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沙地公园要门票吗?

为了加快“塞上生态名市”建设进程,全面提升榆林国家级生态保护与示范区建设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生态人居环境良好、森林生态体系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持久地开展生态建设绿化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确立生态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创新型林业为主线,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完善林业体制机制,加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城市增绿、市民添福、山区造林、农民增收”的美丽榆林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统筹,努力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绿化格局的原则;

2、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同步提高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原则;

3、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群众意愿,身边增绿与群众增收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科技支撑、产业带动,全面拓展森林经营、合理利用森林功能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年,用5年时间完成造林250万亩,每年完成50万亩,使全市的造林保存面积在2020年达到2400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6%以上,基本形成乔灌草和针阔叶相结合,自然景观优美、生态结构稳定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进一步改善全市水土流失和流沙荒沙治理现状,增加林木资源总量,提高林木植被盖度和林分质量。按照“道路河流林带化、城镇乡村园林化、环城林带风景化、矿区景点生态化、农田牧场林网化”的规划布局,实现“南部林果飘香、北部绿染沙漠、矿区绿化美化、城乡翠绿环绕”的生态建设目标。

以“九大林业工程”和“五个百万亩基地”为抓手,坚持城市与农村、生态与经济、整体与局部、政府与社会相结合,既让榆林大地盖上“绿被子”,还要把重点部位植成“锦缎子”,努力实现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大发展、大提升。

围绕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文明城市活动,开展城市郊区环城防护林带、城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及城市公园等绿地体系建设。

以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为契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城市郊区环城防护林带、城市绿色长廊、城市绿色休闲公园等具有防护效应和休闲、旅游、健身功能的绿色环保绿地建设。到2020年,城区新增绿地面积5995万平方米,规划区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指标分别达到37%、32%和12平方米以上,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指标分别达到40%、35%和18平方米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和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均达到95%,努力将榆林打造成“碧野护城、绿脉绕城、翠林拥城、清波映城”的生态园林城市。

中心城区,将新建三岔湾城市湿地公园、大墩梁-尤家峁自然生态保护区等具有现代城市气息的绿地系统,续建东沙生态公园二期、榆溪河生态长廊等城区生态公园,对城区道路、街道、广场、居民小区、休闲绿地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对新建路、肤施路、上郡路等路段退化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加强新建道路的绿化,新建20处街头绿地,打造128个园林式单位,77个园林式居住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榆林高新区新建5个城市绿地广场,建成沙河公园、榆溪公园等一批生态公园,实施榆横工业园区新建道路绿化和榆马大道两侧的绿地建设,提升现有道路的绿化水平,对明珠大道、开源大道、阳光广场等绿地进行提升改造,加强园区内单位办公生活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

各县区城区在2020年前,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绿地达标率分别达95%和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河道绿化普及率分别达到60%和80%;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和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分别达到80%和2%;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全市十二县区全部达到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一是环城防护林带体系建设。以绕城快速干道为主框架,结合榆林西南区、空港区、芹河新区新建道路、生态广场、街道、城市林荫慢行车道、绕城快速干道西段道路绿化及中心公园、植物园、育苗基地建设工程,计划五年内新增绿地2086.28万平方米,增加城郊绿地的厚度和品质,打造榆林城区绿色生态屏障。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县城外围3-5公里的范围开展城郊绿化工程建设,全市各县区在2019年城郊绿化率达到70%以上,环城防护林带基本形成。二是城郊重点区域绿地建设。按照城市规划区总体规划布局,在榆林城区外围建设白界万亩沙地森林公园、小纪汗万亩休闲绿地、巴拉素元大滩森林公园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森林公园。各县区力争在2019年建成森林公园一处,打造成城郊旅游休闲公园,扩大城市绿地总量。三是全市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及农业示范园区绿化,使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在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地方道路沿线两侧完成绿化总里程3689.8公里,其中提升改造913.9公里,新建2775.9公里。一是完成青银高速子洲段、榆绥高速绥德段、G210米脂段、G307吴堡段等原有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的补植完善,对绿化规格较低的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绿化里程913.9公里;二是在榆佳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完成绿化里程26.9公里;三是在即将建成的神佳米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完成绿化里程119公里;四是结合晋陕峡谷绿化工程,在沿黄公路沿线两侧完成绿化里程417公里;五是在地方道路沿线两侧营造护路林、景观林,绿化里程2213公里。

一是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三北五期、德国复兴银行贷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对沙地植被盖度在30%以下的半固定沙地进行综合治理,治理面积230万亩,使全市95%沙化土地达到固定和半固定。二是推进防风固沙林、人工草场、封沙育林育草建设,对沙地植被覆盖度在30%以上的低效灌木林地进行提升改造;对重要生态区位的成过熟林、防护效益低下的灌木林进行平茬复壮,推广灌木饲料加工,促进林木生长和利用,提升防护效益,改造面积350万亩。三是更新改造沙区农田林网。采取人工补植和间伐抚育等方式对沙区现有的成熟老化、缺行断带、防护功能低下的150万亩农田防护林网进行更新改造;对新建基本农田必须按规程设计营造农田林网,增加防护功能。

结合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和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在全市选择生态区位重要、基础条件好的500个村庄进行绿化美化,每年实施100个,重点搞好入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校园、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绿化,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1)中幼龄林抚育。实施范围为全市交通干道沿线、重点林区的150万亩中幼龄林,每年抚育30万亩。(2)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全面普查湿地资源,加大对榆溪河、中营盘、芦河等湿地保护力度,加强无定河省级湿地保护区建设,力争将红碱淖湿地列入国家级湿地保护名录;加快榆阳区、横山县市级臭柏自然保护区和神木臭柏、府谷杜松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立桩划界、升级保护等工作;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在榆阳、神木、定边建立三个野生动物救助站,以国家Ⅰ、Ⅱ级野生动物保护为重点,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止重大疫情发生;开展本土蒙古莸、山丹丹花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迁地保护和扩大繁殖工作。(3)森林防火。在全市32个重点林区装配森林火灾监控系统,新建防火通道500公里、瞭望塔50个,使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努力建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开展有害生物普查,研究推广常见、易发病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技术,严防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防治,全面提升防控水平,使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5)古树名木保护。认真落实《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对已核实的16科、26属、31个种2221株古树名木进行建档挂牌、造册登记、跟踪管理和分级保护,对特级、一级古树名木要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制,使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结合绿色长廊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秃尾河、窟野河等9条黄河主要支流和榆溪河、芦河、大理河、淮宁河等4条无定河的重要支流沿岸、采免沟水库等27座大中型水库周边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5年营造水土保持林25万亩,每年完成5万亩,全面提升我市主要河流水系及水源区的防洪减灾、水源涵养和生态屏障的能力。

7、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工程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要求,全市从事煤炭、石油、天然气、岩盐等资源勘探、开采、加工营销和转化的企业,化工生产的企业,电力开发运营的企业,其他相关能源加工、转化及营销的企业,每年完成造林绿化5万亩(也可按每亩投资1000元标准折算),五年造林绿化25万亩(每亩按1000元标准实施),新建碳汇林1万亩,使全市资源开采转化企业参与绿化率达到90%以上,企业周边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村企和谐。

8、林业产业化建设工程

努力建设产销加工配套、相对发达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每年新栽红枣、核桃、两杏、山地苹果、海红果等为主的经济林10万亩,5年完成50万亩;每年改造山杏、红枣等低产经济林10万亩,5年完成50万亩。通过多种渠道扶持一批重点林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使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在2020年达到80亿元。

对原有的退耕还林面积要进行抚育改造,新一轮退耕还林要根据中省安排,结合实际,重点在25度以上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坡耕地和实施生态移民后退出的耕地上实施,重点发展经济林,5年完成75万亩,每年15万亩。

(二)五个百万亩造林基地建设

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稳步推进”的建设原则,依托九大林业工程,继续在全市建设樟子松、长柄扁桃、优质红枣、“两杏”和沙棘五个百万亩造林基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林产品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1、百万亩樟子松基地。在榆阳、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等县区5年完成造林50万亩,每年10万亩。

2、百万亩长柄扁桃基地。在榆阳、神木、府谷、横山等县区5年完成造林25万亩,每年5万亩。继续加大长柄扁桃产业的新产品研发和深加工,提高附加值。

3、百万亩优质红枣基地。按照适度压缩新栽面积,增加低产枣园改造面积的思路,5年新栽红枣5万亩,每年1万亩;5年实施低产枣林改造50万亩,每年10万亩,使全市优质、有机红枣面积达到100万亩。

4、百万亩“两杏”基地。在南部山区各县5年实施10万亩,每年2万亩,使全市“两杏”面积达到100万亩。

5、百万亩沙棘基地。在神木、府谷等县5年完成造林25万亩,每年5万亩,使全市沙棘保存面积达到200万亩。

工程规划总投资108亿元。按工程分:其中城市绿化42亿元,绿色长廊建设9亿元,沙地治理提升6.5亿元,千村万户绿化1亿元,林木资源保护4亿元,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2.5亿元,林业产业化建设4亿元,河流水系绿化3亿元,退耕还林12亿元,科技支撑经费1亿元,生态效益补偿等其它资金23亿元。按投资来源分,其中:中省投资40亿元,市财政投资30亿元,县区财政及社会筹资38亿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生态建设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林业部门负责完成各项林业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绿色长廊、千村万户、林业产业化等重点工程的造林绿化。市县创建办、住建部门在实施城市道路、公园绿化的基础上,建立“评比晋级、挂牌管理”制度,开展园林式县城、绿化模范县城、生态园林城市及园林式单位、园林式社区(小区)的创建达标工作。交通部门要因地制宜、点线结合,按照道路养护的基本要求,切实抓好国道、省道、地方道路及高速公路的造林绿化。水利部门要以水源涵养为主,负责搞好河流水系、重点水源保护区的绿化。农业部门以扶贫开发为重点,抓好山地苹果、葡萄等果业经济林建设。畜牧部门要按照林牧一体化的要求,负责搞好人工种草、封沙育草及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全市各类资源开采企业在能源、安监、环保等部门的监督审核下,按照“政府组织、林业规划、企业投资”的方式,在企业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厂区、井田周边、道路沿线进行造林绿化(或异地造林)。全市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抓好市县乡三级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开展“纪念林”、“共建林”等公益类造林绿化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参与的个人按照每人每年210元的标准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

(二)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林业改革步伐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林业改革座谈会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是要积极完成“多规合一”试点任务。市县林业部门要与国土部门积极协商,优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完成林地、湿地调查摸底和红线划定工作,重点完成“林地保护与利用研究”专题任务,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年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规划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用地。二是要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由市金融、林业部门牵头制定全市森林资源保险方案,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要求,将全市以红枣、核桃为主的经济林和重点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重点抓好佳县红枣保险示范的经验总结工作,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果。三是要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市发改、林业部门要摸清底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编制完成《榆林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在抓好子洲县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在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交通干道沿线和河流两侧优先安排退耕任务,大力发展枣、杏、山地苹果、核桃等生态、经济兼用林。四是要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市县农业、林业等部门要积极鼓励“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采取林地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企业出资金与技术、农民出土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抓好园林绿化苗木、林下养殖等试点,探索建立县一级的林权交易中心,开展森林资产评估和抵押贷款,促进以林产品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和以森林旅游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严格工程管理,不断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全面推行承包造林,严格管理,确保质量。一是要认真搞好工程的规划设计。重点林业工程的规划设计要充分体现大漠黄土文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坚持细规划、园林化、本土化、有文化的原则,由市规划设计院指导编制,经市专家组评审论证后批复实施。二是要规范全市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榆林市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监管,抓好落实。三是推行育苗造林一体化。认真执行苗木“两证一签”制度,对有苗木、有地块、有技术的国有林场、苗圃及造林大户优先安排造林绿化工程。四是要推行工程监理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林业工程实施全程监理,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五是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市县检查验收小组严格按照规程标准,逐工程逐小班进行验收,并以检查验收结果为依据兑现资金。

(四)加强资金监管,切实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审计、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承包造林、单株核算、分期付款”的方式,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工程资金。严格实行市县财务报账制,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推行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集中力量打造精品工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林业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引入内部审计机制,每项工程实施完成后,由县区林业、审计部门组织对工程资金进行内审,问题整改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对出现挪用、挤占、截留林业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重视科技应用,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科技是林业强盛之基,是林业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一是要积极开展科研课题攻关。市县林业、科技部门要统筹安排,加大林业科研经费投入,开展长柄扁桃丰产栽培、核桃栽培管理、樟子松嫁接红松等项目的研究,培育优良乡土树种,建设以红枣、核桃、长柄扁桃等为重点的良种基地,积极拓宽林木发展方向,引进班克松、枸杞、大樱桃、油用牡丹、山楂等新品种,增加生物多样性,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全面实行经济林技术集团承包制。市县林业部门每年安排1000名技术干部下基层包县区包工程,市林业局成立核桃、红枣、“两杏”等三个重点项目科技承包组,采取行政和技术双向承包、挂牌管理的办法,在各县区建立市(县)级示范点,加大枣杏核桃等经济林丰产栽培及低产林改造、生物病虫害防治等成熟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覆盖面,促进林果丰产丰收。三是要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市县林业部门要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引进高学历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完善聘用管理机制,采取远程网络教育、实地实训等方式每年有计划地对全市林业技术人员分批次进行培训,提高科学素养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科技服务体系。

(六)坚持依法治林,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防沙治沙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治林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林业治理法治化建设步伐。一是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保护林木和林地资源,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无理阻挡造林施工、干扰林业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强森林防火。严格落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各县区森林防火机构和专业化、半专业化防火队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三是要抓好封山禁牧工作。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绿化、舍饲养畜的意见》、《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封禁治理,对偷牧夜牧现象严重的县区和乡镇,严格兑现封山禁牧责任金,实行乡镇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禁牧、休牧、轮牧和舍饲养畜工作,推动全市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四是要加强林地封育管理。市县林业部门要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杜绝侵蚀国有林地的现象发生,确保林区管理和国家生态建设用地的长期稳定。要加强对新造林地的补植补造、抚育和管护,加强对中、幼龄林及低效林的抚育改造,提高森林质量。五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全面完成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资金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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