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男主交警日本赛车手培训,女主化浓妆开车保护自己,爱管闲事和弟弟生活,乐观搞笑,台湾

美妇美,我喜欢大鸡巴吴迪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平庸的人,只是自己缺少努力而已。  没错,为什么要努力呢,反正家中条件也不差,自己就算大学每学期都挂科,日后毕业出来继承家业,照样可以活得十分滋润。  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舒服享受吗?  什么追求,什么梦想,不过是年轻时用来自我陶醉、自我满足的可笑玩意而已。  吴迪忽然想起当年初中时,自己因为忍受不了学习钢琴的枯燥,终于放弃了它,小时候想要成为一名音乐家的“梦想”随之抛弃。  父母对他实在太过放纵宠溺了,说是要保留孩子的个性。  凭借着聪明的脑袋,他毫不费力地考入了名牌高中,并一直以来有一种优越感,诚然,自己在成绩上比不了那些真正的学霸,那只是因为自己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估计连那些学霸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如果自己和那些学霸付出同样的努力的话,自己绝对比他们强!  进入高中的他,依旧依靠着聪明的脑袋,维持着还算不错的成绩,只不过波动总是很大,可以考到全班前三,也可以考到全班倒数。  他一直对自己这样的“能力”沾沾自喜,愈发觉得有俯视那些学霸的优越感,认为那些人不过是应试教育下毫无创造力的人,他甚至依靠自己犀利的笔锋,在月考上写了一篇抨击教育制度的文章,自然获得了零分。  这又成了他满足自己优越感的事情,他自以为是的逢人便说自己的“光辉事迹”,以享受一些同样痛恨学校教育的同学的敬佩目光,至于那些鄙夷不屑的目光,他自然而然地忽视。  最终,他高考毫无疑问地失利了,在官场上颇有些关系的父亲,想办法让他进首都的名校,他又自以为是地拒绝了,他认为大学就是**玩意,上不上无所谓。  进了学风不怎样的二流大学,他本性不改,依然我行我素,把无知当个性,把挂科当荣耀,女人倒也玩了不少,却始终找不到高中时无疾而终的初恋味道。  毕业后同学聚会,他顶着某私企总裁的名头,在聚会中也出尽风头,只不过在提到某某某已经出国,或在某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了什么重要讲话时,他理所当然地想要升起自己一贯的优越感,可他忽然发现――  若自己不依靠家中长辈的话,自己就是个屁而已!  原来,自己自始至终都是个平庸的人,因为缺少努力,就意味着平庸!  如果,自己从一开始就努力的话,能达到什么样的地步呢?  晚了,已经晚了……  吴迪在自己的办公室中,独自喝着闷酒,望着二十五层的高楼下那繁忙喧嚣的都市,只觉得愈发困倦了。  也许有人觉得,如他这种从来不为生活发愁的公子哥,在为这种小事纠结,简直就是矫情到了极点,但他确确实实是发自内心的后悔――  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  吴迪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十分陌生的环境,环顾四周,他发现这应该是一个简陋的小区楼层,他吴大公子养尊处优,哪里住过这种地方?  吴迪的第一反应便是,难道自己被绑架了?想了想,他觉得不太可能。  他伸出自己的手,顿时又吓了一跳,这手虽然白白嫩嫩的,可居然如此粗壮,根本不是他的手好不好?  吴迪以前优越感的来源,自然还有他那英俊的容貌、健美的身材……  自从走上社会之后,心态愈发淡然的吴迪,这时有些慌张地来到一块镜子面前,顿时吓得他轻呼一声:“啊!”  声音娇软动听,简直让他自己都怦然心动……  奈何……  自己居然成了一个少女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这一定是个梦吧!  吴迪这时深切感受到了自己装逼的报应,什么“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狗屁!装逼矫情遭雷劈!!  比起变成女人来说,做男人可是他的底线啊!  好吧,变就变吧,起码给老子变成美少女吧,这镜子里吓人的“虎背熊腰”、“土圆肥”、“扣脚女汉子”到底是什么情况?  吴迪前世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不论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中外名著还是通俗易懂的网络小说,他都能下口,读书算是他的爱好之一了。  而在网络小说中,有一类小众名为“变身小说”的类型,他自然也有看过,有段时间还特别爱看,如果有人问他,是嫁人党还是百合党,那从来不代入主角的他,自然会说是“无下限无节操党”,怎么有趣怎么来,越是恶趣味就越好。  他觉得看变身小说最大的爽点,自然是平凡吊死男变身为绝世倾城的美女,然后霍乱天下……  看了这么多变身文,他就没见过有男人变身成为自己这种“虎背熊腰”的类型,这尼玛一定是自己打开方式错误了吧?  这种变身文写出来,真有人会看?完全是剥夺了变身文最大的爽点,简直是作死啊!  况且,自己以前虽然喜欢没事矫情下,悔恨一下自己不努力,可怎么说自己也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人生赢家”了啊,放在变身嫁人文中,那基本上混个男一号应该不难吧?  高富帅变身扣脚女汉子!这个题材很新颖嘛……一定能成为花样作死大赛第一名的!  在内心不断吐槽着的吴迪,终于渐渐稳下心神,又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确实身材高大,腰身粗壮,脸部也又大又肥,穿着还土气,好吧,我大天朝的运动校服,配上自己这种女汉子,能不土气么?也只有那种天生丽质的美女,穿什么都不会土。  吴迪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这具新身体的优点,那就是她的皮肤确实非常不错,可以说是白皙细腻,如同羊脂白玉,没有一丝瑕疵。  而她的脸颊,如果不是又大又肥,而是真正瘦下来的话,也许还能看得过去,那一双又大又纯澈的眼眸,在一张瘦脸上,显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她的五官明明非常精致,却完全被这张肥胖的脸给破坏了。  不过仔细欣赏一下她的容貌的话,其实也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反感,倒是给人一种娇憨可爱的味道……虽然是“土圆肥”,可显然是可以用作褒义的。  吴迪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身体还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如果是“如花”那种类型的话,他还是立马死了算了。  前世作为一名“颜控”的高富帅,他就从来不讲究什么狗屁的内涵美,那玩意就是连内涵美都没有的丑女们的自我意淫而已。  冷静下来的吴迪,终于开始探寻这具身体的身份,他想找的第一件物品自然就是穿越者必备的日记,这玩意基本上可以等同于这具身体的记忆了。  找了半天,他发现自己真的错了,这种“地狱”难度的重生女汉子,怎么可能给日记这种新手必备的事物啊!  万幸的是,他从作业本上,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叫做“吴笛”,啊啦,还真是挺有缘的嘛。  从现在起,她就是虎背熊腰的女汉子“吴笛”了,倒还真有些丑女“无敌”的意思哈……她一脸蛋疼,啊不没蛋了,是一脸“乳酸”地苦中作乐着。  吴笛看到周围的各种薯片之类的零食,顿时升起一种吃的欲望,她刚刚要下意识地开始往嘴中倒薯片,猛然便停止了自己的动作。  难道“自己”还要这么胖下去?吴笛强忍着那种对食物的强烈欲望,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蜕变。  吴笛现在的状态十分玄妙,她感觉自己的灵魂似乎与身体脱节,她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了自己的理想女孩来培养,她要将自己,变成符合自己审美观的完美女神。  吴笛将所有的零食都全部销毁了,不得不说,那种远离食物的痛苦,简直让她发狂,若不是她身体里换了一个灵魂,又如何真的有这样的毅力?  吴笛开始收拾自己的房间,以前的他虽然是个平庸的高富帅,但由于父母较忙,也算是培养了他的独立生活能力,家务什么的,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收拾完后,愈发冷静下来的吴笛,又开始仔细收集有关自己这个身体的情报,发现她今年十五岁,上初三,成绩中下,就是不知道人缘如何。  等等,这个初中,好像是她以前上过的啊,然后她又查了查时间日期,发现自己确实回到了过去,按照这个时间来算,那个“吴迪”,显然也在上初三,这一年,他放弃了自己从小就开始练的钢琴,开始变得懒散、平庸。  不过,吴笛与吴迪好像并不是在一个班……  之后,她又百无聊赖地开始翻起教科书,让她震惊的是,这个教科书上的课文,怎么好像都不一样了,然后,她又再翻了一下历史书,顿时就吓尿了,为什么华夏的发展历史,都完全变了呢,那些历史名人,怎么变成另一批了?  就算是平行世界的话,也没必要弄得这么陌生吧,让她一点代入感都没有,这到底是重生原来的世界,还是穿越异世界啊?  待到吴笛发现数学、物理这种理科与原本世界差不多后,她才有了一种放下心来的感觉,还好是现实位面,不会出现什么魔法、异能之类。  她啊,这次可是要成为学霸的男人,啊不,女神哟!  没错,在减肥瘦身的同时,她要成为女学霸,看看全力以赴的自己,能做到怎样的程度,至于性别什么的,先放一边吧。  
【】。特意忽视自己的性别,自然是她麻痹自己的一种心理手段,她并不是那种变成女人就大呼小叫、要死要活的男人,因为你再纠结、再无奈,也没法改变现实。  有人说,变身文的看点,便是男人成为真正女人的心理变化,如果能将那种心理变化刻画得入木三分的话,那评价自然就非常高了,说不定还能被称之为“神作”。  吴笛一直觉得,自己虽然平庸懒散,可这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挺强的,当初刚刚进自家的企业时,因为关系户的原因而总是被人用有色眼镜看待,可后来,她却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为让大多数人都服气的掌控者。  在这个过程中,吴笛觉得自己是真正成熟了。  遇到男人变成女人这种事情,作为饱经各种变身小说轰炸的她,自然显得很淡定,就好比当初穿越文刚刚兴起时,穿越者都会不适应一下,回想一下前世之类,而现在呢,发现自己穿越了,只会马上寻找一下有没有什么金手指……  吴笛现在就检测了一下,自己有没有传说中的“过目不忘”能力,发现完全没有之后,她稍稍有些泄气,不过她前世的回忆,倒是十分清晰,无论是所学的知识,还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想了,她现在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自然是如何完美地融入这个身份。  就在这时,自家的大门打开了,吴笛不由心中一震,她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位亲人。  吴笛在自己的房间装作写作业的样子,直到对方打开自己的门,吴笛回首一看,好家伙,这不是以前作为“高富帅”时,常常玩的那种“外围女”吗?不错,自己这种低层次的“高富帅”,总能接触到这种类型的女孩。  这女人大概二十四五岁,穿着短裙黑丝,愈发衬得她那双腿的修长,她的脸上画着浓妆,戴着美瞳,睫毛超长,这是一张可以打八分的锥子脸,早年弄个自拍照放到网上露个乳沟什么的,怕是还要被奉为女神,待到后来这种“七、八分黑木耳”越来越常见,一群人就只会吼着“论PS或化妆的重要性”了。  看女人这么年轻的样子,应该不是自己的妈吧,自己怎么说也十五岁了,如果是妈的话,起码得三四十了吧?  吴笛并没有贸然地叫她,而是继续故作淡定地写作业,她绝对不能露出什么马脚。  女人见到吴笛这副漠然的样子,似乎也早就习惯了,她只是柔声道:“笛笛,小姨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巧克力了。”  女人将手中的塑料袋放下,想了想,然后又说道:“笛笛,今晚小姨就不回来睡了,钱还是放在原来的抽屉里,晚饭还是你自己拿钱解决吧。”  说完后,她便又踏着高跟鞋,匆匆离去了,看来她回来,似乎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外甥女买零食。  吴笛在这女人一走之后,马上开始巡视这个有些诡异的家,她发现这家中还是比较整洁的,应该是钟点工打扫的,毕竟以前他独自一人住在类似汤臣一品的顶级公寓时,也是直接喊钟点工。  然后她又从这个家中的所晾的衣物中发现,似乎只有她与那个女人的衣服,由此可以推测,只有自己和那个女人住在这儿。  父母呢?不会是没有吧?吴笛颇有些庆幸想着,因为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显然自己就更容易扮演这个身份了,要不然就算她在商场、官场上练就了一身演技,估计也够呛,毕竟这世上最了解孩子的,便应该是父母了。  至于这位“小姨”,姑且算是自己的监护人吧,显然平日里颇为繁忙,对自己这个外甥女,大约也只是流于表面上的关心,满足她在物质上的需求。  吴笛找到一把钥匙,打开自己书桌的某个抽屉,终于发现里面一叠厚厚的红色,还是那种崭新的,号码连续的那种。  啧,这个“小姨”还真是够大方啊,当年她自己作为“高富帅”,在初中时,零花钱可是控制得挺严格的。  这时,吴笛也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应该到了晚饭时间了,她本来想下意识地去吃自己以前常去的一家私房菜馆,那里的老板与他的关系很铁。  然后她顿住了,脸上显露出了一种挫败的神色,即使她再麻痹自己,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以前宠溺她的父母,看好他的长辈,哪怕是为了钱围在他身边的女人,都已经不在了……  而且,自己现在这个肥胖的样子,也不能瞎吃东西,她下意识在脑中搜索一些减肥食谱,发现居然还真的有!  那好像是他某位对自己的身材非常执着的前女友,不,是前前女友,好吧,也不知道是多少个前的女友了,为了拴住他而一直坚持做的事情,可她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这位前女友,是她所玩的女人中,身材保持的最不错的。  她一直觉得,那些本来就很瘦的女孩,胸部都很小,反而是那些肥胖的女孩,胸部都挺大,像她现在的这个身体,明明才十五岁,目测已经向C发展了,胸型很美观,又挺又翘,若是她能够瘦下来的话,这魔鬼身材简直是妥妥的!  为了给自己饱更大的眼福,她决定开始严格按照减肥食谱进行。  没错,她想把自己变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全是因为让自己赏心悦目而已,前世他最无奈的便是,女人玩了那么多,除了初恋以外,就没一个是纯粹心动的,他后来就想,若不是当年太纯,而后与初恋无疾而终的话,或许当他真的将初恋搞上手,怕是几下子也就玩腻了……  果然啊,只有自己才能创造对自己而言完美的女孩,就算是萝莉养成的话,也终究不靠谱,毕竟随着萝莉年龄的长大,影响她的东西将会越来越多。  所以,只有当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女孩时,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然后往那个方向慢慢发展。  于是,她又忍着身体给她带来的巨大的诱惑,想要将小姨给她带来的巧克力扔掉,但然后又觉得,随便将这种高档的巧克力扔掉,实在太浪费了,还不如送人呢,她便直接将巧克力放到柜子里锁了起来,省得见到它时,就下意识想吃掉它。  吴笛蜕变的第一天,便从这一日的晚餐开始了。  吴笛吃完减肥餐后回来,脸色有些难看,她以前看变身文时,主人公那个美丽妖娆妩媚动人啊,让男人们又是撞电线杆又是流口水的,自己走在大街上,尼玛那种看一眼立马转移视线到底是什么心态?还有那群女人们,那种略带鄙夷与优越感的目光,实在让人火大!  等着吧,我要让这个名为“吴笛”的女孩,变成最完美的女神!  吴笛晚上也严格按照那个很好的减肥方法进行,哪怕肚子饿得咕咕叫,她硬是咬着牙忍了下来,她发誓,自己总算是真的了解了减肥的痛苦,估计也就比戒毒要稍微简单一些?  吴笛不仅减肥,还十分刻苦地温习着这个世界的功课,毕竟,她一直有一个做学霸的梦想啊,好吧,这个梦想确实有些奇葩,可她有机会重来,那是绝对不会再让自己后悔了!  没有父母?那正好,看看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可以做到怎样的程度!  在睡觉之前,吴笛还从脑中找到了自己某前前女友保养皮肤的办法,对自己本来就非常不错的皮肤进行了最完美的保养。  她可不觉得,所谓的“天生丽质”可以持续一辈子,所以说她最讨厌那些不珍惜自己的变身女了,抽烟、酗酒什么的,实在是女人的大敌!没有作者的“天生丽质”光环,没几下女人的本钱就要败光。  吴笛晚上也睡得挺早,大概是因为要改造自己而心力憔悴累的,她定了一个很早的闹钟,毕竟要减肥,作息时间一定要健康规律。  翌日,吴笛起了个大早,即使她的身体非常想睡懒觉,可拥有男人毅力的她,果断战胜了自己的懒惰。  事实上,吴笛对自己的改造,是充满了激情的,她可是为了取悦自己脑中的男性灵魂呐,她实在不想在照镜子时,面对这虎背熊腰的身材。  吴笛出去锻炼了身体,又吃了最为标准的减肥早餐,然后才十分淡定地去学校,这与她前世总是想要多睡一会,而压在迟到点去学校,态度完全不同。  吴笛按照前世的记忆,来到与前世名字都一模一样的学校,才发现,这个地点居然略有改变,所幸改变不是太大,要不然她如果找不到那就大条了。  
【】。走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校园中,吴笛此时的感觉还算不错,怎么说自己也有了一个青春重来的机会,虽然代价是自己变成了一个女孩。  上辈子的青春,她就是玩着过去的,最符合那些嚷嚷着青春就该放肆地过的论调,但这一次,吴笛却想将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中去,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自然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红颜终有老去时,但智慧与知识却能伴随一身,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当然必须要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学校里学生给吴笛的感觉,可比外面那些成年人要好得多,大抵是因为初中生都比较单纯,她这副“土圆肥”的模样,还是显得比较憨厚可爱的。  来到自己的班级,吴笛很是淡定地来到讲台上,从贴在上面的点名表上找到自己的座位,然后坐了下来。  只不过,她的心里却不是很平静,只因她在点名表上,居然看到了“吴迪”这个名字,他是谁呢,难道真的是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前世的记忆,显然已经似是而非,只能参照,而不可以一味地相信前世的记忆。  她看着黑板,上面还有“距离中考还有XX天”的熟悉字样,最右边则是“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应该是昨日的课程。  还真是让人又亲切,又怀念的黑板呐,毕竟在大学中,都已经不在一个教室上课了,当然不会有这种东西。  对哦,现在好像是初三下学期了,基本上全是复习的内容了,每天就是做卷子,老师上课讲卷子。  同学们也陆陆续续来到教室,在她的记忆里,这座学校的寄宿生较多,她这样的走读生,还是比较稀少的。  今天好像还是英语早读课,吴笛一边故作认真地拿着英语书,一边则注意着门口,她就想看看,自己会不会真的见到那个吴迪。  即使吴笛是个“胖妞”,但好像班里的同学也没有对她来点什么“鄙夷的眼神”“排挤的目光”之类,而是都自顾自的走到自己的座位上,要不就跟自己的同桌说话打闹,要不就和前后座的谈天说地。  吴笛由于人高马大,自然坐在最后一排,还是独坐,所以没有同桌,让她乐得清静,看起来她在学校里的人际关系也比较简单,这让吴笛微微轻松,毕竟如果是熟人的话,应该会轻易察觉出她的异常,她又不知道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到底是怎样的性格。  现在看来,应该是沉默寡言,独来独往。  吴笛觉得自己这具身体的嗓音明明是十分动听的,那种清澈、娇软的声音,让她自己都砰然心动,可惜还是自己的这个体型,破坏了那个声音的美感,只需想想,一个虎背熊腰的女汉子,一说话居然是又娇又软的萌妹子的声音,那种反差感,实在让人倒胃口。  也许就是因为原来的这个吴笛发现,自己一出声时,总会引起别人的那种戏谑、异样的目光,她才渐渐地不爱说话,自然便愈发孤独了。  如此也好,吴笛愈发安心地想着,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自然是安静优雅的,不像小女生一样喜欢叽叽喳喳,每次说话时,却能让人抢着倾听,陶醉其中。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班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齐了,不过还空着一个。  果然,打铃声一响,十五岁的吴迪悠然地走进教室,引起了班中诸多女孩的注目。  吴笛见到吴迪的时候,一时间只觉得心乱如麻,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两个自己么?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吴迪,是一只帅气与可爱兼备的小正太,班里人也隐约知道,此人是分管本市教育科技等部门的副市长的儿子,在来开家长会时,连校长都笑呵呵地陪着……  而吴迪本人的成绩也确实十分出色,虽然平日里有些小小的调皮,可却愈发让老师们喜爱,他为人还颇为大方,时常带来一些零食、漫画书,直接每个人发发……  更别提他每次都会在诸如元旦晚会上钢琴独奏,穿着西装弹着钢琴的骚包样,迷住了不少小女孩。  吴笛原本还是吴迪的时候,当然常常为自己的爱出风头、善于笼络人心而沾沾自喜,可现在,她却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家伙挺讨厌。  在心乱之后,她很快便镇定了下来,她毕竟是个内心成熟的人了,也不纠结这人是不是当年的自己,这个世界都变样了,想来人也会有所不同的,如果是原来的世界,也不可能有“吴笛”这个人了。  况且,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观察中二时期的“自己”,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把心放轻松些吧,至少,到现在还没人来揭穿自己,不已经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了吗?  吴笛看到,这小子刚刚坐到座位上,一边的同桌便腆着脸道:“大班长,作业赶紧拿来,***初三的作业也太多了。”  吴迪爽朗地笑道:“老许啊,你我谁跟谁,拿去吧,小事一桩。”随即他便拿起一叠作业,往同桌那儿一推。  “我就知道,大班长就是大班长,大方!”许兴赞道。  后座的江浩也急忙道:“班长,给老许抄完后,把你的作业拿来对一对。”  “自己拿就行,昨晚太累了,我先伏一会儿。”吴迪懒洋洋地伏到桌上,心里愈发厌恶耽误他娱乐时间的钢琴了。当初的兴趣,已经成为他最厌恶的东西了。  一时间,吴迪的作业,竟然就这样传到了大部分同学手中,有同学一边抄着,一边说道:“还是班长大方,不像某些小气的家伙,明明学得好,却不懂分享!”  很显然,吴迪在不知不觉中,得罪了许多学习好的孩子,其中的一些人,确实非常“小气”,从来不给抄作业,但实际上,这些人的做法才是对的,吴迪的做法,虽然很得人心,却也会害了别人,甚至影响老师的判断。  所以吴迪自己的成绩虽然好,可整个班级的成绩,却并不怎么样。  吴笛很快就懒得关注吴迪了,大概是这个年纪的吴迪,确实还比较纯,很不擅长应付女孩,都有几个女孩,借着问题目的机会,来亲近这家伙了,奈何吴迪却一点也不开窍,很纯洁地只谈题目,不谈风月……  吴笛开始了自己安静的学习,前世她怎么说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学生,这大学可确确实实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考的,所以这些初中的题目,对她来说非常简单。  不过,在初、高中时,做题必须规范,前世的她就喜欢跳步骤,对此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脑袋转得快,可却常常因为不规范的答题而被扣分。  于是她从现在起,就开始非常规范地答题,要做一个学霸,必须从细节抓起。  而老师上课时,她也投入了十二分的精力去听讲,不会因为自己的早就懂了而骄傲自满,因为老师的想法或许与自己不同,如果觉得他的想法更出色,便可以借鉴。  她瞥了一眼上数学课正在看小说的吴迪,眼中闪过一丝厌恶,她真心觉得,前世的自己太讨厌了。  就这样独自安静地学习,保持着认真专注,她感觉非常美妙,那是一种重新把握自己人生的陶醉感。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老师喊道:“吴迪,这道题,你到黑板上来做一下。”  吴笛下意识以为老师在喊自己,顿时站了起来,而吴迪也慌慌张张地收起自己的小说,然后站了起来。  两个吴迪都站了起来,同学们见到这个状况,顿时传出了一些笑声,这位姓曹的数学老师也笑道:“对了,这个班上有两个‘吴迪’哈,要不,你们一起上来做,如何?”  轻轻一句话,带过了微微的尴尬,很显然,原本的那位“吴笛”,在这个班中简直毫无存在感,与耀眼的班长尖子生吴迪一比,就是两个极端。  曹老师说是这样说,但心里却也知道,这个成绩中下的“吴笛”,怕是要出丑了,这道一元二次方程的函数题,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他才会喊吴迪上来。不过也正好,有个对比,可以让同学们印象更深刻。  吴笛在淡定地走上去时,在耳边分明听到一些同学的小声议论:  “这道题好难啊,我肯定不会做,班长大人肯定没问题啦,可这个女生……”  “她肯定不会啦,这胖妞总是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这次居然站起来了,一定是开小差心虚的吧?”  “那可真倒霉啊,完全就是给大班长当陪衬的嘛!”  “原来她也是叫‘吴笛’啊,‘笛子’的‘笛’,我好像今天才发现诶……”  ……  吴笛的嘴角勾起一丝冷傲的弧度,走到黑板前,拿起一支粉笔,以一种极为流畅犀利地方式瞬间写出答案,这题再怎么难,也不过就是初中生水准的,对她而言,毫无难度!  她前世无论是软笔书法还是硬笔书法,可都是练过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书法也从没落下过,反而功力愈发深厚,所以可以想象,她的粉笔字写得多么出色。  
【】。就在吴笛潇洒从容地奋笔疾书时,另一位班长吴迪,这个时候还有些发懵,慢悠悠地拿起粉笔,就愣在了那儿。  他的脑中可全是刚刚看的小说里的情节,那是一本武侠小说,他正看到刀光剑影的精彩处,却被喊上来做题,自然没法这么快反应过来。  而且,这道题确实比较复杂,他需要静下心来思考一下,奈何身边这位虎背熊腰的女生,粉笔写得直响,居然这么快就想到了怎么做,这让他的心,有些乱。  这人的名字,他作为班长,自然也知道,“吴笛”嘛,她的成绩好像不过是中下,难道她真的可以这么快就写出来?一定是瞎写的吧?  吴迪在摩挲着粉笔,脑子里居然还在胡思乱想,根本无法集中精力。  吴笛才不管这个家伙,在将自己完美的答案,工工整整写出来后,她将粉笔往黑板下一放,然后转身,迈着她从脑中寻找出来地最优雅的步子,走下讲台。当然啦,这种优雅,配合着她的体型,自然毫无美感。  可这个时候,同学们已经被她的表现所震惊了,只觉得此人身上散发着一种莫名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便被吸引,如果,再苗条一些的话,就更好了……毕竟在华夏的学校中,应试教育的制度下,向来有种以学业为尊的氛围。  前世的吴笛当然很讨厌这种氛围,觉得最美好的年华都荒废在学业上,实在让人可惜,可随着她年龄的渐渐增长,却愈发觉得,在该学习的时候不学习,那该干什么?  大概有人会振振有词地说出那句话――你不约会不恋爱不逛街不疯不闹不叛逆不暗恋不表白不抽烟不喝酒不聚会不K歌,请问你的青春被狗吃了吗?  也许对某些人而言,他心目中的青春只有这样过,才算多姿多彩,可对现在立志做学霸的吴笛而言,学习本身就是一件最让她愉悦的事情,而其余东西,不过是调剂品而已。  曹老师摸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吴笛写出来的优美与准确并存的答案,他震惊之后,则是面露欣赏之色,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个女孩居然这么优秀。  在许多校园小说中,总是将不少老师写得异常不堪,他们好像总会去看不起主角,然后把脸送过去给主角打,可实际上,大多数有师德的老师对学生,那确实是一视同仁的,只要你成绩好,守规矩,那绝对会得到老师的欣赏。  吴迪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懵了,他放下自己的笔,有些郁闷道:“老师,这道题我暂时没想出来该怎么做。”  此言一出,班上的同学顿时小声议论起来:  “班长在搞什么,那胖妞都会做,应该是很简单的题吧,他怎么就不会了?”  “你懂个屁,这题很难的好不好,那女生能写出来,说不定是早就做过。”  “别要小看人家这个低调的女生,说不定人家就是当场做的呢?人家寒假里说不定补了很多课。”  “哼,反正我是不信,马上月考了,到时候等着瞧。”  ……  吴迪没做出来,曹老师也是一愣,然后才和蔼地安慰道:“没事,下去再想想吧。”  吴迪灰溜溜地走了下来,他的目光下意识向吴笛瞥去,两人正好对视一眼,恍然间,他似乎看到对方眼中的嘲弄与厌恶……这让自诩人缘很好的他,莫名其妙。  曹老师这时才道:“这位女生吴笛的答案,无疑是正确的,在这里,我必须要表扬一下。这位吴笛同学,肯定在刚刚过去的寒假里,花了很大的功夫!现在毕竟初三啦……”  曹老师顺势又讲了一堆苦口婆心让学生们初三要抓紧的话,什么“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啦之类的。  “在讲解这道题之前,我还要再强调的一点,就是规范答题,无疑,刚刚她也做的非常好,而且这个字,说真的,老师都有些自愧不如呢,呵呵。”曹老师十分坦然地说道。  吴迪听着曹老师的话,一时间心里很不是滋味,虽说他平日里都是一副和煦饱满的微笑挂在脸上的样子,让人觉得十分爽朗亲切,不论是和尖子生,还是差生,都能打好交道,可在内心深处,他无疑是骄傲自负的。  这个年纪的吴迪还比较单纯,不会将自己的家世当成优越感的来源,甚至还尽可能地掩饰自己的家世,他总觉得没事在嘴巴上嚷嚷着自己老子是谁,是一件很没格调的事情,中二少年嘛,总想着靠自己的力量逆天。  即使日后成熟,他其实骨子里的中二也没多大改变,他大概是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总想着一切都依靠自己,奈何自己却太过平庸,最终还是不得不依靠家人,那种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直是让他时常叹息后悔的事情。  有句话说的好,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她以前就觉得自己特别无能,如今当然要让自己的能力全面提升。  现在的这位吴迪,比较有优越感的事情,自然便是挺有小聪明,能够花极少的时间保持成绩的优异,与此同时,在班中的人缘还非常不错,时常可以一呼百应。现在的他对自己的英俊容貌,似乎还没有太上心。  可惜,刚刚发生的那件事,狠狠地打击了他的优越感,从来只有别人给他做陪称的份,哪有他给别人做陪衬的?  而且,这个女生还是那种特别没存在感的,如果是班中那位长得又漂亮成绩又好的夏薇薇的话,他还能接受,毕竟他心里隐约对人家有些好感。  吴迪怔怔地看着黑板上那优美的行书,总觉得有种微妙的即视感,他又翻了翻自己的作业本,忽然莫名地产生一个可笑的念头――这女生的字,感觉和自己的好像啊。  一定是错觉吧……吴迪再自负,却也得承认,以他此时的书法功力,还真比不上这个女生。  没道理啊,吴迪有些奇怪。因为作为班长,书法不错的他也曾负责过班中编写黑板报的工作,几个字写的不错的学生,他依靠着自己的号召力,把他们都拉来了,他就一点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读音与自己相同的女生,写得这么一手好字。  想了半天他也没想通,索性就不想了,看到这一手字,他也算服气了,表面上他似乎很不屑“学霸”类型的家伙,可骨子里,他还是颇为尊重的。  第一次,吴笛这个形象不怎么样的女孩,在吴迪这个还不是“颜控”单纯男孩心中,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经过这件事情,班级里的同学,也对吴笛产生了一些兴趣,却也不会有太多的反应――只不过就是在课堂上表现了一下而已。  吴笛自然乐得清静,她发现自己真的已经迷恋上了学习这件事了,她甚至对这个平行世界的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将这个世界的历史与原世界的历史比对,那种莫名的爽感,让她难以自拔。  她还爱上了前世最讨厌的竞赛题目,每日对她而言的娱乐时间,便成了攻克难题的时间,每次做出一道题,她便觉得跟生理高潮了一样,那种痛快感让她深深陶醉,她终于发现,原来自己的这个身体,也是天然具有“学霸”体质的。  在迷恋上学习的同时,吴笛当然不会忘了保持自己的健康饮食与作息时间,还有对身体各处的保养,她对自己身体的期望可是非常高的,那种将不完美的事物,培养成完美的事物,所产生的成就感,自然也是她快乐的源泉。  不过是变成女孩而已,有什么好纠结的呢,可以亲手养成一个让自己迷恋的自己,也只有变身者才会拥有这样的机会。  她所成为的女孩,亦不是渴望男人来疼爱的那种,因为有她自己疼爱自己,就足够了。  有人或许会觉得,找不到另一半,是一件十分孤独的事情,可这对吴笛来说,却一点都不会,她的灵魂,可以与自己的身体相爱,她永远不会孤独,因为她有无穷的知识、智慧陪伴着她。  也许,她将会成为这个世上最“自恋”的人,她愈发愉悦快乐地想着。  在学校充实地过了一天,放学时她因为一道难题而耽误了一点时间,临走时,才发现教室中已经没几个人了。  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后,她便离开了学校,不过在路上,却又遇到一件让她不得不管的事情。  在学校中总是爱出风头、光彩照人的吴迪同学,这时被几个貌似不良的人围住了。  吴迪同学作为一个中三少年,一直坚持自己回家进校,不搞特殊化。  大方爽朗的他,时常喜欢在校门口的小店里请几个同为走读生的同学吃零食,这一来二去,被某些缺钱的不良少年盯上,也是正常的事情,人家不良少年也不知道吴迪身份尊贵,话又说回来,都是十几岁的人,一腔热血上来,管你是谁。
【】。这个时候的吴迪,胆子非常小,也许父母对他保护得实在太过了,那种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思维已经融入到了他的骨子里。  吴迪心中痛骂那些一点也不仗义的同学,他还觉得有些失落,有那么些人,平日里一副和他关系挺好的样子,关键时候却总是掉链子,他忽然觉得有些无趣,自己真的有必要交那些朋友?  “小子,最近哥们手头有些紧,看你平日里挺大方的呀,支援点哥们怎么样?”一个黄毛笑嘻嘻地对吴迪说道。  吴迪自认倒霉,准备掏钱,可他找遍全身后,脸色渐渐发白,他讷讷道:“我、我身上没钱,要不下次吧?”  吴迪说的可是真话,他每周都会有一笔零花钱,用起来也不知道节制,这次恰好没了。  “小子,你找打么?”黄毛直接抓住了吴迪的领口,把他给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吴迪发育较晚,初三时才开始长个子,所以他现在依然不高,坐在教室里的第二排,很是文弱,就是小正太一只。  吴迪这时心里郁闷得要死,更是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你们放开他!”虎背熊腰的吴笛如同英雄一般降临了,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她强势地拍开了黄毛那掐着少年的手。  虽然吴笛挺看不起这个时期的自己,却也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欺负,或者说,就算是欺负,也只能由她来欺负他。  “妈的,哪来的肥妞,你长得这么吓人,你家里人知道么?”黄毛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对方的体型,只觉得心中有些惴惴。  不过还好,他们那一方,一共有三个人。  吴笛在被刺痛了一下的同时,忽然也觉得有些喜感,虽然是“虎背熊腰”,可也有虎背熊腰的优势啊,若自己是个文静秀气的美少女,还真不敢就这样冲出来。  吴笛当然也不可能无脑地上去干架,虽说是个胖妞,可起码也是女孩,所以她非常娴熟地从吴迪衣服中的口袋里拿出手机,对这群人说道:“你们难道还要继续?我可要报警了。”  “还有,你们知道这家伙是谁么,市长家的公子,只要我一报警,不超过五分钟,警察就会过来。”  吴笛的声音明明非常轻灵动人,却蕴含着莫大的威力,直接吓住了这些家伙。  黄毛迟疑片刻,看着对方有恃无恐的模样,终究已经泄了气势,只能不甘心地说道:“我们走!”  吴笛见其离去,冷笑一声,继续按了一个“110”,然后对吴迪说道:“你把这事跟警察说一下,让廖宏军注意下,把这学校周边的小混混清理掉,省得在这里碍眼。”  吴迪这时还晕晕乎乎的,他接过手机,才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廖宏军是谁?”  “当然是市公安局……啊哈,别提这个名字了,反正你就如实反应一下你的情况,最重要的,把你的身份报出来,懂吗?”吴笛如此说道。  吴迪这时被这胖妞所救,只觉得对方身上有一股让他安心的感觉,他自然便如她所言地这样做了,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打“110”,他感觉有些激动。  身为衙内,居然不懂得利用官方力量,小子,你还太嫩了……吴笛略有些感叹地想着,实则却觉得此时的吴迪,确实够单纯。  打完电话后,吴迪才平复下自己激动的心,想到之前自己的“朋友”,在遇到“黑恶势力”时,选择跑路,而这个陌生的女孩却挺身而出,他愈发觉得有些感触。  “这次真的多谢你了!”吴迪挠着脑袋,露出温和的笑容,十分真诚地感谢道。  “小事一桩,无足挂齿。”吴笛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吴迪一时间只觉得对方挺有侠女风范,顿时觉得,这个朋友,值得结交!  “别,你既然帮了我,那我当然也要报答,要不,今天我请你吃饭?”吴迪又恢复了平日里当班长时的爽朗模样。  “你有钱?”吴笛戏谑道。  吴迪顿时尴尬了,他现在确实没钱。  “算了吧,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吴笛背过身去,幽幽地说道。  她心中却也没对他抱有什么期待,他是个什么德性,她难道还不知道?这小子犯起二来,简直不可理喻。  吴笛渐行渐远,她那高大的背影,却又一次深深的印在了吴迪的心中。  这样大气、洒脱、仗义的女汉子,啊不,女孩子,让他觉得非常欣赏。  吴迪准备离开时,忽然一顿,愈发觉得疑惑地自言自语道:“她怎么知道我有放弃钢琴的想法?还有,我从来没在学校里把手机拿出来过,她居然一下子就从我身上找出来了?”  吴迪莫名地有些心虚,只觉得自己在那个女生眼里,仿佛被扒光了一样。  “算了,不就是每天少玩一些时间么,不如继续坚持下去吧,我可不是有恩不报的人。”吴迪索性开始转移自己前面那种微妙诡异的想法。  吴笛却不知道,一次偶然的事件,居然也成为了另外一个吴迪,改变的开始。  吴笛回到家中时,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位疑似监护人的“小姨”,却总是不见踪影。  这样也好,反正她早就习惯了孤独,用一句安慰自己的话来说,女人因为孤独而优秀,没有依靠,独来独往的女孩,自然就必须要努力下去,靠自己生活。  其实初三也有晚自习,但吴笛却觉得自己在家中学习,效果更好,比如说可以肆无忌惮地跟着复读机练习英语口语什么的。  不得不说,以前的她,虽然英语成绩还算不错,可口语却是极大的弱项,因为她很懒,不愿意多读多说,就算是背英语课文,也是默背。  现在,她自然便改变了这一点,她将自己每日的作息时间,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划,并以一种非人的毅力执行着,也许对别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有谁见过把做竞赛题目当作娱乐行为的?  然而对吴笛而言,这些东西都成了一种享受,那种徜徉在知识之中的快感,又有多少人可以理解呢?  学霸的世界,凡人们不懂。  她其实很想重拾钢琴这个让她留有遗憾的爱好,可惜以这具身体所在的诡异家庭,怕是无法满足她这一点。  她将兴趣转向了美术,原因很简单,就是“自恋”而已,现在她还没办法欣赏的自己未来的美丽,却可以通过画画,来展望自己的美丽。  而且,画画这件事,就跟写文一样,成本十分低廉。  想到“写文”,她顿时灵机一动,这似乎是一件用来圈钱的捷径啊,甚至理由都可以正大光明――她要将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传播到这个平行世界来。  她这时也初步对这个世界有些了解了,无论是出版业,还是网络小说,都比较发达,重视版权,好吧,这分明就是已经在指点她该如何利用脑中清晰的前世记忆了,虽说这已经是一件特别俗套的事情了。  当然,作为初三学生,她肯定不会选择去连载网文,原因很简单,网文的收益效率不高,而且还讲究一个更新速度,她可没那么多时间与精力,那种一个小时可以码上万字的逆天技能,她怎么可能拥有。  她觉得自己一个小时能码个两三千字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选择投稿短篇小说,显然是比较效率高的赚钱方式,毕竟她并非重生,而是穿越平行世界,否则直接去赌球、股票、期货什么的了。  而按照她现在的身份,显然最适合写的,就是青春言情小说,她在脑中搜索一番,发现前世所看的《萌芽》、《花火》、《最小说》等青春文学类杂志中发表的短篇小说,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甚至连《青年文摘》、《读者》、《格言》中的不少文章也不例外。  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又找到了几本这个世界青春文学类的杂志,仔细比较了一下各个杂志的稿费,发现一本名为《青春祭》的杂志稿费最高,某个版块是千字四百五,当然,要被采纳的话,难度自然也挺高。  不过,这对有着另一个世界的文化作为依凭的吴笛来说,选择几篇水准不错的短篇改编一下,然后投稿,显然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就算是抄袭,也要抄出自己的风格来,按她现在这个年纪,文风自然是“华而不实”流,一篇文中堆砌些各种不明觉厉的辞藻和“深刻隽永”“意蕴悠远”的句子,这其实很能戳中青春期少年少女的G点。  这些少年少女们还会觉得,看这人的文,摘抄些优美的词句,对自己的作文还很有帮助。  最重要的,当然要选择“治愈系”的文,将青春期那些喜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莫名忧伤的少年少女们,“治愈”得落泪。  好吧,所谓“治愈系”的文,真正却是致郁的虐文。
【】。“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  “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歌落。”  这是一个名为《剑仙》的短篇言情故事,情节非常俗套,女主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小狐妖,男主是一心想要以剑证道的正道剑仙,还有一个男配,则是以琴入道的邪恶魔君。  整篇文就讲述了狐妖与剑仙、魔君之间的感情纠葛,如果看这文的开头,一定会觉得这是确确实实的温暖治愈系好文,因为它将狐妖与剑仙之间的相遇到纠缠再到相爱,写得异常有趣、甜蜜,让人情不自禁地便期待他们之间可以终成眷侣。  奈何“人妖恋”是世俗不能容忍的,一经暴露,会遭到正邪两方面的追杀,女主因为善良,拯救了差点被正道追杀至死的魔君,然后自然被魔君看上。  可惜女主却将整颗心都放在那位剑仙之上,邪恶腹黑的魔君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妄图以此来逼迫两人分开。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两人在被正邪两道同时追杀时,反而更加深了各自的感情,不过剑仙虽然法力高强,却最终无法独自对抗正邪两道。  魔君在混战之中偷袭剑仙,善良的狐妖舍身救剑仙,最终魂飞魄散,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剑仙含恨逃脱,魔君心中亦苦涩难言,在之后独自弹琴时――“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最终剑仙悟透情关,证道成功,在自己的洞府,划出一道剑气,破碎虚空――“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一击将当年追杀他的正道邪道全部斩杀!  这一剑,震惊了所有修者!  而魔君与剑仙的巅峰一战,是这篇大概六千字短篇小说的结局与高潮,剑仙因为早已斩断情丝,而魔君则依旧心中有着牵挂,最终剑仙“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歌落”,将魔君强势击杀!  剑仙做完这些事情后,脸上无喜无悲,只是牵着瘦马,夕阳西下时,独自走向天涯。  这无疑照应了这篇小说的题记――《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不得不说,一般这种青春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在开头加个题记,是一件很装逼的行为,但这却很对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胃口,这甚至导致他们自己在写作文时,都爱加一个题记。  况且,这首《天净沙》可是元曲中的精品,而这个世界,显然是没有“元”这个朝代的,这就意味着,《天净沙》的“原创者”便成了吴笛。  将此文写完之后,吴笛有些忐忑的将稿件投了出去,她觉得,这文笔绝对是达标的,毕竟其中有那么多华美的句子,而对感情的细节刻画,亦是比较完美的,更别提那远超女作者的打斗场面,唯一的瑕疵,大概便是剧情比较俗套。  但她转念一想,其实悲剧类的言情小说,剧情也大同小异,反正就是相爱的人最终不能在一起呗,她感觉自己这篇文,最大的亮点,便是前面那让人觉得无比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与最终那凄美动人的氛围描写,形成的强烈的对比……  她相信,自己这篇文如果能发表的话,一定会好好地“治愈”一下那些青春期的少男少女。  而投稿小说,当然是要有个笔名的,她对这个并不太讲究,直接偷懒取了一个“天净沙”做笔名。  在投完稿后,她也没有再去理会这件事,毕竟她每日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在每晚睡觉时,她几乎都是倒头就睡,睡眠时间虽然并不长,但质量却非常高,而毫无疑问,高质量的睡眠对女人的身体是有很大好处的。  就这样,吴笛在进行着迅速地蜕变,破茧成蝶之日,已经不会太远了。  在吴笛帮了吴迪之后的第二天,却还发生了一件让吴笛感到躺着也中枪的事情。  当时正是放学之时,吴笛从学校的篮球场边走过,向校门外走去时,一个颇为高大挺拔的少年,将吴笛叫住了,他的手上拿着一封貌似是情书的玩意。  吴笛仔细打量了一下少年的样子,发现他的长相还算帅气,身体很是壮实,他穿着这个世界某篮球明星的1号球衣,刚刚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显然是个篮球技术不错的家伙,这种运动少年,向来是比较受女孩子欢迎的。  吴笛见到这个状况,不由微微一惊,心中暗道,难道我这么快就已经瘦身成功了,居然有这样的运动型男孩,拿着情书来表白,还是说,女学霸的魅力,果然无人能挡?  少年有些戏谑地看着吴笛,晃动着手中粉色的信,用一副很熟悉对方的语气说道:“吴笛啊,你还真敢写情书给我?哈哈,太搞笑了,就凭你?”  吴笛莫名其妙,心想她什么时候写过情书给别人了,要写的话,也肯定是写给她自己。  脑中仿佛一道闪电闪过,吴笛不由恍然,不会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她还没穿越之前,干的好事吧?  吴笛觉得自己太冤枉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她有些语气不善道:“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少年听到吴笛这悦耳动人的声音,不由微微一愣,仿佛陷入了某种回忆,然后再看到吴笛这个模样时,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他嘲笑道:“被我拒绝了,所以就装不认识我?怎么说我李浩乾也是和你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吧,说起来,现在你这个样子,还真是够恶心人的!”  这个时候,一个长相貌美的少女来到了李浩乾的身边,她上下打量了吴笛一眼,嗤笑一声,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就你这样,还给我们家浩乾写情书,真是不自量力!”  说着,这少女便抢过情书,当着吴笛的面,将情书撕得粉碎,洒向天空。  而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同学在围观这样的八卦事件了。  若吴笛身体里不是已经换了一个灵魂的话,想来这个时候一定会被打击得泪奔吧。  不过现在的吴笛,自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打击,她又不认识这对貌似奸夫淫妇的人,向这样的人表白,这眼光还真够差的,或许确实只有从小到大青梅竹马的感情才会促使她这样做的吧?  可惜,吴笛已经没有那段记忆了。  吴笛勾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她只是柔声道:“你会后悔的。”  说完后,她便悠然转身,飘然离去,背影依然十分洒脱。  “切,装什么坚强,肯定回家后蒙着被子里哭吧。”少女毫不留情地说道。  “够了,文文你别说了,我本来还想把情书退给她的呢,你这样一做,有些伤人呐。”李浩乾虽然这样说,其实语气显得很随意,显然他根本就没把这真正当回事。  “好好好,我错了还不行?”名为蒋文的少女笑着答应道。  李浩乾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女孩的那一句“你会后悔的”,他的思绪不由微微飘远,当初他是个一点也不受欢迎的小胖墩,只有那个名为吴笛的绝美少女与他玩,毕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那时不满十岁的少女,五官是那般精致,清丽的容颜,娇小玲珑的身体,仿若一件完美的瓷娃娃,而她那娇柔悦耳的声音,让人更是听着就会入迷。  想到此,李浩乾顿时收敛思绪,他紧紧握着自己的拳头,只是在心中大喊着,我绝不会承认现在这个样子的家伙,居然是我当初的……  今日是吴迪打扫卫生,完了之后走出教室,向校门走去时,才发现一群人正聚在那儿,他是个比较喜欢看热闹的人,可当他走到那儿时,才发现热闹已经完了。  他不由找了一个同学问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啊?”  同学答道:“一胖妞表白被拒,情书都被撕了,那人还真是够狠。”  吴迪心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老师们那么强调不能早恋,居然还有人敢写情书,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那胖妞是谁啊?”  “好像是个叫‘吴笛’的。”  “艹!”  ……  吴迪挡在了李浩乾面前,发现此人确实高大魁梧,比他这个小正太壮多了,可不知为何,一向胆小的他,此时好像充满了一种勇气,他冷冷道:“刚刚你小子欺负我班上的同学?”  李浩乾俯视着吴迪,道:“哟,学生会会长?好吧,也是三班班长啊,你好像不是什么爱管闲事的人吧?怎么,刚刚那胖妞贱货你也在乎?口味真重啊……”  “艹你妈的!”吴迪直接一脚蹬在李浩乾的两腿之间,“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李浩乾根本没意料到这个时常在国旗下讲话的学生会会长居然敢直接动手,这厮给他的印象分明就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啊。  他捂着自己的小伙伴,愤怒地看着吴迪:“你打人?”  “打得就是你!我劝你别还手,知道我爸是谁么,不管是去局里,还是老师那,都是你的错!”  吴迪仿佛觉醒了某种名为“纨绔”的属性,仗着身份欺压别人,是那个女孩教他的,如此来为她出出气,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他总感觉这厮侮辱那个女孩,就是侮辱他一样……  
【】。这件事最终并没有闹大,只因吴迪的好友王恒拦住了他,让他不要冲动。  王恒是吴迪他爸司机的孩子,两人关系挺好,每年过年时,他都会来吴迪家玩,吴迪也总是从王恒他爸那儿能得到好多压岁钱,只不过现在两人并不在一个班。  王恒也是个运动型少年,篮球就不说了,足球也踢得挺棒,还唱得一手好歌,曾在校元旦晚会上演唱,他那很是放得开的大气台风,颇有明星范儿,让同学们都很high,可以说,这位王恒也算是学校的一个风云人物了。  不过即使如此,李浩乾的小伙伴被蹬了一脚,也够他受的了,毕竟那是男人最脆弱的地方。  吴迪与李浩乾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即使为那位吴笛狠狠地报了仇,吴迪心中依旧觉得有些不爽,他很纳闷,为什么她会看上李浩乾这种人,难道就因为对方高大帅气,还能打得一手好篮球?  吴迪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男孩,他觉得那实在太累了,还常常弄得一身臭汗,让身上黏黏的很难受,一不小心,还会受伤……  刚刚虽然仗着自己的身份,狠狠地教训了李浩乾,可自尊心颇强的吴迪,依旧有种输掉的感觉。  吴迪晚饭是在某酒店的饭局,坐在车牌为“某D00014”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奥迪”车的后座上,他的思绪有些渺远,回过神来,他忽然对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王恒说道:“阿恒,以后教我打篮球怎样?”  王恒微微一惊,他素来知道自己的这个朋友并不喜欢运动,怎么突然想起要打篮球了?  不过王恒也没有多想,他很痛快地答应道:“好啊,不过你真能坚持下去?”  吴迪先是微微犹豫,他本来还嫌每日玩的时间不够多,如今又想去学习怎么打篮球,时间就更少了,然而他只是一咬牙,心道,算了,反正我那个网游也玩到头了,一身神装不说,竞技场PK胜率都有八成,把每天花在上面的时间抽出来就行了。  吴迪郑重地点头道:“我肯定能坚持下去的,我想做一件事的话,一定会把它做得最好的,怎样打篮球厉害先不管,你知道怎样打篮球最帅吗?”  王恒恍然,原来这小子想着怎么耍帅啊,他想了想,说道:“当然是街球了,那花式多得可让人眼花缭乱呢。当然,还有投篮姿势也非常重要……”  “好,我就要学街球。”吴迪的眼中闪烁着一种斗志,他要在李浩乾最擅长的领域,击败李浩乾!  从这日起,吴迪开始了自己的街球之旅。  如果吴笛知道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居然去学习打篮球的话,那一定会惊讶的,因为前世的他,就是个运动白痴……  第二天,吴笛也听说了一些小道消息,她自然而然地忽略掉有关情书这件事的,反正她可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写过什么情书,但她倒是听说了吴迪那小子居然为了这事,教训了那个李浩乾一顿。  虽说吴笛一点也不在意那个路人李浩乾,但这事也让她有些难堪,既然是吴迪帮她报了仇,她也该表示一下。  吴笛忽然想到了自己因为节食而封锁的巧克力,她觉得用这个借花献佛,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吴笛中午将巧克力拿到了学校,晚上放学时,将巧克力当面送给了吴迪,只是留下一句“谢啦”,便飘然而去。  吴迪拿着手中的巧克力,倒是挺开心的,他可最喜欢吃零食了,反正他是怎么吃也长不胖的那种类型。  这个女生还真是不错,挺上路子……吴迪觉得她的性格很符合他心目中的女孩形象,一时间感慨着,若是这世上的女孩都这样大方洒脱就好了。  时间就这样波澜不惊的向前,仅仅一个月,吴笛的体型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  如果说以前是“虎背熊腰”的话,那现在基本已经只能用“壮实”来形容了,若是再将标准放低一些,可用“丰腴”来形容,达到了唐朝“以肥为美”的那种“肥”的层次。换句话说,吴笛到唐朝,已经能算美人啦。  而她那原本腮帮肉鼓鼓的脸颊,已经瘦了下来,本来就十分精致的五官,回复到原本正确的位置上。  这给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十分不同了,如果说一个月前的她勉强能算“中人之姿”的话,那现在她就可以称得上“中上之姿”了。  况且,她的肌肤本来就十分白皙细腻,这些日子又非常注重保养,所以上面没有一丝瑕疵,如同一个真正的瓷娃娃一般,让人想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她一个月以前容貌可以打个50分,现在起码能打65分了,自拍发到网上再PS一下的话,已经有了点女神风范。  吴笛一边拿着自己以前拍下来的,为了刺激自己的、完全不忍直视的照片,一边照着镜子,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而她现在的动力,更加充足了。  回到自己的书桌边,望着桌子上几张“未来自画像”,这素描上的女孩,有着一张天然的瓜子脸,漆黑如墨的直长发梳理成了优雅的“姬发式”,眼睛大而有神,睫毛密而纤长,琼鼻挺而精致,樱唇小而丰润……  她越看越是迷醉,只是喃喃道:“真是美丽呢,我的缪斯女神……”  这一个月来,她也经历了传说中的“大姨妈”,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体体质天生就不错的缘故,又或是她的生活作息、饮食习惯,都非常健康,所以这“大姨妈”对她来说,似乎也没多大感觉――她在心理上也没有什么烦躁不安、莫名火大、空虚寂寞冷,也许是瘦身效果显著的原因?  最奇葩的是,那流出的红色液体,还让她有种猎奇的乐趣,好吧,她这么欢乐,真是要给那些饱受“痛经”困扰的女孩道歉呐!  不过让她稍稍有些气馁的是,似乎自己的投稿石沉大海,到现在还没回复,没寄样刊也没寄稿费单,但想到这本《青春祭》是月刊,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将下一个月的杂志做出来,她只能安慰自己邮件已在路上。  穿上蓝白相间的土气运动服,吴笛才发现,这运动服对现在的自己来说,显得过于肥大了,这一点并没有让她苦恼,反而愈发愉悦了。  继续坚持下去,就可以去买各种美丽漂亮的衣服穿了,还要穿短裙、丝袜、哥特式连衣裙,怎么美丽怎么诱人,就怎么穿!  身为女人,就是要做红颜祸水,就是要迷倒全世界的男人!  好吧,这只是她一贯的中二想法而已,如果所有男人都爱上她的话,让腐女们怎么办?  心情不错地走进班级,吴笛发现前些日子的月考成绩已经出来了,成绩表已经贴在了前面的墙上,她随意瞟了一眼,发现第一名是她自己以后,便不再往下关注,不过土鸡瓦狗耳……  她的成绩是:语文107(120),数学120(120),英语109(110),物理100(100),化学100(100),括号中的是这科的满分,英语加上10分的口语,满分才120,而口语是不会在月考中测试的。  数理化三门满分,是她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这三门理科,都是有准确答案的,而语文在阅读理解与作文上,肯定会被扣分的,英语作文同理。  真正的学霸,必然可以在考试上将细节上达到完美,不会出现卷子一发下来,就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懊悔的情况。  像这次考试考了班级第三的吴迪,数理化三门总共扣了四分,他就在大肆后悔自己的粗心……  当他看到吴笛那高了他十多分的总成绩,不仅是班级第一也是年级第一时,他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但他却知道,这是吴笛应得的,不论是课间,还是课上,吴笛都在学习,甚至在星期四的最后一节活动课上,她也不会出去运动……  要是我也和她花费同样的时间在学习上的话……当吴迪下意识这样想时,想到吴笛那近乎完美的答卷,他的底气顿时就不足了。  原来,这世上居然真的出现了一个,让他都实在无法找到优越感的女学霸了。  之前那位认为吴笛会在月考上现出原形的同班同学,名为陈斌的家伙,这次彻底惊呆了,吴笛这位学霸确实现出了真正的原形!  陈斌有些不甘,心里怀揣着这绝对有黑幕的想法,拿着自己的试卷去问吴笛问题,结果吴笛十分游刃有余地向他讲解起来。  听着吴笛那不急不缓的轻灵柔软的声音,他下意识望向这个女孩,女孩在用笔写着什么时,还轻轻将自己飘逸柔顺的头发拨到耳后,这个动作极为妩媚动人……  吴笛露出了一张精致完美的侧颜,让他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忽然脱口而出道:“你不是吴笛!”  吴笛心中一震,难道这厮居然看透了她是被穿越的?他有阴阳眼?果然高手在民间?  却又听这位有些脱线的男生说道:“吴笛哪有你这么好看!”  陈斌的话,一下子吸引了诸多同学的注意,有不少同学都哄笑起来,有人嘲笑他道:“陈斌你小子眼睛被狗吃啦,她不是吴笛是谁,只是人家瘦下来了而已!”  “吴笛这么认真,学习如此刻苦,瘦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啊。”  “啧,真没想到,她瘦下来还真的挺好看的……”  “我倒不在乎她长得如何,最重要的是,她能考出这样的成绩,还是全校第一,实在太厉害了!”某尖子生发自内心地叹服。  “对对对,以前她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有同为优等生的家伙附和着。
【】。吴笛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回到家时,发现今日小姨居然在家。  在这一个多月中,吴笛也算是知道了小姨王静姝的工作是什么了,在某个简称为BBF的酒吧当“公主”,工作时间一般是在晚上。  按理来说,每当吴笛晚上放学回来时,小姨就会出去工作了。  吴笛有些疑惑,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打开门,吴笛就看到难得素颜的小姨,正坐在客厅里玻璃桌的旁边,脸上带着微笑,津津有味地翻着一本杂志。  不得不说,小姨完全素颜的样子,确实比她那浓妆的模样要逊色得多,只能打个六、七分吧,不过她的肤质确实还不错,没有因为化妆而被破坏。  在吴笛看来,小姨根本没必要去化浓妆,最适合她的应该是日式裸妆,配合小姨那纤细的身材,一个清纯脱俗的女神,绝对能够迷住许多男人,尤其是那种涉世不深的公子哥。  她敢下这样的结论,自然是因为她当年作为一个公子哥,就被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清纯脱俗的女人迷住过,后来才发现,这女人就是传说中的“绿茶婊”,好吧,还是称之为“绿茶妹”顺耳动听一些。  在这个绿茶妹还未泛滥的时代,显然表面清纯就会让人误以为内心也清纯,而清纯的女人,总是会让男人升起一种保护欲。  “小姨,你今天怎么在家?”吴笛十分自然地问道。  不过似乎王静姝正看杂志看得入迷,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吴笛。  “晕,这结局这么这样!”王静姝的微笑尽去,狠狠地一拍桌子,样子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吴笛凑了过去,才发现这居然是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她一下子将样刊抢了过来,开心道:“我的小说居然发表了!”  “诶?上面真的有笛笛你写的?我还以为谁寄错了呢。”王静姝这时也挺惊奇,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外甥女还有写作才能。  “嗯,这篇《剑仙》就是我写的,我的笔名叫‘天净沙’。”吴笛有些得意洋洋,两辈子她还是第一次在杂志上发表小说。  “啊!居然是你写的,你怎么就把那么善良可爱的玉儿(女主狐妖)给写死了?最后的结局还那么悲凉,让我难过死了!”王静姝心情十分郁结地说道。  “嘿嘿,悲剧才有价值嘛,才能让人铭记。”吴笛笑嘻嘻地说道。  说起来,她现在与小姨王静姝的关系还算亲近,也不知是这位小姨本来就不了解原来的吴笛,还是原本就与这位外甥女很生疏,导致她根本就没察觉到吴笛的变化。  王静姝只是微微撅嘴,显然无法接受小外甥女的说法。  “对了,除了样刊以外,还有稿费单,你自己拿着去邮局取钱吧。”王静姝将那一张类似发票的纸递给了吴笛。  吴笛接过来后,往口袋一塞,然后又道:“小姨,这是我这次月考的成绩单,你看看吧。”  王静姝原本低落的兴致又变高了,她接过成绩单,看到第一名的就是自家外甥女时,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原来你的成绩这么好啊!哈哈,给小姨长脸啦,说吧,想要什么奖励?”  吴笛从小姨的话中,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怕是和这位小姨住在一起没有多长时间――毕竟她连吴笛以前的成绩怎么样都不知道。  吴笛开始不动声色地套起小姨的话来,最后倒也大概知道了一些自己的过去。  或许这也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吴笛的父母从她初中开始就已经不和,这对吴笛那幼小的心灵伤害很大,她开始通过吃零食缓解压力,三年来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导致原本漂亮如完美人偶的她,成了胖妞。  父母吵了三年,终于准备离婚,却在路上出了车祸,双双去世。  吴笛的父母两家,都没有任何人愿意当吴笛的监护人,只因吴笛的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除了一套房子以外,毫无任何积蓄遗产。  若选择当吴笛的监护人的话,要抚养这个胖妞拖油瓶不说,即使暂时得到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日后吴笛成年时,还要还给她,这等毫无任何回报的事情,有哪个傻子会去做?  然而,刚刚从某影视艺术院校毕业的小姨王静姝却毅然选择成为了她的监护人,除了出于同情以外,早年失去双亲的她其实是被如同母亲一般的长姐拉扯大的,她不能眼睁睁地对姐姐的女儿放任不管。  成为吴笛的监护人,也算是她对姐姐抚养之恩的报答了。  为了养活自己与外甥女,王静姝选择成为了一名酒吧公主,至于为什么艺术院校毕业的会去当酒吧公主,那当然是某个圈子的竞争实在太激烈,王静姝又没傍大款也没富二代男友还不愿被潜规则,长相也只能算中上,根本没那个资本去立足娱乐圈。  酒吧公主算是一个新兴的职业。工作内容就是热场、酒水推销、KTV包厢营造气氛等。负责为客人调音,点歌,调酒,席间服务,她们是拿小费的,每个月还要交台费,破损费,罚单,每个场地的标准不一样,所以她们的收入也不等.  其实做公主的也挺不容易的,有的场地生意不好,就叫公主介绍公关,订位,达不到指标就罚款,罚单更是满天飞,本来夜场人与人之间就是勾心斗角,稍个不小心就被别人排挤走了,每个月裁人更是提心吊胆,在夜场上班一点也不稳定,至于所谓的陪客人喝酒、玩色盅、打扑克、溜冰等等,完全取决与你个人。  吴笛在发现自家的小姨,并非她想象中的“外围女”,反而是颇为传统的女孩之后,只觉得有些惭愧,话又说回来,就算小姨出卖了身体,那也全都是为了养自己,那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去看轻她?  “想要什么奖励?”吴笛想了想,看着小姨的素颜,“我最近在网上学会了一种化妆方法,想拿小姨的脸试试,这个奖励行不行?”  王静姝先是一愣,心里自然觉得,笛笛这个年纪的女孩,会化什么妆?不过就算弄得不好,自己清理掉就行了,于是她点头道:“好,就让小姨看看笛笛的手艺吧。”  吴笛当然是十分自信的,她以前玩过那么多的女人,其中就有个日本萌妹子,她那个化妆技术,简直就是一绝,现在她使用在小姨脸上,一定会让小姨成为清新脱俗的女神的。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韩国女人靠整容,日本女人靠化妆,中国女人靠PS……  “对了,小姨你今天不要工作?”吴笛随意问道。  王静姝的脸色微微变得难看,她叹了一口气,道:“被裁了啊,我已经做得够好了,可总是有些女人太不要脸。”  王静姝话音刚落,就觉得有些不妥,她似乎下意识地没将自己的小外甥女当成一个孩子看,她马上弥补道:“笛笛,这事你不用管了,小姨马上就会重新找到工作的,你安心学习就行,先把中考考好,最后一定要考个好大学。”  吴笛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她这一辈子,总算是体会到了生活确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她从口袋中拿出稿费单,递给王静姝,道:“要不这稿费还是交给小姨你吧?”  王静姝愣了一下,眼神变得柔软起来,她摸了摸吴笛的脑袋,轻声道:“笛笛真乖,不过小姨可还没有窘迫到要你来补贴家用,这些钱,本就是你自己的,拿去随便花吧,生活上的费用,全部都由小姨来承担。”  王静姝心里想着,就算自己没法在其他酒吧找到工作,不如再去伪装成大学生当家教,或是去当保姆什么的,反正天无绝人之路。  吴笛轻轻抱住了自己的小姨,却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这静默之中,两人的心反而更加贴近了。  之后,吴笛开始帮王静姝化妆,从起初的生疏,到后来的娴熟,并没有花多长时间。  当化好妆的王静姝,难以置信地对着镜子啧啧而叹时,吴笛在一边很是得意,眼前的小姨,已经从6分的中上之姿的女人,一跃成了8、9分的清纯女神,她甚至觉得此时的小姨,有些像前世的一个叫做“高圆圆”的明星。  不得不说,这日式裸妆,确实够强大的,裸妆的“裸”字并非“裸露”、完全不化妆的意思,而是妆容自然清新,虽经精心修饰,但并无刻意化妆的痕迹,粉底很薄,只用淡雅的色彩点染眼、唇及脸色。  王静姝此时脸上的肌肤呈现出宛若天然的无瑕美感,彻底颠覆了以往化妆给人的厚重与“面具”的印象,这裸妆特别适合像她这样皮肤质地好的女性。  “笛笛,你实在是太棒了!”王静姝抱着吴笛,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吴笛也颇为享受,怎么说现在小姨可是清纯女神,让人看了就怦然心动,她忽然说道:“小姨,你以后就别去酒吧工作了。”
【】。吴笛劝小姨别去酒吧工作的原因很简单,虽说当“公主”确实无需出卖肉体,可有的时候却总会被有些客户纠缠。  还有胆大妄为色胆包天者,将一些“公主”灌醉了之后肆意妄为,最终在扔下一笔钱解决问题,这样的事情她又不是没见过。  吴笛还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每个月稿费收入五千以上没问题,她的第一次试水就这么成功,使得她觉得利用脑子里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赚钱,是一件并不算很难的事情。  反正这个世界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又不止《青春祭》这一本月刊,还有《花季》、《时光碎片》等这样的半月刊,以吴笛脑中那些短篇小说的质量,想要在上面发表,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吴笛的目的也不是通过写这种青春言情小说来发家致富,只要能够保证能够正常的生活就行了。  而即将到来的中考,如果她能考取全市第一的话,还能获得学校的特等奖学金一万元,她有这个信心得到它。  王静姝在吴笛的劝说下,最终同意了这个小外甥女的看法,大约是见到吴笛都能写小说赚钱,她灵机一动,觉得自己也可以试着写写小说,她倒也没自信去投稿,可如今闲下来的她,可有大把的时间去写网络小说了。  怎么说以前王静姝在学校里也是个才女来着,文笔还是有的,这次去酒吧工作了一段时间,也算是增加了一些阅历。  有自家这个小外甥女当后盾,虽然想想挺不好意思,可她确实再也不想去酒吧了,又要化妆又要穿那种露骨的衣服什么的,还要防备着被客人揩油,更免不了与那些庸脂俗粉勾心斗角,她觉得太痛苦了。  吴笛挺支持王静姝的这个想法,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可以说是异常发达,盗版几乎没有生存的土壤,收订比都能达到1比0.8,而运气好的作者,小说的周边开发更是途径丰富,改编成网游、漫画、电视剧、电影什么的,倒确实能让作者大赚一笔。  将小姨“扳回正途”之后,吴笛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放下了,当初她在穿越过来第一眼看到这位小姨时,心里就挺反感,因为她的那副样子,实在容易和“二奶”“小三”“野模”等字眼联系起来。  虽说前世的她,玩了不少这么货色的女人,使得她脑子里有各种女人打扮、保养自己的方式,可她却并不希望自己的亲人也变成这样,这种靠吃青春饭的女人,如果无法搏出位的话,结果不容乐观。  “诶……笛笛,我忽然有了一个大发现!”王静姝用轻松的语气说道,她的心中也放下了一块石头。  “什么发现?”吴笛微笑道。  “你变瘦了诶,笛笛。”王静姝看着吴笛的脸,“而且瘦了好多啊,一定有什么秘诀吧?”  吴笛有些不解,为何王静姝的身材都这么不错了,却还想着要什么秘诀……  好吧,这本来就是女人的天性而已,追求完美,是永无止境的……  “当然有秘诀啦,要不我和小姨说说?”  “太好了,笛笛果然是小姨的宝贝,亲一个!”  “女人都这么腻歪么?”  “说得你好像不是女的一样。”  “呃……咳咳,我就说说健康作息时间与饮食习惯的重要性吧……”  吴笛不仅讲了自己是如何瘦身的,还告诉了自家小姨,要将自己的身材塑形成完美的话,可以去报个瑜伽、健美操之类的活动,每日的运动,最好是游泳。  王静姝考虑到现在家中情况并不乐观,自然没有答应,等到条件改善以后,她就与自家外甥女一起去做这种塑形运动。  吴笛觉得这挺不错,中考完后的暑假里,就可以进行了,除了塑形以外,女孩还有一项比较重要的事物需要培养,那就是――气质。  不得不说,气质这玩意有些唯心,可它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有的女孩,明明很漂亮,可给人的感觉却是所谓的“AV气质”,而有的女孩,或许只是中上之姿,但一眼就会觉得她气质高雅,有“女神”风范。  气质的培养,家庭出身有很大的影响,然后便是自身的知识、素质、底蕴了。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并非虚言,所以吴笛一直保持优异的成绩,成为“女学霸”,这样培养出来的气质,会让人自然而然地为其着迷。  ……  学校中午午饭过后,有段时间是学生的自由时间,吴笛依旧坐在自己那个角落之中,将自己沉浸到知识中去,她最近主要在恶补这个世界的政治、历史。  让她有些无语的是,这个世界居然连马克思主义哲学、共/产主义都没有,华夏现在是官僚资本主义,一般做官的,家中都有丰厚的产业,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中修的官商结合虽然已是常态,却远远没有这个世界明目张胆……  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却觉得挺幸福,底层人民都期盼着实现自己的“华夏梦”……  看来官僚资本已经完全控制了舆论,洗脑洗得太彻底了……  吴笛为这个世界的人民感到悲哀,他们似乎天然就觉得权贵高人一等,底层人民的梦想,也是成为权贵,然后剥削压迫人民。  吴笛并没有为这种事纠结太久,只是心中隐隐存了一个想法,她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弄出来,那本神作《资本论》简直道尽了资本主义的邪恶本质。  自己这样一做,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自己会不会被封为“大思想家”“大哲学家”什么的,这可是“文科学霸”的最终追求了。只需想想,日后某国领导人,高举“吴笛主义”“XX思想”“XX理论”就是一件很燃的事情……  吴笛是有自知之明的,也许她能够在数理化竞赛上取得优异的成绩,但要说在真正的科学领域有所建树的话,那实在是为难她了,她在理科上的天赋,远远不如文科。  或许文科型学霸不如理科型学霸那么“硬”,但对一个女孩来说,其实在文科上的造诣,更能衬出她的魅力,理工科的优秀女孩,总是会让男人觉得生猛、毫无情趣,而文艺女青年,则会让男人觉得浪漫、有内涵……  当然,物理学霸――穹乃妹妹是个例外。(出自《事象的宏图》,强烈推荐此书,本人心目中的神作。)  就在吴笛因为思考华夏政体而稍稍分神之时,忽然听到两个女孩交谈的声音――  “薇薇,你在看什么呢,这么认真?”同桌名为吴晓婷的女孩问道。  “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这月考完了,放松一下呗。”夏薇薇笑着说道。  “嘿,你这次可是考了全班第二呢,语文109全班第一,实在厉害!如果数理化都满分的话,你一定第一了吧!”  “怎么可能,我理科还是不行,那个叫‘吴笛’的女生才厉害呢!”  夏薇薇留着齐肩短发,容貌秀丽,身材匀称,班上可有不少男生都暗恋着这位“女神”,连吴迪这等心高气傲的男孩,都对她挺有好感。  她的文科成绩非常不错,语文比吴笛还高了两分,英语这次也是108仅仅差吴笛一分,可惜她数理化三门扣了五分,所以屈居班级第二。  两女作为同桌,关系十分不错,又聊了一会天之后,吴晓婷才道:“我也挺喜欢看《青春祭》的,要不我们一起看吧?”  “没问题!”夏薇薇将杂志移过去一些。  夏薇薇正要开始看这篇名为《剑仙》的文章,看到这个题材居然是仙侠时,不由微微皱眉,心道,是这种题材啊,我不喜欢看,我还是喜欢看校园类的。  待到看到题记为“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她不由眼前一亮,拿出自己的摘抄本,一边抄下这首“词”,一边道:“这首原创的‘楚词’实在太棒了!”  吴晓婷疑惑道:“这是原创的‘楚词’?不会是抄的吧?”  夏薇薇摇了摇头:“绝对是原创呐,‘秦诗楚词’中我最喜欢‘楚词’了,背了好多呢,这首《天净沙》从来没见过。”  吴晓婷有些不信,直接偷偷摸出手机上网查了起来,发现果然是原创!她不由赞道:“这个作者挺有才嘛!”  夏薇薇这时已经被情节勾引住了,她看到这善良的狐妖与剑仙之间的温馨情节,不由心情愉悦道:“确实呢,这作者文笔实在太好了,这看来是一篇治愈人心的小说,我就是喜欢看这种温馨的情节……”  吴晓婷也重重地点了点头,她也不喜欢看悲剧。  随着情节的进行,夏薇薇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一贯喜欢摘抄优美句子的她,这次却并没有停顿,而是一口气看到了结尾……  吴晓婷看得很快,完全是囫囵吞枣,她看完后,很没淑女风范地怒骂道:“靠!郁闷死了,小狐狸那么善良可爱,就这样给写死了?”  夏薇薇也一脸悲伤,作为一个很是文艺的女孩,她有着一颗敏感而纤细的内心,她幽幽道:“剑仙只是表面上斩断了情丝而已,即使证得大道,又能如何呢,‘断肠人在天涯’啊,呵呵……”  
【】。吴晓婷与夏薇薇感慨过后,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几乎升起了同样一个想法――这个作者太坑了!  明明把前面的感情写得那般甜蜜治愈,最终却来个让人致郁无比的结局。  若非这个故事的背景设定比较玄幻,真实性为零,夏薇薇这等敏感纤细的女孩,也许会被“治愈”得偷偷哭泣。  现在她虽然一脸悲伤,可却还没因为看了一篇文就落泪这样夸张,只是心里真的很不好受,然而不得不说,其实有不少女孩就爱看这种虐文,越虐越纠结,就会越让她们产生一种扭曲的快感。  夏薇薇回过神来之后,开始用摘抄本摘抄这篇文中不少优美的句子,首先自然是那首《天净沙》,其次则是诸如“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之类的很能让作文出彩的装逼句子。  她的语文成绩可以这么好,自然是因为平日里喜欢阅读,并且随时随刻都积累的缘故,有的人看书,直接看爽了就过去了,而她却很善于从书中汲取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吴笛的眼睛还算不错,自然便将两人的模样变化收入眼底,她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名为“愉悦”的微笑,她觉得自己的笔名不该随意取这个“天净沙”的,还不如叫“爱的战士虚渊玄”……  这个时候,教室里也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同学,吴迪穿着清凉的T恤,满头大汗,手中还抱着一个篮球,他将篮球往自己教室后面储物间的柜子里一放,然后倒了一杯冷水,咕噜咕噜一饮而尽,姿态很是豪放。  吴笛有些吃惊地望着这个陌生的“自己”,她前世可真不是一个运动少年,要锻炼身体的话就是独自一个人去健身房,怎么这小子初中居然开始打起篮球来了?  吴迪偷偷向吴笛的方向看了一眼,恰巧两人目光碰在了一起,鬼使神差之下,他给对方抛了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媚眼……果然她就是喜欢运动型的男生,居然在关注我呢,吴迪有些自恋地想着。  吴笛轻哼一声,这小子还是这德性,自以为很帅的举动,在她看来,却是异常幼稚可笑,她低下头,沉浸到知识中去,懒得再关注“自己”,那会让她觉得莫名的羞耻、丢人,这毕竟是过去的自己啊……  吴迪又偷偷瞥了那个角落一眼,发现对方已经埋头做自己的事,他只觉得心中有些小失落。  吴迪索性将注意力放到自己的左边,看看这俩女生在干什么,发现夏薇薇与吴晓婷两人在合看一本杂志,他凑了过去,很是熟稔地向两人打招呼道:“在看什么呢?”  夏薇薇比较文静内向,刚刚被“治愈”了一下,她还没缓过来,自然懒得理会吴迪,倒是吴晓婷与吴迪混得挺熟,毕竟两人就隔了一个走道。  吴晓婷微笑道:“一本言情杂志而已,你肯定不喜欢看的。”  吴迪其实是想去和夏薇薇搭讪一下的,发现对方也不理会自己,他感觉挺自讨没趣,所以便附和道:“对啊,言情小说一点意思都没,女生只会写情情爱爱,又哪里会写打打杀杀,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打斗精彩、快意恩仇的小说。”  “嗯嗯,所以说大班长你还小,嘿嘿。”吴晓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吴迪“幼稚”的本质,他还没到情窦初开的时候呢。  “对了,等会上课把杂志借给我吧,要不然好无聊的。”吴迪依然狗改不了吃屎。  “行,不过你可别被老师收了,这可是我们家薇薇的。”  “放心吧,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么,就算被收了,那我肯定直接承认是我自己的,然后再买一本赔给夏薇薇好了。”  吴迪的这种“敢作敢当”“讲义气”确实也是他受欢迎的原因之一,他是少有的不会向老师打小报告的班长,若非他确实家世很硬,哪轮得到他来当这种“刺头”班长。  下午上课时,吴迪如愿拿到了这本言情杂志,其中校园言情类的,他一律不看,一点意思都没。  很快,他就找到了这篇名为《剑仙》的小说,看这名字,就合他的胃口,装逼的优美句子,也让他感慨了一下,这作者的文笔确实不错。  不过,小说中剑仙与狐妖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他只是匆匆扫过,他的注意力全部那些打斗描写吸引了,他发现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居然是大反派的那个魔君……  吴迪觉得那个魔君实在太帅了,不少修士都死于在那优美的琴声之中,而他看到魔君偷袭剑仙时,心中叫好,他就喜欢看到反派算计正派。  待到看到后面剑仙“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时,他在为剑仙的牛叉感慨时,只觉得隐隐有些不妙。  果然,剑仙最终把他喜欢的魔君给化为灰灰了……  不爽啊不爽啊,吴迪觉得这个故事什么都好,就是结局太坑,为什么不是魔君赢呢?好吧,由吴迪与夏薇薇两人的读后感觉,就可以看出男生与女生的思维差别了。  但话又说回来,吴迪觉得故事还是非常精彩的,尤其是打斗情节,他暗暗收回了之前那句“女生不会写打打杀杀”的评价。  “天净沙”这个作者,第一次让他有了印象。  这个时候,一向上课认真听讲的夏薇薇,却也在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她在咬牙切齿地写着“读者反馈与评价”。  一般来说,以前夏薇薇都是直接把这玩意扔掉的,可这一次,她实在心里很郁闷,她非常喜欢这篇小说《剑仙》,她给了剑仙“五星”的最高评价。  可在读者反馈上,她却毫不留情地控诉作者实在太“坑”,在这字里行间里,却充满了她对这篇文的又爱又恨……  ----------------------  过了多日,读者反馈与评价终于全部汇总到了《青春祭》的编辑部中。  负责《剑仙》那个版块的名为胡亦菲的编辑,拿着汇总的评价表来到主编苏曼文面前,颇为激动地说道:“这次读者们对《剑仙》这篇小说的评价很高啊,总评4.3星,主要是有一部分都打了个0星,这一定是因爱生恨吧……”  说到后来,胡亦菲已经轻松地开起玩笑了,这篇《剑仙》是她一意孤行地挑选出来的,似《青春祭》这样的老牌青春言情杂志,其实新人很难出头,若非《剑仙》确实质量过硬,它还是得让位于老作者。  胡亦菲将反馈表中一些写的很有意思的挑了出来,然后递了过去,上面写着:  “天净沙的这篇《剑仙》写得实在太好了,那些原创的古典诗词,完全展现出了他的实力,还有我最爱的打斗情节……我个人强烈建议贵杂志多刊登一下他的小说。”  “《剑仙》这篇文,好就好在前后的‘反差萌’,反正我看了之后实在郁闷得要死,天净沙她就该写甜文……期待杂志上能刊登她写的校园喜剧小说。”  “看了《剑仙》后,我一不小心气得把杂志给撕了!我还是第一次判断错了结局,为什么有情人不能在一起呢……最后,果然我还是喜欢看这种猜不到结局的文章,希望天净沙能够再写出这样同类型的好文!”  “天净沙!!!!!!我要宰宰宰宰宰宰宰宰(n个)了你这个魂淡,害本小姐一晚上没睡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次如果你再写这样的文的话……果然我还是很喜欢!!!!!各位编辑大大,我是不是没救了?&.&!。。。。。”  ……  苏曼文一身OL装,颇有女强人的威势,她翻了翻这些读者反馈,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已经有多少时候,没有这么热烈的读者反应了?  她扶了扶眼镜,表扬道:“这次你做的确实不错,很有魄力,读者反馈也比较好,有很多比较激动的读者,甚至还写信到了我们编辑部,这些信,可都是写给那位‘天净沙’的。”  胡亦菲笑道:“我猜啊,这信中肯定都是‘骂’这个天净沙太坑人的,前后反差太强烈了,不过说真的,我觉得这天净沙的文笔确实不错,尤其是这古文的修养,仿佛是信手拈来,也不知这人有多大了。”  “这就不用管了,我们《青春祭》可不像某些小说杂志,喜欢包装炒作作者,有我在的一天,我们杂志永远秉持着‘文章为首’的风格,我觉得以这天净沙的实力,完全可以让她尝试下连载。”苏曼文淡淡道。  “诶?这也太快了吧,主编你的魄力可真不小。”胡亦菲吃惊道。  “唔,确实还是该等等,毕竟对方也是‘新人’,看看对方接下来的表现吧。”苏曼文想了想,决定还是稳妥一些。  毕竟“连载”可不是随随便便开玩笑的,好的连载,可以让杂志的销量上一个台阶,而坏的连载,则会拖累整本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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