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发生了一件比较有争议的事。一名女子拖着行李箱要出厂区,结果遭到了厂区保安的阻拦,要求将行李箱打开检查,在遭到女子拒绝后,两人对行李箱进行拖拽,女子甚至直接趴在了行李箱上面。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当时发生的地点就在厂区门口,而两人争吵的声音,引起了不少员工的围观。保安使出吃奶的力气,要将女子的行李箱拉走。而女子死死地抓着行李箱不让其拖拽,并声嘶力竭地喊道:“你不要拉我”!
而保安丝毫不顾及女孩痛苦地呼喊,以厂里规定为由,想要强行打开女孩的行李箱。最后,两人经过长时间的争吵和理论,女孩无奈带着沉重的行李箱,伴随着落寞的身影,返回厂区。
视频被发到网上后,很快就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媒体联系了厂家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开箱检查是厂家的规定,只要拖了行李箱进厂,以后只要出去都是要看的,包括一个包包,门卫都要看一下。
对于这样的解释,不少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认为:别说是保安,就算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检查私人物品,除了执法机关,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
也有网友认为:厂家的要求也算是合理,就是看一眼,又不是翻来翻去,既然进了别人的地方,就要守别人的规矩。只要明文规定就没问题,就和我们坐车要过安检是一个道理。
从某种方面来看,厂家确实也有难处。不过一码归一码,即便是厂规、校规,这些都是单位自己设定的规定,如果与法律相违背,那这条规矩就是不合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工厂要求保安对出入工厂的人员进行开箱检查的行为,显然已经侵犯了女员工的隐私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不限于赔礼道歉、甚至于赔偿损失。
另外,有网友提到了坐车过安检要配合,但是仔细想想,会发现两者的性质并不相同。如果我们想要坐车,有义务配合安检,但这个安检,也是先通过机器的扫描,只有出现疑似违禁品时,才会由人工介入。
所以说,就算是报警,也是需要有一个理由,比如怀疑女子是偷东西、抢东西或者带有危险物品,总是要有一个合法理由,然后警察来了再需要她的配合。这是正常程序。并不能说员工默认这种行为,就是对的。
在我看来,出于安全保密等要求,对于外部人员进入企业,如果携带有箱子等物品,工厂可以要求寄存.如果怀疑员工有盗窃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而不是随意进行开箱检查。任何行为都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不然法律条文不变成一张废纸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