能在一起?按情理,他们会不会在一起?  按礼法,凤姐原是宝玉的堂嫂,但一般相信八十回后贾琏已将她休了,她就自由了,她也不再是宝玉的嫂子;宝玉即使娶过宝钗,此时宝钗应该也死了,所以凤姐不仅可以再嫁给宝玉,而且还可以是正妻身份,并不违反礼法,也不会让凤姐觉得是“妾”而难堪。宝玉显然没有重大错误,更不用说作奸犯科,所以他最后的处分不会很重。凤姐虽有不少恶行劣迹,但仔细追究起来,也是其他人有错在先,她反击报复在后,凤姐并没有主动去害人,这是必须澄清的第一点。第二,贾瑞、尤二姐等人的死并非凤姐直接下手杀死的。贾瑞虽遭凤姐算计,但最后的死却是自己又羞又惧病死的,换言之,别人遭遇同样的情况并不一定会死,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死,如果他们的情商和智商高一点,身体好一点的话。所以贾瑞的事凤姐连“迫害致死”的罪名也算不上。至于尤二姐,虽然小说描写的确是凤姐蓄意的迫害,但凤姐做得很高明,在传统礼法上找不到她什么把柄,尤二姐的老底确实不清白,最后也是自己自尽的,所以这件事情也难以给凤姐定重罪。第三,凤姐的经济问题,例如利用发月银的时间差放贷获利等,其实她走的是“灰色路线”,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这样做,所得的收入也不全用于自己,还不时给王夫人、贾母等垫钱为丫鬟们做衣服或其他开销。你可以说她不过是收买人心,但这和那些直接贪污公款为己挥霍的情形毕竟是有区别的。综上所述,凤姐最后定的罪也不会很重,她和宝玉大概就是打几十大板,没收一切财产,遣返原籍(金陵)之类的处治,这就为二人的“遇合”提供了可能性和合法性。  按情理,凤姐和宝玉其实有很多契合点和互补性:  其一、他们都热爱世俗生活并十分投入,这一点很多人都应能感觉到;并且,凤姐也不热衷“仕途经济”,这就是很多人会忽略的了。但你可曾见过凤姐什么时候给贾琏、宝玉或其他人说过那些“混账话”吗?这就是凤姐的“脱俗”之处。凤姐喜欢的其实只是生活乐趣,和贾母、王夫人等开玩笑,很大程度上也是这种本性使然,后人将其统统解释为“势利”和“巴结”,实在过于偏颇。另外,他们都是小说开场白中,所谓兼秉“正邪二气”(按传统礼法道德标准)的人,而湘云则是没有“邪”气的。  其二、凤姐和宝玉的性格、能力有十分强的互补性。凤姐是位“脂粉英雄”,不需要男人保护,甚至可以保护和照顾男人,但她需要和渴望男人的爱;宝玉是个“绣花枕头”,手无缚鸡之力,自己保护不了自己,估计生活上也不太会自理,但他偏偏能爱敢爱,他所能给予别人(不单女人)的也只有爱--即所谓“情不情”。既然宝玉能“情”那些世俗认为不可“情”或不值得“情”的人,为什么就不能“情”他曾经的嫂嫂,一直的表姐?不能“情”一个充满争议,好坏参半,既可恨又可怜的女人?这不正是“情不情”的最高境界吗?作者煞费苦心创造了两个性格“阴阳互反”的主要人物,难道最后平平庸庸地过去,这会是一个天才作家的手笔吗?  其三、考察那些与宝玉有过“云雨”关系的人,不管是实质的还是梦中的,例如袭人,秦可卿还是后来(有可能)的宝钗,都是比宝玉年纪大的“姐姐”,这是否也是一种暗示?按书中描写,凤姐也就比宝玉大了十年左右,当代最著名的“爱情天梯”故事,女主也是比男主大十年呢!  其四、宝玉和凤姐的感情一直很好,前八十回中没见过他们任何争吵或矛盾。当然你可以说这只是姐弟情,但即使亲姐弟要做到这样也很不容易。并且不要忽略了,凤姐其实是很懂得宝玉的。例如清虚观后宝玉和黛玉闹别扭闹得很凶,连贾母都担心,要凤姐去劝。凤姐却说不用劝,他们俩自个就会好起来的,果不其然。宝玉也是很欣赏和佩服凤姐的,例如秦可卿的丧事中建议贾珍让凤姐协理宁国府等等。这么好的感情和互相理解基础,后来又同遭重大变故,难道不会有相同的人生感悟,使二人更加靠近吗?  其五、到小说结尾的时候,金陵十二钗中有可能和宝玉在一起的只有凤姐和湘云二人:秦可卿、黛玉、宝钗、元春、迎春都死了;探春“和番”去了;惜春做了尼姑,而且她是宝玉的堂妹;李纨是宝玉的亲嫂子,而且一向恪守妇道,只求儿子养大有成;巧姐年纪还小,而且应是跟了刘姥姥去乡下,后来嫁了王板儿;妙玉相对是个次要人物,据考证结局也不“妙”。如果我们否定了史湘云,又要给贾宝玉安排下半生的伴侣,那就只能是王熙凤了。所谓“哭向金陵事更哀”的判词,并非一定是要凤姐死,还要象某些人说的投江死。和贾家有密切关系的王家受牵连,金陵原籍的亲人也遭难,凤姐因此痛哭,也完全解释得通。一个热爱生活的凤姐是不会随便去死的,一个热爱生活的宝玉也不会那么容易下半生做定了和尚。  如果顺着这个思路考察原文,我相信红迷网友们一定能找到更多的证据和暗示。那么《红楼梦》的作者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呢?追逐功名,享乐奢靡,热衷“仕途经济”固然虚假;向往神仙爱侣般的诗情画意生活,艺术化生存方式也总归一场大梦;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人,过平凡而结实的日子才是最真。鄙人不才,试续“狱神庙”故事如下:  *****************************************************  凤姐、宝玉别过贾芸、小红、茜雪、刘姥姥一干人等,天已近晚。凤姐得知巧儿脱险,心头总算悬下一块大石。时正下着小雨,寒气瑟瑟,念及金陵老家蒙难的至亲,想到此次递回原籍,前路艰险,也无依无靠,凤姐不禁又抽泣起来。宝玉因劝道:“姐姐不要太伤心了,身子要紧。这庙中原有狱神,专供人求签解难。何不卜它一卜?”  凤姐点头道:“也好。”转身走至神座跟前,双手合什,深深低头跪拜三次,口中默念一会,便取签筒摇晃几下。“啪”的一声一签落地,凤姐忙捡起看,不觉脸上一热,呆跪在那里。原来这凤姐本豪门绣户之女,并非不认字,只是平素不喜读书,不会作诗填词,字又写得不好怕人笑话,才每每使人代笔。  宝玉见凤姐不语,以为她不认得,急道:“姐儿快给我看看,我念给你听罢。”凤姐迟疑片刻,仍递过竹签。宝玉念道:  “荣华富贵本浮云,  弄术操权几次真?  总归飘零方有悟,  愿能惜取眼前人。”  宝玉念过,似有所思。凤姐道:“弟弟也去求一签罢,再念与我听听。”  宝玉因又三拜,再得一签,念道:  “金玉无缘木石空,  红楼梦尽水长东。  应知落魄临危日,  竟是谁人与你同?”  宝玉、凤姐默然对视,良久,竟相拥痛哭......  不觉天已破晓,凤姐为一声鸡鸣惊醒,因轻拍宝玉道:“弟弟快起来,咱俩该动身了。若是被那些牢头看见,白遭一顿骂事小,便又挨一遍打,真个不值。”  宝玉轻揉着凤姐身上的伤痕道:“姐姐觉得可好些?那些狗养的真狠心,竟下这种毒手。”  凤姐苦笑道:“还好。幸亏贾芸给了他们五十两银子,总算没往死里打。咱们互相搀扶一下,勉强走得过去罢。”  宝玉道:“姐姐头发乱了,我帮你理一理。”  凤姐含笑点头,一边整理衣裳,拂去粘在上面的草籽、灰尘。忽然又想起一事,便从囊中取出通灵宝玉道:“弟弟快看,这是我前次在家里扫雪时拾到的,原来竟丢在穿堂外了。好在没有破损,我给你戴上罢。”  宝玉接过玉,摇头道:“我早说它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如今终也验了。”  凤姐不解道:“这话怎么讲?”  宝玉道:“姐姐或不知道,以前有个传国玉玺,秦始皇刻的,上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这玉玺从秦汉到唐五代一千多年,被人争夺不休,总以为得了就是天子,竟也保不了谁,反而丢了无数性命。后来玉玺不见了,倒还安静了些。可笑那些碌碌世人,竟也想这蠢物,又不敢做成玺,不敢刻授命于天,便作各式玉佩,选些相近的字刻上,岂不无事招祸吗?”  凤姐听毕,正沉思,宝玉猛地一甩手,将那通灵宝玉扔出窗外数丈远。“丢了才好,让它去罢。”宝玉道。  二人将通关文凭放好在包裹里,又收拾停当,便互相搀扶着,拄着棍子,一拐一拐地走出狱神庙。  方行出百余步,那一僧一道忽然出现身后,看着二人渐渐远去。  那道轻轻叹气曰:“这两个总算是开悟了。”  那僧看看手中的通灵宝玉,道:“神瑛阳寿未尽,红楼梦已终,此蠢物便也无用了。还是速将它送回大荒山下青梗峰,化回顽石,待有缘者抄录其字,以警示后人罢。”  那道点头曰:“正是。”话毕,那一僧一道便化作一缕轻烟,飘飘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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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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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吃窝头的猫 来自:手机版 时间: 11:35:15   楼主和嫂子有一腿,鉴定完毕  ===============================  本帖不欢迎不文明语言,注意你自己的形象,你的言谈会暴露你的素质。
  @吃窝头的猫 3楼
11:35:15  楼主和嫂子有一腿,鉴定完毕  -----------------------------  朋友现在何处落脚呀,呵呵
  十二正册的偈语
  语不惊人誓不休啊
  性描写不足  
  作者:山高路远坑挖深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时间: 12:28:57   性描写不足  =============================  红楼梦的性描写很多,但都很隐晦,如果要看赤裸的就不要看它。
  有意思。
  表面的理法森然使他们不可能走在一起的,宝玉对风姐只有敬畏。灵通宝玉是含在宝玉的嘴里入世的,绝对不会随手一丢就回去的,要回去一定是两者一并回去。"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中曹雪芹有深刻的哲学意义的,不会留下这种世俗文艺范儿,让人窃窃。  
  表面的理法森然使他们不可能走在一起的,宝玉对风姐只有敬畏。灵通宝玉是含在宝玉的嘴里入世的,绝对不会随手一丢就回去的,要回去一定是两者一并回去。"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中曹雪芹有深刻的哲学意义的,不会留下这种世俗文艺范儿,让人窃窃。  
  来看看
  红楼梦成了一门宗教,其玄幻之繁,易经己经算不了什么
  楼主有心,一家之言,难引共鸣  
  拙作两首歪诗先前由于过分照顾平仄,用字不够好,现在改了一下,把续写再发一遍:  *****************************************************  凤姐、宝玉别过贾芸、小红、茜雪、刘姥姥一干人等,天已近晚。凤姐得知巧儿脱险,心头总算悬下一块大石。时正下着小雨,寒气瑟瑟,念及金陵老家蒙难的至亲,想到此次递回原籍,前路艰险,也无依无靠,凤姐不禁又抽泣起来。宝玉因劝道:“姐姐不要太伤心了,身子要紧。这庙中原有狱神,专供人求签解难。何不卜它一卜?”  凤姐点头道:“也好。”转身走至神座跟前,双手合什,深深低头跪拜三次,口中默念一会,便取签筒摇晃几下。“啪”的一声一签落地,凤姐忙捡起看,不觉脸上一热,呆跪在那里。原来这凤姐本豪门绣户之女,并非不认字,只是平素不喜读书,不会作诗填词,字又写得不好怕人笑话,才每每使人代笔。  宝玉见凤姐不语,以为她不认得,急道:“姐儿快给我看看,我念给你听罢。”凤姐迟疑片刻,仍递过竹签。宝玉念道:  “荣华富贵本浮云,  弄术操权岂是真?  总归飘零方有悟,  宁不惜取眼前人?”  宝玉念过,似有所思。凤姐道:“弟弟也去求一签罢,再念与我听听。”  宝玉因又三拜,再得一签,念道:  “金玉无缘木石空,  红楼长恨水长东。  应知落魄临危日,  竟是谁人与你同?”  宝玉、凤姐默然对视,良久,竟相拥痛哭......  不觉天已破晓,凤姐为一声鸡鸣惊醒,因轻拍宝玉道:“弟弟快起来,咱俩该动身了。若是被那些牢头看见,白遭一顿骂事小,便又挨一遍打,真个不值。”  宝玉轻揉着凤姐身上的伤痕道:“姐姐觉得可好些?那些狗养的真狠心,竟下这种毒手。”  凤姐苦笑道:“还好。幸亏贾芸给了他们五十两银子,总算没往死里打。咱们互相搀扶一下,勉强走得过去罢。”  宝玉道:“姐姐头发乱了,我帮你理一理。”  凤姐含笑点头,一边整理衣裳,拂去粘在上面的草籽、灰尘。忽然又想起一事,便从囊中取出通灵宝玉道:“弟弟快看,这是我前次在家里扫雪时拾到的,原来竟丢在穿堂外了。好在没有破损,我给你戴上罢。”  宝玉接过玉,摇头道:“我早说它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如今终也验了。”  凤姐不解道:“这话怎么讲?”  宝玉道:“姐姐或不知道,以前有个传国玉玺,秦始皇刻的,上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这玉玺从秦汉到唐五代一千多年,被人争夺不休,总以为得了就是天子,竟也保不了谁,反而白丢了无数性命。后来玉玺不见了,倒还安静了些。可笑那些碌碌世人,竟也想这蠢物,又不敢做成玺,不敢刻受命于天,便作各式玉佩,选些相近的字刻上,岂不无事招祸吗?”  凤姐听毕,正沉思,宝玉猛地一甩手,将那通灵宝玉扔出窗外数丈远。“丢了才好,让它去罢。”宝玉道。  二人将通关文凭放好在包裹里,又收拾停当,便互相搀扶着,拄着棍子,一拐一拐地走出狱神庙。  方行百余步,那一僧一道忽然出现身后,看着二人渐渐远去。  那道轻轻叹气曰:“这两个总算是开悟了。”  那僧看看手中的通灵宝玉,道:“神瑛阳寿未尽,红楼梦已终,此蠢物便也无用了。还是速将它送返大荒山青梗峰下,化回顽石,待有缘者抄录其字,以警示后人罢。”  那道点头曰:“正是。”话毕,那一僧一道便化作一缕轻烟,飘飘去了......
  本文目的只在揭示红楼梦结局的真相,并非要读者一定喜欢谁或不喜欢谁。事实上我认为,想娶王熙凤做老婆的男人是比较重口味的~~  在金陵十二钗中,我认为最适合做老婆的是二姑娘迎春,最适合做情人的是三姑娘探春。
  不同意 特别是焦大那段 以往的暗示都是词曲 这次怎么就成了骂街的话了 要是暗示后边发生的事 依凤姐那脾气 对造谣者早翻脸了 但还是鼓励下吧 用心研究 看得出来  **************************************************  好年华: 焦大不是被打了一顿吗?用骂街的话做谶语,才显得这个谶语不寻常,关系重大。
  凤姐扫雪拾玉,是脂砚斋提示的八十回后重要情节。此时凤姐应已被贾琏休了,“和平儿掉了个个”,贾府也明显衰败,才会沦落到去扫雪。  但刘心武却认为这个玉不是通灵宝玉,而是故事很早的时候,凤姐误认为良儿偷的其他玉,凤姐还因此撵了良儿出贾家。现在凤姐知道自己错了,良心受到责备,有新的人生感悟云云。  这样理解当然也可以,但还是将此玉理解为通灵宝玉更好。如果象刘心武那样理解,这个情节就是不太重要的,而且良儿偷玉而被赶走的事,还是后来平儿和麝月交谈中间接说的,前八十回根本没有良儿出现,脂砚斋为此特别提示的可能性很小。  如果凤姐扫雪拾的正是通灵宝玉,那么高鹗续书中通灵宝玉曾经丢失的情节,甚至贾宝玉因此而痴呆的情节,都很有可能正是原著中的内容。  有一种意见认为,高鹗或程伟元的确获得了八十回后的部分残稿,所以续书才写得和原著有些神似。二百多年来续红楼梦出了不下数十种,迄今多数人还是认为高鹗的续书是最好的。  我同意这个观点,并且可以补充一下:高鹗续书的时间应该很短,就一两年的事情,居然写出了四十回“有些神似”的续作,原作者可是“批阅十载”的,那这个高鹗恐怕是比原作者更厉害的猛人了,这可能吗?而且,续书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如果程或高完全没有得到残稿,或者如另外一些人所说,只得到后四十回的目录和部分诗词曲赋,会有那么大的兴致去续书吗?要知道,程伟元是个书商,他续书出书是要赚钱的。如果贸然去啃硬骨头,后四十回连“有些神似”也做不到,让读者一下看出破绽,还会有人去买他的书吗?  所以程高二人的确很可能拥有后四十回(或后三十回,后二十八回,按某些人的回目观点)的部分残稿,但其中有多少是原著,多少是他们自己添加的,就不得而知了。何况即使是原著已有的文字,程高二人也不一定会照搬,这在通行本前八十回中就已经屡次出现了。
  不过刘心武的“黛玉沉湖”(注意不是“跳湖”)说,倒是值得参考的。显然不论是病死还是吊死,都没什么美感,也很难写出美感,不符合黛玉的神仙气质,也不符合具有“葬花”那种行为艺术习惯的黛玉的行为规律。但刘心武说黛玉慢慢走向湖中,让湖水埋没了自己,则不是很有道理。且不论那时的黛玉肯定已经病入膏肓,已经泪尽神枯,恐怕走几步路都很困难,即使是平时,也是大不易的。因为湖畔会有很多淤泥,很容易就滑倒,一滑倒就没有美感,而且会发出声响被人发现,故事就写不下去了。  我认为黛玉是先让人做了一个竹排。某个凄冷的月夜里,黛玉躺在竹排上,身边铺满鲜花。竹排慢慢飘荡到湖中央,徐徐沉入水底,这才应了“冷月葬花魂”。  然后刘心武又说对了。因为黛玉是神仙下凡,所谓“死”只是回归天界,因此第二天早上人们找不到她的尸体,只会在湖边的树林里找到挂着的玉带和衣服等,这就应了“玉带林中挂”。  那么薛宝钗又是怎么死的呢?我认为比较合理的情节是,黛玉死后,宝玉弃家出走,不知所踪。宝钗心急如焚,到处寻找。也许在一个风雪交加的破旧庙宇内,她终于找到了已做和尚的宝玉。但此时宝钗已经耗尽了所有气力,并且因长期劳累和心焦以致病情加重,或又添新病,终于再也站不起来。这就应了“金簪雪里埋”。  宝玉很悲痛,毕竟宝钗是他的妻子,也是有感情的。因此他必会安葬宝钗,写上“贤妻薛宝钗之墓”,并念祭文,烧纸钱,等等。如此大的举动自然会被人发现,被官府侦知,于是宝玉的行踪暴露,就被抓了回去。然后就是审判,受刑和狱神庙了。  各位看官以为这个悲剧如何?
  潇湘馆最多的就是竹子,竹排沉湖,不仅最有现实可能,也最符合作者一向多重铺垫和前后呼应的笔法。
  拿着红楼梦研究一下,可得出宝玉的老爸是焦大的结论。更乱的是老太太贾母年轻的时候非常爱焦大,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的爱情故事,刘佬佬是唯的一知情人。林妹妹跟薛番有了孩子,被宝钗下毒难产香魂归西。。。。
  那凤姐在馒头庵为静虚办的那件事怎么说?一封信害死两条人命,这个足够判死罪的了。
  可以  
  记号  
  我觉得楼主说的很有道理。宝玉和熙凤真的非常般配。都是性情中人,而且互相很理解。  其实,王熙凤和林黛玉是同一类人。只不过境遇不同,表现才不同。我再提一个设想,金玉良缘就是指王熙凤和宝玉。寓意钗头凤配宝玉。  
  楼主:好年华 时间: 12:12:00   巧姐呢?!  巧姐早死了吗?!  =========================  巧姐当然没死,主贴已经说了。巧姐不死,凤姐自然更不会死。  还有宝钗,  第一回“好了歌注”: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甲戌侧批:宝钗、湘云一干人。】  =========================  宝钗雪中死去,两鬓当然染雪成霜。  凤姐————  [聪明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甲戌侧批(戚序、蒙府夹批):警拔之句。】  ========================  脂批不是特别提示你了吗?这是“警拔”句,不是预言句,谶语句,也没有说应了某某事等等。  所谓“警拔”句的作用就是警示所有世人,不是特别针对某个人,例如凤姐。  迎春  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凤姐  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甲戌眉批:过来人睹此,宁不放声一哭?】  ========================  你这都看不出来?凤姐是“梦”荡悠悠,迎春是“魂魄”荡悠悠,两人命运自然不同。你的理解力真不怎的。  44回“凤姐泼醋”的脂批:  贾琏听如此说,又见凤姐儿站在那边,也不盛妆,哭的眼睛肿着,也不施脂粉,黄黄脸儿,【庚辰夹批:大妙大奇之文,此一句便伏下病根了,草草看去,便可惜了作者行文苦心。】比往常更觉可怜可爱。  ========================  只能说这段预言了凤姐将来更要痛哭,身体也可能有病(据某些人说是妇科病,所以后来凤姐曾小产),硬说她必死,那是强词夺理。  举报 回复 收藏 8楼楼主:好年华 时间: 12:22:00   不同意凤姐没死,而且最后跟宝玉遇合的人,请你们解释一下主贴提出的理由:  1.凤姐宝玉被魇后关在一个房子里七七四十九日,一起吃喝拉撒睡,这是什么意思?  2.焦大骂“养小叔”,指的是谁?  3.凤姐和宝玉经常出双入对,同行同车,这怎么解释?  这都是八十回内已有的内容,而且是大段大段明写的正文,不是某些人举出的模棱两可的几句诗(这些诗指的是谁其实也还有很多争论)。  如果算上八十回后,被广泛认为应该存在的内容,那就更没的比:  为何扫雪拾到玉的偏是凤姐?  为何凤姐宝玉同时出现在狱神庙?为何危难的时刻他们总在一起?作者这样安排是随随便便的吗??  凤姐嫌宝玉劲不够.  ========================  宝玉可是得到警幻仙姑之妹可卿提点和实习的,呵呵~~  那袭人和宝玉云雨后,更是忠心得不得了,嘿嘿~~  你是说宝玉喜欢熟女?  ========================  不够准确和全面。宝玉喜欢和(某些)熟女XO,(某些)熟女也喜欢宝玉XO。
  经历温柔乡之后,神瑛侍者应该看破红尘,重归离恨天,这是中国小说的一贯传统。什么西游、封神都是这样。  =============================  作者是天才,所以必会打破传统写法,不行么?  作者:hl112531 时间: 01:50:57   不知道凤姐判词是:一人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LZ把这句读懂了就知道曹大爷的意思,不要在那意淫了  =============================  主贴解释过了,“事更哀”就是必死么?谁告诉你的?  至于宝凤遇合后的故事,已不是红楼梦的范围,所以不必预言了。
  关于凤姐弄权铁槛寺,可以再说一下:这个故事大致是,凤姐在给秦可卿送丧途中,和馒头庵的老尼交谈密谋,然后受了三千两银子,利用贾家的权势,迫使长安城里的一个财主之女金哥的父母退了原来订的亲事,以便另一个权贵(现任长安太守)的小舅子可以娶金哥。然后金哥就不从自尽,而金哥原来所订亲的那户人家,原长安守备的公子也投江殉情。  这件事用现代的道德当然是必须谴责的,但即使按现代法律,凤姐也不是重罪,因为这两条人命虽说和凤姐有关,但却不是凤姐直接害死的。凤姐受贿只是要捧打鸳鸯,她怎么会想到那么大的后果?  如果按古代的礼法,那凤姐的罪就更轻。因为古代婚姻父母决定,子女无权作主。既然是金哥的父母同意退婚,那凤姐就连捧打鸳鸯也算不上。除非出现金哥的父母本来不愿退婚,而凤姐使人一再威胁,或出其他手段强迫等事,才会有罪。但书里不是这样写的,书中凤姐差的人一去说,金哥的父母就赶快退了婚。所以这件事按古代礼法最多只能算凤姐受贿和弄权,甚至也很难定罪。因为长安城那么远的地方出的这点事,很难传回京城。即使传回,凤姐也可以咬定她只是“劝说”金哥的父母退婚,不是“强迫”。为“劝说”收点礼金做跑腿费,有何不可?你有证据证明她“强迫”了吗?如果没有,主要责任就只能由金哥的父母承担。  注意我这里不是说凤姐没有错,而是说按传统礼法,这个错不会让凤姐多担多少罪名,更不会致死。作者之所以写这个故事,而且只是间接的写,只用了一二百字,我认为主要目的是提醒读者,只要女子一天未过门,订的婚也是可以退的。这就为读者正确理解后文贾母为何蓄意留下薛宝琴,并超乎寻常的优待和笼络留下线索,否则读者就可能会认为贾母只是单纯的喜欢宝琴。如此算来,后八十回中可能还有贾家成功设法或劝说让薛家退婚的事,而这个事最终暴露了贾母选择孙媳妇的真实意图,并直接导致了黛玉之死。贾母要选薛宝琴做孙媳妇,连黛玉的丫头紫鹃都知道了,并且这样告知宝玉。 而宝玉当时的反驳只是“宝琴许了梅翰林家”,并没有直接反驳说“老祖宗没有这个意思”。贾母不仅直接拉拢宝琴,还从她哥哥薛蝌入手,给他说媒与邢岫烟。因为此时宝琴的父亲已去世,长兄为父,只要薛蝌同意悔婚,那就万事大吉也。
  回过头我们再看贾母让王夫人认宝琴为义女一事。  首先要知道,古代的所谓“义父义母”“义子义女”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泛泛之说,斟个茶,行点小礼,主要亲戚朋友知道一下就行,关键是不会报到官府去。这种情况占了绝大多数,其目的只是加强两家人之间的联络和感情,并不当真,因此所谓的“义子”也不会具有义父义母家的法定继承权(当然义父义母意思意思可能也会给一点,但不是必须的,法定的)。王夫人和薛宝琴就是这种情况,否则你能想象以后宝琴真嫁了梅翰林家,王夫人还要出嫁妆吗??  由于这种“义母义女”的非正规性,如果两家愿意,甚至只是一家愿意,都可以随时解除,至少不会有任何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将来王夫人和宝琴解除义母义女关系,建立婆媳关系,只要是两家情愿,没人会说什么闲话,更不会有礼法上的麻烦。  第二种是正式过继收养,刘备和刘封就属于这种情况。此时正确的称呼就不应该是“义父”,而是直接喊“父亲”;法律名称应为“养父”,而且是要报官府的。在这种正式收养关系下,其养子具有和亲生儿子同样的继承权(至少和庶出的同等)。刘备收养刘封时,是初到荆州,年近半百无子。他怎么也想不到收养后不久,甘夫人就有了,生下阿斗。更麻烦的是,甘夫人不是正室,正室是糜夫人。那么按传统礼法,刘封的继承权还要高于刘禅,于是后来才惹出一大堆乱子,成为蜀汉衰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贾母为何要让王夫人认宝琴为义女呢?因为只有这样,贾母才能名正言顺地留宝琴在身边住,还给她许多贵重礼物以图“收买”。否则宝琴和贾母的亲戚关系很疏,这样做是很容易被人说闲话的。最关键是,翰林虽然没有什么实权,但在朝廷的地位很高。如果不以王夫人义女,自己的义孙女的名分掩耳盗铃,就会被政敌抓住把柄。梅翰林在朝廷有地位,薛家也是亲戚,所以这桩夺亲的阴谋,贾母知道不能硬来,只能来软的,就是不断收买,宝琴啦,薛蝌啦,甚至可能还包括薛姨妈。  所以贾母这个老太婆厉害啊,真个贾母之心,路人难测,司马昭方知。小说中也可以看到,自宝琴到贾府后,贾母对黛玉和宝黛亲密关系,亲昵动作的态度明显不同了,这种心思自然凤姐也很快察觉了。这个贾母甚至急不及待地带宝琴这个“哎呀义孙女”去观摩贾氏祭宗祠的大典,岂不其心也昭昭?!
  楼主今天的说法太谎谬了:如贾母真有让宝琴退婚嫁宝玉此意,则置王夫人,薛姨妈和宝钗何地?薛家从一进贾府就对宝玉,王夫人等说宝钗的金锁是配玉的,而且金锁上的字和宝玉是一对;连黛玉和宝玉都对所谓的金玉良缘彼有心结,连那个呆霸王都知道宝钗要嫁宝玉,这会儿贾母却要薛家宝琴退亲梅家,再聘给宝玉那分明不是置黛玉死地而是置宝钗死地了.所以决不可能因此事导致薛家退亲,黛玉死亡.这说法太谎谬了.如真的后文宝琴还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宝琴如何连十二正钗都排不上?  ****************************  按你这么说,贾母只要定的不是宝钗,譬如是黛玉或湘云,都是致宝钗于死地了?贾母才不会管那么多呢。  宝琴不上十二钗正册可能有两个原因:1.她始终没有成为贾府的人,或者和宝玉没有血缘关系; 2.按以上两条可排出十一钗,只剩下一个妙玉,而这个妙玉和宝玉是有暧昧的,或者说是有感情关系的。所以宝琴和宝玉既无血缘关系,又无感情关系,也没有正式成为贾府的人,故不进正册。真实生活原型和小说里的宝琴,可能和宝玉的关系都是比较淡的。   秦可卿是宁府的人,当然也是贾府的人,而且她和宝玉很可能在真实生活原型中是有暧昧的,不过作者不敢这样下笔,虚构了一个所谓梦境仙情;宝钗和湘云都是和宝玉有血缘关系的,只是远近有所不同,如果宝钗真的嫁给了宝玉,那更是贾府的人,更不用说了。   如果我们能正视凤姐和宝玉最后在一起的事实,就能正确理解为何巧姐一个没多少故事的小姑娘也进了十二钗的正册。刘心武说什么为了“立体扫描”这些大观园的女性,实在牵强得很,如此何不把王夫人,贾母都算进正十二钗,岂不更立体全面?真正的原因是巧姐既然是凤姐的女儿,那么最终她也是宝玉的女儿了。   你也许会说作者自私和偏见。但换个角度,红楼梦本身的构想就是以宝玉为中心的故事,所以作者这样取舍也有其合理之处。十二钗副册的女性,不少人可能比正册的优秀。另外,能进正册的人(可能也包括副册)都是正牌小姐出身,血统是高贵的,所以香菱也进了副册。
  作者:大地梦想 来自:UC浏览器 时间: 04:16:06   我觉得楼主说的很有道理。宝玉和熙凤真的非常般配。都是性情中人,而且互相很理解。  其实,王熙凤和林黛玉是同一类人。只不过境遇不同,表现才不同。我再提一个设想,金玉良缘就是指王熙凤和宝玉。寓意钗头凤配宝玉。  =============================  呵呵,有道理。我还认为,“都知爱慕此生才”应作“才知此生都爱慕”,因为迁就诗词格律词序调了,当然也是再设迷局。这句的意思就是宝玉和凤姐到最后才知道他们之间原来互相爱慕。
  呵呵.我从来认为红楼梦就是作者以宝玉为中心开展的故事.但红楼梦不是历史更不等同于曹家史;正是因为不是历史,所以红楼梦的时空完全由作者掌握,所以作者认为红楼梦中最优秀的女儿一定入十二正钗.见原文:宝玉问道:“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警幻冷笑道:“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见红楼梦第五回)  至于其他,我只能说红楼梦是迷,而且永远无法得出正确谜底,因为出谜人死了多年.但再说一句楼主的观点不比周汝昌,刘心武等所谓的红学家更不靠谱.其实红学不过如此.红楼爱好者大可不必仰望这些所谓的红学家.  ==================================  好年华: 巧姐在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游大观园时最多三四岁,故事结束时也最多七八岁,一个小姑娘怎么一定说得上“优秀”,还要“最优秀”?所以这也是作者的托词和障眼法。真正的标准是和宝玉关系(当然不一定是爱情关系)的亲密程度,那些和宝玉比较疏远的正牌小姐只能进副册。   若说优秀,某些丫头还可能比小姐优秀。仅以相貌论,真实生活中丫头比小姐漂亮的情况其实更普遍。原因很简单,小姐漂不漂亮只能靠天赐的运气,但丫头是可以买来,可以挑选的。   宝玉订的如果是其他人,薛家还不至于太难看;但如惹让宝琴退亲再聘给宝玉则薛家岂非太好欺负了?本来最多攀亲不成,现在不但自己女儿攀亲不成还要再搭上毁婚的恶名.   再看贾母对毁婚的看法,贾母一样也喜欢尤二姐但一听道许了人家:贾母道:“又没圆房,没的强占人家有夫之人,名声也不好,不如送给他去。那里寻不出好人来。”尤二姐听了,又回贾母说:“我母亲实于某年月日给了他十两银子退准的。他因穷急了告,又翻了口。我姐姐原没错办。”  =========================================  好年华: 要担毁婚恶名的主要是薛蝌,和薛姨妈,薛蟠,宝钗等关系不大。至于宝钗,到时贾母让王夫人和贾政给她寻一门好一点的婆家,再赞助点嫁妆安抚一下就是。  一般情况下,贾母自然遵从礼教规范,这个很正常,否则也不可能在上流社会混。但碰到自己特别中意的对象,而且是最爱的孙子的婚事,贾母会怎么想就难说了。  这段话其实是尤二姐解释已退了聘,而且对方也曾答应了,再次提醒读者订的婚也是可以退的。
  关于凤姐和宝玉最后的遇合,再说一个证据:秦可卿托梦,那可是大段大段的文字。大意就是秦可卿劝凤姐要多积“阴鸷”,在老家多买些房产田地,为自己留条后路。凤姐当时是允诺的。  注意这个秦可卿在小说中的真正身份,显然是警幻仙姑指示其妹妹幻化的。警幻之妹以神仙的身份引导宝玉“识风月”,行正轨,这是大家都能看到想到的正面内容;警幻之妹又以幻身秦可卿的身份引导凤姐积阴鸷,留后路,这就是几乎所有人都忽略了的情节。简而言之,整部红楼梦中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得到了神仙的劝导和提点,这两个人正是宝玉和凤姐!谁才是真正的女一号,什么才是作者真正构想的结局,岂不昭然若揭吗?!  作者还特意将凤姐善待一进贾府的刘姥姥一事写于托梦之前,也就是说,凤姐身上本来就有“善”的成分,并非听了秦氏的劝告才行善。虽然凤姐后来有不少恶行劣迹,但根据作者的写作手法,既有秦氏点拨在前,必有凤姐觉悟在后。其实宝玉也是一样,警幻的点拨开始也是无效,一回去就跟袭人“云雨”了,显然是当神仙的话耳边风。因此,他和凤姐一样必然有一系列磨难的过程,以惩罚其违背神旨的罪错。  但是,这两个全书仅有的得到神的启示的人,最后肯定是不会死的,而且必然幡然悔悟,痛改前非。否则将置神于何地?这样的神还有用吗?  所以,凤姐和宝玉最后的结合,或许惊世骇俗,但却必定是铁板钉钉的结论,无可置疑。所谓金玉良缘木石盟一类,都是神设置的难关,是为考验其意志,干扰其生活,这样才能使他们在大悲大痛中大彻大悟,最后真心实意,心甘情愿地领悟和遵从神的安排,一起过平凡而结实的生活。  这个结局本来并不是很难想到,只是前八十回作者将黛玉、宝钗等青春女性写得太美了,使许多读者欲罢不能,自然只会留恋于黛钗湘等人的故事,并有意无意地期望她们中某人和宝玉在一起,于是忽略了真正的女主角凤姐。
  红楼一梦,可解为红尘一梦。宝玉不为权势,但为情所困。只有脱离这人世困扰,方能回神仙境界。
  虽不靠谱,但是比那些说雍正是曹雪芹杀死的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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