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条母狗?

前段时间,同事A要出差两周,将他家的一条边牧寄养了同事B家中。B很开心啊,作为一个空巢青年,心想终于有狗了,还是只管撸不管饭那种!

谁料在养了几天后,B每天都是一副吃了屎的表情,问他他也不说,后来终于憋不住了,忿忿地指着A那只边牧说,“劳资把它当娃儿养,它居然想上我!”

嗯,刚才忘了说,A那只边牧是只母狗。

B觉得奇了怪了,你说要是只公狗吧,还能理解,觉得它可能是发情了。可是作为一只母狗,你还对我骑跨耍流氓,这我就纳闷了!

一般来说,狗躺在人的腿上或其他物体上。有节奏的摇晃行为是医生所说的攀爬和跨坐。这是未经消毒的雄性狗最常见的性行为形式。但事实上,很多母狗都会这样做,一些人也认为母狗发情是由于这种行为,让主人感到羞愧。

事实上母狗会出现骑跨行为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发情。

那究竟我们应该怎么理解

母狗骑跨人腿或骑别的狗,不管是什么性别,这与性行为或耍流氓完全无关。尽管在两脚兽看来,母狗骑跨人腿时做的动作,和公狗骑在母狗身上做的动作一模一样,但有科学家认为,这只是个巧合而已。

狗狗有天生的对领导权的欲望和追求。因此,母狗骑跨并不是在耍流氓,那只是它挑战主导地位的一种表现。如果你的母狗,骑在你的腿上,那说明它认为在你和它之间,它处于主导地位,也就是说它是你的老大,或试图成为你的老大。

而在和别的狗在一起时,母狗也会通过这种方式来表现它与另一只狗的地位关系。

这里也会存在一种情况,当有的母狗出现骑跨行为时,发现能吸引到两脚兽的注意力,因此它们在需要主人关注时就会做如此动作,如跨人的胳膊、腿、绒毛玩具以及其他动物等。

主人还需要观察骑在狗身上的狗的面部表情——露出牙齿、拉回耳朵和鲸鱼的眼睛(露出白眼),这些都是压力信号。

如果确定了狗狗的骑跨行为和压力有关,这时主人更不能对它的行为大喊大叫或惩罚,否则狗狗的压力会增加。

如果发现你家母狗骑跨行为太明显或太频繁的话,一定要管教狗狗。虽然我们无怨无悔的做狗奴,但要是总让狗狗觉得它才是老大,就会老是不听话,出现咬你、吼你、扑你、护食等等行为,甚至不听主人的指令,到时可能会危害到主人或别人的安全了。

尤其在大型犬身上时,需要从小就开始好好管教,否则长大后普通人根本无法抗衡。


管教的方法很简单:适当给狗狗一些小规定,比如吃饭时不许护食、大小便要定点等,让狗狗知道你才是老大,很多影响到你生活的事情不能由着他狗狗的性子来。

母狗跨坐的问题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困难。但你不能说,我不需要当老板,我爱做一个狗的奴隶,我的狗是带来痛苦的。

很多会咬人的狗狗都是主人们这样惯出来的,狗狗一但被宠太久,在它不顺心的时候就会开始乱咬人,等到这种情况发生,狗狗的行为就很难纠正了。

  • 别名:边境柯利,边境柯利牧羊犬,边境柯利犬,边境牧羊犬,博德牧羊犬
  • 分布:英国,美国,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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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记不得是几岁开始,我们家有条狗,那条狗是我哥哥在放学回家从路上捡来的。

它跟我们一起生活了几年,突然有一天,村上领导说:狗有狂犬病,是个危险的动物,必须把院子里的狗斩尽杀绝,以防后患。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打狗队。

人类就是这样,喜欢给猪猪狗狗们安排生活。像现在的宠物狗狗,都穿戴整齐,坐上豪华汽车跟主人一起游山玩水,也不知道它们是不是很乐意?

妈妈听说打狗队要来打狗,她持中立的态度:反正又不是我们家一条狗被打,其他家的狗也同样遭受被处死的命运。

讨论此事过后的某一天,放学回家,到了晚上,妈妈说:我们家的那条狗跑了,它一看见打狗队拿着棍棒进了院子,就跑得不知去向,等到别人家的狗都被结果了生命的时候,去找我们家的狗狗,再也找不到了。打狗队一连找了几天,把所能找过的地方都找了,没得,觉得几个大男人每天去找一条狗,翻山越岭,也没找到线索,就自动放弃了。

从此,我们家这条狗就过上了流亡的生活。这条狗是条母狗,随着年轮的增大,大家都叫它老母狗。

老母狗出去很久都没回来,我们以为它出去遇到了别的打狗队,或者喜欢吃狗肉的人把它打来吃了。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去山边讨(摘)菜,山边的土,层层叠叠,都是大家的自留地。山边都是些坟堆,去的人极少,只是去讨菜的时候才去,我每次去就只有我一个人,看到那些或高或低堆起的坟墓,都会毛骨悚然,战战兢兢。没得办法,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勇气才把菜讨好,头也不敢回,一溜烟地跑回家。

那天,按照惯例,从山边的脚下,我就开始提心吊胆往上走,把早已设置好的恐怖情节一股脑儿搬上脑屏,走得很不自信。就在我诚惶诚恐的时候,远远看见我家的老母狗摇着尾巴,向我跑过来,当时,我非常惊讶,有种特别的感觉,就像见到我日夜思恋的亲人一样。它跑到我面前停下来,就在我身上噌,我也像看到救星一样,完全没了恐惧感。

我和狗狗一前一后,经过了坟墓旁边,走到菜地里,我一边讨菜,一边打量着我家的老母狗,它的皮毛没有离开家之前白了,而且很瘦,从它看到我起,一直没停止过摇尾巴,我问:你这段时间是怎么过的?住在哪里?吃的是些什么?它全部是用摇尾巴来回答我。我把菜讨好了以后,叫它跟我回家,它跟着我走到了山脚下,我再喚它,它也不动了,看了看我之后,调头又往山上走了,我看着它走向山林,直到消失。

从那以后,就传来邓婆婆家的猪食被偷的事儿,据说是我家狗狗偷吃了。邓婆婆的家有个后门,我猜我们家的老母狗饿极了,就擅闯她们家,正巧看到一盆猪食,就饱餐了一顿。邓婆婆非常生气,在我妈妈面前怒气冲冲。妈妈说:你以后把你们家后门关好,它就偷不到你们家的猪食了。

我们家是在闽家湾的中间,狗狗要回家的话,必须经过闽家湾的几道大门,才能到达我们家,也许狗狗害怕被别人看见,把它打死,就没回自己的家。

我家老母狗不时都有乡亲们的反馈信息,有次,叔云去山边,看到了我家老母狗生了一群小崽儿,它怕叔云伤害它的小崽崽,还特意坐在那里像要随时准备攻击的姿势,不过,叔云并没有去伤害它的小崽崽,走的时候,它还对着叔云摇尾巴了。

有次放学回家,居然有幸看见老母狗在自己家里吃东西,已经瘦得不像样子,皮毛成了灰不溜秋的颜色,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还是使劲的对着我摇尾巴,不过,吃完了之后,只是稍作了一下停留,它就走了,也许是它在觅食的路上已经走投无路了,才鼓足勇气回家的。

我每次去山边它都要摇着尾巴老远跑来迎接,默默的陪着我把菜讨完,送我到山脚下。现在回想起来,都还能感觉到,那种亲切温馨的特别感觉。留给我少年时期,一条狗狗陪伴我走过的,山边讨菜最温情的回忆。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去山边再也看不见老母狗的身影了。总是在盼望着它能摇头摆尾的向我走来,可是,终究没能看见它再次出现,我想,它已经寿终正寝了,但愿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我家的老母狗,直到消失,也没像那只《一只特立独行的猪》那样,去学汽车鸣笛,去对人狂吠,也没听说因它的流亡,而传来谁谁谁被狂犬咬伤过的事件,只是默默的承受着人类给它设置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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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可以说是美国文学的代表,他的著作《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也是世界经典文学的代表。

这里就不介绍他的文学成就了,主要来看看他这个人,接地气的人。

海明威于1899年出身于芝加哥附近的橡树园,他的父母都是文化人,受过良好的教育,父亲是一名内科医生,爱好广泛,喜欢钓鱼、航海、野营,母亲格蕾丝·海明威也是一个读书广泛,且能歌善舞的姑娘。海明威的出生家庭是不错的,父母都算是高知,他从小也从父母那里继承了良好的习惯,比如从父亲那继承了喜欢户外运动的习惯,从母亲那继承了喜爱阅读的习惯。成名之后的海明威,随身都会带几本书,几乎可以说是每天都不会停下阅读的人。

然而,海明威与自己家庭的关系在日后非常恶劣,尤其是与母亲的关系。

海明威是一个宗教态度极其鲜明的人,他厌恶传统的宗教观,但他的父母却都是虔诚的宗教徒。或许海明威从小就活得很压抑,因为父母对他很严厉,父母对宝贝儿子的期望有些高,父亲希望他成为一个敬仰上帝,且勇敢、高贵的人,母亲也希望儿子成为一个传统的新教英雄,不吸烟、不饮酒、婚前没有性行为。根据海明威日后的表现来看,他完全让父母失望了。

海明威的叛逆似乎从小就在他的内心生长出来了,他后来放弃了自己的信仰,不仅不再信仰上帝,甚至认为组织化的宗教会对人类的幸福构成威胁。

海明威的家族似乎患上了一种疾病,他的父亲在知道自己患了一种痛苦又到了晚期的疾病后,自杀了,但海明威将父亲的死推到了母亲身上。毋庸置疑,海明威的写作才华是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而格蕾丝是一个传统的知识分子,写作的时候特别啰嗦,如果你们看过欧洲18世纪之前文学的话,就知道很多作家的文字大都是繁琐的形容词,且人与人之间的信件都是一大串客套话,什么卑微的、浅薄的、不自量力的我怀着剧烈的、冲动的勇气给高贵的、伟大的、受人敬爱的某某某写这封陈词滥调的、微不足道的、可有可无的信。简简单单的一句“亲爱的,我给你写信”,活脱脱变成了一个形容词比拼大赛。

格蕾丝是一个强势的女人,且有些令人生畏,海明威在成长的过程中估计是受了太多的压抑,而且据说格蕾丝在海明威小的时候是将他当成女孩子来养的,给他穿女孩子的衣服。而海明威对此特别反感,在众人心中,他是一个硬汉的形象,这可能也是对童年时期的反抗。海明威在长大之后特别强调自己男子汉的形象,尤其是喜欢到处晒自己的胸毛,似乎是想以此来证明自己真的是一个男人。

▲ 海明威小时候

海明威长大后将母亲当成了敌人,甚至将这种仇恨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他不止一次地在给朋友的信中用“那条母狗”来称呼他的母亲,甚至他将这种仇恨还转移到了姐姐身上,他说:“我的姐姐母狗马塞丽娜,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婊子。”他还对外宣称,自己的妹妹曾经被人强奸过。

究竟是怎样的仇恨,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海明威自己的写作风格是干练、简洁的,甚至他的写作手法至今都在被人传颂,即少用形容词和副词,多用名词和动词,这也可以说是他对童年的反抗。

▲ 海明威的胸毛

海明威的一生中共有四段婚姻,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哈德利·理查森,比他大8岁,且家境富裕。在海明威的作品畅销之前,他一直靠着老婆的钱生活。哈德利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女人,只不过在生完孩子之后身体有些发胖,此后她的体重也一直没有减下来。海明威肆无忌惮地搞女人,甚至在自己老婆面前也明目张胆地抚爱别的女人。

▲ 海明威与第一任妻子(海明威年轻的时候还挺帅的)

▲ 海明威一战时的军装照

后来海明威遇见了他的第二任妻子,包丽娜·普法伊弗,她比哈德利还要富有,父亲是一个大商人。从一开始,包丽娜就爱恋着海明威,甚至主动勾引他。他们两个跑到哈德利面前,劝她同意建立一种“三人家庭”。哈德利保持了自己的淑女风格,拒绝了,同时,她与海明威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离婚了。可以说,哈德利都没有与小三包丽娜争吵过,未放一枪一炮就退出了,可能也是因为她长期就受够了海明威。

海明威有酗酒的习惯,且是一个极度自私的自我中心主义者,他不太关心别人是怎么想的,也不太会照顾别人的感受,他只在乎他自己的感受。

包丽娜为海明威生下了一个儿子,叫帕特里克,但当她再次怀孕的时候,与海明威的关系也走到了尽头。这一次,海明威又勾搭上了一个金发美女,叫简·梅森,而且是一个有夫之妇,比海明威小14岁。

然而,这位美女却是一个抑郁症患者,曾经还试图过自杀,这让海明威对她失去了兴趣。

包丽娜不像海明威的第一任妻子那样容忍,她为了夺回自己的丈夫,谎称自己从父亲那得到了一笔巨款,为了重新恢复魅力,她还将自己的黑发染成了金发。

海明威在其著作《有的和没有的》中说:“你对一个男人越好,你越是向他表示你的爱,他就会越快地摆脱你。”

看来,海明威对男人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海明威的下一个女人是玛莎·盖尔霍恩,也是他的第三任妻子。玛莎出生也不错,比海明威小了10岁。据说,玛莎在接触了海明威的生活后,发现他邋里邋遢。而且海明威总喜欢吃一种混杂而成的三明治,大家可以想象成大蒜,这让玛莎很恶心,甚至多次都产生了呕吐。

▲ 海明威与不知道第几任妻子

也许是这样的原因,导致玛莎不想和他生孩子。玛莎之所以嫁给海明威,是因为看中了他的作家身份,她希望自己也能从海明威身上获取一些文学的养料。包丽娜虽然百般阻挠这段婚姻,但最终都无济于事,甚至,海明威还责怪她为何要破坏自己的幸福。

玛莎与海明威注定不能长久,因为玛莎不仅反感海明威的大蒜三明治,还特别讨厌他喝酒,一旦他喝完了酒,就会变得很粗暴。海明威与玛莎之间的争吵也发生了无数次,最为奇特的是,海明威还写了一首下流的诗,名字就叫《致玛莎·盖尔霍恩的阴道》,他将之比作一个陈旧的热水袋的颈部,而且已经有了皱纹。更奇葩的是,海明威每和一个女的上床,就会给他的床伴念这首诗。

最终,阿莎忍无可忍,离家出走了,儿子说,父亲一直在虐待母亲,在母亲离开后,还抱怨她抛弃了自己。

海明威的第四任妻子是玛丽·韦尔什,这段婚姻一直持续到了海明威自杀的时候。玛丽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的出身不如前三个,父亲只是一个伐木工,但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普通的家庭,让她对爱情或婚姻并不抱有多大的期待。海明威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玛丽知道他需要的不是一个有思想,可以与他进行对话的女人,而只是一个惟命是从,听从自己命令的女人,所以她放弃了自己的新闻工作,转而嫁给了海明威。

▲ 海明威与第四任妻子

玛丽在海明威面前表现地很顺从,有意思的是,有一次海明威向查尔斯夸耀自己的能力,他说安抚玛丽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因为前一天晚上自己就已经对她灌溉了四次。海明威死后,这位查尔斯先生向玛丽求证海明威说的话,谁料,玛丽叹息着说:“那要是真的该多好。”

▲ 海明威被玛丽投喂

没错,海明威是一个极爱吹牛的人,撒谎成性,而且与多位同行都发生过争吵,事后他还在自己的书中给对方扣屎盆子。

▲ 海明威与菲茨杰拉德

海明威的小儿子很讨厌父亲,他在日后写了一本关于父亲的书,里面透露了很多事情。比如包丽娜的死,包丽娜与海明威离婚后,小儿子曾发生过一段小麻烦,于是作为母亲的包丽娜打电话给前夫,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安慰,结果海明威却指责了她,说:“看你是怎么教育他的!”

他们吵了一架,挂完电话后,包丽娜哭了,对着电话嚎嚎大哭。那天晚上,她被体内的一阵剧痛惊醒,第二天就死在了手术台上,死因是一种肾上腺肿瘤,很有可能是情绪导致的恶化。包丽娜享年56岁,去世后,海明威竟然还指责儿子的不是,而儿子也指责父亲的暴怒。

海明威一生都泡在酒精之中,一位古巴的酒吧侍从说:“能够喝下这么多马丁尼酒,超过任何一个我所见过的人。”

▲ 海明威在酒吧

由于常年酗酒,海明威的身体也不好,尤其是肝脏,一个儿子曾说,在父亲最后的20年中,每天都要对付1夸脱的威士忌。在美制中,有两种不同的夸脱,平均下来,一夸脱相当于1升。

海明威的一生总是受伤,身体上的受伤,从孩童时期开始,他就摔了一跤,一根木棍穿过,将他的扁桃体刺破了。此后几十年中,他就像是一个被诅咒的人,在参战的时候身上到处都是弹痕,一次因为救火而被烧伤,两次发生过飞机事故,还出过一次车祸,脑震荡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能够发生这么多意外,与他喜欢喝酒分不开关系,至少其中一大半都是因为喝酒导致的。不过神奇的是,发生了这么多意外,他都没有挂掉,也是一个奇迹。

▲ 海明威因飞机失事而在非洲疗养

1961年7月2日,在抑郁症和其他一些类似偏执狂的病症的治疗无效的情况下,他在自己最为自豪的双管猎枪上装上了两发霰弹,将自己的脑壳崩飞了。

似乎,海明威注定会走向自我毁灭,他在50年代就出版了自己的巅峰之作《老人与海》,之后便再也写不出那样好的作品了,他自己是知道的,他将自己长期泡在酒缸中,麻痹了自己,却总会清醒过来。他对自己感到绝望,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定格在了《老人与海》,接下去的岁月无非就是仰望过去。他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或许也受到抑郁症和长期酗酒的影响,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却留下了一段传奇。

海明威几乎是一个不讨喜的人,可以说他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是喜欢他的,因为他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中心主义者。不过,在众多获得巨大成就的人身上,这种自私的中心主义就像是标配一样,随处可见。或许,正是因为他们完全或很少顾忌他人的感受,才能取得世人所无法企及的成就。

这样的人,震惊了世界,却让身边的人总是遍体鳞伤,他甚至都不会说一句温柔的话,就像他的硬汉形象一样。

一个男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能够摧毁他的,只有他自己。

“嘣嘣”两枪,永别了,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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