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另一套经适房才交首付也算二套房吗?

导语: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是地方政府的一个主要来源,对于契税的法律知识,房产、二套房、首套房契税,契税怎么算以及什么时候交,契税是什么以及税率....等等,可以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

房产、首套房及二套房契税

一、应该如何计算?省了多少钱?

从直接影响看,房地产政策继续宽松,有利于非一线城市楼市去库存。从政策的直接影响看,其中主要影响改善需求,在过去的政策中,大部分城市针对有不同程度的减免,140或144平米以上及二套全部安装3%收取。

这种情况下,举例来说,假如小编要买一套改善性住房,如果在90平米以内,如果总价在200万,在过去需要交纳6万契税、现在新政策后只需要缴纳2万。

如果面积在90平米以上则以前需要缴纳6万,新政后只需要4万。

(一)应额的计算公式为

契税怎么算以及什么时候交

契税是在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7年7月7如国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收契税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房地产权转移的合法性,防止产权纠纷,增加财政收入。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1、应额=计税依据×税率

2、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宅契税减半征收。

3、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减半收税。

一般契税的顺序是购房-交首付-办理-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但是有的外行步骤不是很严谨,所以大致就是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打电话让你去交房,这时候需要去审批核心交契税。如果不是个人购房,还需要交。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赠与房产的契税也是要全额征收的。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的规定是3%-5%,但是自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低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我国的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已经1997年4月23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昨日联合发布通知,自2017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中还称,市、市、市、市暂不实施上述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仍按照之前政策执行。

根据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新政还特别提出:优惠以及营业税优惠,暂不适用于北上广深四地。

缴义务人与人在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到市财政局农税管理核心申报缴纳税款的,对于滞纳金有两种算法:一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契税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二是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新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015年10月17日,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通知》在现行政策法规的框架下,通过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细化应急使用制度、创新业主表决规则等方式,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

1、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通知》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长期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和配套设施两大方面。业主也可以将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换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在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以及助老设施等。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对于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具体标准和内容,《通知》授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通知》提出了四种表决方式,一是业主将表决权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代为行使的委托表决方式,二是一次性表决通过、分批使用资金的集合表决方式,三是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投票权数计入赞成票的默认表决方式,四是持反对意见业主占“双三分之一”以下视为表决通过的异议表决方式,但前提条件是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上述表决方式作出事先约定。

部分开发商会在交房时代收。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确当天。”

也就是说,按照相关规定,契税在当日起缴纳便可以。

1.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2.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契税是什么税种以及分类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 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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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今很多的朋友们都要买房子的打算,如果要买房子的话,不少朋友们会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屋,如果要贷款买房的话,建议大家要先了解一下买房的方法,注意一下买房的具体流程,那么购房贷款首付是多少?2019购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如今很多的朋友们都要买房子的打算,如果要买房子的话,不少朋友们会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屋,如果要贷款买房的话,建议大家要先了解一下买房的方法,注意一下买房的具体流程,那么购房贷款首付是多少?2019购房贷款流程是什么?我们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贷款的具体事宜吧。

1、首套新房首付算法有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100万*30%=30万元。

2、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依据贷款额度算首付

虽然有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可以贷款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首付,也就是100万元-45万元=55万元,即首付55万元。

如果采用商业贷款,还需要考察你的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多少钱,那总房价减去贷款的额度,剩余的也都是要首付的。

以上说的还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总房价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是100万元*50%=50万元。

2019购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4、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6、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扯皮应交税费。

对有买房打算的朋友们来讲,如果要办理贷款买房的话,就要注意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来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以上就是关于购房贷款首付是多少和2019购房贷款流程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大家在办理贷款买房的时候要注意一下手续的准备,注意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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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对当前我市房地产调控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来看详细内容↓特约摄影师廖小峰/摄

《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对7月6日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补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实施。

《补充通知》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离异单身满2年的购房人,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我市未满2年,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五区”)无住房;父母之一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者社会保险。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未满2年,申请在市六区优先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购房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在市六区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市户籍购房人无住房,离异前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市五区只有一套或无住房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五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的,可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非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市六区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规范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

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补充通知》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加强住房赠与交易管理。对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提出限制条件,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

《补充通知》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我们将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保障刚需、抑制炒房、稳定预期,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什么要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

2020年7月,我市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发布房地产调控“十条”新政,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由于新政中的多个措施系在我市首次实施,尚处于探索阶段,落实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个别楼盘投资客较多、部分特殊群体以落户和离婚为手段投资炒房、利用赠与规避限购限售政策等,影响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公平和稳定,亟须管理部门予以明确监管规则。为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问题,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提出了4方面有明确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的现实问题,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方面,主要针对哪些群体,有哪些管控措施?

对于“落户即可购房”、“离婚购房”等问题,《补充通知》吸取了社会意见,对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我市的父母、离异单身人士购房进行限制性规定,目的在于保障其合理居住需求,限制其投资买房。具体措施分别针对限购资格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两个方面。

对于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补充通知》规定:

(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我市未满2年,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五区”)无住房;2.父母之一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者社会保险的。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未满2年,申请在市六区优先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双方在市六区内无住房;2.父母之一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例1、父母王某、李某投靠本市户籍成年人儿子小王,在2020年1月将户籍由外市迁入小王家庭户籍内,王某李某计划2021年1月在我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王某在申请限购资格证明时,需提供本人或者李某近三年内在本市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经核查王某李某在市五区(奉化区除外)没有住房的,为符合限购条件,可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住房。如果王某李某不能提供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在市五区已有1套住房的,在落户满2年之前,不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例2、父母王某、李某投靠本市户籍成年人儿子小王,在2020年1月将户籍由外市迁入我市小王家庭户籍内,王某李某计划2021年1月份在我市海曙区某楼盘以无房家庭申请优先认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王某李某在向该楼盘申请无房家庭购房登记时,应当符合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王某李某其中一人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请注意,不同于限购资格,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条件中仅包括“社会保险”)等条件。

王某李某落户满2年后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如果户籍所在地为市六区,须符合市六区无住房这一条件;如果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六区的本市其他县(市),王某李某仍须符合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王某李某其中一人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条件。

对于离异单身人士,《补充通知》规定: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购房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在市六区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购房人无住房,离异前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市五区只有一套或无住房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2.非本市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五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3.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的,可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4.非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市六区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例3、赵某、陈某原系夫妻,有一子赵某某。赵某陈某于2020年8月份离婚,赵某某归赵某抚养。陈某计划2021年1月在我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1)如果陈某户籍在宁波市,陈某在申请限购资格证明时,应当提供赵某赵某某的身份信息。经核查赵某陈某赵某某在市五区(奉化区除外)合计只有1套住房或者没有住房的,陈某可以在限购区域内按政策规定购买住房。

(2)如果陈某户籍不在宁波市,陈某在申请限购资格证明时,需提供本人近三年内在本市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经核查赵某陈某赵某某在市五区(奉化区除外)没有住房的,符合限购条件,可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住房。如果陈某不能提供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赵某陈某赵某某名下在市五区已有1套住房的,在离婚满2年之前,不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例4、赵某、陈某原系夫妻,有一子赵某某。赵某陈某于2020年8月份离婚,赵某某归赵某抚养。陈某计划2021年1月在鄞州区某楼盘以无房家庭申请优先认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1)如果陈某为市六区户籍,在向该楼盘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购房时,应当符合“陈某、赵某、赵某某在市六区均无住房”的要求。

(2)如果陈某为非市六区户籍,在向该楼盘申请无房家庭购房登记时,不仅应当符合“陈某、赵某、赵某某在市六区均无住房”的要求;还应当提供陈某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有关证明。

在加强购房合同更名管理方面,有哪些特别措施?

按照我市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相关规定,经合同各方同意,在不损害第三方权益的前提下,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变更为配偶、直系亲属,也可以变更为配偶双方共有或配偶一方单独所有。我市实施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政后,有可能会出现无房家庭认购成功后,通过商品房合同更名将认购的住房更名给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再次利用无房家庭资格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等情况,有悖于“保障自住需求”的政策本意。

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补充通知》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禁止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房源后,通过合同更名给成年直系亲属等方式进行炒房,有利于保障自住需求,也有利于维护政策制度的公平公正性,保障市场交易秩序稳定。

对于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提出限制条件,是出于什么考虑?

在限购限售政策执行过程中,近期已出现规避限购限售政策的做法:限购区域内的二手房交易中,房屋所有权人先向交易对方赠与房产所有权份额的1%(按照现行限购限售政策,住房赠与中受赠方不需提供限购证明且赠与的房屋不受限售期间限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原所有权人及1%份额的受赠人再以共有权人份额转让的方式签订买卖合同,完成该房屋剩余产权份额的转让。为维护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和严肃性,《补充通知》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为什么要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层次和精准度有待提升。现行政策中,享受最低档首付比例的包括首次自住购房和改善型购房两类,且改善型购房占比较高;为体现对真正首套自住购房的支持,宜将两类群体区分开来。另外,对贷款未结清的改善需求,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加大调控力度。

二是目前宁波的首付比例在兄弟城市中持续处于较低水平,有向上调整的必要和空间。

为此,《补充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措施为:

(一)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二)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为实现信贷政策的平稳过渡,对于《补充通知》发布实施前双方已经签署书面认购协议,购房人支付了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能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凭证的,可以视为事实上的购房合同关系已成立。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发布)

原标题:《宁波明起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两类购买资格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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