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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20世纪以来的高昌史研究综述
日 15:08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网
作者:施新荣
内容摘要:高昌郡、高昌国时期纪年年号
研究高昌史,高昌国始于何年是必须面对的。传世文献几乎都以公元460年柔然立阚伯周为高昌王,作为高昌国之始。当今学者大都持此说。然而,有些学者认为,高昌国之始,应在公元443年沮渠无讳号称凉王之时[1]。似乎后说更符合历史实际。
关键词:高昌历史;高昌古城;高昌国;高昌故城;高昌研究
作者简介:
  汉唐时期的吐鲁番盆地,大致经历了高昌壁、高昌郡、高昌国、唐西州等几个阶段。传世文献对高昌的记述,主要集中在正史的西域传中,但内容简略,许多史事不清。吐鲁番出土文书、墓砖弥补了传世文献的遗缺。随着20世纪初吐鲁番出土资料的陆续刊布,特别是80年代以来相继出版的《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和图文本,为中外学者提供了新的资料,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门显学——吐鲁番学。学者们在《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敦煌研究》、《西域研究》、《敦煌吐鲁番研究》、《吐鲁番学研究》等书刊上发表了数量可观的文章。有力地推动了吐鲁番学和相关的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西域史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吐鲁番学的研究专著,如侯灿《高昌楼兰研究论集》、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柳洪亮《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王素《吐鲁番出土高昌文献编年》、《高昌史稿·统治编》、《高昌史稿·交通编》、侯灿、吴美琳《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等先后问世,使20世纪以来的高昌史研究划上了一个阶段性句号。现就国内的研究情况综述如下。  一、政治史  高昌郡、高昌国时期纪年年号& 研究高昌史,高昌国始于何年是必须面对的。传世文献几乎都以公元460年柔然立阚伯周为高昌王,作为高昌国之始。当今学者大都持此说。然而,有些学者认为,高昌国之始,应在公元443年沮渠无讳号称凉王之时[1]。似乎后说更符合历史实际。  吐鲁番出土文书是研究高昌史的重要资料。利用吐鲁番文书,首先要解决的是纪年问题。高昌郡(327~442)时期,高昌先后处在前凉、前秦、后凉、西凉、北凉的控制之下;高昌国(443~640)时期,吐鲁番地区先后建立了大凉政权和阚氏、张氏、马氏、麴氏高昌王国政权。不论是诸凉所奉年号、纪年,还是高昌王国的年号,在传世文献中有一些记载,但零散且不全面,有些甚至与出土文书中的年号相悖。  早在1914年,旅居日本的罗振玉获悉大谷探险队在吐鲁番盆地获取墓砖的信息后,便过录砖文。于次年编成《高昌麴氏年表》。以后又利用《麴斌造寺碑》及黄文弻在吐鲁番发掘的墓砖汇成《高昌专录》,并对《高昌麴氏年表》进行修订[2]。1931年黄文弼根据他在吐鲁番交河沟西考古发掘获得的墓砖进行进一步研究,出版了《高昌第一分本》,其中包括《高昌麴氏纪年》[3]。后又对其进行整理,将重光年号归属为麴嘉的旧说进行修正[4]。而对高昌郡、高昌国时期纪年、年号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则是在《吐鲁番出土文书》整理出版之后。中国和日本的有关学者相继关注这一问题,他们利用出土文书和有关考古资料,基本上弄清了相关问题,但有些年号的归属及其原因尚未圆满解决,仍然存在分歧。  如“白雀”年号,史树青、吴震、王素等将之归于姚苌后秦[5]。王文认为:前秦凉州刺史粱熙与后秦姚苌同为羌人,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粱熙归附姚苌奉后秦年号;马雍则认为可能属于阚伯周至马孺时期(461~498)某个割据政权[6],侯灿在马雍研究的基础上,认为“白雀”年号最有可能属于阚氏前期(461~465年)[7]。  对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真兴五年、六年年号,学界一致认为是沮渠氏北凉于公元424~425年归附大夏而奉其正朔的结果[8]。而文书中的“缘禾”、“太缘”年号,学界认为是沮渠氏北凉归附北魏,奉北魏“延和”、“太延”年号谐音的反映[9]。当缘禾四年沮渠氏北凉退出高昌后,阚爽继续延用缘禾年号不改[10]。关于“龙兴”年号,侯灿将之暂置于阚氏前期(461~465年)[11],但王素认为是阚爽于公元438~440年间自建年号[12]。  对于“建平”年号,候灿认为是张氏王国或马氏王国的年号[13];唐长孺推测是阚爽自建或称王改元所用的年号[14];朱雷认为“建平”是沮渠牧犍的年号,在承和之后,承平之前。北凉亡后,沮渠无讳流亡高昌继续行用“建平”,因而文书中有建平五、六年者[15];吴震倾向于“建平”是沮渠牧犍于承和五年(437)改元后的年号,到建平五年(441)为高昌太守阚爽所奉[16]。余太山、柳洪亮、王素的看法与朱、吴二位大致相似,但对原因的解释有所不同[17]。持“建平”为北凉沮渠牧犍年号,阚爽于441~442年在高昌行用此年号的观点占主流。  学术界对大凉(443~460)所用纪年“承平”无异议。对高昌阚氏王国建立于460年也无异议,但对其灭亡之年和使用的年号却有不同的看法。冯承均、侯灿、荣新江等认为阚氏王国亡于491年[18],而王素等人则认为阚氏高昌王国亡于488年[19]。对阚氏460~465使用何年号,侯灿认为可能使用的是“白雀”或“龙兴”年号[20],吴震认为可能是“甘露”年号[21],王素持谨慎态度,认为尚无法断定[22]。由于对阚氏王国灭亡的时间有不同的看法,相应的对“建初”(489~491)年号[23]的归属就有歧异。王素等认为“建初”为张氏王国的年号;唐长孺、侯灿、吴震、荣新江则认为归阚氏所有[24]。对马氏王国灭亡及麴嘉取得政权的时间也有不同的看法,罗振玉据传世文献认为在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25],黄文弼、冯承钧认为在499年[26],吴震认为是年马儒被杀,麴嘉继立,但迟至502年才建元“承平”[27]。侯灿据出土文书中有承平五年、八年的记载,认为承平元年为502年,依照次年改元的惯例,马氏王国灭亡及麴嘉取得政权当在501年,此说得到广泛支持[28],可成定论。另外,对敦煌吐鲁番写经题记中的“甘露”年号的归属也存在分歧。罗振玉将之归为麴氏高昌第二代王麴光的年号[29],此说得到侯灿、王素等人的响应[30]。吴震则认为“甘露”年号是高昌地区政权自建年号,由高昌阚氏王朝首王伯周始建于开国之初的可能性极大[31]。  吐鲁番文书和墓砖解决了麴氏高昌王朝的王统和纪年问题。麴氏高昌(502~640)建立的时间和所使用的年号,目前没有大的分歧,大都认同侯灿、荣新江、王素所编的年表[32]。但对重光年号的归属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吴震、陈国灿、王素、孟宪实、荣新江等认为是麴伯雅的年号[33];侯灿、薛宗正和刘戈则将之归为麴文泰的年号[34]。前者当是。  另外,王素《沮渠氏北凉建置年号规律新探》一文,对北凉所用年号的规律进行了探讨。认为北凉指河西沮渠氏北凉和高昌沮渠氏北凉两个政权,前者为五胡十六国之一,后者为前者的流亡政权。他认为玄始——承玄、义和——承和、建平——承平这三组年号都有中断,前两次因其采用大夏的真兴、承阳两个年号或北魏的缘禾、太缘两个年号,第三次中断是因为河西沮渠氏北凉灭亡。这说明北凉自建年号所用“承”字,是为了抹去自身曾臣属大夏、北魏的历史[35]。  职官制度和行政区划& 传世文献对高昌郡的记载非常少,高昌郡作为凉州或沙州的一郡,其郡属机构当与内地的郡一致。从文书所见,高昌郡的行政制度远承汉魏,近同晋宋,从乡里组织直到郡和军府机构完全和内地郡县一致[36]。但在北凉时期高昌郡府文书中的僚属押衔中,“校曹主簿”和“典军主簿”不见史籍。唐长孺认为校曹之名始见孙吴,北凉的门下校郎似较接近孙吴政权所置校事,不过又承认很难说北凉的校郎直接继承孙吴旧制。认为北凉诸郡的校曹主簿,似乎可以看作是中枢的门下校郎,其职掌是审查和传宣太守批准的文书。至于典军主簿,内地郡属亦间有此名目,只是史无征而已[37]。但吴震认为北凉“校曹”建置源于孙吴,是在遣使江南的过程中引入的,并及于府郡。高昌郡府置建校曹之来由,可能即在于此[38]。  祝总斌在《高昌官府文书杂考》中对吐鲁番出土前凉、高昌郡到麴氏高昌国官府文书中的某些公文用语、程序和类别进行了考释,如“记识奏诺奉行”、“列辞”、“辞”、“启”、“敕”等,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一地区受秦汉以来内地汉文化的巨大影响[39]。柳洪亮《高昌郡官府所见十六国时期郡府官僚机构的运行机制》,通过对近200件高昌郡文书的分析、研究,基本勾勒出了高昌郡的公文运转轮廓,认为郡太守直接领导下的以阁为中心的诸曹,是郡的最高行政机关,总理一郡的政务;校曹类似中央的门下;主簿协助太守统领诸曹,总掌诸曹文案[40]。  《周书·高昌传》等对麴氏高昌的官制仅略有记述,因而后人对其官制知之甚少。随着20世纪吐鲁番地区大量墓砖、文书的出土,麴氏高昌王国的官制逐渐显露出来。先是罗振玉利用墓砖对麴氏高昌的官制进行了初步的排比[41]。1931年黄文弼根据墓砖制作了麴氏《高昌官制表》[42]。后又对其进行增订,提出麴氏高昌有内府官制、各城官制、勋官及领兵将官官制[43]。  20世纪80年代初,侯灿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吐鲁番出土有关麹氏高昌官制的所有墓砖和相关文书197件加以汇集,对其进行更系统的研究。他分析了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及其存在的问题,按照迁转关系进行排比,以明了麴氏高昌官制升迁转调及其品秩。对麹朝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和军将官制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将其分为六个系统九个等级,并考察了麹氏高昌官制的来源与性质,认为麴氏王国中央行政官制兼有中央王朝和地方政权的两重特点,一方面是中央王朝尚书各部的缩小,另一方面又是地方政权开府置官的扩大[44]。  陈仲安《麴氏高昌时期门下诸部考源》一文,则集中考察了高昌王朝中枢官制的历史渊源,指出其主要行政机构分为门下、诸部两部分,并认为高昌中枢官制远承汉、魏、晋,近继诸凉,而实际脱胎于高昌郡地方行政组织[45]。  王素的《麴氏高昌中央行政体制考论》,对麴氏高昌王国中央行政体制有关的出土资料分类排比,按照传统的中央行政体制原则,将麴氏高昌中央行政机构分为出纳审查、诸部执行和王府三个部门。认为麹氏高昌最名正言顺的机构是“王府”,至少开有四府,即王公府、都督府、州牧府和将军府,每府有长史、司马均分左右,高昌“王府”就有八长史和八司马,这就是史传所记的八长史和八司马的出处,诸部长官实际上是“王府”的长史、司马,“王府”官员兼诸部事务[46]。对此,孟宪实、宣红的《试论麴氏高昌中央诸曹职掌》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麴氏高昌中央的吏部、库部、仓部、主客、民部、兵部、祀部、屯田和都官9个部门,当时称“曹”,从高昌王所受封号上可以推测出王公府等四府的存在,但在该国实际发挥作用的却是诸曹。诸曹应有曹府,真正有名无实的应是“四府”[47]。王素还对麴氏高昌王国的军事制度进行了探讨,认为麴氏高昌的军事制度虽然仍有不明之处,但大体上是较为健全的。不仅有专门的兵源保障制度,还有专门的军事管理机构。军官的名号、品阶,也有专门的系统[48]。另外,王素《麴氏高昌职官“儒林参军”考略》认为,“儒林参军”一职是高昌军事府署掌握儒学教授的官员,是从南朝遣使移置而来的 [49]。  在吐鲁番出土墓砖中,有数十方墓砖和一件文书涉及到追赠制度。孟宪实《麴氏高昌追赠制度初探》,对麴氏高昌国的追赠制度进行了探讨,认为这项制度遵循论官、论功、论贵(贵戚、贵族)、论亲四条原则。虽然追赠制度是针对死者个人的,但其实质是对死者生前生活的继续,作为一项制度,追赠已纳入了麴氏高昌官僚升迁诠选的序列之中,而且追赠制度在高昌发挥了维护现存社会等级的功能[50]。  关于麴氏高昌国的地方行政区划,学者们观点歧异。侯灿《麴氏高昌王国郡县考述》一文认为,根据考古资料,麴氏高昌王国地方行政单位可分为郡、县、城,个别郡县合治。灭亡时有郡四、县十三、城九,合计郡县城为二十六,其中还不包括王都高昌城[51]。郑炳林的《高昌王国行政地理区划初探》认为高昌王国时期的地方行政划分为王国、府、郡、县四级,城都是县。唐灭高昌时有三府、五郡、二十七县[52]。荣新江先生和张广达先生认为麴氏高昌实行的是郡县制,有四郡、二十一县[53]。钱伯泉先生认为高昌王国实行的是郡、县、镇戍三级制,灭亡时有都城一、郡三、县十四、镇戍四,共二十二城[54]。郁越祖认为麴氏高昌末年有三郡十八县,再加上两废县和两城,共二十二城[55]。近年,王素撰文对以往的研究进行总结评判后认为,麴氏高昌末年有三府、五郡、二十二县[56]。  郑炳林通过对出土文书中所见高昌城诸门的考证,认为高昌城受汉长安城、十六国姑臧城、魏晋及北魏洛阳等都城的影响很大,其建城规划基本摹仿这些城,在这些城制的基础上建成高昌城。高昌城诸门的命名和中原都城一样,以五行、天象等为依据,是一座完整的都城,反映了汉文化对高昌影响之大[57]。  政治事件& 传世文献对高昌郡、高昌国的记述本来就少,许多史事不清。通过对文书的研究,有些史事得到了初步的揭示。如柳洪亮通过对吐鲁番阿斯塔那382号墓出土文书《缘禾五年(436年)民杜犊辞》的研究,认为沮渠氏北凉失去对高昌的统治权当在缘禾四年(435年)十月[58];吴震通过对俄藏Дх02670ν文书所含历史信息的挖掘,揭示出该文书中的“揖王入高昌城事”,反映的是北凉灭亡后,沮渠氏西迁定都高昌城之初,迎接沮渠无讳入城的史实[59]。  对于沮渠氏在高昌建立的大凉政权(443~460)。荣新江的《〈且渠安周碑〉与高昌大凉政权》认为,北凉王族在吐鲁番盆地建立的这个政权,不仅是一个首次独立于河西的地方政权,它还首次统一了整个盆地,为麴氏高昌立国百余年打下了基础。而且使吐鲁番的文化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是一次巨大的飞跃 [60]。  吴震的《麴氏高昌国史索隐——从张雄夫妇墓志谈起》根据出土文献材料,率先揭示出了麴氏高昌国晚期发生的“义和政变”,他认为麴伯雅仰慕中华文化“解辮削袵”的改革招致铁勒的不满,政变者在铁勒的支持下于延和十二年(613)夺取了政权,并于次年改元义和。义和六年(619)麴伯雅及其世子麴文泰和大臣张雄在西突厥的支持下,重新夺回政权,次年二月改元重光[61]。学界对“义和政变”发生的原因和时间还有不同的解说。如宋晓梅认为政变发生在延和八年至十一年(609~612)间,在此期间,麴伯雅入隋为敌对势力发动政变提供了机会[62];郑学檬认为麴伯雅长期在外,其他高昌大姓与麴氏矛盾从而导致了政变[63];王素则认为“义和政变”是由高昌内部守旧势力发动的,与外界干预没有关系。具体的说是在麴氏宗室的领导下,由一些臣僚发动。政变发生在义和元年(614)十一月十九日之前不久。对麴伯雅复辟的时间则同意吴震的看法[64]。一般认为高昌地区存在逾年改元的惯例,如沮渠无讳、沮渠安周兄弟于442年9月进占高昌,443年改元承平。麴嘉也是称王的次年改元,说明逾年改元在当时本是惯例[65]。既然义和元年为614年,“义和政变”似乎就发生在613年了。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孟宪实《关于麴氏高昌晚期纪年的几个问题》认为,麴氏高昌复辟成功当在延和十九年(620)一月十二日之前,改元重光当在是年一月十二日之后,二月二日之前[66]。张铭心《“义和政变”与“重光复辟”问题再考察》也持类似的看法,并认为“义和政变”是王子争权而引起的“宫廷政变”[67]。  孟宪实、姚崇新的《从“义和政变”到“延寿改制”——麴氏高昌晚期政治史探微》认为,“义和政变”的外来因素,应注意铁勒。另外,该文还对麴文泰的“延寿改制”进行了探讨,认为从延寿时期官文书的新变化、命妇制的变化和高昌城城门的新名称等反映出麴文泰加强王权的意愿[68]。  麴氏高昌有国一百三十余年,但麴氏王陵何在?至今尚是一个谜。不过,学术界对吐鲁番TAM336墓主人的探讨,多少有了一点头绪。吴震在《TAM336墓主人》一文中认为,这座不同寻常的大墓的主人似乎是麴氏高昌末王麴智胜[69]。对此,柳洪亮在《高昌王陵初探——兼与吴震先生商榷》一文中持不同看法,他认为TAM336墓是麴氏高昌国的亡国之君麴文泰的陵墓[70]。  二、经济史  传世文献对高昌郡、高昌王国经济制度和经济状况的记载,只有寥寥数语。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数量可观的涉及社会经济的材料,使我们对高昌郡、高昌王国时期吐鲁番盆地的社会经济状况有了新的认识。此项研究几乎与文书刊布同步进行。  土地制度& 马雍《麴斌造寺碑所反映的高昌土地问题》认为,麴氏高昌王国实行均田制[71]。唐长儒在《贞观十四年(640)手实中的“合受田”》一文中指出,贞观十四年手实中的合受田数、丁中制与唐令不符,而与魏、齐、周、隋四朝的规定相符或基本相符。这将是麴氏高昌曾经在某种程度推行均田制的一个明显迹象,但还不能遽作结论[72]。  卢开万在《麴氏高昌未推行均田制度论》中根据麴氏高昌时期土地买卖、赋役制度和麴斌造寺碑等史料反映的种种现象,认为麴氏高昌国并未推行过均田制度[73]。吴震《近年出土高昌租佃契约研究》利用租佃契约文书,对6~7世纪麴氏高昌国和唐西州时期的租佃关系、土地制度进行了研究。认为高昌地区土地占有的形式是相对地占有使用权,而不是绝对地占有土地的所有权。6~7世纪时,特别是唐置西州之后,高昌地区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基本特点是封建国家所有制[74]。吴震在《麴氏高昌国土地形态所有制试探》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并认为高昌国土地所有权属国家,历代高昌王代表国家行使这种所有权,连他们本人也并无土地私有权[75]。姚崇新在《麴氏高昌王国官府授田制初探》中却认为,麴氏高昌实行的是一种受到内地均田制影响,有均田制的影子,又与均田制有很大区别的有自己特征的官府授田制[76]。  陈国灿《高昌国的占田制度》认为高昌王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占田制[77]。杨际平在《麴氏高昌土地制度试探》中认为,高昌时期官田的租佃、租税合一;耕种官田的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一般民田的出租,租价通常包括作为国税的田租;政府所得到的只是“夏价”中的一部分,亦即作为国税的“田租”,其性质属于封建地租的再分割,田主则得到大部分的“夏价”,亦即封建地租(或谓私租)。国税与私租各有所属,并不合一,这就证明了一般民田的私有性质。并认为麴氏高昌时期田地买卖须经官府批准,只是体现了麴氏王朝的主权,而不是体现了它对一般民田具有土地所有权。如果一定要说王朝对于一般民田具有最高的土地所有权的话,那也只能说这种最高土地所有权只是形式上的,亦即名义上的国有,实际私有[78]。  李宝通的《试论魏晋南北朝高昌屯田的渊源流变》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高昌屯田兴盛的内在原因是世族所有制与屯田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北凉时期,高昌屯田已开始实行租佃制,到麴氏高昌时期,屯田已普遍租佃化、私田化[79]。  赋役制度& 关于高昌国的赋役制度,《北史·高昌传》仅载:“赋税则计田输银钱,无者输麻布”,寥寥十余字,不知所云。吐鲁番文书为这方面的研究开辟了崭新的舞台。朱雷《吐鲁番出土北凉赀簿考释》,利用文书对北凉按土地等级分类计赀制度作了探讨[80]。随后又撰成《北凉“按赀配生马”制度》,认为出土文书中的“配生马”,与北凉的计赀制度有关,其意为按赀配养马,马匹和鞍鞯各户自备。这一制度不见于北魏及东晋南朝,只在北凉的高昌地区可以看到。根据出土文书直至麴朝依旧在一定程度上承袭着这套独具地方特色的制度[81]。  朱雷《麴氏高昌王国的“称价钱”》对文书中的“称价钱”进行了研究,认为“称价钱”是麴氏高昌王室通过“内藏”直接向商人(主要是胡商)征收的一种供王室支配的商税[82]。谢重光先生认为凡在高昌境内进行贵重商品交易都是征收“称价钱”的对象[83]。  关于文书中的“臧钱”,朱雷认为是麴氏高昌的苛捐杂税;杨际平先生认为不是一种特定的税目,而属于财政的分配管理范畴;姜伯勤认为是麴氏高昌向商胡收纳的另一种税收;而卢向前则认为是麴氏高昌中后期科罪征赃的罚金,属于法律范畴的一种用语[84]。宋晓梅同意卢向前的看法[85]。  卢开万在《试论麴氏高昌时期的赋役制度》中认为,麴氏高昌国田租分为俗租和僧租,田租除征收谷物外,还以酒纳租等;调可分为俗调和僧调两种,文书中据地而征谷物因品种不同分为大调和小调,而“调薪”则是据丁而征的。该文还对这一时期的徭役和赋税,如丁输、商人役和羁人役、作人役,以及远行马钱、丁正钱、臧钱的性质进行了研究[86]。杨际平认为麴氏高昌的力役以计丁为主,但也有计田承役现象,役的负担远重于租。调征收既有据地的,也有据户的,调的负担更甚于役[87]。冻国栋的《麴氏高昌役制研究》认为,麴氏高昌的役制远承汉晋,近同魏周,具有俗役、道役之别;役事繁杂,服役面广;计田承役的特点[88]。程喜霖在《吐鲁番文书所见的麴氏高昌的计田输租与计田承役》中认为,高昌的田赋是计田输租,徭役是计田承役,无论是田赋和徭役均区分为僧俗两种不同的类别。指出高昌的田赋基本上是沿袭中原制度,但计田承役是高昌独特的制度[89]。  韩国磐《从〈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夏田券契来谈高昌租佃的几个问题》认为,高昌时的租佃关系已经相当发达,并对租佃关系发达的原因进行了研究[90]。杨际平在《麴氏高昌与唐代西州、沙州租佃制研究》中认为,对麴氏高昌的租佃关系的分类应以田主占有性质与地租形态来区分为妥。并对当时租佃关系流行的情况、租佃关系的性质、租佃关系盛行的原因等进行了综合研究[91]。郑学檬的《高昌实物田租问题探讨——〈吐鲁番出土文书〉读后札记》认为,高昌田租在正租之外还有附加租,类似东汉以来的临时随意征调,称大调麦或上敛麦。这种杂征(杂调)不属户调,而是一种田租外剥削,似乎没有普遍征收[92]。  陈仲安在《试释高昌王国文书中之“剂”字》中认为,“剂”是高昌王国赋税征收及物资调发中的专用名词,适用于临时征收的杂税及杂征调。它不是一种税目,而是关于某种税的征调单[93]。陈国灿在《对高昌某寺全年月用帐的计量分析——兼析高昌国的租税制度》中,通过对《高昌某寺条列粮食帐》的研究,认为高昌国凡称“输”者,是一种固定的租税负担,多交纳实物,称“剂”者,则为临时性的征调,多交纳银钱[94]。  丝织业和商业贸易& 由于吐鲁番盆地独特的气候条件,使得大量古代织物得以保存下来。武敏《吐鲁番出土蜀锦的研究》一文,对吐鲁番所出土的一批织物标本从其组织结构、纹样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结合我国织锦的产地、蜀地与高昌地区的商业交通,以及出土实物的旁证材料,把上述标本定为蜀锦[95]。唐长孺的《吐鲁番文书中所见丝织手工业技术在西域各地的传播》认为,早自阚氏王朝,晚至麴氏高昌中期,高昌地区百年间一直在纺织具有“绵经绵纬”特点的锦或其它织物,并指出麴氏王朝时期曾经以绢、绵作为赋税征纳物,反映出当地的绢、绵生产较为普遍[96]。武敏《从出土文书看古代高昌地区的蚕丝与纺织》认为,至迟在5世纪时,高昌地区已有蚕丝业及相应的丝织生产,而且蚕桑生产普遍发展,不仅能为当地丝织物生产提供充分的原料,还能为外销市场提供—定数量的蚕丝商品。该文还指出,自阚氏高昌至麴氏高昌,均有官府丝织作坊或织户,不仅能生产普通丝织品,且能生产具有本地特点的高级织物,绵经绵纬的“龟兹锦”[97]。  高昌地处丝绸之路要冲,是中外商旅的必经之地,经济交流频繁。在吐鲁番考古中发现了银币的实物,而且文书中也记载了银钱流通的事实。根据夏鼐《综述中国出土的波斯萨珊朝银币》的统计,从年,吐鲁番地区共出土了63枚萨珊银币[98]。郑学檬在《十六国至麴氏王朝时期高昌使用银钱的情况研究》中认为,高昌地区银钱使用范围广泛,而且系铸币,在中国货币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对银币流行的原因进行了研究[99]。武敏《5世纪前后吐鲁番地区的货币经济》对麴氏高昌的货币经济进行了考察,认为立国之初使用实物货币,后来逐渐采用银钱为主的金属货币,显示了高昌社会农业、手工业及商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逐渐繁盛[100]。卢向前《高昌西州四百年货币关系演变述略》,根据吐鲁番出土文书,将高昌时期的货币关系分为纺织品本位阶段(367-560年);银钱本位阶段(561-680年)[101]。林友华《从四世纪到七世纪中高昌货币形态初探》认为,麴氏高昌国在六世纪中叶以后,实物性质货币已不多见,钱币已广泛运用于各种经济活动中,货币经济已发展到较高水平[102]。姜伯勤先生则从东西交往的角度对高昌(西州)地区流行银币的历史进行研究。认为由于中原不以银币为通货,这些银钱实为波斯银币、粟特银币和克什米尔等地的西域银币,一般都以波斯银币为标准货币。因此从中国通往波斯的丝绸之路,也即是从波斯通往中国的一条“白银之路”[103]。  水利& 吐鲁番地处欧亚大陆腹地,气候干燥,水利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关于高昌郡时期的水利制度,柳洪亮先后撰写《十六国时期高昌郡水利考》、《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十六国时期高昌郡的水利灌溉》、《略谈十六国时期高昌郡的水利制度》等文。认为这一时期高昌郡负责水利建设及民田、军屯用水的是平水官和行水官,并形成一种与常设水官互为补充的严密细致的水利灌溉制度。高昌郡的水利事务由功曹主管[104]。钮仲勋《魏晋南北朝时期新疆的水利开发》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吐鲁番地区因有大批内地移民徙入,同当地原有居民共同开发这一地区,从而促迸当地农业和水利的发展 [105]。  三、社会、宗教、文化史  研究高昌史,主要依靠的是考古资料,有关的出土文书和墓砖为我们研究当时吐鲁番地区的社会、宗教、文化状况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材料。  唐长孺《新出吐鲁番文书简介》,就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出现的“作人”指出:作人不是奴婢,虽然接近奴婢,因为高昌别自有奴婢;作人也不像魏晋以来的佃客,也许类似部曲[106]。朱雷先生《论麴氏高昌时期的“作人”》认为,麴氏高昌时期的“作人”有三种类型,其一是作为高昌政权征发的各种服役者;其二是寺院中的雇佣劳动者;其三是一种特殊的封建隶属者,这种“作人”不同于前两种,他们是被当成财产可以继承、买卖的,但却有着某种程度不同的私有经济活动。他们有类似部曲以及宋、齐“十夫客”之处,但又有其特点,构成高昌境内阶级关系中颇具特色的一种封建隶属者[107]。姜伯勤认为“作人”是一种其剩余劳动可以被购买和继承的封建依附者[108]。  姜伯勤《高昌世族制度的衰落与社会变迁——吐鲁番出土高昌麴氏王朝考古资料的综合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高昌世家大族及其依附人口作了进一步探讨,并对其在高昌地区的衰落进行了追溯[109]。  毛汉光《敦煌吐鲁番居民生存权之个案研究》,从分配田亩数、亩产量、食量等数据衡量,魏晋隋唐时期吐鲁番地区居民在小康生活线上的为24%,生存线上的为40%,生存线以下的则高达36%。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授田比例多寡与课不课户是直接原因。生活线上的居民,虽然过着小康的生活,其剩余价值仍不足以再生产。徘徊在生存线上的居民,终日为获得基本生活所需而努力,稍有不幸,将沦为佃人、作人、雇人、部曲,甚至奴隶[110]。  邓小南的《六至八世纪的吐鲁番妇女——特别是她们在家庭以外的活动》独辟蹊径,利用吐鲁番出土的文书和文物,讨论了这一时期吐鲁番地区的妇女,尤其是下层社会妇女介入经济、法律以及宗教活动的情形。认为下层妇女比上层妇女走出家门的机会更多,而这取决于家庭生机的需要与社会经济的强制推动作用[111]。  宋晓梅《麴氏高昌国张氏之婚姻》,通过对高昌张氏家族婚姻关系的个案研究,认为麴氏高昌初期,高昌世族在严格的身分等级内尤其注重地域;中期,世族婚姻则着眼于政治、经济实力,婚姻圈有所扩大;后期,婚姻圈更加开放,世族婚姻圈由封闭到开放,正是高昌世族形成、发展到分化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反映了高昌国从初建到兴盛,最终灭亡的历史进程[112]。  关于高昌麴氏的郡望。王素在《吐鲁番出土〈某氏残族谱〉初探》一文中认为:高昌麴氏,除金城麴氏外,尚有西平麴氏[113]。对此,笔者在《也谈高昌麴氏之郡望——与王素先生商榷》一文认为,就现有材料而言,高昌麴氏的郡望只能是金城一说[114]。  宋晓梅的《张氏家族的门第渊源与麴氏高昌王国施政之道》从麴氏高昌王国上层的麴氏和张氏两大家族的家世渊源入手,分析了麴氏高昌王国晚期麴氏和张氏的不同政治表现。该文认为麴氏高昌的上层由以麴氏为首的武力强宗和以张氏为首的文化高门两大家族构成,并共同支配麴氏高昌王国的政治。麴氏和张氏的郡望不同,施政门道也不同,是由家族渊源和地域不同所致[115]。  吐鲁番晋——唐古墓出土了数量可观的随葬衣物疏,据侯灿先生统计共有62件[116]。这些衣物疏上起前秦建元二十年(384),下至唐咸亨四年(673),近300年。是研究这一时期吐鲁番地区墓葬习俗和宗教信仰的重要资料,因而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汪宁生《汉晋西域与祖国文明》认为高昌随葬衣物疏当来源于内地的“遣册”[117]。郑学檬先生《吐鲁番出土文书“随葬衣物疏”初探》则认为,吐鲁番的“随葬衣物疏”的性质已和汉墓遣册不完全相同,它不是一份文字与实物基本一致的墓主随葬品清单,而是一份具有为死者祈求冥福意识的墓葬文书,其性质和汉以来随葬的买地券相同,并具有冥世财物凭证的性质[118]。黄烈的《略论吐鲁番出土的“道教符箓”》一文,将吐鲁番阿斯塔那303号墓出土的一件符录认定为“道教符箓”,又据衣物疏进而认为最晚在麴氏高昌时期,道教已在高昌地区流传[119]。侯灿《吐鲁番晋——唐古墓出土随葬衣物疏综考》认为衣物疏的发展过程可划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高昌郡至高昌国前期(384~501),这一阶段的衣物疏由具有写实性质的随葬物品清单,初步发展为带有为死者祈求冥福的墓葬文书;第二阶段为麴氏高昌国时期(502~640),是衣物疏的盛行阶段,这个阶段的衣物疏为死者祈求冥福成为主要用途;第三阶段为唐西州前期(640~673),衣物疏衰落而为墓表墓志取代。该文还对衣物疏所展示的高昌人的服饰风俗、高昌人对钱财的追求和他们的经济生活、宗教信仰进行了研究[120]。钟国发《也谈吐鲁番晋——唐古墓随葬衣物疏》,则将公元543年作为阶段分界点,认为这之前的随葬衣物疏反映的是华夏民间传统信仰习俗,不能指实为道教;而543年以后的随葬衣物疏开始一举转入佛教的轨迹[121]。荣新江先生《唐代西州的道教》,基本同意钟国发先生的观点,认为高昌郡时期(327~442)的丧葬习俗所表现的民间信仰,基本是中国传统的方术。麴氏高昌国时期未见特别的道教资料,占统治地位的是佛教,连墓葬中的一些传统民间信仰也让位给佛教。道教作为一种宗教只是到唐玄宗开元以后,在唐朝政府的支持下,其势力在西州才得到迅速发展。就是在唐朝势力退出吐鲁番盆地后,道教的影响还存在[122]。  关于高昌祭祀制度,孟宪实《麴氏高昌祀部班祭诸神及其祭祀制度初探》认为,高昌的信仰是多系统并存的,有来自中原的自然崇拜并结合高昌的具体情况增添了新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还有道教、佛教及祆教信仰系统等[123]。王欣的《麴氏高昌王国的祭祀制度》认为,麴氏高昌的祭祀管理机构是祀部,有关祭祀命令由祀部长史(或兼祀部事)亲自签署下达。参加祭祀的人数的多寡与祭祀的对象有关,一般6人或3人一组。主要用羊作牺牲[124]。  由于高昌所处的特殊的地理位置,除了中原文化的影响外,还受到来自印度、波斯等域外宗教文化的影响。王素的《高昌火祆教论稿》把属于麴氏高昌国时期文书中的“丁谷天”、“胡天”、“诸天”、“天”等,都解释为祆神或其祭祀场所。他还指出文书中的“萨薄”,即高昌国专门管理和监督火祆教的官员[125]。对此,林悟殊在《论高昌“俗事天神”》一文中提出异议,认为目前吐鲁番没有发现祆教经典、寺庙遗迹、文书记录等,因此正史所记高昌国俗事的“天神”,也并非祆教,很可能是当地固有的传统信仰,与人们对天体的自然崇拜有关。当然,这并不排除高昌也有火祆教存在的可能性,而是没有普遍信奉这种宗教[126]。针对林文,随后王素又发表《也论高昌“俗事天神”》,重申天神指祆教的观点。认为高昌俗事的“天神”和“天”与儒家传统文化中的“天神”或“天”,不论在概念上还是在态度上,均存在很大的差异,证明高昌俗事的“天神”和“天”不是汉民族传统信仰,而是一种外来的宗教信仰,即火祆教的信仰[127]。姜伯勤的《论高昌胡天与敦煌祆祀》认为,在中国流行的火祆教源于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在中国传播祆教的主体是波斯人,而不是中亚粟特人。而且这种祆教有别于波斯萨珊王朝的正统琐罗亚斯德教。高昌文书中的“胡天”,一指祆教,一指祆祠 。而文书中的“萨薄”既管民事,又兼领教务;既是商胡聚落的“商主”或侨领,又是来华后接受政府任命并享有职权的管理胡户的职官[128]。陈国灿在《从葬仪看道教“天神”观在高昌国的流行》中,则将高昌的“俗事天神”指为当地普遍存在的崇信道教天帝神的习俗[129]。张广达的《吐鲁番出土汉语文书中所见伊朗语地区宗教的踪迹》,根据琐罗亚斯德教的教义,来解释前人已经找出的吐鲁番文书中的祆教因素,如对牛、狗的崇敬[130]。现大多数学者仍然把史籍和吐鲁番文书中的“天神”、“天”、“胡天”解释为祆神或祆祠。宋晓梅的《我看高昌“俗事天神”——兼谈祆教的东传》认为祆教只在高昌胡人圈中流传,是游离于高昌社会之外的、独立的宗教行为[131]。  姚崇新《试论高昌国的佛教与佛教教团》认为,高昌国具有完备的僧官制度,其僧官制度受北朝的影响。由于高昌佛教的世俗化,僧尼居家成为高昌国僧尼的最主要特点。该文还认为高昌佛教主要受到十六国北朝的影响,这与北凉王族入居高昌有密切关系[132]。  高昌国时期文书的纪年往往与中原历法不同,自有其独特的历法。王素《麴氏高昌历法初探》率先对出土文书、墓志和碑铭中的纪年材料,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研究,结合国内外的有关研究成果,探索了麴氏高昌历法与中原传统历法的关系,对麴氏高昌历法安排闰月、大小月的规律进行了研究,最后列出《麴氏高昌朔闰推似表》。此表对于研究麴氏高昌王国的历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133]。另外,柳洪亮和邓文宽分别对1986年出土于吐鲁番阿斯塔那387号墓的一件历书进行了研究[134]。  林聪明《谈吐鲁番蓝书写本》,对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29件蓝书写本进行了研究,认为这些蓝书多见于高昌郡和高昌国时期,唐代则很少见。蓝书写本与墨书写本一样,基本上都是公私文书的正本,内容也大致相同。使用蓝书可能与当地取得这些蓝色颜料比较方便有关[135]。  四、民族史  吐鲁番地处丝绸之路交通要冲,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种族群活动的地区。杜斗城、郑炳林的《高昌王国的民族和人口结构》,对高昌民族的结构及其来源作了研究。通过对文书中姓氏的统计认为,高昌汉族占总人口的70%至75%,少数民族占25%至30%[136]。王宗维在《金城麴氏的活动及其族属问题》中认为麴氏与沮渠氏同出卢水胡[137],对此,王素认为麴氏的族属为中原汉人,不容置疑[138]。&&&&  郭平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高昌地区的民族及其相互关系》中认为,这一时期高昌地区的民族可概括为三大语系。阿勒泰语系中又可分为三大语族:西边的突厥语族,如高车、铁勒、突厥;东边的通古斯语族,如鲜卑;中间的蒙古语族,如吐谷浑、柔然。印欧语系有粟特、操所谓吐火罗语的人、印度人等。汉藏语系有汉族等[139]。姜伯勤《高昌文书中所见铁勒人》认为,铁勒诸部在伊吾、高昌以西至东罗马以东的丝路地段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尤其是605年铁勒以重臣驻高昌并向胡商征税期间,铁勒人在掌握丝路贸易方面更一度达到了高峰[140]。钱伯泉《从祀部文书看高昌麴氏王朝时期的祆教及粟特九姓胡人》则对粟特人在高昌生产、生活的情况作了研究[141]。  关于高昌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关系。马雍的《突厥与高昌麴氏王朝始建交考》认为,麴氏高昌于建昌元年(555)与突厥同盟结姻,麴氏统治者同时接受突厥的官衔[142]。钱伯泉《从〈麴斌造寺碑〉谈高昌国麴氏王朝与突厥的关系》认为,高昌与突厥是附属国与宗主国的关系。突厥征服高昌之后,突厥人逐渐移往高昌,与高昌汉族杂居,双方在共同生产、共同生活过程中,长期互相学习、互相影响[143]。王欣《麴氏高昌王国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关系》通过对麴氏高昌王国前期与高车和柔然、后期与铁勒和突厥关系的分析,认为北方游牧民族对高昌仅满足于政治上的宗主国地位和经济上的丰厚赋税,双方关系很松散,其特点是若即若离[144]。姜伯勤的《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利用吐鲁番文书,比较全面地探讨了麴氏高昌与东西突厥及铁勒的关系[145]。  总之,20世纪以来,特别是近20年中,学者们利用新材料,使高昌史的研究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不但揭示了诸多史籍缺载的史实,而且开拓了魏晋隋唐史研究的新领域。但是,有关高昌史的史料毕竟非常有限,在新材料[146]已刊布多年后的今天,研究难度亦愈来愈大。近年一些原先在该领域极为活跃的学者纷纷转向;有关的论著亦多为总结性者,就是明证。正如陈国灿先生所言:“当前的问题是,需要更深入、更全面的科学展开,这就需要将海内外收藏的文物与出土文书全面的结合起来;将吐鲁番的古文献记载,与吐鲁番盆地客观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与新疆其他地区出土的古文献、以及敦煌文献结合起来,进行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深入的而不是表面的、做出全面实际调查的而不是片面的研究来”[147]。同时,对高昌史的深入研究也期待着不断有新的考古材料的发现。  原载《吐鲁番学研究》2003年第2期  [1] 冯承均《高昌事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中华书局,1957年,48、60页;侯灿《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143页;孟凡人《丝绸之路史话》,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30页。   [2] 罗振玉《增订高昌麴氏年表》,《辽居杂著乙编》,辽东,1933年。   [3] 黄文弼《高昌第一分本》,中国学术团体协会西北科学考察团理事会,民国二十年。   [4] 黄文弼《高昌砖集》(修订本),中国科学院,1951年。   [5] 史树青《新疆文物调查随笔》,《文物》1960年第6期;吴震《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若干年号及相关问题》,《文物》1983年第1期;王素《吐鲁番文书与南北朝隋唐史研究》,《文史知识》1992年第8期。   [6] 马雍《吐鲁番的“白雀元年衣物疏”》,《文物》1973年第10期。   [7] 候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证补》,《南都学刊》1988年第4期;侯灿《再论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高昌奉行的年号问题》,《吐鲁番学研究专辑》,敦煌吐鲁番学新疆研究资料中心编,1990年。   [8] 候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朱雷《出土石刻及文书中北凉沮渠氏不见于史籍的年号》,《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吴震《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若干年号及相关问题》,《文物》1983年第1期;荣新江《吐鲁番的历史与文化》,《吐鲁番》,三秦出版社,1987年。   [9] 侯灿《北凉缘禾年号考》,《新疆社会科学》1980年创刊号;吴震《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若干年号及相关问题》,《文物》1983年第1期;柳洪亮《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缘禾纪年及有关史实》,《敦煌学辑刊》1984年第5期;余太山《吐鲁番出土文书所见“缘禾”、“建平”年号》,《西域研究》1995年第1期;王素《沮渠氏北凉建置年号规律新探》,《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   [10] 吴震《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若干年号及相关问题》,《文物》1983年第1期;柳洪亮《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缘禾纪年及有关史实》,《敦煌学辑刊》1984年第5期;朱雷《出土石刻及文书中北凉沮渠氏不见于史籍的年号》,《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余太山《吐鲁番出土文书所见“缘禾”、“建平”年号》,《西域研究》1995年第1期。   [11] 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证补》,《南都学刊》1988年第4期。   [12] 王素《吐鲁番文书与南北朝隋唐史研究》,《文史知识》1992年第8期;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222~225页。   [13] 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又收入《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   [14] 唐长孺《吐鲁番文书所见高昌郡县行政制度》,《文物》1978年第6期。   [15] 朱雷《出土石刻及文书中北凉沮渠氏不见于史籍的年号》,《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朱雷《北凉“按赀配生马”制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辑,1981年,后改题《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的北凉按赀配生马制度》,载《文物》1983年第1期。   [16] 吴震《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若干年号及相关问题》,《文物》1983年第1期。   [17] 余太山《吐鲁番出土文书所见“缘和”、“建平”年号》,《西域研究》1995年第1期;柳洪亮《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建平”、“承平”纪年索隐》,《西域研究》1995年第1期;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   [18] 冯承均《高昌事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编》,中华书局,1957年;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证补》,《南都学刊》1988年第4期;荣新江《吐鲁番历史与文化》,《吐鲁番》,三秦出版社,1987年。   [19] 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271~274页。   [20] 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候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证补》,《南都学刊》1988年第4期。以上两文又收入《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   [21] 吴震《敦煌吐鲁番写经题记中“甘露”年号考辨》,《西域研究》1995年第1期。   [22] 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   [23] 宋晓梅仍然认为哈喇和卓88、99号墓出土文书中的“建初”年号是西凉李暠的年号,见《论哈喇和卓88号墓、99号墓出土若干纪年文书》,《敦煌研究》1998年第1期。&&&&&&&   [24] 唐长孺《新出吐鲁番文书简介》,1982年《东方学报》第54期,后收入《山居存稿》,中华书局,1989年;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证补》,《南都学刊》1988年第4期;吴震《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若干年号及相关问题》,《文物》1983年第1期;荣新江《吐鲁番历史与文化》,《吐鲁番》,三秦出版社,1987年。   [25] 罗振玉《增订高昌麴氏年表》,《辽居杂著乙编》,辽东,1933年。   [26] 黄文弼《高昌国麴氏纪年》,《高昌砖集》(增订本),中国科学院,1951年,7页;冯承钧《高昌事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中华书局,1957年,60页。   [27] 吴震《麴氏高昌国史索隐——从张雄夫妇墓志谈起》,《文物》1981年第1期;吴震《敦煌吐鲁番写经题记中“甘露”年号考辨》,《西域研究》1995年第1期;吴震《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考古资料中所见的胡人》,《敦煌吐鲁番研究》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28] 侯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候灿《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探讨证补》,《南都学刊》1988年第4期;荣新江《吐鲁番历史与文化》,《吐鲁番》,三秦出版社,1987年;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张广达《高昌》,《中亚文明史》第三卷,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年。   [29] 罗振玉《增订高昌麴氏年表》,《辽居杂著乙编》,辽东,1933年。   [30] 侯灿《麴氏高昌王国官制研究》,《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王素《吐鲁番出土写经题记所见甘露年号补说》,《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集》,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   [31] 吴震《敦煌吐鲁番写经题记中“甘露”年号考辨》,《西域研究》1995年第1期。   [32] 侯灿《麴氏高昌王国官制研究》,《文史》第22辑,中华书局,1984年,又收入《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荣新江《吐鲁番历史与文化》,《吐鲁番》,三秦出版社,1987年;王素《吐鲁番文书与南北朝隋唐史研究》,《文史知识》1992年第8期;荣新江《中国所藏吐鲁番文书及其对中古史研究的贡献》,《敦煌学》第21辑,1998年,又收入作者《敦煌学新论》,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   [33] 吴震《麴氏高昌国史索隐——从张雄夫妇墓志谈起》,《文物》1981年第1期;陈国灿《敦煌吐鲁番文书与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研究入门》,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又收入《敦煌学史事新证》,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孟宪实《关于麴氏高昌晚期纪年的几个问题》,《学术集林》卷十,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346—348页。   [34] 侯灿《麴氏高昌王国官制研究》,《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荣新江《吐鲁番历史与文化》,《吐鲁番》,三秦出版社,1987年;薛宗正《父子悲剧高昌王——论麴伯雅与麴文泰》,《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刘戈《关于麴伯雅年号问题》,《西域史论从》第3辑,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   [35] 王素《沮渠氏北凉建置年号规律新探》,《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   [36] 唐长孺《从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的高昌郡县行政制度》,《文物》1978年第6期。   [37] 唐长孺《从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的高昌郡县行政制度》,《文物》1978年第6期。   [38] 吴震《北凉高昌郡府文书中的“校曹”》,《西域研究》1997年第3期。   [39] 祝总斌《高昌官府文书杂考》,《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   [40] 柳洪亮《高昌郡官府所见十六国时期郡府官僚机构的运行机制》《文史》第43辑,中华书局,1997年。   [41] 罗振玉《增订高昌麴氏年表》,《辽居杂著乙编》,辽东,1933年。   [42] 黄文弼《高昌第一分本》,中国学术团体协会西北科学考察团理事会,民国二十年。   [43] 黄文弼《高昌砖集》(增订本),中国科学院,1951年。   [44] 侯灿《麹氏高昌国官制研究》,《文史》第22辑,中华书局,1984年。又收入《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   [45] 陈仲安《麴氏高昌时期门下诸部考源》,《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   [46] 王素《麴氏高昌中央行政体制考论》,《文物》1989年第11期。   [47] 孟宪实、宣红《试论麴氏高昌中央诸曹职掌》,《西域研究》1995年第2期。   [48] 王素《麴氏高昌军事制度新探》,《文物》2000年第2期。   [49] 王素《麴氏高昌职官“儒林参军”考略》,《文物》1986年第4期。   [50] 孟宪实《麴氏高昌追赠制度初探》《敦煌吐鲁番研究》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51] 侯灿《麴氏高昌王国郡县考述》,《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1期。又收入《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   [52] 郑炳林《高昌王国行政地理区划初探》,《西北史地》1985年第2期。   [53] 荣新江《吐鲁番的历史与文化》,《吐鲁番》,三秦出版社,1987年;张广达《唐灭高昌国后的西州形势》,《西域史地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张广达《高昌》又为“四郡,22县和城”(《中亚文明史》第三卷,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年)。   [54] 钱伯泉《高昌国郡县城镇的建置及其地望考实》,《新疆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   [55] 郁越祖《高昌王国政区建置考》,《历史地理研究》2,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   [56] 王素《麴氏王国末期三府五郡二十二县考》,《西域研究》1999年第3期。   [57] 郑炳林《高昌城诸门考》,《兰州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   [58] 柳洪亮《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缘禾纪年及有关史实》,《敦煌学辑刊》1984年第5期,又收入作者《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   [59] 吴震《俄藏“揖王入高昌城事”文书所系史事考》,《吐鲁番学研究》2001年第2期   [60] 荣新江《〈且渠安周碑〉与高昌大凉政权》,《燕京学报》新五期,1998年。   [61] 吴震《麴氏高昌国史索隐——从张雄夫妇墓志谈起》,《文物》1981年第1期。   [62] 宋晓梅《麴氏高昌国张氏之仕宦——张氏家族研究之一》,《西北民族研究》1991年第2期。   [63] 郑学檬《隋与高昌王朝关系考察》,《祝贺胡如雷教授七十寿辰中国古史论丛》,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64] 王素《麴氏高昌“义和政变”补说》,《敦煌吐鲁番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另见《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376~379页。   [65] 参见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319~326页。   [66] 孟宪实《关于麴氏高昌晚期纪年的几个问题》,《学术集林》卷十,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   [67] 张铭心《“义和政变”与“重光复辟”问题再考察》,《敦煌吐鲁番研究》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68] 孟宪实、姚崇新《从“义和政变”到“延寿改制”——麴氏高昌晚期政治史探微》,《敦煌吐鲁番研究》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69] 吴震《TAM336墓主人》,《新疆文物》1992年第4期,又收入《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集》,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   [70] 柳洪亮《高昌王陵初探——兼与吴震先生商榷》,《西域考察与研究续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   [71] 马雍《麴斌造寺碑所反映的高昌土地问题》,《文物》1976年第12期,又收入《西域史地文物丛考》,文物出版社,1990年。   [72] 唐长儒《贞观十四年(640)手实中的“合受田”》,《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辑,1980年。   [73] 卢开万《麴氏高昌未推行均田制度论》,《敦煌学辑刊》1986年第1期。   [74] 吴震《近年出土高昌租佃契约研究》,《新疆历史论文续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82年。   [75] 吴震《麴氏高昌国土地形态所有制试探》,《新疆文物》1986年第1期。   [76] 姚崇新《麴氏高昌王国官府授田制初探》,中国吐鲁番学学会秘书处编《中国吐鲁番学学会第一次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乌鲁木齐,1991年。   [77] 陈国灿《高昌国的占田制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1辑,1991年。   [78] 杨际平《麴氏高昌土地制度试探》,《新疆社会科学》1987年第3、4期。   [79] 李宝通《试论魏晋南北朝高昌屯田的渊源流变》,《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6期,又见《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集》,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   [80] 朱雷《吐鲁番出土北凉赀簿考释》,《武汉大学学报》1980年第4期。   [81] 朱雷《北凉“按赀配生马”制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辑,1981年。后改题为《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的北凉“按赀配生马”制度》,《文物》1983年第1期。   [82] 朱雷《麴氏高昌王国的“称价钱”——麴朝税制零拾》,《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4辑,1982年。   [83] 谢重光《麴氏高昌赋税制度考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   [84] 朱雷《论麴氏高昌时期的“作人”》,《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杨际平《麴氏高昌赋役制度管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姜伯勤《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与丝绸之路上的粟特人》,《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卢向前《论麴氏高昌臧钱——67TAM84:20号文书解读》,《北京大学学报》1991年第5期,又收入《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   [85] 宋晓梅《都官文书中的臧钱与高昌麴氏对外贸易中的几个问题》,《敦煌研究》1998年第1期。   [86] 卢开万《试论麴氏高昌时期的赋役制度》,《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   [87] 杨际平《麴氏高昌赋役制度管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   [88] 冻国栋《麴氏高昌役制研究》,《敦煌学辑刊》1990年第1期。   [89] 程喜霖《吐鲁番文书所见的麴氏高昌的计田输租与计田承役》,《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   [90] 韩国磐《从〈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夏田券契来谈高昌租佃的几个问题》,《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   [91] 杨际平《麴氏高昌与唐代西州、沙州租佃制研究》,《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   [92] 郑学檬《高昌实物田租问题探讨——〈吐鲁番出土文书〉读后札记》,《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   [93] 陈仲安《试释高昌王国文书中之“剂”宇》,《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   [94] 陈国灿《对高昌某寺全年月用帐的计量分析——兼析高昌国的租税制度》,《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9、10辑,1988年。   [95] 武敏《吐鲁番出土蜀锦的研究》,《文物》1984年第6期。   [96] 唐长孺《吐鲁番文书中所见丝织手工业技术在西域各地的传播》,《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   [97] 武敏《从出土文书看古代高昌地区的蚕丝与纺织》,《新疆社会科学》1987年第5期。   [98] 夏鼐《综述中国出土的波斯萨珊朝银币》,《考古学报》1974年第1期。又收入作者《考古学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99] 郑学檬《十六国至麴氏王朝时期高昌使用银钱的情况研究》,《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   [100] 武敏《5世纪前后吐鲁番地区的货币经济》,《新疆经济开发史研究》上,新疆人民出版社,1992年。   [101] 卢向前《高昌西州四百年货币关系演变述略》,《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   [102] 林友华《从四世纪到七世纪中高昌货币形态初探》,《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文集》,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   [103] 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   [104] 柳洪亮《十六国时期高昌郡水利考》,《新疆社会科学》1985年第2期;柳洪亮《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十六国时期高昌郡的水利灌溉》,《中国农史》1985年第4期;柳洪亮《略谈十六国时期高昌郡的水利制度》,《新疆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   [105] 钮仲勋《魏晋南北朝时期新疆的水利开发》,《西域研究》1999年第1期。   [106] 唐长孺《新出吐鲁番文书简介》,《山居存稿》,中华书局,1989年。   [107] 朱雷《论麴氏高昌时期的“作人”》,《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   [108] 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157页。   [109] 姜伯勤《高昌世族制度的衰落与社会变迁——吐鲁番出土高昌麴氏王朝考古资料的综合研究》,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四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   [110] 毛汉光《敦煌吐鲁番居民生存权之个案研究》,《新世纪敦煌学论集》,巴蜀书社,2003年。   [111] 邓小南《六至八世纪的吐鲁番妇女——特别是她们在家庭以外的活动》,《敦煌吐鲁番研究》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112] 宋晓梅《麴氏高昌国张氏之婚姻》,《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   [113] 王素《吐鲁番出土〈某氏残族谱〉初探》,《新疆文物》1992年第1期,此文另由关尾史郎译成日文刊登在《吐鲁番出土文物研究会会报》第72、73、75、76号上。另参见王素《吐鲁番文书与南北朝隋唐史研究》,《文史知识》1992年第8期;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   [114] 施新荣《也谈高昌麴氏之郡望——与王素先生商榷》,《西域研究》2001年第3期。   [115] 宋晓梅《张氏家族的门第渊源与麴氏高昌王国施政之道》,《吐鲁番学研究》2002年第2期。   [116] 侯灿等《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巴蜀书社,2003年,697页。   [117] 汪宁生《汉晋西域与祖国文明》,《考古学报》1977年第1期。   [118] 郑学檬《吐鲁番出土文书“随葬衣物疏”初探》,《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   [119] 黄烈《略论吐鲁番出土的“道教符箓”》,《文物》1981年第1期。后经修改以《吐鲁番出土道教符箓与道教西传高昌》为名收入作者《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   [120] 侯灿《吐鲁番晋一唐古墓出土随葬衣物疏综考》,《新疆文物》1988年第4期。又收入《高昌楼兰研究论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年。   [121] 钟国发《也谈吐鲁番晋——唐古墓随葬衣物疏》,《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   [122] 荣新江《唐代西州的道教》,《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123] 孟宪实《麴氏高昌祀部班祭诸神及其祭祀制度初探》,《新疆文物》1991年第3期。   [124] 王欣《麴氏高昌王国的祭祀制度》,《出土文献研究》第3辑,中华书局,1998年。   [125] 王素《高昌火祆教论稿》,《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   [126] 林悟殊《论高昌“俗事天神”》,《历史研究》1987年第4期。又收入作者《波斯拜火教与古代中国》,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5年。   [127] 王素《也论高昌“俗事天神”》,《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   [128] 姜伯勤《论高昌胡天与敦煌祆祀》,《世界宗教研究》1993年第1期。后经修订以《高昌胡天与敦煌祆祀》为名收入作者《敦煌艺术宗教与礼乐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129] 陈国灿《从葬仪看道教“天神”观在高昌国流行》,《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9、10辑,1988年。   [130] 张广达《吐鲁番出土汉语文书中所见伊朗语地区宗教的踪迹》,《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131] 宋晓梅《我看高昌“俗事天神”——兼谈祆教的东传》,《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98年第2期。   [132] 姚崇新《试论高昌国的佛教与佛教教团》,《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133] 王素《麴氏高昌历法初探》,《出土文献研究续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134] 柳洪亮《新出麴氏高昌历书试析》,《西域研究》1993年第2期;邓文宽《吐鲁番新出高昌延寿七年历日》,《文物》1996年第2期。又收入作者《敦煌吐鲁番天文历法研究》,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   [135] 林聪明《谈吐鲁番篮书写本》,项楚、郑阿财主编《新世纪敦煌学论集》,巴蜀书社,2003年。   [136] 杜斗城、郑炳林《高昌王国的民族和人口结构》,《西北民族研究》1988年第1期。   [137] 王宗维《金城麴氏的活动及其族属问题》,《兰州学刊》1986年第5期。   [138] 王素《高昌史稿·统治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316~318页。   [139] 郭平梁《魏晋南北朝时期高昌地区的民族及其相互关系》,《中国民族关系史论集》,青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140] 姜伯勤《高昌文书中所见铁勒人》,《文物》1986年第12期。又收入作者《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与丝绸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   [141] 钱伯泉《从祀部文书看高昌麴氏王朝时期的祆教及粟特九姓胡人》,《新疆文物》1990年第3期。   [142] 马雍《突厥与高昌麴氏王朝始建交考》,《向达先生纪念论文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又收入《西域史地文物丛考》,文物出版社,1990年。   [143] 钱伯泉《从〈麴斌造寺碑〉谈高昌国麴氏王朝与突厥的关系》,《新疆历史研究》1985年第4期。   [144] 王欣《麴氏高昌王国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关系》,《西北民族研究》1991年第2期。   [145] 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   [146] 吐鲁番出土的有关高昌郡高昌国时期的材料有1068件,见王素《吐鲁番出土高昌文献编年》,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7年。   [147] 陈国灿《吐鲁番学研究和发展刍议》,《西域研究》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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